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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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课外补充案例:
2013年10月20日晚上,严某叫了几个好朋友一起到某家新开的火锅店吃火锅,吃的过程中,严某突然喊痛。
原来,严某在涮火锅时,吃下混在事物中的异物,异物卡在喉咙处,痛苦不堪。
同行的朋友赶紧将严某送到医院。
医生从严某下咽部取出2厘米的钢丝。
严某花了600元医疗费。
第二天,严某找到消费者协会,要求与火锅店进行调解 。
问:
(1)在此事件中,严某作为消费者,他的哪项权利受到了侵害?
(5分)
(2)在此事件中,火锅店老板作为经营者没有尽到何种义务?
(5分)
2、答案要点:
(1)严某的安全权受到了侵害。
(2)火锅店老板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以下是最后一次课上讲过的复习内容:
1、选择题部分(作业当中的重点题目)
1、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D)。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B、生产指挥机构
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2、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D)。
A、票据的公开化B、竞争地公开化
C、垄断的公开化D、信息的公开化
3、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C)。
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
4、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B)。
A、采用发信注主义B、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C、采用投邮主义D、采用实践主义
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D)
A、因赠与而取得B、因继承或受遗赠而取得
C、因买卖而取得D、因添附而取得
6、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C)。
A、一切法人B、一切法人和个人
C、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D、从事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7、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C)。
A、20年B、15年C、10年D、8年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达到法定期限时将会丧失,该其限为(D)。
A、2年B、3年C、5年D、10年
9、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A)。
A、公开招标方式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D、询价方式
10、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B)。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11、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未成年的年龄标准(C)。
A、14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7周岁
12、因违纪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在什么时间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业资格证书(D)。
A、2年B、3年C、4年D、5年
13、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C)。
A、代位权和抗辩权B、代位权和请求权
C、代位权和撤销权D、代位权和人身权
14、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D)。
A、形式审查B、实质审查
C、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D、形式审查兼实质审查
15、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权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C)。
A、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B、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得利润的2倍
16、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A)。
A、奴隶制法B、封建制法
C、资本主义法D、社会主义法
1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应首先清偿(B)。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
18、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D)。
A、票据的公开化B、竞争地公开化
C、垄断的公开化D、信息的公开化
19、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导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C)。
A、债权B、所有权C、胜诉权D、起诉权
20、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的图形有(A)。
A、我国的八一军旗B、太阳C、熊猫D、黄山迎客松
21、劳动合同的下列条款中,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法定条款的是(D)。
A、劳动报酬B、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C、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D、试用期条款
22、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D)。
A、行政权力本位B、个体权力本位
C、企业利益本位D、社会责任本位
23、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目前决税务争议的方法(B)。
A、税收行政复议B、税收仲裁
C、税收行政诉讼D、与征税机关进行协商
2、辨析题部分(作业当中的重点题目)
1、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
2、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
(×)
3、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以致影响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4、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熟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队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
6、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应按规定申请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
7、对禁止进出口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务院外经贸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
8、集体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协议。
(×)
9、“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实用的制度。
(√)
10、监事会作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常设机构,也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
1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1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储存、运输、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也属商标侵权行为。
(√)
13、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队。
在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它可以从事商品经营和盈利性服务。
(×)
14、票据抗辩,是指票据这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主要是对人的抗辨。
(×)
1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国家机关的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
(×)
16、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熟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17、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机关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
18、抵押权是一项占有担保物权,质权是一项非占有担保物权(×)
19、纳税环节是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中心环节。
(×)
20、企业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
3、主观题部分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可以高度概括为一句话:
法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
体现在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属的阶级只能是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法是统治阶级整体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别人、个别部分(集团、阶层)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凭空所生的。
2、什么是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为活动是环境条件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至于影响人类地生产和生活。
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它不包括某些人类所不能预见或防范的自然灾害
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
a.自然环境的破坏问题
b.环境污染问题
3、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4、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阻碍了权利人行使其权利或提起诉讼,暂时停止时效的进行,待阻碍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5、背书
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票据转让和流通的主要途径。
6、证券代销
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7、内幕交易
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为了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维护投资者的信心,法律严格禁止内幕交易行为。
8、出票行为
是指制作票据的初始行为,也称为基本票据行为,包括签发票据和交付票据两个行为内容。
出票行为依法成立时其创设的票据关系有效的前提。
9、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应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事由;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即不知无权代理人欠缺代理权;
(3)无权代理人同相对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代理的表面特征和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
10、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a.劳动合同的主体。
其中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具有劳动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b.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具有特殊性。
既包括任意性规范,也包括强别性规范
c.劳动合同具有继续性。
属于持续性合同
d.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地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地实现。
以区别于加工承揽合同
e.劳动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序订立。
劳动合同的正式签订要经过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劳动者自愿报名,考核录取,签订书面合同等程序
11、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之间的区别在于:
(1)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比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小;
(2)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程度低于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的审批过程简单。
12、效力待定合同的几种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须待相关权利人追认后才能生效的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其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第二,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第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13、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
a.纳税主体
b.征税对象
c.税目
d.税率
e.纳税环节
f.纳税期限
g.减免税及地方附加和加成
h.违法处理
14、论民事诉讼的管辖
论述要点: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可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主要分为:
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以及专属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不属于自己管辖,而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15、论违约责任的免除
所谓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或约定的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债务人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能够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一般有:
a.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和社会异常现象,如地震、战争。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b.相对方有过错。
相对方有过错是指相对方对于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损害的发生存在着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因相对方存在着过错而不承担责任或者仅承担部分责任。
c.免责条款。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设定免责条款,以排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
16、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企业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是指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照法定程序公平清理债务的活动。
17、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18、简述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两者成立与生效条件不同。
抵押的成立、生效以书面抵押合同为依据,质押必须待出质人将质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后才发生效力。
(2)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或权利。
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及权利。
(3)权利公示方法不同。
抵押权的公示为登记,质押一般无须登记公示,因为移转占有本身就是一种公示方法。
但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4)担保作用不同。
抵押以优先受偿效力实现其担保作用,质押除了以优先受偿效力实现其担保作用外,尚具有留置效力。
19、简述反倾销的条件及措施
答案要点: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中国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
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
(具体参见教材)
20、简述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4、案例题部分(作业当中的重点题目)
1、N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该厂在会上称: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
”同时,还允偌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
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
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
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
为什么?
答:
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2002年3月,李某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李某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53000元。
2003年9月李某回国后,该公司准备让李某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但李某拒绝并提出辞职,与公司协商未果,李某自行于提交辞呈后的第二日离开公司。
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同时因项目开发延误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李某辞职之后,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计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域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
(1)李某的做法是否合法?
请说明理由。
(2)应该由谁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请说明理由。
答:
(1)李某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案中,李某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
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李某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李某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除了应当由李某来承担赔偿责任外,聘用李某的某计算机开发中心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99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3、乔某伙同李某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船用小型电扇两台。
二人各分得一台。
乔某将电扇以50元的价格卖给成某。
成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叶削掉半截右耳。
成某以扇叶及保护网设计及制造中有瑕疵为由,向电扇厂提出索赔。
请问:
成某是否有权向电扇厂索赔?
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案要点:
成某无权向电扇厂索赔。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未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该缺陷的存在的。
4、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丙两水泥厂各发一函,均称:
“急需1000号水泥1000吨,价格300元/吨,货到付款。
”乙水泥厂收到函后即传真给甲:
“函收到,即日发出。
”丙水泥厂收到函后未回复,但当即组织车队运输1000号水泥1000吨,给甲送去。
问:
(1)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2)假设题中甲发给乙水泥厂函后,乙当即回函:
“同意发货,款到交货。
”甲收到回函后立即汇去30万元至乙账户。
那么乙之回函是什么性质?
甲、乙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要点:
(1)甲乙之间、甲丙之间的合同关系均成立。
甲之函在性质上为要约,而乙以通知方式,丙以实际行为方式作出了有效的承诺。
(2)乙之回函为新要约;甲、乙合同成立,因为甲对乙之新要约以行为方式作出了承诺。
5、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传真称:
“本公司有一批盐酸欲出售,每吨5000元,如贵公司有意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
”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较合算,遂向甲公司发出订单,订购盐酸100吨,总价款50万元,并请甲公司在3月30日前给出正式答复。
但直到4月中旬,甲公司才发来传真,说盐酸已售完,请谅解等等。
由于乙公司为了准备购货款及仓库花去近2万元的费用,遂将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
请分析:
(1)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说明理由。
(2)对于乙公司的2万元的损失,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
(1)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并无有效的合同关系,乙公司不能要求甲公司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理由:
根据《合同法》规定,邀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发给甲公司的传真才是要约。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由于乙公司的要约设定了期限,即在3月30日前承诺有效,而甲公司未能在3月30日前作出承诺,故乙公司的要约失效。
由于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而甲公司未在要约期限内作出承诺,所以这两个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乙公司不能根据合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甲公司在在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未及时将不能签约的原因通知乙公司,致使乙公司为履行合同准备了资金和仓库,造成了近2万元的实际损失,故甲公司应依法向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乙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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