技术规范标准中国移动PIM业务终端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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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中国移动PIM业务终端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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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中国移动PIM业务终端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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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中国移动PIM业务终端技术规范
TerminalSpecificationforPIM
版本号:
1.1.0(报批稿)
前言
PIM业务是基于OMA标准规范的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开放性与标准化是PIM业务系统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
支持PIM业务的终端产品同样符合这一原则,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包括各种网络协议、内容格式,并且要体现良好的扩展性和互操作能力。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武威、马君、王姗姗、于川、谈星东、张惠、张海洋、王政宏。
本标准解释单位:
同提出单位。
1范围
本规范对PIM业务手机终端提出规定。
本规范是PIM业务的参考依据,也是终端厂商PIM业务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的参照依据。
同时,也为SP进行应用开发提供了依据。
适用于GSM网络、GPRS网络以及3G网络环境。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GPRS移动终端规范-通用要求(V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中国移动定制终端规范(V2.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3]《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4]SyncMLDataSyncProtocol,version1.1.2,OpenMobileAlliance
[5]SyncMLDeviceInformation,version1.1.2,OpenMobileAlliance
[6]SyncMLMetaInformation,version1.1.2,OpenMobileAlliance
[7]SyncMLRepresentationProtocol,DataSynchronizationUsage,version1.1.2,OpenMobileAlliance
[8]SyncMLHTTPBinding,version1.1.2,OpenMobileAlliance
[9]vCard-Theelectronicbusinesscard-Version2.1,IMC
[10]vCalendar-Theelectroniccalendaringandschedulingexchangeformat-Version1.0,IMC
[11]BinaryXMLContentFormatSpecification,WAPForum.
[12]GSM02.16:
“Digitalcellulartelecommunicationssystem(Phase2+);InternationalMobilestationEquipmentIdentities(IMEI)”
[13]MultipurposeInternetMailExtensions(MIME)PartOne:
FormatofInternetMessageBodies,IETF
[14]UniformResourceIdentifiers(URI):
GenericSyntax,IETF
3术语和缩略语
3.1相关术语
APN接入点网络
BOSS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GPRS通用无线分组业务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
OTA空中、无线方式
OMA开放移动联盟
PIM个人信息管理
Radius拨号用户远程鉴权服务
SMS短消息服务
SNMP简单网管协议
WAP无线应用协议
3.2缩略语解释
APNAccessPointNetwork
BOSSBusinessOperationSupportSystem
GPRSGeneralPacketRadioService
HTTP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
OTAOverTheAir
OMAOpenMobileAlliance
PIMPersonalInformationManagement
RadiusRemoteAuthenticationDialInUserService
SMSShortMessageService
SNMPSimpleNetworkManagementProtocol
WAPWirelessApplicationProtocol
4PIM业务的终端要求
4.1目的
PIM业务是基于OMA标准规范的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开放性与标准化是PIM业务系统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PIM终端应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包括各种网络协议、内容格式,并且要体现良好的扩展性和互操作能力。
基于此原则本规范规定了PIM业务的终端产品应满足的要求。
4.2业务简介
PIM业务(PersonalInformationManagement)是指客户将移动终端中的信息(通信录、日程安排等)以无线或有线方式与电脑或移动网络服务器保持一致,并能用多种终端、多种接入手段查询和管理信息的业务。
个人信息管理的内容通常是通讯录、日程安排、记事簿等等。
以往的移动终端用户的PIM管理是基于本机或PC机与网络无关的行为,随着移动终端的换机率的不断增长,有必要在移动网络侧提供PIM业务系统,最终用户可以通过空中信道将自己的PIM数据备份到网络侧的服务器上,或从网络侧的服务器获取PIM信息同步到移动终端,最终达到移动终端、网络服务器及PC机的个人信息同步的目的。
基于GPRS承载的SyncML协议日臻成熟,并逐步成为各大主流品牌手机的标准配置。
这为“中国移动个人信息管理(PIM)系统”这样的个人信息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基于GPRS承载的SyncML协议是中国移动开放PIM业务的主要技术手段,业务开放范围是全球通用户、非智能网实现的动感地带用户和神州行用户。
5功能要求
5.1基本要求
PIM终端必须符合通用性要求,详见《GPRS移动终端规范-通用要求(V1.0)》。
PIM终端必须支持基于SyncML1.1.x和vCard2.1的电话本同步功能。
5.2网络承载要求
PIM终端必须支持GPRS或3GPS的数据传输方式。
在采用GPRS承载时,PIM业务通过CMWAP的APN提供服务。
在使用3GPS的数据传输方式时,APN待定。
5.3对其他功能的要求
5.3.1电话呼入
对于GPRS终端,如果同步过程中,电话呼入,应可正常接听。
对于3G终端,如有普通电话/可视电话呼入,手机振铃并提示有来电,用户处理来电,同步不受影响。
在同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现象,不应该造成电话呼入,接听故障,更不应该造成死机现象。
5.3.2收到SMS/MMS/WAPPUSH
如果同步过程中,收到SMS/MMS/WAPPUSH时,不能影响同步过程。
信息不能丢失,且终端界面上需要明确提示有信息到达。
5.3.3其他
终端SIM卡的电话本数据不参与同步。
5.4参数预置
✓网络承载参数:
GPRS:
APN:
CMWAP,用户名:
空;密码:
空
✓ü网关(HTTP代理服务器)参数:
✓üIP:
10.0.0.172,端口:
80,用户名:
无密码:
无
✓üSyncML协议参数:
◆PIM服务器:
◆地址本数据对应的数据库名为“./contact”
◆日程表数据对应的数据库名为“./calendar”
◆端口号:
80
◆用户名:
不需预置
◆密码:
空
✓PIM业务WAP地址:
◆业务开通/注销:
◆网络查询通信录:
◆资费说明:
◆如定制终端支持WAP2.0,URL后缀可设置为.html,因此平台侧也应能识别此链接请求。
PIM终端应在出厂前预置以上参数。
6接口要求
6.1SyncML协议版本和同步方式要求
终端设备应提供基于HTTP1.0/1.1的SyncML同步接口,以支持终端地址本远程同步功能。
目前应至少支持SyncML1.1、1.1.X版本。
终端设备应支持慢同步(SlowSync)、双向同步(Two-WaySync)两种同步方式,具体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
6.2对XML和WBXML的支持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
6.3对SyncML状态码的支持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
6.4vCard字段处理要求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
6.5对字符集和编码的要求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
6.6对IMEI的支持
PIM终端需要在SyncMLMessage中发送本机的IMEI号做为设备ID。
即,在同步报文中的
IMEI格式如下:
IMEI:
×××××××××××××××(注:
共15或16位)
其中“:
”为英文冒号,“:
”与IMEI串号之间没有空格。
6.7对DevInfo的支持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
6.8终端报文重发机制
终端应该支持消息报文的超时重发机制。
具体要求参见引用标准[4]。
6.9同步出现异常中断时的处理要求
慢同步出现异常中断(包含手动取消、网络中断、因电话中断等情况)时,终端下次发起的同步仍需要是慢同步。
快同步出现异常中断(包含手动取消、网络中断、因电话中断等情况)时,如果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Add或Replace(这里Replace用于添加条目)命令,但未接收到服务器对Map命令的响应,应缓存未收到响应的Map命令。
下次发起的同步仍为快同步,终端在上发数据前,需要首先上发缓存的Map命令。
原理参见引用标准[4]“7.3.1CachingofMapOperations”。
6.10终端容量不足时的处理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4.6终端容量不足时的处理流程”。
6.11服务器容量不足时的处理
参见《PIM业务同步接口规范(V1.1.0)》“4.7服务器容量不足时的处理流程”。
6.12终端传输协议接口
6.12.1HTTP
PIM客户端必须支持HTTP1.0/1.1,与SyncML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交换必须通过HTTP1.0/1.1协议来实现。
6.12.2用户代理(User-Agent)
PIM终端在与SyncML服务器同步时,需要在传输的HTTP请求消息头携带User-Agent字段。
具体要求参见引用标准[2]。
7安全要求
终端应支持Basic和MD5两种鉴权方式。
参见引用标准[4]“8.Authentication”。
8UI要求
数据上行时,需要用“x/y”的方式显示上行传送进度,其中“x”为当前正在处理的操作的编号,“y”为需要上行的操作总数。
“操作”包括增加(对应SyncMLAdd或Replace命令)操作、删除(对应SyncMLDelete命令)操作、修改(对应SyncMLReplace命令)操作。
数据下行时,需要用“z”的方式显示下行传送进度,其中“z”为当前正在处理的操作的编号。
“操作”包括增加(对应SyncMLAdd或Replace命令)操作、删除(对应SyncMLDelete命令)操作、修改(对应SyncMLReplace命令)操作。
同步完成后,在终端界面上需要显示具体的同步结果包括:
服务器端更新条目数、服务器端删除条目数、服务器端增加条目数、终端更新条目数、终端删除条目数、终端增加条目数。
其余规定参见引用标准[2]:
《中国移动定制终端规范(2.0)》。
9编制历史
PIM设备规范编制历史
版本号
更新时间
主要内容或重大修改
V1.0
2004年2月
完成1.0版本规范
V1.1
2006-3-12
完成征求意见稿
V1.1
2006-3-25
完成送审稿
V1.1
2006-5-24
完成报批稿
附录A:
PIM业务概述
A.1PIM业务描述
个人信息管理(PIM)业务是中国移动提供给用户的一种个性化服务的新业务,其内容包括对通讯录、日程安排、记事簿等个人信息的管理,以满足人们希望移动终端中的信息可以和网络服务器甚至个人计算机上的信息一致,以及管理、编辑和更新的需要。
用户可以将终端上的PIM数据备份到移动网络侧的服务器上,或从移动网络侧的服务器获取PIM信息同步到终端,或者从移动终端上备份在本地计算机上,最终达到移动终端、网络服务器及其他个人终端上个人信息同步的目的。
PIM服务的内容基本包括vCard和vCalendar两种形式(目前提供基于vCard的地址本同步功能),PIM服务基于SyncML协议来实现。
用户可以通过多种连接方式使用PIM服务,管理用户的个人资料,并应能够实现移动终端、个人计算机和移动网络的个人信息的一致性。
∙移动终端通过SyncML客户端直接访问中国移动的PIM服务系统,管理个人信息;
∙移动终端以WAP连接方式操作,访问中国移动的PIM服务系统,管理个人信息;
∙用户以Web连接方式访问中国移动的PIM服务系统,管理个人信息;
∙支持移动终端通过本地有线方式(数据线)或无线方式(红外、蓝牙)与个人计算机上的PIM客户程序(例如Outlook等常见程序)同步电脑与移动终端间PIM数据。
A.2手机发起的数据同步流程
手机发起的数据同步流程分为:
手机发起的到中央PIM平台的数据同步流程,手机发起的到各省PIM平台的数据同步流程,手机发起的数据同步中的异常处理流程等三类流程。
说明如下:
1)手机发起的到中央PIM平台的数据同步流程
图A-1手机发起到中央PIM平台OTA同步消息流程
流程说明如下:
1)用户启动PIMOTA同步服务;
2)同步通信模块发起GPRS数据连接请求;
3)NAS/GGSN发送计费起始请求(AccountingStart)给RADIUS服务器;
4)RADIUS服务器将计费包(包括IP地址和MSISDN)转发到WAPGW;
5)代理服务器将响应返回给RADIUS;
6)RADIUS将计费应答包给NAS/GGSN;
7)NAS/GGSN将分配给手机的私网IP地址返回给手机;
8)同步通信模块请求SyncML会话连接到代理服务器;
9)代理服务器转发SyncML连接请求到中央PIM平台;
10)中央PIM平台检查用户归属地,发现用户归属省没有自建PIM平台;
11)中央PIM平台响应会话请求;
12)代理服务器转发响应到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会话建立。
13)同步通信模块将用户选择的个人信息数据发送到代理服务器;
14)代理服务器转发到中央PIM平台;
15)中央PIM平台检查所得到的数据是否为更新的数据,如果是则更新数据库;
16)如果不是则直接发送结束信息到代理服务器;
17)中央PIM平台产生计费信息(中央PIM平台无更新数据时);
18)代理服务器转发同步结束信息到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
19)同步通信模块显示同步完成信息。
16a)若中央PIM平台有待更新数据时,将更新数据返回代理服务器;
17a)代理服务器转发数据更新内容;
18a)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同步新的数据;
19a)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返回同步完成信息到代理服务器;
19b)同时显示同步成功信息给用户;
20a)代理服务器转发同步完成信息;
21a)中央PIM平台产生计费信息。
2)手机发起的到各省PIM平台的数据同步流程
图A-2手机发起到各省PIM平台OTA同步消息流程
流程说明如下:
1)用户启动PIMOTA同步服务;
2)同步通信模块发起GPRS数据连接请求;
3)NAS/GGSN发送计费起始请求(AccountingStart)给RADIUS服务器;
4)RADIUS服务器将计费包(包括IP地址和MSISDN)转发到WAPGW;
5)代理服务器将响应返回给RADIUS;
6)RADIUS将计费应答包给NAS/GGSN;
7)NAS/GGSN将分配给手机的私网IP地址返回给手机;
8)同步通信模块请求SyncML会话连接到代理服务器;
9)代理服务器转发SyncML连接请求到中央PIM平台;
10)中央PIM平台检查用户归属地,发现用户归属省有自建PIM平台;
11)中央PIM平台将SyncML连接请求转发给用户归属省PIM平台;
12)用户归属省PIM平台对同步进行鉴权,鉴权通过以后,向中央PIM平台返回响应消息,其中包含标签
13)中央PIM平台将响应消息返回给代理服务器;
14)代理服务器转发响应到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会话建立。
15)同步通信模块将用户选择的个人信息数据发送到代理服务器,其中携带用户归属省PIM平台地址;
16)代理服务器转发到用户归属省PIM平台;
17)用户归属省PIM平台检查所得到的数据是否为更新的数据,如果是则更新数据库;
18)如果不是则直接发送结束信息到代理服务器;
19)用户归属省PIM平台产生计费信息(用户归属省PIM平台无更新数据时);
20)代理服务器转发同步结束信息到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
21)同步通信模块显示同步完成信息。
18a)若用户归属省PIM平台有待更新数据时,将更新数据返回代理服务器;
19a)代理服务器转发数据更新内容;
20a)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同步新的数据;
21a)手机的同步通信模块返回同步完成信息到代理服务器;
21b)同时显示同步成功信息给用户;
22a)代理服务器转发同步完成信息;
23a)用户归属省PIM平台产生计费信息。
A.3业务体系结构
PIM业务的组网结构采用全国PIM平台和省建PIM平台结合的方式。
组网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A-3PIM业务的组网图
其中,全国集中PIM业务系统和各省PIM业务系统通过CMNET网络互联。
手机终端通过WAP网关中的HTTP代理接入PIM业务系统。
PIM业务的PC客户端通过Internet和全国集中PIM业务系统互联。
PIM业务系统还需要和ISMG、MMSC相连以提供短信/彩信服务,并和BOSS连接以实现PIM业务的业务受理以及计费信息的采集。
随着业务的开展,PIM业务系统还可以提供USSD的业务注册方式,并和DSMP互联以实现PIM业务的管理和批价。
用户终端上设置统一的PIM业务系统的服务器地址。
由WAP网关负责向EnumDNS查询用户所属的PIM业务平台,并将请求转发到相应的PIM业务平台。
对于具有省建平台的省的用户,WAP网关将同步请求转发到省PIM业务系统;对于没有省建平台的省的用户,WAP网关将同步请求转发到全国集中PIM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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