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docx
- 文档编号:8564759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73KB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docx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当向对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出租机械设备说明书/合格证、行业确认书、施工项目情况等与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
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租赁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
租赁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出租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出租、承租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
文字中出现□中划“√”做出单项选择。
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
租赁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租赁双方合意内容。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租赁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租赁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租赁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机设备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基本情况: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
生产厂商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吨)
最大安装高度(米)
备注:
说明:
最大自由高度、最大安装高度均指从塔吊基础表面到吊钩下端的垂直距离。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计算方式支付租金,每月租金元,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2)按期支付租金:
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
(3)一次性支付租金。
该租金合计为元。
2、因乙方原因,实际租赁日期少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时,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的租赁期间计算租金:
(1)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超过个月按实际租赁期间计算;
(2)按实际租赁期间计算;
(3)。
3、租金支付方式:
。
五、进、退场费用
塔机进、退场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其中包含:
□运输元、□吊装元、□安装元、□拆卸元、□。
乙方需在甲方塔机进场的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保证金
1、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租赁期满,保证金在扣除应付的机械毁损、灭失赔偿等后,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逾期返还的,应当加付利息。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保证金抵作租金。
七、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塔机进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
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塔机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塔机时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塔机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塔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塔机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塔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
同时,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
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4、双方签署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塔机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塔机主机进场后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6、若因乙方原因未在本条第3款约定的自检期限内进行自检,则自该自检期限界满之日为租期计算起始日。
7、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于租期届满时向甲方交还机械。
交还时,双方应当签署《交还清单》;甲方在签署《交还清单》后应当于小时内在交还地点完成对塔基的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应签署《交还检验合格单》。
8、塔机安装、拆卸、附着预埋期间人员的食宿由方负责。
9、塔机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塔机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塔机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八、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塔机的操作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塔机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乙方应承担的塔机司机费用:
。
(2)塔机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
2、塔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塔机,做好塔机的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塔机所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塔机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塔机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甲方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则妥善进行部件的更换、修理工作,不得产生额外的非必要费用开支。
5、因甲方原因(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塔机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
九、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塔机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塔机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但在甲方配备司机的情况下,若由于甲方配备的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强制其操作除外),风险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塔机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
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塔机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塔机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塔机安装、拆卸前,应当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审批。
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塔机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
具体要求如下:
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塔机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为塔机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塔机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塔机的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蔽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塔机基础施工。
7、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8、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十一、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塔机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塔机,致使塔机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塔机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塔机或提供的塔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机械 设备 租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