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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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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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工作规程
北部新区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工作规程
注销税务登记的条件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注销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注销的强制监控条件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CTAIS系统中设置了如下监控条件:
不满足强制监控条件的纳税人将不办理注销。
1、纳税人无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结存为零;
2、纳税人发票结存为零;
3、纳税人无违章在案情况;
4、纳税人无稽查在案情况;
5、纳税人无未申报行为(所有属期);
6、纳税人无欠税(含呆帐);
7、纳税人的资格全部取消;
8、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全部注销;
9、纳税人不存在受理未核准的文书;
10、纳税人结清当月税款。
一、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终止日起十五日内或迁出日前,持税务登记证件和书面报告向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连同如下资料提交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缴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1、企业注销的有关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2、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原件。
二、办税服务厅受理
(一)办税服务厅发放与注销相关的各类表格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所有注销、迁移的企业发放)
2、《增值税检查结算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发放)
3、《企业所得税检查批复表》(有企业所得税税种的企业发放)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一套。
(有企业所得税税种的企业发放个体工商业户除外)
5、《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审批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放)
6、《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资格审批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放)
7、《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有出口资格的企业发放)
(二)办税服务厅根据纳税人填写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注销表》),在软件中进行注销税务登记,选择相应的注销原因,进行受理,收回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在系统中点击“受理”,进行“证件缴销”。
如果是总机构注销,还应缴销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件
(三)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在受理注销资料后,不在CTATS中录入注销登记信息,待《注销表》审批后,再将信息录入CATIS中。
并告知纳税人与税务所管理员预约结算时间。
对企业进行抄税、报税、和修改时钟,及防伪税控的注销发行(在注销审批表终审后)。
两卡由办事服务厅在防伪税控注销发行时收缴出具《防伪税控金税卡、IC卡收缴回执单》。
每月将收缴的两卡报货劳科保存并附上收缴两卡的清单,清单内容企业名称、税号、注销时间。
(四)在《注销表》“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栏签署证件缴销意见。
(五)对结存发票的验旧:
1、若纳税人是个体经营户,办税服务厅当场进行发票验旧,从而实现发票缴销。
“发票管理环节”签署意见
2、若纳税人是企业性质的,办税服务厅通知纳税人,由税务所管理员进行缴销,由办税服发票进行验旧和CTAIS录入。
3、填制《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一份。
(六)告知纳税人事项:
1、应于20个工作日后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及审批完毕的《注销表》。
2、告知纳税人与管理员预约时间进行结算。
3、告知纳税人在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未批准前必须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七)办服服务厅将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收到的相关资料(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簿)等相关资料传递到税务所。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三、税务所审核
(一)税务所管理员收到纳税人注销资料后,进行注销结算,结票、结税,(所有企业的清算按《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财税[2009]60号、国税函[2009]388号、国税函[2009]68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并在《注销表》“征收环节”栏签署意见
(二)税务所管理员到户结(清)算税款,并填制《结算表》(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
如有补税情况,税务所将《结算表》(一份)交由纳税人,通知其即时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缴款凭证,缴纳税款,并将完税证明的复印件附在《结算表》后
如在结算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行为并有相关证据,由税务所报分管领导批准移交稽查局。
(三)结算无查补税款、罚款的,税务所填制《结算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在《注销表》“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个体工商业户由办税服务厅签署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纳税人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所还负责收回《一般纳税人资格证》、金税卡、防伪税控IC卡及读卡器。
(在防伪税控注销发行时交办税服务厅)
(五)税务所管理员收回纳税人的《发票领购簿》(须由税收管理员签署“作废”字样)并对纸制的空白发票进行截角作废(个体的发票缴销在办事服务厅受理时完成)然后在《注销表》的“发票环节”填写发票的缴销情况,传递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发票验旧。
(六)所有纳税人办理注销、迁移都由税务所出具《结算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由税务所终审,加盖税务所公章,不报送相关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签字。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业户)和年营业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注销表》由税务所签字终审,加盖税务所公章,在结(清)算、结票、结税后,有相关税务资格要做取消(有出口退税资格的企业,管理员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报货劳科审批,审批后》随同注销的相关资料(《注销表》、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发票领购簿、《结算表》、等)传递办税服务厅。
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注销表》由税务所签字后,传递稽查局。
(八)税务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注销)须凭区局已审批的《注销表》再做取消相关资格的文书。
纳税人资格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防伪税控资格取消、减免税资格取消、税务资格<认定的19类行业>取消),各税收管理员在CTAIS中作相应的流转处理的同时,必须经税务所所长签注意见后报送区局货劳科相应的纸质资料进行审批。
(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企业经信息中心批准后,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注销发行后将两卡办税服务厅,才能取消资格)出口企业退税资格取消,移交货劳科处理。
货劳科“进出口管理岗”在CTAIS中作相应的流转处理的同时,(必须经税务所所长签注意见后报送区局相应的纸质资料进行审批。
(九)税务所将审批后与注销相关的资料(《注销表》、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发票领购簿、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结算表、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审批表、取消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等)传递办税服务厅整理归档。
(十)税务所建立注销企业登记台帐,内容包括(纳税人税号、纳税人名称、成立时间、注销时间、结算及清算的补税的情况)由征纳服务科每半年进行抽查。
对跨区迁出的企业只审核当年是否完结税款、滞纳金、罚款。
特别注意:
对于跨区迁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注销其防伪税控企业资格后,不得取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直接做跨区迁出税务登记处理即可。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个体工商业户为2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非为6个工作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营业收入100万以上的非增值税纳税人为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税务所领导批准延期)。
四、稽查局核准注销
(-)稽查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营业收入100万以上非增值税纳税的注销、迁移在《注销表》“稽查环节”栏签署意见,由税务所将《注销表》传递给稽查局。
(二)如无涉税情况稽查局将《注销表》传递给征纳服务科,如有涉税情况返回给税务所。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征纳服务科核准注销
征纳服务科收到稽查局签署意见的《注销表》,在软件中核实纳税人是否已结票,结税、清算报税。
审核后,将《注销表》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在《注销表》上加盖公章。
征纳服务科将区局审批的《注销表》返还税务所。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货劳科审核
货劳科在收到税务所传递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审批表》、《取消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进行审核批准,货劳科将审批后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审批表》、《取消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返还税务所,于每月征收期结束后,在金税工程系统中删除纳税人信息。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七、信息中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货劳科将审批后的文书传信息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信息中心返回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进行注销发行)。
八、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
税务所将《注销表》以及与注销相关的资料(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发票领购簿、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结算表、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审批表、取消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返还办税服务厅在软件中进行核准注销,(重点查看有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进行清算申报)并打印核准注销通知书,《注销通知书》上加盖税务登记专用章。
对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同时制作《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注明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存在欠税的还应注明欠税的金额。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九、注销户证件资料及相关资料存档
由税务所通知办税服务厅注销手续完毕。
由办税服务厅将以下资料:
《注销表》、《发票缴销登记表》、《结算表》(稽查结论),与收回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审批表》、《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认定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注销通知书》、《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等一起装订存档。
此项工作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的流转
各环节负责人和经办人在所办事项完毕后,应在审批表上签字。
审批表中:
1、“发票管理环节缴销发票情况”(个体工商业户由办事服务厅填写)由税收管理员岗填写。
3、稽查环节清算情况”由稽查局填写。
4、征收环节结算清缴税款情况”由税务所填写(必填,主要证明纳税人无欠税)。
5、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由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填写。
6、“批准意见”由征纳服务科填写。
税务所只将与审批相关的文书报送各相关科室,与注销相关的其他证件资料由税务所保存,在注销程序完毕后,由税务所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证件资料传办税服务厅整理归档。
本规程从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八、流程图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业户)和年营业收入在100万以下(含100万元)
纳税人
1.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的相关表格报送注销的相关资料
2.到管理员处预约结算时间
3.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税务所
1、结(清)算、结票、清缴税款、注销表税务所终审
★发票的检查是否有头大尾小
★有发票的个体超定额是否补税
2、将终审的《注销表》《结算表》及与注销相关的资料证件传送大厅归档
(个体2个工作日完成、小规模、非增值税6个工作日)
办税服务厅
1、发放与注销相关的表格
2、受理、收缴证件、验旧发票将注销表、收缴证件传递税务所
(1个工作日完成)
3、个体工商业户的发票缴销
4、领回注销表及整套注销资料;打印注销登记通知书、纳税人迁移通知书(1个工作日完成)
★(核实是否进行清算申报)
5、整理资料归档
接收资料传递资料
领取资料领取资料返回资料
★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营业收入在100万以上的流程
办税服务厅
1、发放与注销相关的表格
2、受理、收缴证件、验旧发票将注销表、收缴证件传递税务所
(1个工作日完成)
3、抄税、报税、修改时钟
4、收到信息中心签署意见防伪税控的注销发行(收缴两卡)出证明
5、领回注销表及整套注销资料;打印注销登记通知书、纳税人迁移通知书(1个工作日完成)
★(核实是否进行清算申报)
5、整理资料归档
税务所
1、结(清)算、结票、清缴税款
(10个工作日完成)
2、《注销表》报送稽查局
3、在收到终审后的《注销表》后进行取消防伪税控资格、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以及其他资格取消的发起在CATS中处理
4、将终审的《注销表》《结算表》及与注销相关的资料证件传送大厅归档
稽查局
1、在《注销表》的“稽查环节”签字,传递征纳科
2、对税务所移送的案件进行稽查
3、
纳税人
1、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的相关表格报送注销的相关资料
2、到管理员处预约结算时间
3、进行抄税、报税、修改时钟
4、进行防伪税控注销发行
5、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资料传递
资料传递返回
征纳服务科
1、对《注销表》进行报批
2、终审文书返还税务所
资料传递
分管领导
返回资料归档资料传递审批
返回
货劳科
1、对一般纳税人资格、防伪税控资格进行报批,并在CATSA中处理(保存两卡)
2、终审资料返回税务所(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返回
资料传递
审批
返回
返回
信息中心
1、在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的注销发行签字(返回办税服务厅注销发行岗)
资料传递
资料传递
注销的相关表单(电子表格在注销迁移使用相关表格的文件夹查找)在FTP/征纳服务科/注销流程及表格/注销迁移使用相关表格
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
注销(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目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一、企业报送资料
1.《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3份
2.《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2份
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2份(出口企业报送)
4.《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通用)》3份(涉及企业报送)
5.《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6.《税务登记证》正本、附本原件
7.《发票领购簿》原件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9.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被吊销企业报送)
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报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报送3、4、5、6、7、9项;非增值税纳税人报送4、5、6、9项)
二、税务机关审核审批资料
1.《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人检查(结算)表》2份
2.《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结算批复表》3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1套
三、其它资料
1.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2份
2.《税务事项通知书》1份(归档)
3.金税卡1张,IC卡1张(收缴)由办税服务厅在注销发行时收缴,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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