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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教案
民族团结
(2011年民族团结教案)
党组书记王建民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
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
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民族团结基本内涵
民族团结基本内涵是反对民族压迫和歧视。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
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二、民族团结的主要范围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三、如何使各民族共同发展
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怎样维护祖国统一
四、怎样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
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
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编辑本段重要意义
五、重要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这首著名的《团结就是力量》,曾经擂响了各民族团结救亡、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铿锵战鼓,吹响了各民族团结建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激越号角,时至今日,仍然激励着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
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
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
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徒、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
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
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
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
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
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
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
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
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
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
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
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
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
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
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编辑本段辉煌成就
六、辉煌成就
建国60年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60年。
“同心掬得满庭芳”。
60年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得到扎实推进,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的观念牢牢扎根千家万户,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处处绽放。
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
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三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族群众建设现代化的热情空前高涨,祖国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
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56个民族的4000多名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社会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
七、民族团结是基础
民族团结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
在中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是否相同,社会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汉族和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利也没有被限制。
各民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都为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做出过自己独特的贡献。
每个民族所以能够作为一个民族而长期生息繁衍,都有自己生存发展的能力、优点和特点。
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别,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差别,是历史形成的。
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的状况,既需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更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达地区的支援帮助,经济发达的民族有责任和义务帮助经济落后的民族,以使他们得以实现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否则就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差距,无法达到真正的事实上的民族平等。
党和国家把民族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载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于其他各项法律法规之中,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种平等权益的实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都有本民族的全国政协委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
以第十一届全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为例,全国人大代表共有2987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占13.8%;全国政协委员共有2237名,其中少数民族委员250名,占11.2%,均高出少数民族所占全国人口的比例。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政府的主席、州长、县(旗)长和人大的主任或副主任;建立了1200多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以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规划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强调区域间、民族间的协调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自主制定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规划,并从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可以依法变通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文化发展的政策。
党和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权利。
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为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方便。
少数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和辩护。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国家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事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因此,中国各民族的平等权利是全面的、真实的、彻底的。
各民族在享有各项平等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对国家和社会义务、各民族之间相互的义务以及其他方面的义务。
八、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
民族团结的主要内容是平等、团结、互助、民族区域自治。
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毛泽东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这深刻揭示了一个道理:
对于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项事业,政策正确了,才能充满活力,胜利前进;政策错误了,就会失去生机,遭受挫折。
生命所系,存亡一线,政策的作用可谓极其重大。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依据和手段,协调民族关系的规范和准绳。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们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原则,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完整的民族政策体系。
正是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中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
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共产党的这些民族政策完全符合我国国情,是正确和行之有效的,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是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民族政策方面走过了一段不平坦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迅速打开了民族工作的局面,实现了空前的民族大团结。
但在1957年开始的"大跃进"中,由于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民族工作中出现了忽视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的"一刀切"现象,把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一律视为陈规陋习加以破除。
1961年以后,中央和有关地方采取措施,纠正了"大跃进"以来民族工作中出现的错误,重申了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关系得到调整和恢复。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错误理论指导下,党的民族政策遭到严重践踏,民族工作机构被撤销,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被当作阶级敌人加以打击迫害。
十年动乱使我国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遭受严重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民族工作迎来了又一个新的春天。
中国共产党党彻底否定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实现了民族工作上的拨乱反正。
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高兴地说:
"党的民族政策又回来了"。
改革开放30年来,党的民族政策始终得到坚持、完善和落实,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历史昭示现实,过去启示未来。
制定并严格执行正确的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到党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影响到党的民族工作的成功与失败,直接决定着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
凡是民族政策正确并执行得好的时候,民族工作就顺利发展,民族团结就不断巩固;凡是民族政策失误或者执行得不好的时候,民族工作就遭遇波折,民族团结就会受到削弱甚至破坏。
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这是我们在实践中得到的必然结论。
严格执行民族政策,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各族群众的积极参与。
只有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自觉遵守民族政策,党的民族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民族团结的生命线才能畅通无阻、生机勃发。
九、新型民族关系
新型民族关系确立:
旧中国的民族关系是不平等的,民族之间的猜疑、隔阂、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民族内部也是不团结的。
新中国的成立,彻底废除了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制度,由此开创了中国民族关系的新纪元。
今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中国已经确立并不断发展,各民族正为祖国大家庭的繁荣富强而共同努力。
新型民族关系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为消除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党和国家通过派出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组织边疆少数民族各阶层人士到内地参观,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争取和团结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有效地疏通和改善了民族关系,增进了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增强了各民族对祖国的认同和热爱。
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实现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党和国家采取措施,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歧视的一切有形痕迹,开展民族识别、确认民族成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使少数民族得以中华民族大家庭平等一员的地位登上历史舞台,实现了千百年来当家作主的夙愿。
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在民族地区开展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使生活在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农奴制度、封建地主经济等众多社会制度下的各民族,共同携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由此开始形成,中国民族关系的性质实现了根本性变化。
一位瑶族干部形象地说:
旧中国,我们瑶族被称作"猺",是"动物";解放了,我们被称作"傜",变成了"人";民族识别后,我们被称作"瑶",变成了"玉"。
从"动物"到"人"再到"宝",真正体现了新旧社会少数民族地位的不同啊。
发展
新型民族关系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进入新阶段。
党和国家实现了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明确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性质,明确了民族关系方面的矛盾主要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
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全面展开的新时期,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
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世界民族主义浪潮汹涌的背景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
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也给中国民族关系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面对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明确把民族自身的发展引入民族问题的内涵,提出加快发展是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打牢了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
中国共产党党还明确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科学概括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现状,集中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在党的领导下,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经受住了一系列重大挑战的考验,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中国民族关系实现了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为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中国共产党把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进一步概括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明确指出,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
把"和谐"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顺应少数民族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制定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这些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了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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