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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生态是人类应遵循的生活哲学
合乎生态是人类应遵循的生活哲学
古代人生活智慧的启示
什么是好生活?
这一命题听起来似乎是一个主观性极强的问题,因为唯有个人才能够切身体验到自己的生活是否如意,是否幸福,只有个人才是好生活的唯一仲裁者。
因此,对“什么是好生活”这一问题发问的结果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可能形成任何共同看法。
不过,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古代哲人并不持有此种意见,更不认同此种意见。
他们认为好生活是有着客观准则的,这种客观准则就是保持与自然宇宙秩序的和谐一致。
在古代哲人看来,好生活并不是纯粹的个人欲望的满足,遵循自然或合乎自然而生活,才是好生活,才是合乎神性的生活。
古希腊哲人认为,自然宇宙本身不仅是有生命、有灵魂的存在,而且还是充满智慧和神性的存在。
古希腊哲人把自然宇宙视为有生命、有灵魂的存在,意味着自然宇宙本身是有机物,它一定呈现出秩序性。
这种秩序性表现为:
它首先为自身立法,使自身按照一定秩序井然运行,然后再为其他自然存在物立法,使其各按其命,各安其位。
古希腊人把自然宇宙视为有智慧、有神性的存在,意味着自然宇宙本身能够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和一切事物都安排的和谐美丽,正义有序。
自然宇宙智慧就体现在使一切事物和一切存在就像火那样,按照一定的分寸燃烧,按照一定的分寸熄灭,整个世界都处在井然有序状态当中。
自然宇宙的智慧是人类所不能觊觎的,也是人类智慧望尘莫及的,因而自然宇宙智慧只能是属神的、只能是神圣的。
神的神性就体现为自然宇宙的优美和谐秩序。
塞涅卡说:
“这世界拥有智慧,并且把所有事物拥入怀中的元素是超凡完美和理性的,因此这世界就是神,世界上所有力量都被这种神圣的特质凝聚在一起。
”①在古希腊人那里,由于知识和认识能力的限制,使他们觉得,如果不设定神和神性的存在,就无法理解整个自然宇宙的和谐秩序是如何产生的。
文德尔班在解释古希腊哲人思想时指认:
将整个自然宇宙当作神的理性,并且按照某种目的而联盟行动的产物,以此作为解释世界的唯一依据,必然主张宇宙本身的合目的性、至善性和完美性。
既然自然宇宙本身是神圣的、道德的,它将一切都设计和安排得美好、正义、井然有序,于是,古希腊人就自然而然地为人类好生活找到了伦理的依据,即近神而居,像神那样有智慧、有道德的生活。
也就是说,自然宇宙秩序一旦被发现和被确认,这样一种爱智慧的沉思活动本身就赋予人们一项终极性使命,确认自己在自然宇宙中的恰当位置,并调整自己以适应业已被显现出来的具有神圣性的自然宇宙秩序,并在生活中践行这种自然宇宙秩序,从而过上一种富有神性而智慧的生活。
诚如柏拉图所言:
“我们应当试图尽快从尘世逃离到诸神的居所;逃离就是尽可能变得接近神;接近神就是变得正直神圣和明智。
”②在柏拉图《理想国》的道德谋划中,个人的智慧源自于自然宇宙的神性智慧,个人美德性的生活便是用理性统帅意志和情欲,三者达成和谐一致便是正义的生活;在城邦政治生活中,哲学王管理好武士和手工业者,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三者体现出和谐秩序,便达成了城邦的好生活。
亚里士多德把好生活归结为幸福生活,认为神的生活是享受天福,而人的生活则由于与神相似而有福,幸福生活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的。
但是亚里士多德强调,达成幸福生活依赖于人类的明智选择,未经理性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
所谓明智的选择则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正像飞矢射中靶心那样而达成一种“中道”。
斯多葛学派明确提出了“顺应自然而生活”,如这一学派创始人芝诺就曾表示,合乎自然而生活才是真正的目的,合乎自然而生活才是有德性的生活。
塞涅卡说道:
“我跟随自然的指导—所有的斯多葛学派都一致同意这个原则。
不要远离自然,根据她的法则和模式塑造我们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智慧。
”③
无独有偶,中国古代哲人在自身文化语境下表达了与古希腊人相同的观点。
无论是在儒家文化还是在道家经典中,“天”都被赋予了至高的神圣性,天理、天道、天命、天性、天谴等概念,无不诉说着“天”本身拥有自己存在的法则、道理、命运和本性,违背天意则必然遭到天的谴责和惩罚。
因而,他们都主张人要与天合一,实现以德配天和敬天。
泱泱大国几千年,中国人始终萦绕在“天”之下而生活,天人合一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天”如此神圣和圣明,因此知乎天、顺乎天、效法天,便成为古人所认可的好生活。
如《周易·乾卦》最早提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的思想。
《易传》在阐释这一思想时则强调: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在古人眼里,大人者或君子拥有高尚的人格,是平民百姓生活所效仿的楷模,他们应当合乎“天地”的德性,像“天”那样强健而自强不息。
儒家创始人孔子则主张“天命之谓性”,即承认有一种天命存在,人与天命融会贯通则是人之性。
合乎人之性即是合乎仁,而合乎仁的生活则是好生活。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人性本善,而人性之所以本善,是因为人性与天性合一,而天性本为善。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诚”是天的本性,是天道、天德,实现“诚”则是人之道、人之德。
通过“诚”,天道与人道统一起来,好生活的形而上要求由此就得以确认。
在传统儒家伦理观念中,不仅需要认识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一体”的形而上原理,更重要的是还要将这种形而上的伦理精神运用于具体生活实践。
中国道家文化同样重视“天人合一”的生活理想境界,老子提出: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老子的视域中,“道”是天地万物生成的根源和统一的基础,它自生自化而独立运行,天地万物均以“道”为之母。
人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为宇宙中“四大”之一。
人的生活通过法地、法天、法道的中介环节而最终效法自然,合乎自然而生活才是好生活。
所谓合乎自然而生活,是指应当像自然那样无为,像水那样滋养万物,像山谷那样容纳一切。
作为老子衣钵的继承者庄子,同样追求“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齐一”的生活境界。
庄子坚决反对人为,认为一切人为的做法都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违背了自然无为的法理;只有合之天理、应之自然、顺万物之性,乘天地之气,逍遥游于天地之间,才是人类应当追求的美好生活。
通过对中西古人关于好生活之思想的梳理,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古代人所认可的好生活,表面看是合乎神性、合乎神意,合乎天道和天意的生活,实际上则是遵循自然生态法则的生活。
虽然古希腊人对自然宇宙智慧充满了神圣性的描述,中国古人也指认“天”本身存在天理、天命和天道,致使古代人的宇宙观或自然观涂抹上一层神秘色彩。
但揭开神秘外衣我们可以确认,古代人揭示和言说了自然世界本身固有的一种万物有机和谐而存在的生态机制或生态法则。
由于这种生态法则和生态机理对当下的古人来说,无法言说清楚和书写清楚,故只能归结为神、归结为超感性的存在。
当我们明白了这一道理后,有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为什么古代人要求遵循自然生态法则而生活呢?
这是因为一方面古代人感受到,大自然本身存在着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秩序和法则,违背了它必然引起神的愤怒并遭到天谴,人们只能遵循它、效法它、合乎它,如此才能过上好生活。
另一方面在古代人那里,好生活不是人们想当然的生活,也不是人类任意指认的生活,更不是物欲横流的生活,而是合乎生态和谐机制、保证生命秩序的生活,是按照天的德性让万物共生的生活。
唯有如此生活才能使人们变得神圣起来,从动物界中超拔出来而成为伦理的存在。
现代性生活观的教训
近现代的生活理念发轫于反基督教神学和反封建专制的启蒙运动中,它通过一个核心理念和两个基本措施而确认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古代人和中世纪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并强制近现代人过上了一种在物质丰饶中纵欲无度的生活。
现代性的核心理念是对自然人性的认定。
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主张人是由上帝创造的,人必须归属于上帝。
而归属于上帝的前提是必须奉行禁欲主义,认物欲为魔鬼,视物欲泛滥为罪恶。
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禁欲主义剥夺了人们的正常需要,造成人们日常生活的极度贫乏,致使人们完全被扭曲成为只有信仰而无血肉之情的空虚灵魂。
因而提倡自然人性,释放内心欲望,充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感官快乐,让人们的生活彻底世俗化,就成为启蒙精神的一种必然。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首当其冲地呐喊出,人不是由上帝创造的,而是自然而然的存在,人性就是人的趋乐避苦的自然本性,按照自然本性而生活才是好生活。
彼得特拉说:
“我不想变成上帝,或者居住在永恒中,或者把天地抱在怀抱里。
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我就够了。
这是我所祈求的一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
”薄加丘则表明,七情六欲是人的不可限制的本性,它随人而生,随人而在,不可阻挡,任何限制人的情欲的做法都是愚蠢的。
爱拉斯谟干脆直接说明,没有情欲的欢乐,生活就会极其悲哀、无聊和不可忍受,只有毫无节制的欲求才是最愉快的生活。
蒙田则强调,绝对完美和神圣的人是充分享受生存之乐的人,我不期望生命只是由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神所组成。
文艺复兴之后的启蒙思想家如霍布斯、爱尔维修、霍尔巴赫、洛克、曼德维尔、边沁、费尔巴哈等人,都沿着这一路径进一步从道德上肯定了尘世幸福和感官快乐的合理性,将人的自爱、自保、自私、利己、趋利避害等作为人的本性。
边沁甚至夸张地提出,自然将人类置于两位至高无上的主人—快乐和痛苦的统治之下,只有它们指示着人们应该做什么,并决定着人们做什么,人的一切行为无不对其俯首称臣。
正是现代性人本自然的人性观,奠定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即最大化地满足个人物欲,充分享受感官快乐和物质幸福。
“拼命挣钱,及时行乐”成为现代性生活方式的典型表征。
要保证现代人过上及时行乐的幸福生活,还必须有两个基本措施:
一是对自然的袪魅,使自然世界彻底物化,从而保障自然界成为满足物欲的对象和手段;二是张扬理性,并使理性工具化,从而保障人们能够认识自然和开发自然,将自然物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满足物欲的商品。
前面已经说过,古希腊人将自然宇宙视为有灵魂、有神性、有意志的存在,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将自然世界看作是上帝的造物,其中充满上帝的智慧和善行。
正是古代人对自然的魅化,造成了古代人对自然的敬畏,对大规模开发自然总是心存余悸。
近现代启蒙运动在杀死上帝的同时,也宣告自然本身不再神圣和神秘,自然世界只不过是一架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机器。
如笛卡尔提出动物是机器,伏尔泰强调整个自然界是一架机器,拉美特拉干脆认为人也是一架机器。
用柯林伍德的话说,对自然的袪魅,就是不承认自然界,不承认物理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世界是一个有机体,认为自然界本身根本没有能力和理智操纵自身运动,它所具有的秩序完全是由外界强加的。
对自然袪魅的结果是形成了机械论自然观,机械论自然观造成了麦茜特所谓的“自然之死”,即自然本身丧失了欣欣向荣、生机勃发的生命活力,自然世界仅仅成为单纯指称自然物集合的概念。
启蒙精神对自然的袪魅,意在祛除人对自然的敬畏,担保人们敢于向自然进军,大胆开发自然和利用自然。
因为一旦将人规定为自然人,满足物欲必然成为人生的终极追求,而要达成这一目的,势必要求将自然界转化为满足物欲的对象和手段。
唯有祛除附在自然本身的各种神秘观念,自然世界才能作为满足物欲的对象和手段呈现出来。
将自然界作为物的显现,为理性认识自然和开发自然奠定了基础,而理性运用本身又反过来强化了对自然世界的袪魅。
近现代启蒙精神之一是用理性代替迷信和信仰,强调启蒙就是敢于运用理性。
为什么启蒙精神大力张扬理性呢?
因为只有理性才能够认识自然,把握自然,只有理性才能够将自然加工成为各式各样的物品。
在“知识就是力量”的启迪下,作为理性之标志的自然科学得到了迅猛发展,一轮又一轮的科学技术革命令人头晕目眩,机械化、自动化刚刚唱罢,信息化、智能化又迅速登场。
对自然敢于运用理性的结果,造成了物的丰盛,物成为亮丽的景观并充斥整个人类世界,用马克思的话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古希腊人也强调运用理性,亚里士多德甚至提出未经理性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
但古希腊人所谓的理性是目的理性,是自然宇宙理性,该理性在于沉思自然法则,保证人类欲望维护人与自然宇宙的和谐,千万不能僭越自然宇宙最伟大之神为人类制订的宇宙秩序。
但现代理性却沦落为霍克海默所说的工具理性,它存在的合理性就是努力为人们发现和找到适合于享乐的自然资源,服务于满足人们的物欲,保障现代人在物质丰饶中纵欲无度。
当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时,人们曾为此欢欣鼓舞,并把这句 启蒙的口号作为座右铭来鼓励人们获得知识。
但让人们没有想到的是,这句口号却深深表达着人对自然的权力意志,暗示着理性或知识的工具性本质和工具性未来。
因为力量本身只能作为工具而存在,只有工具才能产生力量,只有作为工具才能有力量。
在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将人的欲望视为魔鬼,如果不把它束缚在灵魂的深处,会极大影响基督徒对上帝的虔诚。
但是启蒙精神却释放了这一魔鬼,亲吻和拥抱了这一魔鬼,并把欲望作为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创造的源泉。
人的物欲是贪婪的,永无止境的,一个欲望满足之后会立即让位于一个新的欲望。
就像叔本华所言,“欲望是经久不息的,需求可以至于无穷”。
欲望是需要满足的,而满足欲望的对象则是自然界,于是在我们的脑海中不得不出现这样一幅画面,贪婪的物欲就像一个巨大且永远处于饥渴的胃囊,恨不得将整个自然界吞噬干净。
启蒙精神将自然本性视为人的本质,意味着将人规定为欲望的符合,贪婪成为人的本性和象征。
于是在现代社会,不懂得或不知道贪欲为何物的人则被嘲笑为幼稚和未开化的人,不懂得或不知道贪欲为何物的社会则被描绘为原始愚昧的社会。
由于欲望本身内在蕴含着贪婪性的掠夺,因而生态危机的发生就成为现代人对自然世界贪婪的必然后果。
现代性的生活方式给我们带来的深刻教训是:
第一,人与自然的分裂和对立必然造成人对自然的掠夺与破坏;第二,人以自身的自然本性为好生活的准则,这完全是主观任性的,缺乏客观标准。
第三,只顾及人自身欲望的满足,而不顾及自然本身的死活,并不能够担保人们过上好生活,也不能使人成为神圣而崇高的存在。
启蒙精神将人视为拥有贪欲的自然存在,将自然世界看作是纯粹的物化世界,必然使人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而成为与自然对立的存在。
在启蒙精神看来,人无论如何都不能以物化的自然规定人自身的本质。
殊不知,当人放弃了自然宇宙这一认知自我的参照系统时,必然收归到以人本身的自然存在为参照而确认人性。
人不再以自然宇宙为参照而认知自己,其结果必然是人与自然从本质上分裂开来,成为势不两立的存在。
自然世界外在于人且成为人自身之外的存在,人们就不可能对其产生任何道德认知和道德关怀。
对自然世界漠不关心是人与自然分裂与对立的必然结果。
更为可悲的是,人完全以自身的自然本性认知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生活,就失去了自然宇宙法则对人类生活的约束性,好生活就成为人的一种恣意妄为的生活。
人类生活在自然世界之中,人类生活不能脱离自然世界,因此,对好生活的认知,如果抛弃了自然世界,必然走向其反面。
合乎生态而生活
现代性生活方式的要害是将好生活的判断准则主观化为人自身的欲望,由于欲望本身的贪婪本性和永无止境,必然造成欲望深不见底且欲壑难填。
因此,以欲望指引人类生活,势必使人类生活走向无底深渊。
纠正现代性生活方式,真正担保人类生活走向好生活,应当像古代哲人那样寻找到好生活的客观法则。
即:
无论人类怎样生活,都不可以僭越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秩序,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
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曾提出合乎自然的生活才是好生活,转换成现代语境则是,合乎生态的生活才是好生活。
因为古希腊人所强调的自然宇宙本身的有机整体性,用现代语言表述就是自然本身的生态本性。
要合乎生态而生活,前提是要达成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保证人拥有崇高的道德境界。
因为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与天地万物一体才能成为仁者,与天地并生、与万物齐一才是真人。
仁者在成就自己的同时成就自然万物,真人能够做到法自然和常自然。
现代性对人性认识存在一个重大失误,把远离自然、与自然对立视为人之为人的诞生。
殊不知,人以我思、我欲、我群、利他作为人之为人的存在准则,根本不能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
以人自身的某种先天特征作为人之为人存在的准则,必然导致人既是法官又是被告、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逻辑悖论。
康德曾强调,道德是纯粹利他的,道德是人之凤凰涅槃的法器,但这一观点遭到了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的嘲笑,认为康德仍然是一个残留的利己主义者,因为从人类社会内部来看,利他主义是道德的,但是站在整个自然界的立场上,利他人仍然是利人类自己。
所以,人之为人存在的根本依据,不在人自身的某种先天特征之中,而在与自然的本质统一当中。
当人拥抱天地万物且关怀天地万物之时,方能超越动物性而成为彻底的利他主义者,成为古代人所说的仁者、圣人和真人。
也就是说,合乎生态而生活之所以是好生活,是因为这种生活担保着人向合乎人性的人生成,是使人成为真正的人的生活。
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性问题,虽然古代人有过较多的论述,但他们主要以思辨或直觉判断为主手段,唯有近现代的马克思才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奠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基础上。
“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
”④用恩格斯的话说便是: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人从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出来,就彻底克服了人性论中的虚无主义,使人成为现实的人和具体的人。
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一方面将自己的本质印刻在对象世界中,使自然界人化,另一方面人本身也必然受到自然界本质的规定,使人成为自然界的对象性存在。
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本质规定性,它们同时发生,就像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不可分割。
通过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这一中介,人与自然就完成了本质统一。
当人与自然达成本质一体的境界,保护自然环境即保护自己的身体,就成为人不得不承担的道德义务,合乎自然生态而生活、与自然万物共生共荣而生活就成为人的必然选择。
要合乎生态而生活,还必须将自然环境内化,使其成为人类好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和内涵。
如果说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是在形而上层面讨论什么是好生活的问题,那么自然环境内化于人类生活之中,则是在形而下层面讨论什么是好生活的问题。
当然,现代性并不否认自然环境对人生存和生活的重要性,但是现代性却把自然环境仅仅当作生活的基础,好生活的关键在于能否从自然环境中攫取更多的东西,置于自然环境本身是死还是活,则与人的好生活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在现代性看来,自然环境所蕴藏的自然资源是无限的,可以供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自然环境中的广袤空间也是无限的,可以容纳无限多的人类废弃物;因而根本没有必要思考自然环境本身死与活,如果关心自然环境的好与坏,纯粹属于杞人忧天。
然而,现代性所做的判断完全是错误的,事实证明,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人的无限需求;地球的自然空间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容纳无限多的污染物。
因此,当今人们要想过上好生活,就必须改变现代性将自然环境外在化的做法,而将自然环境内在于人类生活之中。
所谓将自然环境内在化,是指自然环境存在本身就是人类生活,即自然环境本身
的好与坏,表征着或决定着人类生活是好生活,还是坏生活。
自然环境生机盎然,这必然提升人的生活质量。
人在这样一种美丽的自然环境之中,必然享受到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美好生活。
与之相反,自然环境一片残破和凄凉,这必然败坏人的生活,降低人的生活质量。
从这一意义上讲,自然环境内在于人的生活之中,维护自然环境并使其美丽,就成为人们所意愿的和所追求的。
对人与自然本质统一和自然环境内在化于人类生活的分析,只是作为一种理念进行了理论澄明,这一理念要想落实到生活实处,就必须形成一种生态的生产方式。
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生产与生活本身是不可分割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就有什么样的生活。
关于如何建构生态的生产方式和进行生态的生产活动,马克思有关劳动的思想对我们富有启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指出: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⑤物质变换作为“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在物质方面的新陈代谢或交换过程。
即:
人类生活一方面是向自然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材料以供养自身,另一方面是将自身生活中的废弃物作为养料和能量排放给自然界,以供养自然环境。
吸收与排放形成良性循环,才使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得以完成。
但是马克思明确指认,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变换发生了不可避免的中断,即从土地中生产出来的东西,不能再返回到土地中。
在自然世界中,任何一个生命,既是消费者,有供养者,它一方面消费其他自然物,另一方面又要供养其他自然物。
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思想,深刻表达了自然界中消费者与供养者统一的关系,其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意蕴。
诚如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福斯特所言,马克思的新陈代谢概念既有特定的生态意义。
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思想,为人类生产活动和人类生活生态化指明了路径,那就是,人与自然之间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必须形成物质循环或新陈代谢,其中最为关键的是:
人类排放给自然界的废弃物一定处理的能够被自然环境所还原、所吸收,最低限度不污染自然环境。
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和不能被自然界所吸收的人类废弃物,要在社会内部进行循环使用,争取最大效益地使用自然资源。
如此的生态化生产,才能担保人类的生活成为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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