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docx
- 文档编号:8613382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57.74KB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docx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GBJ113—87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8月1日
关于发布《液压滑动模板施工
技术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2297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113—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12月1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和国家计委计标发(1984)10号文件的要求,由我部建筑研究总院主编,并会同煤炭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总结了我国廿多年来滑模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经验,吸取了国内外有关科研成果,并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十七节和五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总则,滑模施工工程的设计,滑模施工的准备,滑模装置的设计与制作,滑模施工,特种滑模施工,质量检查及工程验收等。
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我部冶金建筑研究总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
1987年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滑模施工工程的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筒壁结构
第三节框架结构
第四节墙板结构
第三章滑模施工的准备
第四章滑模装置的设计与制作
第一节总体设计
第二节部件的设计与制作
第五章滑模施工
第一节滑模装置的组装
第二节钢筋
第三节支承杆
第四节混凝土
第五节预留孔洞和预埋件
第六节滑升
第七节横向结构的施工
第六章特种滑模施工
第一节大体积混凝土
第二节混凝土护面
第七章质量检查及工程验收
第一节质量检查
第二节工程验收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滑模装置设计荷载值
附录三支承杆允许承载力的计算方法
附录四用贯入阻力测量混凝土凝固的试验方法
附录五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在采用液压滑动模板(以下简称滑模)施工时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滑模施工的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
包括;筒壁结构、框架结构、墙板结构以及大体积混凝土、各种混凝土护面、隧洞底拱结构等。
第1.0.3条采用滑模施工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应密切配合,使工程设计适合滑模施工的特点。
第1.0.4条滑模施工不宜在冬期进行。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应根据滑模施工的特点制定专门技术措施。
第1.0.5条滑模施工时的安全、劳动保护等,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第1.0.6条采用滑模施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滑模施工工程的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建筑结构的平面布置应使各层构件沿模板滑动方向的投影重合,立面应简洁,避免有碍模板滑动的局部突出结构。
第2.1.2条平面面积较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宜分区段进行滑模施工。
当区段分界与变形缝不一致时,应对分界处作设计处理。
第2.1.3条楼层上直接安装设备的梁,当地脚螺栓定位精度要求严格时,不宜将该梁设计为滑模施工。
对需要安装设备的小截面竖向筒壁结构(如电梯井等),宜将平面尺寸比安装尺寸每边放大50mm。
第2.1.4条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横向结构的施工程序以及施工过程中保持结构稳定的技术措施。
第2.1.5条结构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混凝土墙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40mm;
二、圆形变截面筒壁结构的筒壁度厚不应小于160mm;
三、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墙板厚度不应小于180mm;
四、钢筋混凝土梁的宽度不应小于气200mm;
五、钢筋混凝土柱的边长不应小于300mm,独立柱的边长不应小于400mm。
第2.1.6条对采用滑模施工的结构,其混凝土强度的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普通混凝土不应低于C13;
二、轻骨料混凝土不应低于C8;
三、同一标高内的构件宜采用同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2.1.7条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墙、板不应小于20mm;
二、连续变截面筒壁不应小于30mm;
三、梁、柱不应小于30mm。
第2.1.8条沿模板滑动方向,结构的截面尺寸应减少变化。
可采取变换混凝土强度等级或配筋量来满足结构承载力的要求。
第2.1.9条结构配筋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各种长度、形状的钢筋,应能在提升架横梁以下的净空内绑扎;
二、交汇于节点处的各种钢筋应详细排列;
三、宜利用结构受力钢筋作支承杆,对兼作支承杆的受力钢筋,其设计强度宜降低10~25%,接头的焊接质量应与钢筋等强;
四、与横向结构连接的连接筋应采用Ⅰ级圆钢,直径不宜大于8mm,外露部分不应先设弯钩,当连接筋直径大于10mm时,应采取专门措施。
第2.1.10条宜采用胀锚螺栓、锚枪钉等代替预埋件。
必须用预埋件时,预埋件应易于安装、固定,且不得凸出混凝土表面。
第2.1.11条各种管线宜集中布置。
预理件或预留孔洞的位置宜沿垂直成水平方向集中排排。
第2.1.12条对二次施工的构件,其预留孔洞的宽度应比构件的截面每边增大30mm。
第二节筒壁结构
第2.2.1条当贮仓群的面积较大时,可根据施工能力和经济合理性,设计成若干个独立的贮仓组。
第2.2.2条贮仓筒壁截面宜上、下一致。
当壁厚需要改变时,宜在筒壁内侧采取阶梯形变化。
第2.2.3条贮仓下部的支承结构宜与贮仓筒壁采用一套滑模装置施工。
当下部支承结构采用柱或框架时,立柱宜顺筒壁布置,立柱的边宽与壁厚一致。
当柱边宽度必须大于壁厚时,宜在壁的内侧扩大尺寸。
第2.2.4条贮仓底板、漏斗和漏斗环梁宜与筒壁按整体结构设计,可采用滑空或部分滑空的方法浇筑成整体。
当采用滑空的施工方法时,应尽可能减低漏斗环梁的高度。
在生产工艺许可时,可将漏斗设计成与筒壁分离式。
分离部分采用二次支模浇筑。
对结构复杂的贮仓,底板以下结构宜支模浇筑。
第2.2.5条贮仓顶板应根据施工条件,选择预制装配式或整体现浇顶板。
顶板梁宜设计成劲性承重骨架梁。
第2.2.6条井塔类构筑物的筒壁,宜设计成带肋壁板,沿竖向保持壁板厚度不变,必要时可变更壁柱截面的长边尺寸。
壁柱与壁板连接处的阴角宜设置斜角。
第2.2.7条烟囱等带有内衬的筒壁结构,当筒壁与内衬同时滑模施工时,支承内衬的牛腿宜采用矩形。
第2.2.8条筒壁结构的配筋宜采用热轧变形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当为双层配筋时,应将水平筋配置于竖向钢筋的外侧。
两层钢筋网片之间应配置拉结筋,拉结筋的间距应根据壁板受力情况确定。
第三节框架结构
第2.3.1条框架的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柱子的间距不宜大于9m;
二、各层梁的竖向投影应重合,宽度宜相等;
三、柱宽宜比梁宽每边大50mm以上,当不能满足时,梁、柱宜设计成等宽;
四、柱的截面尺寸应减少变化,如必须改变时,边柱宜在同一侧变动,中柱宜按轴线对称变动。
第2.3.2条当框架的楼层结构(包括次梁及楼板)采用在主梁上预留板厚及次梁梁窝作二次浇灌施工时,设计可按整体计算。
第2.3.3条柱上无梁侧的牛腿宽度宜与柱同宽,有梁侧的牛腿与梁同宽,如需加宽牛腿支承面时,加宽部分可采取二次浇灌。
柱上预埋件的最大宽度应比柱宽每侧小25mm。
第2.3.4条当框架梁采用自承重的劲性骨架或柔性配筋的焊接骨架时,骨架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梁体混凝土自重,其挠度值不应大于跨度的1/500。
骨架端部腹杆宜采用向下斜形式。
骨架的弦杆伸入柱内的长度应满足锚固要求。
当骨架的高度大于提升架横梁下的净空高度时,骨架上弦杆的端部节间可采取二次拼接。
第2.3.5条框架梁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楼板为二次浇灌时,在梁支座负弯矩区段楼板厚度线以下20mm内,应配置承受施工阶段负弯矩的钢筋;
二、梁内不宜设弯起筋,宜根据计算加强箍筋,必须有弯起筋时,弯起筋的高度应小于H0+200mm,当不满足时,可将弯起筋分段焊接。
注;H0为提升架横梁距模板上口的净空尺寸。
三、箍筋的间距可根据计算采用不等距排列;
四、在纵向筋端部伸入柱内的锚固长度范围内,不宜弯折,必要时可朝上弯折;
五、当主梁上预留次梁梁窝时,应根据验算需要对梁窝截面采取加强措施。
第2.3.6条柱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纵向受力筋应避开千斤顶底座及提升架横梁宽度所占据的竖向投影位置;
二、纵向受力筋宜采用热轧变形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
三、当各层柱配筋量有变化时,宜保持钢筋根数不变而调整直径;
四、纵向受力筋的接头,宜设在弯矩较小的区段内,当钢筋直径无变化时,接头位置不受限制;
五、箍筋应便于从侧面套入柱内,当采用组合式箍筋时,相邻两个箍筋的拼接点位置应交替错开。
滑模施工的结构,当箍筋末端弯钩的角度为90°时,其弯钩的平直长度应加大,钢筋直径为6mm者,取80mm,直径为8mm者取120mm。
第2.3.7条二次浇灌的次梁与主梁的连接构造应满足施工期及使用期的受力要求。
第2.3.8条当缺乏预制吊装条件时,双肢柱及工字形柱可采用滑模施工,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肢柱宜设计成平腹杆,腹杆宽度宜与肢杆等宽,腹杆的间距宜相等;
二、工字形柱,腹板的加劲肋宜与翼缘等宽。
第四节墙板结构
第2.4.1条墙板结构各层平面布置,在竖向的投影宜重合。
对有地下室的结构,地下部分的墙板与地上部分墙板的布置宜一致。
第2.4.2条墙板结构的楼板施工可采取逐层滑空现浇或安装预制楼板及先滑升墙体后浇筑楼板等方法。
第2.4.3条各层门窗洞口位置应一致,同一楼层的梁底标高及门窗洞口的高度和标高宜统一。
门窗洞口宽度不宜超过2500mm。
第2.4.4条同一滑升区段内楼层标高宜保持一致。
第2.4.5条当外墙需要具有保温、隔热功能时,内、外墙体可采用不同性能的混凝土。
第2.4.6条丁字形或十字形墙板交接处的门、窗洞口距墙内皮的尺寸不应小于250mm。
第2.4.7条当墙板结构含暗框架时,暗框架柱的配筋率宜取下限值,暗柱的配筋还应符合本规范第2.3.6条的要求。
第2.4.8条当墙板开设大洞口按壁式框架设计时,其梁的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2.3.5条的要求。
第2.4.9条各种大洞口周边的加强钢筋的配置,不宜在洞角处设45°斜钢筋,宜加强其竖向及水平钢筋。
当各楼层门、窗洞口位置一致时,其侧边的竖向加强钢筋宜连续配置。
第2.4.10条墙板竖向钢筋伸入楼板内的锚固段,其弯折长度不得超出墙板厚度。
当不能满足钢筋的锚固长度时,可用焊接的方法接长。
第2.4.11条支承在墙板上的梁,其钢筋伸入墙板内的锚固段宜向上弯,当梁为二次施工时,梁端钢筋的形式及尺寸应适应二次施工的要求。
第三章滑模施工的准备
第3.0.1条滑模施工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及滑模工艺的要求提出对工程设计的局部修改意见,确定不宜滑模施工部位的处理方法以及划分滑模作业的区段等。
第3.0.2条滑模施工必须根据工程结构的特点及现场的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
二、滑模施工技术设计;
三、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安排;
四、施工安全技术、质量要求及其检查措施;
五、劳动组织及人员培训;
六、材料、半成品、预埋件、机具和设备供应计划等。
第3.0.3条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减少施工用地和缩短地面水平运输距离;
二、在所施工建筑物的周围应设立危险警戒区。
警戒线至建筑物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其高度的1燉10,且不应小于10m。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临时建筑物及材料堆放场地等均应设在警戒区以外,当需要在警戒区内堆放材料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经过警戒区的人行道或运输通道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四、材料堆放场地应靠近垂直运输机械,堆放数量应满足施工速度的需要;
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确定混凝土供应方式,当设置自备搅拌站时,宜靠近施工工程;
六、供水、供电应满足滑模连续施工的要求。
施工工期较长,且有断电可能时,应有双路供电或配自备电源。
操作平台的供水系统,当水压不够时,应设加压水泵;
七、应设置测量施工工程垂直度和标高的观测站。
第3.0.4条滑模施工技术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滑模装置的设计;
二、确定垂直与水平运输方式及能力,选配运输设备;
三、确定混凝土的供应方式和供应能力;
四、确定控制施工精度的方法、选配观测仪器及设置观测点;
五、确定初滑程序、滑升制度和滑升速度、混凝土的浇灌顺序、制定施工过程中结构物和施工操作平台稳定及纠偏纠扭等技术措施;
六、制定操作平台组装与拆除的方案;
七、制定施工工程某些特殊部位的处理方法和安全措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对混凝土凝结速度的要求,以及特殊气候(低温、雷雨、大风、高温、干热等)条件下施工的技术措施。
第四章滑模装置的设计与制作
第一节总体设计
第4.1.1条滑模装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模板系统(包括模板、围圈、提升架);
二、操作平台系统(包括操作平台、料台、吊脚手架、随升垂直运输设施等);
三、液压提升系统(包括液压控制台、油管、千斤顶、支承杆等);
四、施工精度控制系统(包括千斤顶同步、建筑物轴线和垂直度等的控制与观测设施等)。
第4.1.2条滑模装置的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绘制各层结构平面的投影叠合图;
二、确定模板、围圈、提升架及操作平台的布置,进行各类部件设计,提出规格和数量;
三、确定液压千斤顶、油路及液压控制台的布置,提出规格和数量;
四、制定施工精度控制措施,提出设备仪器的规格和数量;
五、进行特殊部位处理及特殊设施(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和水平运输装置等)的布置与设计;
六、绘制滑模装置的组装图,提出材料、设备、构件一览表。
第4.1.3条滑模装置设计荷载包括下列各项;
一、模板系统、操作平台系统的自重(按实际重量计算);
二、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包括操作平台上的机械设备及特殊设施等的自重(按实际重量计算),操作平台上施工人员、工
据结构部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4.1.7条操作平台结构必须保证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其结构布置宜采用下列形式;
一、连续变截面筒壁结构可采用辐射梁、内外环梁以及下拉环和拉杆(或随升井架和斜撑)等组成的操作平台;
二、等截面筒壁结构可采用桁架(平行或井字型布置)、小梁和支撑等组成操作平台,或采用挑三角架、中心环、拉杆及支撑等组成的环形操作平台;
三、框架、墙板结构可采用桁架、梁与支撑组成桁架式操作平台,或采用桁架和带边框的活动平台板组成可拆装的围梁式活动操作平台;
四、柱子或排架的操作平台,可将若干个柱子的围圈、柱间桁架组成整体稳定结构。
第二节部件的设计与制作
第4.2.1条模板应具有通用性、装拆方便和足够的刚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模板高度宜采用900~1200mm,对筒壁结构可采用1200~1600mm;模板宽度宜采用150~500mm;
二、异形模板,如转角模板、收分模板、抽拔模板等,应根据结构截面的形状和施工要求设计;
三、钢模板所用的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可采用设置角钢肋条或直接压制边肋来增强其刚度。
角钢肋条的规格不宜小于L30×4。
也可采用定型钢模板;
四、钢模板的连接应保证拼缝紧密和装拆方便;
五、模板必须四角方正、板面平整、无卷边、翘曲、孔洞及毛刺等。
第4.2.2条围圈承受的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垂直荷载应包括模板的重量和模板滑动时的摩阻力;
当操作平台直接支承在围圈上时,并应包括操作平台的重量和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
二、水平荷载应包括混凝土的侧压力;
当操作平台直接支承在围圈上时,并应包括操作平台的重量和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水平分力。
第4.2.3条围圈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围圈截面尺寸应根据计算确定,围圈的间距一般为500~700mm,上围圈距模板上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50mm。
二、当提升架间距大于2.5m或操作平台的承重骨架直接支承在围圈上时,围圈宜设计成桁架式;
三、围圈在转角处应设计成刚性节点;
四、固定式围圈接头应用等刚度型钢连接,连接螺栓每边不得少于2个;
五、在使用荷载下,两个提升架之间围圈的垂直与水平方向的变形不应大于跨度的1/500;
六、连续变截面筒壁结构的围圈宜采用分段伸缩式。
第4.2.4条提升架宜设计成适用于多种结构施工的型式。
对于结构的特殊部位,可设计专用的提升架。
对多次重复使用或通用的提升架宜设计成装配式。
第4.2.5条提升架设计时,应按实际的垂直与水平荷载验算,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提升架宜用钢材制作,可采用单横梁“Π”形架,双横梁的“开”形架或单立柱的“Г”形架,横梁与立柱必须刚性连接,两者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内,在使用荷载作用下,立柱的侧向变形应不大于2mm;
二、模板顶部至提升架横梁的净高度,对配筋结构不宜小于500mm,对于无筋结构不宜小于250mm;
三、用于变截面结构的提升架,其立柱上应设有调整内外模
度应根据压力要求及气温条件确定。
第4.2.10条液压千斤顶必须经过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耐压12MPa,持压5min,各密封处无渗漏;
二、卡头应锁固牢靠,放松灵活;
三、在1.2倍额定承载的荷载作用下,卡头锁固时的回降量对滚珠式千斤顶应不大于5mm,对卡块式千斤顶应不大于3mm;
四、同一批组装的千斤顶,应调整其行程,应使其在相同荷载作用下的行程差不大于2mm。
第4.2.11条支承杆的选材和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滚珠式千斤顶,支承杆应采用Ⅰ级圆钢制作,对卡块式千斤顶应通过试验选用;
二、支承杆长度宜为3~5m,支承杆直径应与千斤顶的要求相适应;
三、采用工具式支承杆时,应用螺丝连接,丝扣宜为M16,丝扣长度不宜小于20mm;
四、支承杆应调直除锈,当Ⅰ级圆钢采用冷拉调直时,其延伸率不宜大于3%。
第4.2.12条精度控制仪器、设备的选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千斤顶同步控制装置,可采用限位卡挡、激光控制仪、水杯自动控制装置等;
二、垂直度观测设备可采用激光铅直仪、自动安平激光铅直仪、经纬仪和线锤等,其精度不应低于1/10000;
三、测量靶标及观测站的设置,应便于测量操作。
第4.2.13条通讯联络设施应保证声光信号清楚、统一。
第五章滑模施工
第一节滑模装置的组装
第5.1.1条滑模装置的组装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安装提升架,对带有辐射梁或辐射桁架的操作平台,应同时安装辐射梁或辐射桁架及其环梁;
二、安装内外围圈,调整倾斜度;
三、绑扎竖向钢筋和提升架横梁以下的水平钢筋,安设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胎模,对工具式变承杆套管下端进行包扎;
四、安装模板,宜先安装角模后安装其他模板;
五、安装操作平台的桁架、支撑和平台铺板;
六、安装外操作平台的支架、铺板和安全栏杆等;
七、安装液压提升系统,垂直运输系统及水、电、通讯、信号、精度控制和观测装置,并分别进行编号、检查和试验;
八、在液压系统试验合格后,插入支承杆;
九、安装内外吊脚手架及挂安全网,当在地面或横向结构面上组装滑模装置时,应待模板滑至适当高度后,再安装内外吊脚手架。
第5.1.2条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好的模板应上口小、下口大,单面倾斜度宜为模板高度的0.2~0.5%;
二、模板高1/2处的净间距应与结构截面等宽;
三、圆形连续变截面结构的收分模板,必须沿圆周对称布置,每对的收分方向应相反,收分模板的搭接处不得漏浆。
第5.1.3条滑模装置组装的偏差应满足表5.1.3的规定。
四、钢筋弯钧均应背向模板面;
五、应有保证钢筋保护层的措施。
第5.2.3条梁的配筋采用自承重骨架时,其起拱值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当梁跨度小于或等于6m时,应为跨度的2~3‰
二、当梁跨度大于6m时,应由计算确定。
第三节支承杆
第5.3.1条第一批插入千斤顶的支承杆,其长度不得小于四种,按长度变化顺序排列。
工具式支承杆的下端应套钢靴,非工具式支承杆的下端宜垫小钢板。
第5.3.2条支承杆上如有油污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5.3.3条对采用平头对接、榫接或丝扣接头的非工具式支承杆,当千斤顶通过接头部位后,应及时对接头进行焊接加固。
第5.3.4条用于筒壁结构施工的非工具式支承杆,当通过千斤顶后,应与横向钢筋点焊连接,焊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m。
第5.3.5条当发生支承杆失稳、被千斤顶带起或弯曲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加固处理。
对兼作受力钢筋使用的支承杆,加固时应满足支承杆受力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受力钢筋的要求。
当支承杆穿过较高洞口或模板滑空时,应对支承杆进行加固。
第5.3.6条工具式支承杆,可在滑模施工结束后一次拔出,也可在中途停歇时分批拔出。
分批拔出时,应按实际荷载确定每批拔出的数量并不得超过总数的1/4。
对墙板结构,内外墙交接处的支承杆,不宜中途抽拔。
第四节混凝土
第5.4.1条用于滑模施工的混凝土,除应满足设计所规定的强度、抗渗性、耐久性等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第六节滑升
第5.6.1条初滑阶段,必须对滑模装置和混凝土凝结状态进行检查。
第5.6.2条滑升过程中,两次提升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5h。
在气温较高时,应增加1~2次中间提升,中间提升的高度为1~2个千斤顶行程。
第5.6.3条提升时,应使所有的千斤顶充分的进、排油。
提升过程中,如出现油压增至正常滑升油压值的1.2倍,尚不能使全部液压千斤顶升起时,应停止提升操作,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第5.6.4条在滑升过程中,操作平台应保持水平。
各千斤顶的相对标高差不得大于40mm,相邻两个提升架上千斤顶的升差不得大于20mm。
第5.6.5条连续变截面结构,每滑升一个浇灌层高度,应进行一次模板收分。
模板一次收分量不宜大于10mm。
第5.6.6条在滑升过程中,应检查和记录结构垂直度、扭转及结构截面尺寸等偏差数值,检查及纠偏、纠扭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连续变截面和整体刚度较小的结构,如烟囱、电视塔、水塔、单体筒仓、独立柱、小型框架等,每提升一个浇灌层高度应检查、记录一次;
二、对整体刚度较大的结构,每滑升1m至少应检查、记录一次;
三、在纠正结构垂直度偏差时,应徐缓进行,避免出现硬弯;
四、当采用倾斜操作平台的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液压 滑动 模板 施工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