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LL经营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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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L经营责任书
经营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人:
公司:
实行任务目标考核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作用,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前提下,责任人的自身价值同时得以体现,推动整个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使管理层与公司荣辱与共,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落实。
双方需在充分尊重公司年度战略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人力和市场资源,充分商定经营目标。
以量化指标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考核期间:
20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考核期内责任人将履行职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公司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司为责任方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必要技术、资金、设备、后勤等支持、服务及保障;
2、公司将根据2013年《薪酬制度》关于业绩年薪的具体规定,对责任人实施目标考核(考核办法见《营销管理办法》);
3、公司有权对责任人的经营期的团队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与
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4、公司有权在责任人开发、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责任方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执行本责任书的。
5、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周期目标,公司有权向责任方方提出警告;
6、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期间目标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执行本责任书各项约定;
三、责任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的各项管理规定。
2、责任人应在计划年度内完成下列主要经营和管理指标(见附件)。
3、责任人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具体的可操作、可测量、可实现、有时间节点的目标实施计划,在获得公司批准后以此作为对责任人进行管理、考评、监督的依据。
4、责任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公司要求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包括:
(1)季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产品市场的最新情报报告。
(3)产品质量及市场运行情况报告。
(4)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和报告。
(5)季度述职报告。
5、责任人应接受公司对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测评考核,测评结果各占考核分值5%。
具体包括:
带队能力,安全意识,责任心,工作计划性、工作作风以及诚信度和执行力;
6、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公司责任期内经营管理目标的考核,业绩
目标考核占考核分值90%。
四、本责任书相关内容分别由公司企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本责任书即签订当日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企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责任人各持一份。
公司:
责任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篇二:
店长经营责任书
店长经营责任书
一、前言
1、聘任岗位:
____店长
2、受聘人:
____工作地点:
____
3、直接上级:
市场部主管
4、直接下级:
营业员
5、工作范围:
负责店面的销售管理,协助主管完成本店面的销售任务。
二、岗位责任
1、对本店面及所管辖员工的销售任务及出勤情况完全负责。
2、对本店面的所有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等工作负责。
3、对本店面的帐务数据的负责。
4、对销售信息掌握的及时性和反馈的实效性负责。
5、对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并进行及时的跟踪检查、指导和向上级领导反馈负责。
6、对处理顾客投诉等事宜负责。
7、对做好店员政治思想,了解心态动向,鼓舞士气,带动销售并完成任务负责。
8、对公司组织的各种促销活动开展负责。
9、对店内货品陈列及货品的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
10、对做好与上级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及领导安排的工作负责。
三、权利
1、对本店员工的招聘有参与权并对货品行驶管理权。
2、对店面的费用有申请和使用权。
3、对店面的员工的工作业绩有考核权,并根据业绩和表现恶劣的员工对其有建议辞退权。
4、行驶对员工日常工作协调、考勤、劳动纪律的管理处罚权。
5、对店面的环境卫生、货品布局、商品陈列等有管理权。
6、有权对销售和管理更加合理化,提出建议。
7、对店内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权。
四、薪资构成
底薪+销售提成+工龄工资+全勤奖+季度考核排名奖+管理奖
1、底薪____元/月,每月休假三天(带薪)
2、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当月实际销售额—当月分解销售额)×10%(按店员平均分配,店长拿三成)
3、工龄工资:
50元/月
4、全勤奖:
(每人每月20元,每月发放)
要求;除公司规定的公休假以外,每月无迟到、无请假、无早退。
六、季度考核排名奖
《检查表》平均分按3个月份累计排名进入前3名,奖励店长100元,店员每人50元。
七、管理费
500元(年终发放)中途因辞职或辞退不发管理费。
考核标准:
1、必须完成公司制定的全年销售任务的80%以上。
2、店内无员工重大违纪的,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无奖励。
3、本人因违反了公司条例被公司辞退,无奖励。
4、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声誉或重大经济损失,无奖励。
5、视为不合格店长无奖励。
店长签名:
_____总经理签名:
_____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五日篇三:
经营指标责任书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部门:
安全部
负责人: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发展战略,推动公司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安全生产“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完成2014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限公司与公司所属责任单位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二条责任期
本责任期为壹年,即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一)员工伤亡事故:
职责范围内消灭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1‰以下,轻伤事故比上年度下降20%;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二)火灾事故:
职责范围内火灾伤亡人数为零,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火灾事故。
(三)交通事故: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事故。
(四)非伤事故:
杜绝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管理类目标
(1)月度回顾:
负责人每月须主动向总裁进行至少一次面对面月度回
顾,内容含本部门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下月工作计划、重大管理举措,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意见,及其他需汇报事项;
(2)执行力:
高效传达、执行公司及总部各部室的有关决议、决定、通知、方案等,并及时反馈执行结果;
(3)团队建设:
本单位管理团队分工明确、协同一致;定期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全年开展团队建设活动不少于4次(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发布活动情况;
(4)员工培训:
本单位全年开展内部职工培训不少于72小时;
(5)员工满意度:
公司在年中及年终进行本单位员工满意度调查,对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责任人职位。
2、安全投入类指标
(1)矿区“三违”查处指标月应不超过5%
(2)安全投入:
必须按月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投入指标,完成率应在80%以上,
(3)安全隐患整改率应达到98%以上
(4)安全生产检查月应不少于3次
(5)监控监测系统完好率100%
(6)安全机构的定岗、定编、定员、定薪工作符合公司规范
(7)月安全办公会应不少于2次,班前安全教育要求达到100%
第四条考核与奖惩
4.1公司根据本责任书及业绩考核方案对乙方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
4.2责任人应根据甲方及本责任书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及文件,甲方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确认。
4.3责任人目标考核
责任人年薪执行“基薪+业绩薪”的薪酬制度。
业绩薪于各季度、年度末根据乙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考核兑现。
第五条绩效考核及兑现:
5.1责任人在年度终1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人事部,总部行政人事部根据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工作情况予以考核并形成考核建议,并上报公司薪酬工作小组作为考核依据。
第六条权利与责任
6.1责任期内,责任人有权对本部门的岗位及人员设臵调整向公司行使建议权,对部门内不遵守公司及部门纪律,不能满足工作能力要求者,责任人有权要求公司调离该部门或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3除本部门员工之外,责任人还应对矿区材料专员在业务上予以指导,管理上予以规范,并对其工作予以考核,并将其工作情况与矿区管理班子提出工作建议,对严重不满足工作需求的,有权向公司和矿区提出予以人员调换,并对该岗位人员的聘用行使建议权;
6.4责任人的不仅对本部门管理和业务工作承担相应权责,对于矿区其他任何生产性材料的采购和管理也需承担主要权责。
第七条附则
9.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将另行协商,年中予以回顾,如有必要可进行适当调整。
9.2责任书正本一式贰份,责任人保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9.3本责任书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所有
责任单位:
安全部
2014年月日2014
年月日篇四:
重庆广场经营管理协议
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
重庆广场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
(业主/物业使用人)身份证号:
为了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广场广场_____mall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提高商业经营的信誉和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广场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统一物业管理、统一服务监督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经营方式、服务手段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统一管理,以维护购物中心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广场广场的各项营运规章制度并依照制度实施统一运营管理。
3.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
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在符合店铺经营规范和业态的条件下,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根据需要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广场广场的整体形象。
2.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履行经营者的义务,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3.遵守广场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服从统一管理,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公平交易、保质保量,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于消费者,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和经营行为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广场广场巴南mall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对员工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服务规范工作,确保正常营运。
8.自行出租商铺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须按广场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业管理费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商铺内自用的水、电、气等所产生的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收费据实收取。
公共能源费按商铺建筑面积占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四)空调使用费
每月由甲方根据当月空调使用的总费用按乙方所使用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并收
取。
如乙方店内自行安装空调设备其空调使用费用按面积分摊.(五)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办理。
(六)依照甲方发出的缴费通知单规定按时缴纳。
逾期不交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广场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
经营。
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三条:
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
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甲方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并服从执行甲方的解决方案或与对方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第四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购物中心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
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抢客、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不可诋毁其他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
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扎堆、擅自聚众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
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
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
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
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
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
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二)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若乙方需
转让、转租商铺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复并登记备案后方可转让转租。
第十三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
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
禁止打架
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
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
严禁偷窃、挪用购物中心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
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
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关闭电源、检查是否留有消防隐患及异常现象并锁好门窗。
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
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
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
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
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
严禁动用供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
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
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若影响其它商铺或者公共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需在
甲方相关人员配合、监督下进行维修。
第二十五条:
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
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
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
修。
第二十八条:
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
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
的行为。
第三十条:
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修
改。
第三十二条:
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
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三十四条:
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
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
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
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
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
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凡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卖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庆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拥有对本协议的执行权、解释权和修改权。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店铺经营规范
一、总则
1、目的
通过贯彻执行《店铺经营规范》,规范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经营行为,明确业主、管理者、经营者、从业人员、顾客的责权利关系,构筑诚信体系,提高购物中心经营管理水平。
2、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买卖公平,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敬业爱岗,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商德商誉。
3、制定、实施及适用
本《店铺经营规范》由重庆广场广场商业有限公司制定,适用于在分公司购物中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由重庆广场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负责监督、实施、完善。
该规范作为主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重庆广场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
依法实施统一管理,制定、修改和发布管理规章制度。
?
行使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授予的权利,公正合理地处理各种纠纷,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
尊重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主经营权,不干涉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当的经营活动,努力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完善的经营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
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广场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
执行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的协议条款,并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配合由工商、质检、消协等有关单位,解决商务纠纷,规范经营秩序,打击各种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
?
加强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并支持业主/物业使用人维护自身利益。
三、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
?
依法享有对所购、所租铺位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租赁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使用权,以及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
在自觉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有享受公共性和委托性商业服务的权利。
?
有对甲方管理服务内容、规章管理制度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对管理工作认为处理不当的,有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和申诉的权利。
?
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照章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
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物价、卫生、治安、消协等法律法规、规定,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认真履行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按时交缴租金、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
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经营管理秩序,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各种经营促销活动。
?
维护购物中心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严格按统一规定的经营时间营业。
?
自行承担由经营活动引起的民事责任。
四、经营规范
1法律、法规和规定
?
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整体利益。
?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应明码标价,亮照经营。
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
只能使用约定的商号、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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