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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问题及解答
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
《商丘古城保护条例》是商丘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想问一下分管这项工作的王琦副主任,《条例》有哪些特点?
一是内容涵盖全面,保护标准具体。
《条例》根据古城的现状,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对古城区域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如古城的整体格局,包括城墙、城湖、城郭。
古城内的文物古迹、历史街巷、传统建筑等。
除此之外,还强调了对古城历史文化艺术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十分全面。
同时,考虑到立法前瞻性的要求,我们还将目前尚未进行商标注册的古城标识、标志也纳入了保护范围,防止古城形象标识被滥用。
保护标准方面,《条例》吸收了正在编制的《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过论证、形成共识、没有争议并适合作为立法条款的内容,明确了相应的技术标准,比如规定对历史街巷沿街建筑的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米。
类似这样细致的规定在《条例》中多次出现,不仅体现了古城保护的特色,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二是突出重点保护,兼顾合理利用。
《条例》中我们确定了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对古城整体环境风貌、传统格局、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城湖水域、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通行、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使古城的保护重点更加突出和明晰。
在保护的同时,结合旅游业发展,做好充分利用这篇文章,倡导和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对古城资源实施保护性利用,发展文化、旅游等有利于古城保护的相关产业,使古城的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更好的发挥古城的影响力。
这在《条例》第二章“保护和利用”这一章节中体现的尤为充分。
三是注重传承发扬,挖掘文化遗产。
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商丘的一张名片,也是河南的一张名片,它不仅保存了大量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而且灿烂的古城文化、感人的历史故事,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仍广为流传。
为了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条例》中不仅加强了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有形遗产的保护,而且还将古城传统文化、传统产品、历史故事、地方风情,如具有百年老字号的大有丰酱菜、月下老人的故事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纳入保护范畴。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较为详细,第十八条还具体列举了10余项有利于保护古城传统文化的倡导性活动,从而使古城的保护更加全面,也更有利于古城文化的传承以及文化价值的充分发挥。
二、市政府副市长张弛
《条例》中多次提到一些标准应由商丘市人民政府认定,下一步还要编制商丘古城保护详细规划等,请问一下张弛副市长,这些标准认定和规划现在是否已经制定?
大概什么时间出台?
在出台之前是否会对《条例》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
商丘古城是1986年国务院命名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1987年,当时的商丘县政府组织编制了《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在《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商丘古城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已经不能满足保护的需要,公众要求加强古城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回应这一诉求,我们采取了两项重大措施,一是制定法规,二是修编规划。
目前,商丘市已经启动了《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预计年底前将得到省政府批准。
规划明确:
商丘古城内有一类保护街巷18个,二类保护街巷16个。
规划批准后,商丘市将立即按照《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要求,对规划确定的一类和二类街巷予以公布,并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保护。
关于条例和规划衔接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起草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与即将通过的《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衔接问题,在条例中吸收了规划中重大的且已形成共识的内容,如城郭格局的保护、历史街巷的保护等,确保二者相互协调、相互衔接。
因此相关标准认定和规划未出台不会对《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顺利实施和后期管理造成影响和阻碍,相反,规划的出台将更有利于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睢阳区政府区长栗朝举
商丘古城是商丘的一个名片,也是河南的名片,省人大常委会现在已经批准通过了《商丘古城保护条例》,请谈谈《条例》的出台对于睢阳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另外,睢阳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条例的直接实施者,请根据《条例》的要求,从商丘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三个方面谈一谈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于2016年7月29日,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商丘古城自1986年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市区先后多次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商丘古城加强保护。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关注关怀下,《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即将颁布实施,这是市区历届党委政府的共同愿望,更是我区乃至全市人民梦寐以求的期盼。
该条例从起草到公布,历经艰辛,数易其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凝聚了各级领导的心血汗水,在此,我代表睢阳区委、区政府,向所有关心古城保护、支持古城发展,为古城保护建设做出努力和贡献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开启了商丘古城保护建设工作的新篇章,对商丘古城保护和利用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对睢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条例》内容全面,保护标准具体,确定了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划定了古城保护范围,对整个古城环境的风貌,包括传统格局、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城湖水域,基础设施建设,道路通行,大气环境保护,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睢阳区政府是商丘古城保护的直接实施者,《条例》的颁布为我们保护古城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商丘古城是一座建制齐全、沿革连续、文脉相承、底蕴丰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商丘城市的生命之根、文脉之本、无价之宝、不朽之魂。
商丘古城在弘扬商丘城市精神、打造商丘文化高地、加快建设生态古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比拟、不可替代、不可估量的作用。
睢阳区政府一定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举全区之力,汇全民之智,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把商丘古城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一是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
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开展“古城保护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古城保护意识,使古城保护成为群众自觉行动。
二是在条例执行上下功夫。
建立健全古城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完备职能,充实人员,组建一支精干、专业的保护管理队伍;建立规划评审制度,做到规划先行,事前规划,没有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上,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坚决不做。
三是在加强保护上下功夫。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维持古城格局特色,传承历史精髓,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古城文脉,对古城遗迹遗存、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古树名木等继续挂牌保护,保护古城的文化元素、文化符号,保持古城的文化内涵、文化魅力,科学、合理、永续地保护好、利用好商丘古城。
四是在统筹运作上下功夫。
在《条例》的指导下,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注重资源整合运作、产投平衡、业态植入、打造品牌,坚持有机更新、有序推进,认真处理好名城保护与古城管理、利用的辩证关系,拓宽招商渠道,培育精品亮点,催生多元业态,形成产业板块。
五是在项目推进上下功夫。
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今年我们要全力打造一公里精品旅游线路,包括城墙维修加固、东城湖拓宽、归德驿馆建设、陈家大院业态植入、古城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等工程,通过项目建设的全面启动,促使古城保护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是在业态培育上下功夫。
把业态培育贯穿古城保护利用全过程,统筹谋划,实现项目建设与业态植入同步推进。
做好古城专业策划运营,借才引智,使建成项目尽快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加古城品牌含金量,提高古城品牌知名度,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
各位领导,朋友们,古城保护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商丘古城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让商丘古城以更加靓丽的身姿展现在世人面前。
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培东
作为《条例》制定的主要参与者,我想问一下法工委冯培东主任,《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条例》分为总则、保护和利用、规划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四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规定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商丘古城保护的范围、基本原则、实施古城保护的责任主体及职责划分、古城保护的经费来源以及对保护古城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条款。
第二章保护和利用,第七条至第十八条,其中第七条至第十三条分别对归德府古城整体格局、历史街巷、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以及归德府古城水域等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对归德府古城标识标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防止古城标识标志被滥用。
第十五条对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物的更新进行了限制,规定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与归德府古城景观风貌协调一致。
第十六条规定了建设控制地带内周代宋国故城、阏伯台、八关斋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明确了商丘古城历史文化的保护,并列举了十余项有利于保护传统文化的措施。
第三章规划和管理,第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其中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商丘古城保护详细规划的制定、调整和实施。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九条主要是归德府古城的管理措施,对古城内室外设施的安装、环境噪音、开展群众性活动、消防设施的设置、道路通行、垃圾处理等方面设定了具体的标准,也有一些禁止性规定。
如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归德府古城内安装遮光棚、遮雨棚、太阳能、空调、空气源、阳光棚以及地上管线、计量装置等设施和店铺招牌、门面装修、照明灯具以及光色,应当与归德府古城风貌、氛围相协调。
具体标准由睢阳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规定,“归德府古城内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采用逐项列举的方式对破坏归德府古城水域、违法经营行为、影响古城环境卫生等行为进行了禁止。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一条,主要是依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的各种禁止性行为设定了具体的罚则。
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日期。
五、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磊
《条例》中设置的法律责任涵盖的范围很广,内容也很具体,请问市政府法制办王磊主任,在《条例》公布实施后,如何进一步指导好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提高商丘古城行政执法管理水平,有什么工作措施?
问题一:
如何指导好古城行政执法工作?
所谓“徒法不能自行”,制定法规不容易,执行法规更不容易,《条例》出台后,抓好落实就成为关键。
为此,拟从以下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要组织开展《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专题执法培训。
《条例》规定的执法部门涉及到城管、规划、文物、环保、工商、住建、水利等部门。
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要率先认真学习条例,做到知法懂法,为严格执法奠定基础。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还要做好行政执法任务的分解,将每一条执法权限、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单位,并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尽快对外公布。
二要继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所谓服务型行政执法,就是寓管理于服务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的一种柔性执法方式。
《条例》的出台为我们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
比如对《条例》禁止的在古城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行为,我们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要通过提示、示范、引导、规劝、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来实现《条例》规定的保护和管理目的。
三要大力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仅要主动执法,还要积极普法,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自觉守法护法,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问题二:
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中,对进一步提高古城执法管理水平,有什么工作措施?
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在制定中,尚未出台。
根据上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由编办牵头、法制办、城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初步拟定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开展综合执法,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集中行使。
现在由住建、规划、环保、工商、交通管理、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行使的、由法律法规包括《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所赋予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集中交由城管部门统一行使。
职权划转以后,原执法部门不再行使这些职权。
二是下移执法重心。
推行属地管理,构建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格局。
睢阳区政府对包括古城在内城市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将进一步明确。
三是规范执法制度。
改革后,睢阳区城市管理部门在古城管理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六、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张守奎
《条例》涉及规划的条款很多,请问市规划局,商丘古城保护的详细规划什么时候能够完成?
有哪些本地特色?
在《条例》框架下,如何做好古城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既充分保护好商丘古城,又兼顾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你有什么具体工作思路?
1.关于详细规划问题。
按照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早在2009年根据名城保护规划要求,我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结合商丘实际和87年版《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完成了《商丘古城组团分区规划》、《商丘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鉴于目前《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且同步启动了《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待近期《总体规划》和《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完成后,我局将及时对现有详细规划进行优化和完善。
2.关于规划特色问题。
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在名城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开展工作,规划将充分体现商丘古城的文脉延续和文化传承,注重城市肌理、城市格局、文保单位、历史建筑、风土建筑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从而打造一座活着的城市、生活的城市、人民安居乐业的城市、能找到乡愁的城市。
3.关于工作思路。
《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下一步开展商丘古城的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作为规划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保护古城的意识和规划从业人员管理古城的水平。
二是加强对古城保护利用工作的研究,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保护方法,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对古城的有效利用、合理利用。
三是加快推进《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科学实施古城保护、管理、利用提供依据。
四是会同文物部门加强对古城建设活动的指导,严格规划审批管理。
七、市旅游局局长黄暇
《条例》的出台,将对我市旅游产业产生积极影响,请市旅游局谈谈《条例》公布实施后对以发展古城旅游带动旅游产业发展有什么思路?
如何擦亮商丘古城这一名片,有什么具体措施?
《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对我们旅游人来说是非常欢欣和鼓舞的。
往日,由于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古城设施遭破坏的消息屡屡见诸于媒体。
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我市及时出台了《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使商丘古城保护有法可依,将进一步推动商丘古城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我们着力打造“文化古城、特色古城、产业古城、生态古城”,建设全国知名历史文化名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特色旅游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商丘古城是一个高品质的旅游资源,资源独特,水上城,城摞城,而且保存比较完整,随着《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出台,通过有效的保护利用,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将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商丘古城既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如何推动商丘古城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旅游业,并通过商丘古城带动整个商丘旅游产业发展,我们将在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古城旅游业态的引导。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有效彰显商丘特有的文化,充分利用古城内现有建筑格局,通过修缮、改造,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门店和旅游产品,保护好古城文化,保存原有风貌,保存完好的古民宅发展酒吧驿站、家庭客栈、体验民俗风情的特色小院。
科学系统、规范适度地发展旅游要素市场,在保持古城历史风貌、传统文化基础上,在古城内主要旅游通道,引导发展购物、饮食、娱乐等方面的特色产业街区。
二是加强4A级景区的管理和指导。
加强古城旅游标准化管理,巩固4A级景区基础,提升服务、接待功能,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着力发展旅游项目,重点打造穆家大院博物馆、陈家大院主题酒店、侯方域故居文化展示等,推动特色旅游项目和品牌旅游项目建设,把古城打造成游客满意、群众满意的旅游目的地。
三是整合旅游产品线路,提升旅游综合效益。
积极推进市内、区域性旅游产品线路的整合,市内旅游产品线路整合,我们将把商丘古城与黄河故道生态旅游等旅游产品有机的衔接,从目前单一的观光旅游,向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并重的方向发展,从而带动我市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等多种业态共同发展;区域性旅游产品线路整合,我们将加强与周边地区互联,建立合作机制,利用旅游产品的差异性,科学整合旅游线路,实现合作共赢的发展目标,带动商丘旅游业做大做强。
2、如何擦亮商丘古城这一名片?
有什么具体措施?
商丘古城在社会上已经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与我们的期望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商丘古城经过这么多年发展,旅游业已经具备一定基础,随着《商丘古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古城旅游业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目前,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工作还比较滞后,如何擦亮商丘古城这一名片,一是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科学定位商丘古城品牌宣传的形象主题,在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推广的同时,更加注重新媒体的受众群体多、覆盖面大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旅游+,全方位宣传古城。
二是充分挖掘古城旅游价值,投入与创收相随,把修缮建成的部分投入利用,尽快实现效益。
按照魏书记在调研古城时提出的“商丘古城要建一片、成一片、用一片,打造1公里旅游线”指导思路,积极探讨研究商丘古城的发展路径,推动古城的保护建设利用。
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有效彰显商文化、火文化等商丘特有文化,真正让古城“火起来”,带动商丘旅游做大做强。
八、市文物管理局局长刘昭允
《条例》中对归德府古城以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请市文物局介绍一下《条例》出台后,如何进一步加大文物古迹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有什么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条例》是针对商丘古城制定的专门的保护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控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广泛宣传,其次要严格贯彻执行。
不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社会团体、各类法人组织和个人如果都能严格执行这个条例。
我想今后古城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将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对古城内文物古迹保存情况要详细调查了解,对各级文物保护到位,要认真落实文物“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有保护机构或管理人员)。
要建立详实完备的文物档案室,一旦文物古迹发生损毁,可以依据文物档案进行修葺或复建。
三、对文物古迹的维修首先要制定科学的保护方案,并按照文物保护法和本《条例》履行报批程序,之后选定具有资质和经验的单位承担保护工程。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各项目管理单位和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工程质量。
文物保护工程完成后大部分是要对外开放的,要展示在社会各界人士面前,包括领导、专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决不能粗制滥造。
如归德府城墙的维修工程更是百年大计。
项目单位要从原材料供应、施工工艺及各个环节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去做,发现没有按照要求去做的坚决返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用。
要把每项工程都做成精品,让前去游览的观众不仅能获得历史文化的熏陶,而且还要感到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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