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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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政务公开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县区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各政策制定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解读。
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宣讲。
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对涉及本县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组织召开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公开,试点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对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要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实现省市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四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深化市、县和乡镇(街办)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动态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列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和其他行政检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的100%;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进行公示。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著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扩能升级现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逐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按照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推进学校、医院和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
二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国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国际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全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中国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等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三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重点推进市、县二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
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是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强化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
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是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发布。
三是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
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市县公开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的信息及落实情况;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资金支出等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信息,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医疗救助方面信息,救助对象的户次数、资金支出等临时救助方面信息,定期发布全省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减灾救灾信息;三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
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四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环境保护信息。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六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
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原则、依据、结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以及咨询投诉电话全面公开;七是推进科技信息公开,公开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申报、立项项目、科技奖励等信息;八是推进卫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九是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十是推进户籍政策信息公开,公开户口迁移政策、程序、具体要求、居住证申领条件、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是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
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是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三是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
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要点》及细化方案的相关要求,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选好试点单位,做细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报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制定出台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依规公开征求意见,确保依法应公开尽公开。
为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深入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加强网站日常监测。
为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已建成的网站要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各县区政府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进行连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做好网络问政、媒体问政、广场问政工作,持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见习”活动。
二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
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政务服务工作
(一)做好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
按照《X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X年版),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完善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切实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
对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八公开”,即服务内容、设立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对象、联办单位进行公开,并制作审批流程图,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及时通报部门事项的新变化,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
(二)不断完善并联审批机制。
对我市基本建设项目按照《X市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暂行规则》要求,组织集中并联审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在政务服务中心推行“证照分离”,除法律法规明确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
(三)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的通知》(中发[X]36号)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加快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建立双随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四)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X市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五星级管理”,细化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督促各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同时,推行乡、村(社区)两级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政务服务。
(五)推行“互联网+政务”工作。
在X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总体框架下,加强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构建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以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出发,优化办事流程,去除繁琐证明,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
有序开放政务服务数据,实现互认共享、多方利用,破解“信息孤岛”。
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核验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办事企业、群众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依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透明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X年底前,建成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著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
到X年底,建成市政务公开办统筹、部门协同、贯通县乡村的多级联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实现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让群众少跑腿、少烦心、多顺心。
(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X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风、密切联系群众,窗口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要执行人员退回。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分管领导要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有条件的应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明确目标责任。
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弥补公开短板、争取公开实效上下功夫,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标准,积极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加强监督,追究责任。
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开的评估。
指导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做好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梳理年度工作情况,确保报送内容符合工作要求,工作数据详实准确。
为加强工作联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各部门请分别于X年7月15日与11月30日前根据本文中附件要求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电话:
X;传真: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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