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版DOC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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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版DOC版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2006年2月27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标【2006】42号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纳入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六条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七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三、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消防站
二级消防站
车位数
5~7
3~4
8~11
注: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l个备用车位。
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业务用房包括:
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和个人防护器材库、被装营具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等。
辅助用房包括:
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锅炉房、浴室、医务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理发室、配电室、油料库等。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艇、直升机)、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
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二、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三、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一般不宜小于200m。
四、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十三条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
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第四章建筑标准
第十四条消防站的建筑标准,应根据消防站的类别和有利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
第十五条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3500~4900m2。
二、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2确定。
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表2
房屋类别
名称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业务用房
消防车库(车位数)
450~630(5~7个)
270~360(3~4个)
720~990(8~11个)
通信室
30
30
40
体能训练室
50~100
40~80
80~120
训练塔
120
120
210
灭火抢险、个人防护器材库
50~100
40~60
100~150
被装营具库
40~60
30~40
40~60
器材修理间、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
40~80
30~50
60~100
图书阅览室
20~60
20
40~60
会议室
40~90
30~60
70~140
俱乐部
50~110
40~70
90~140
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
40~60
30~50
40~80
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
60~120
40~80
70~140
干部备勤室
50~100
40~80
80~160
消防员备勤室
150~240
70~120
240~340
辅助用房
餐厅、厨房
90~100
60~80
140~160
家属探亲用房
60
40
80
锅炉房、浴室
80~110
70~110
130~150
医务室
10
10
20
晾衣室(场)
30
20
30
贮藏室
40
30
40~60
盥洗室、厕所
40~55
20~30
40~70
理发室
10
10
20
配电室
10
10
10
油料库
20
10
20
其他
20
10
30~50
合计
1600~2365
1120~1580
2440~3400
第十六条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十七条消防站建筑物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其中8~9度地区的消防站建筑应对消防车库的框架、门框、大门等影响消防车出动的重点部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算,限制其地震位移。
第十八条消防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和非常时期执勤备战的需要。
一、车库宜设修理间及检修地沟。
修理间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不宜靠近通信室。
二、消防车库的设计,应有车辆充气、充电和废气排除的设施。
三、消防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行设计。
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且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库内(外)应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市政消火栓。
第十九条消防站内的走道、楼梯等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的净宽,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2.0m,楼梯不应小于1.4m。
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
楼梯踏步应平缓,两侧应设扶手,楼梯倾角不应大于30°。
第二十条消防站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与体能训练设施。
第二十一条消防站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外装修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宜采用体现消防站特点和不易老化的装修材料。
消防站的内装修应适应消防人员生活和业务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明快和容易清洗的装修材料。
二、位于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优先使用城市热网或集中供暖。
炎热地区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干部战士备勤室、餐厅和通信室、体能训练室等宜设空调等降温设施。
三、消防站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第二十二条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并应设置配电室。
消防站内应设电视、网络和广播系统,宿舍、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餐厅及公共通道等,应设应急照明。
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二十三条消防站建设用地应根据建筑占地面积、车位用地和室外训练场地面积等确定。
配备有消防艇的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艇靠泊的岸线。
第二十四条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4900~6300m2。
注:
①上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限,面积小者取低限;
②上述指标未包含道路、绿化用地面积,各地在确定消防站建设用地总面积时,可按0.5~0.6的容积率进行测算;
③消防站建设用地紧张且难以达到标准的特大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建设训练场地或训练基地,以保障消防员开展正常的业务训练。
第六章装备标准
第二十五条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辖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辆)表3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
4~6
2~3
7~10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辆)表4
消防站类别
品种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
消防站
二级普通
消防站
灭火消防车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2
1
3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
△
干粉消防车
△
△
△
举高消防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
△
1
云梯消防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专勤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
△
1
排烟消防车或照明消防车
△
△
△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
—
—
1
核生化侦检车
—
—
△
通信指挥消防车
—
—
△
供气消防车
—
—
△
后援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含器材保障、生活保障、供液集装箱)
△
△
△
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
消防摩托车
△
△
△
注:
①表中带“△”车种各地区根据实际选配;
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选配的规定消车数量的基层上,可
根据实际需要选配摩托消防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
消防站类别
技术性能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
消防站
二级普通
消防站
发动机功率(kw)
≥132
≥132
≥191
比功率(kw/t)
≥8
≥8
≥10
水罐消防车出水性能
出口压力(MPa)
1
1.8
1
1.8
1
1.8
流量(L/s)
40
20
40
20
60
30
消防车出泡沫性能(类)
A、B
B
A、B
举高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
≥20
≥20
≥30
抢险救援消防车
起吊质量(kg)
≥3000
≥3000
≥5000
牵引质量(kg)
≥10000
≥10000
≥10000
第二十七条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6的规定。
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表6
消防站类别
名称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
消防站
二级普通
消防站
机动消防泵(含浮艇泵)
2台
2台
3台
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2个
2个
3个
移动式消防炮
2个
1个
2个
A、B类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空气泡沫枪
2套
2套
2套
二节拉梯
3
2
3
三节拉梯
2
l
2
挂钩梯
3
2
3
水带
2000m
1200m
2800m
消火栓扳手、水枪、分水器、接口、包布、护桥等常规器材工具
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要求配备
第二十八条特勤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及数量配备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一中附表1-1至附表1-9的规定,普通消防站的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及数量配备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一中附表1-10的规定。
抢险救援器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九条消防站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二中附表2-1的规定,消防人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二中附表2-2的规定。
防护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条根据灭火救援需要,特勤消防站可视情配备消防搜救犬,并建设相应设施,配备相关器材。
第三十一条消防站通信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消防站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软梯及室内综合训练器等技能、体能训练器材。
第三十三条消防站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应按照不低于投入执勤配备量1:
1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第三十四条水上消防站和航空消防站的场地、设施、房屋建筑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第七章人员配备
第三十五条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人)表7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人数
30~45
15~25
45~60
第八章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第三十七条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分类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第三十八条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划与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结合当地物价、施工技术水平、建设工期等因素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第三十九条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的投资,应根据其配备的标准,按实际价格确定。
在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参照表8确定。
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投资估算指标(万元)表8
消防站类型
车辆投资
器材投资
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650~1100
150~250
二级普通消防站
400~700
90~150
特勤消防站
1500~2500
550~950
注:
①表中指标是依据本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参照2004年国内外消防车辆和器
材的价格编制;
②表中所确定的投资不含灭火剂的费用和通信器材的投资;
③通信器材的投资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50313-2000的有关规定确定。
附录一城市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与数量
特勤消防站侦检器材配备标准附表1-1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有毒气体探测仪
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
能探测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
2套
-
-
2
军事毒剂侦检仪
侦检化学战剂,具备防水、感应时间短等性能
1套
-
与有毒气体探测仪相兼容的,可不单独配置
3
可燃气体检测仪
检测事故现场易燃易爆气体,可检测多种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2套
-
-
4
水质分析仪
定性分析液体内的化学成分
*
-
-
5
电子气象仪
检测事故现场的风向、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风速
1套
-
-
6
音频生命探测仪
建筑倒塌等灾害现场搜寻人员。
测定被困人员位置
1台
-
音频、视频功能合一的可选1台
7
视频生命探测仪
建筑倒塌等灾害现场搜寻人员。
具备多探头探测,通过探测器的视频探头,确定被困人员位置及状态
1台
-
8
雷达生命探测仪
建筑倒塌等灾害现场搜寻人员
*
-
-
9
热像仪
事故现场黑暗、浓烟环境中的搜寻。
温差分辨率不小于0.25℃,有效检测距离不小于40m
2台
-
-
10
漏电探测仪
确定泄漏电源具体位置,可声光报警
1个
-
-
11
核放射探测仪
快速寻找并确定α、β、γ射线污染源的位置。
可自动声光报警、显示所检测射线的强度,持续工作时间长
*
-
-
12
电子酸碱测试仪
测试液体的酸碱度
1套
-
-
13
测温仪
测量事故现场温度。
可预设高、低温危险报警
1套
-
-
14
移动式生物快速侦检仪
快速检测、识别常见的病毒和细菌,可在30min之内提供较准确的生物检测结果
*
-
-
注:
表中所有“*”表示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本标准不作强行规定。
下同。
特勤消防站警戒器材配备标准附表1-2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警戒标志杆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有反光功能
10根
10根
-
2
锥型事故标志柱
灾害事故现场道路警戒
10根
10根
-
3
隔离警示带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
双面反光,每盘长度约500m
10盘
5盘
-
4
出入口标志牌
灾害事故现场标示。
图案、文字、边框均为反光材料,与标志杆配套使用
2组
-
-
5
危险警示牌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
分为有毒、易燃、泄漏、爆炸、危险等五种标志,图案为反光材料,与标志杆配套使用
5块
-
-
6
闪光警示灯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
频闪型,光线暗时自动闪亮
5个
-
-
7
手持扩音器
灾害事故现场指挥。
功率大于10W,同时应具备警报功能
2个
1个
-
特勤消防站救生器材配备标准附表1-3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躯体固定气囊
固定受伤人员。
负压,快速定型,牢固、轻便
2套
-
-
2
肢体固定气囊
固定伤员肢体
2套
-
-
3
婴儿呼吸袋
救助婴儿脱离灾害事故现场。
为全密闭式,与全防型过滤罐配合使用,电驱动送风
2个
-
-
4
逃生面罩
灾害事故现场被救人员呼吸防护
20具
10具
含滤毒罐
5
救生照明线
黑暗、地下场所作业的导向、照明。
具备防水、质轻、抗折、耐拉、耐压、耐高温等性能。
每盘长度不小于50m
2盘
-
-
6
折叠式担架
运送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为金属框架,高分子材料表面质材,便于洗消,承重不小于100kg
*
-
-
7
伤员固定抬板
灾害事故现场救援。
为木质,表面经防污处理,避免伤员颈椎,胸椎及腰椎再次受到伤害
3块
-
-
8
多功能担架
灾害事故现场救援
2副
-
-
9
救生气垫
救助高处被困人员,安全高度一般为10m以下
1套
-
-
10
缓降器
高处救人和自救。
安全负荷不低于1300N,绳索防火、耐磨
2个
-
-
11
灭火毯
火场救生和重要物品保护。
耐燃氧化纤维材料,防火布夹层织制,在900℃火焰中不熔滴,不燃烧
*
-
-
12
医药急救箱
盛放常规外伤和化学伤害急救所需的敷料、药品和器械等
1个
-
-
13
医用简易呼吸器
窒息人员的辅助呼吸
*
-
-
14
气动起重气垫
交通事故、房屋倒塌救援事故现场救援。
具备抗静电、抗裂、耐磨、抗油、抗老化等性能,共有12种规格,起重重量为:
5~48t
2套
-
可根据需要选配不同规格。
每套不少于4种规格
15
救援三角架
高处、悬崖及井下等救援作业。
金属框架,配有手摇式绞盘,牵引滑轮最大承载2500N,绳索长度不小于30m
1组
-
-
16
救生抛投器
远距离抛投救生绳或救生圈。
气动喷射,储气0.5L,投射距离60~90m
1个
1个
-
17
水面漂浮救生绳
水面救援。
可漂浮于水面,标识明显,固定间隔处有绳节,不吸水
*
-
-
18
机动橡皮舟
水面救援。
双尾锥充气船体,由防老化,防紫外线材料制成。
船底部有充气舷梁,铝合金拼装甲板,具有排水阀门,发动机功率18kw以上,最大承载能力不小于500kg
*
-
-
19
敛尸袋
对遇难人员尸体的包裹和搬运
20个
-
-
20
救生软梯
登高救生作业
*
-
-
特勤消防站破拆器材配备标准附表1-4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电动剪切钳
剪切作业。
自备电源,便携操作
1具
-
-
2
液压剪切钳
剪切作业
1具
-
-
3
液压万向剪切钳
狭小空间的破拆作业。
具备体积小、易操作性能。
钳头可以旋转
*
-
-
4
液压多功能钳
灾害现场破拆作业。
具备切割、扩张功能
1具
-
-
5
双轮异向切割锯
破拆作业,能快速切割硬度较高的金属薄片等
1具
-
-
6
机动链锯
切割各类木质结构障碍物
1具
-
-
7
无齿锯
切割金属和混凝土材料
1具
-
-
8
等离子切割器
灾害现场破拆作业。
电源驱动,能够快速切割钢质板材
*
-
-
9
气动切割刀
切割薄壁、车辆金属和玻璃等,配有金属、非金属切割刀片
1套
-
-
10
液压扩张器
灾害现场的扩张和牵引物体
*
-
-
11
液压救援顶杆
撑开、顶升障碍重物
1组
-
-
12
重型支撑套具
建筑倒塌现场的撑顶作业。
支撑套具分为液压式、气压式或机械手动式。
具有支撑力强、行程高、撑顶面大、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等性能
*
-
-
13
液压机动泵
用作液压破拆工具的动力源
2台
-
-
14
手动液压泵
用作液压破拆工具的动力源
*
-
-
15
开门器
顶起卷帘门和其他物体。
最大升限不小于150mm,最大挺举力不小于10t
2个
-
-
16
冲击钻
灾害现场破拆作业,冲击速率可调
*
-
-
17
凿岩机
混凝土结构的破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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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玻璃破碎器
门窗玻璃幕墙的手动破拆。
由组合工具组成,可对砖瓦、薄型金属进行破碎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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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对钢筋护栏、护网的快速切断,最大切断直径20mm,配有蓄电池动力源,能够快速充电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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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消防站堵漏器材配备标准附表1-5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内封式堵漏袋(4种)
圆形容器和管道的堵漏作业。
由防腐橡胶制成,工作压力0.15MPa,直径分别为:
10/20、20/40、30/60、50/100mm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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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封式堵漏袋(2种)
罐体外部堵漏作业。
由防腐橡胶制成,工作压力0.15MPa,尺寸可选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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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捆绑式堵漏袋
管道断裂堵漏作业。
由防腐橡胶制成,工作压力0.15MPa,尺寸为5/20、20/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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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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