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教育信息化实训中心基础单元甘肃省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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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教育信息化实训中心基础单元甘肃省招标文件模板
甘肃省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FCG-XH-2016-201
项目名称:
天水师范学院教育信息化实训中心基础单元
(智慧校园支撑平台)项目
委托单位:
天水师范学院
代理机构:
XX公司
中国.甘肃.兰州
二〇一六年九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文件…………………………………………………………………(8)
四、开标和评标……………………………………………………………(12)
五、定标……………………………………………………………………(1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14)
七、废标……………………………………………………………………(15)
八、投标纪律要求…………………………………………………………(15)
九、资格审查………………………………………………………………(15)
十、质疑和投诉……………………………………………………………(15)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6)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8)
一、投标函…………………………………………………………………(28)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30)
四、开标一览表…………………………………………………………………(31)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32)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3)
七、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34)
八、商务偏离表………………………………………………………(35)
九、技术规格偏离表………………………………………………………(35)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36)
第五章技术规格书……………………………………………………………(37)
第六章评标办法………………………………………………………………(39)
第一章投标邀请
交易编号(D01-********-9-********-********-3)
XX公司受天水师范学院的委托,对天水师范学院教育信息化实训中心基础单元(智慧校园支撑平台)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ZFCG-XH-2016-201
二、招标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
205万元)
序号
品目
单位
数量
1
统一信息门户模块
项
1
2
统一身份认证模块
项
1
3
共享数据中心模块
项
1
4
人事管理模块
项
1
5
校情综合分析模块
项
1
6
企业邮箱模块
项
1
7
第三方应用系统集成及实施、售后
项
14
第二包(预算金额:
88.46万元)
序号
品目
单位
数量
1
桌面云实训模块
个
220
2
接入交换组件
个
11
3
视频输出单元
台
200
4
集成费用及其他辅材
批
1
第三包(预算金额:
116.54万元)
序号
品目
单位
数量
1
门禁控制单元
套
1
2
中控显示模块
套
1
3
防雷、接地单元
项
1
4
柴油发电机
套
1
5
UPS电池
只
96
6
LED屏
平方
4.1
7
红外半球摄像机
个
12
8
红外枪式摄像机
个
4
9
消防灭火系统
套
4
10
呼吸器
套
4
11
地面防尘漆
平米
225
12
导电网
米
225
13
操作台
套
1
14
桥架
米
50
15
桥架
米
50
16
支架
套
60
17
固线器
套
60
18
综合布线
箱
15
19
配线架
套
11
20
配线架
套
22
21
理线器
套
22
22
跳线
根
600
23
光缆
米
130
24
ODF架
套
1
25
ODF架
套
8
26
耦合器
个
200
27
尾纤
条
200
28
机柜支架
套
24
29
机柜辅助材料
项
1
30
硬盘录像机
台
1
31
硬盘
块
4
32
监控交换机组件
台
1
33
机房温度调节器
台
4
34
网络万用表
台
2
35
辅材及集成费
项
1
技术参数详见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供应商必须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投标,需在线免费获取标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
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每天00:
00~24:
00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在线免费获得。
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6年10月13日14:
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5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5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天水师范学院
联系人:
徐小刚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郑丽娟联系电话:
********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
66080001********20
开户银行:
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
313821054001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XX公司
2016年9月1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
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耤河南路105号
联系人:
徐小刚
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XX公司
地址:
兰州市庆阳路115号奥兰名门B2墨尔本座2704室
联系人:
郑丽娟
电话:
********
3
采购项目名称
天水师范学院教育信息化实训中心基础单元(智慧校园支撑平台)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ZFCG-XH-2016-201
5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一包:
205万元,二包:
88.46万元,三包116.54万元)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后60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9
质量验收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
达到行业标准
10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1
分包履约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1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30天
15
投标保证金收
金额:
投标报价的1%
交款方式: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基本户一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登记号”。
注:
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标号的,应该按每个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从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在汇单上注明并在省交易网上确认。
2、投标人投同一交易编号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在汇单注明和在省交易网上确认的,省交易局将无法核对其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同时,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便于现场核对。
4、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
收款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
66080001********
开户银行:
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
313821054001
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光盘1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19
样品
无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
详见文件第二章第18条规定。
21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光盘、电子文档(U盘)、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光盘”、“电子文档(U盘)”、“开标一览表”字样
22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5开标大厅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5
履约保证金
(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合同总价款10%
账户名:
天水师范学院
账号:
62001630104050461498
开户行:
建行天水坚家河分理处
26
供应商的计算家数
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供应商。
27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8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9
现场勘察
投标人需提供由招标人确认的现场勘察结果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时间:
2016年9月27日14:
00
地点:
天水师范学院实验楼
联系人:
李德录徐小刚
联系电话: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
XX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8“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2.9“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
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2.10“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1“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2.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1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4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5.1.1投标邀请;
5.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1.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1.5招标项目及要求;
5.1.6评标办法;
5.1.7合同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甘财采【2009】116号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6.5投标人在应当获取招标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投标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对其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扣除比例见第六章评标办法5.5“综合评分明细表”。
不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13.2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说明书、产品介绍、产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2015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8)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
以上
(1)-(9)项须提供得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则被视为无效投标,需要提供原件的,若原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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