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通用本水电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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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通用本水电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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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通用本水电2
水电(机电)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立承包合同当事人:
发包方:
昆山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灌南国际大酒店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苏州市时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以甲方将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国际大酒店工程项目中水电(机电)单项工程交由乙方承接施工,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通用条款:
一、工程名称:
灌南国际大酒店
二、工程地点:
灌南县人民西路188号
三、工程范围:
所有本工程水电(机电)施工图所列内容以及标单所列之全部项目(附标书);承揽方式为包工包料。
四、工程总价:
1、工程总价合计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贰仟肆佰叁拾贰元整(中标价,含本工程相关一切费用)。
2、本工程中标图纸及标单中原列项目及数量系供实查及参考估价之用并经乙方详估内容、数量及填写合同总价确认无误,乙方决不籍任何理由要求加价并愿照本工程总价、期限及图纸规范规定全部完工。
3、本工程为单项工程分包制,乙方所有与之相关的辅助费用(工资上涨、人员调动、零星用具、配套用品等)均以包含在工程合同总价中;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4、因乙方在本工程水电(机电)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多项与甲方土建施工之间的配套工序、配合事项;故甲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乙方水电(机电)工程总承包价的1.39﹪收取临时设施费(标单价叁万贰仟捌佰陆拾壹圆整),按水电(机电)工程总承包价的2.5﹪收取土建施工配合费、临时用水、用电费(即伍万玖仟叁佰壹拾圆整),上述款项甲方将于乙方每期工程请款中分期扣除。
因乙方承包的水电(机电)工程为包工包料的总包项目,乙方还需按公司规定上缴公司税金及管理费,乙方水电(机电)承包总价的10﹪,即贰拾叁万柒仟贰佰肆拾叁圆整,由公司于乙方每期工程请款中分期扣除。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与签约时需向甲方缴纳工程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支票或由之前甲方所欠乙方的工程尾款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则乙方补足额)。
六、付款办法:
本工程付款办法依下列之规定(如工程进度因乙方主观原因造成较其甲方预定工程进度有迟缓超出5﹪时,甲方有权暂行停止付款于乙方)。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必须完成下列项目后,始可开始请款:
a、本合约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b、乙方必须将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及其特殊工种的操作证交付甲方审查备案,所有人员须经甲方及其项目部认可,且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登记拍照签订完相关的安全劳动合同、三级教育卡及有关协议才算完成(所有新来工人须在5日内完成上述事项)。
c、乙方必须完成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给甲方。
d、乙方必须在完成相应工程量之前提交甲方项目部本单项工程的所需书面材料(施工放样图,成型图等相关图样)。
3、乙方于每月25日前申请当月完成工程量总价的40﹪计价请款。
甲方于次月五日给付该次乙方之请款款项,但需在甲方项目部人员签认的前提下;有缺失之工程项目,甲方有权暂缓该项目计价付款,情形严重者,则可停止该期计价,直至改善完成后并入下期计价请款。
4、乙方完成下列各项后,方可向甲方申请本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款,竣工验收款为工程总价的10﹪,请领竣工验收款时须完成下列项目:
a、乙方必须完成所有图纸及工程变更项目内容。
b、乙方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本单项工程的竣工,且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签证。
c、乙方必须归还施工中向甲方所借的一切用具用品,且经甲方工程材料员确认无误。
5、乙方完成第4款及下列各项,并经甲方及其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验收合格款,完工验收合格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减去乙方已领款金额。
甲方并无息交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请领完工验收合格款须完成下列项目:
a、乙方完成本条第4款。
b、乙方须交给甲方本单项工程所须的所有书面材料(施工放样图,成型图等相关图样)。
c、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完工验收,经甲方及其项目部验收合格,若有各项缺失未改善完成不得视为合格。
d、乙方须完成本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资料,举凡工程加减帐数据、工程变更前后完工图、数量计算、计价计算皆须审查完成,并与甲方议价完成,完成工程验收结算。
e、乙方在工程合同范围期限内完成本单项工程保固维修。
6、第一年本单项工程保固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尾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0﹪,其付款时机为:
a、完成本条第5款项。
b、验收合格后保固一年期满。
在保固期内未有任何建设单位因本单项工程问题罚、扣款事情发生。
c、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
7、第二年本单项工程保固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尾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0﹪,其付款时机为:
a、完成本条第6款项。
b、验收合格后保固二年期满。
在保固期内未有任何建设单位因本单项工程问题罚、扣款事情发生。
c、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
七、工程期限:
1、开工期限:
乙方须于甲方提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开工。
逾期按日罚工程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甲方得于履约金内径行扣除。
履约金不足时,甲方有权在本单项工程合同总价中扣除。
2、因故延期:
因工程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增加而须延迟开工日或延长完工期限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得以增补延长期限。
八、工程变更:
1、甲方及其项目部对本单项工程有随时更改或增减之权。
2、本工程所需工料如有未尽详载明于图纸但为工程技术所不可欠缺者,乙方均愿照做,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惟确属增改或设计变更,乙方可提出书面材料,并经甲方及其项目部审核确认,最后待工程完工时一并决算。
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放缓或延迟工程施工期限,乙方应积极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本工程如需变更设计时,一经甲方及其项目部通知,乙方应照办,不得异议,其增减金额按增减数量于合同所定单价核算。
如有新增项目,其单价另议。
但仅修改式样或零星之处,或者惯例所不可缺少者,虽图纸及施工说明未经明载,乙方应照做不得推诿或另索计价。
4、工程验收结果与工程合同签订时施工图比较,工程中未完全施做的项目,作为工程减项,自合同总价款扣除相应费用,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因工程变更致本工程总价增减时,甲乙双方应以议价方式另行办理,并于完工验收时进行工程验收结算。
6、因工程施工之所需,甲方要求乙方派员进行与之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之用工用料,必须有甲方及其项目部签证(施作前乙方先行报价,待甲方签认),最后乙方凭甲方签证单一并结算。
逾期不报签,则视为乙方放弃。
九、施工及管理:
1、乙方须本人常驻工地督导施工;甲方项目部召开会议时,乙方应准时到场,迟到十分钟以上将处以每次500元之罚款;乙方遇特殊情况不在现场,须指定有工程经验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管理及其甲方项目部例会。
2、乙方对于本工程所在地建筑法规或条例以及其它一切相关法规及条例应一律遵守,不得违背触犯,否则一切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3、本工程之施工,乙方须按照合同所定之条款、设计图纸、施工说明及甲方、业主、监理之指示为准。
4、本工程所需雇用的乙方施工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或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且不服从教育者经甲方及项目部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撤换不得再用,并不得以辞退工人为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5、乙方负责己方所有工人之管理及给养。
工人如有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之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如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意识麻痹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遇到意外或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并不得单方中止合约。
如发生乙方单方中止合约之行为,甲方将扣除所有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并可另寻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无理取闹。
6、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无论何时雇用适合的施工人员,其人数以甲方认为可在合同规定期间内竣工为准。
如因工程迟缓,甲方及其项目部通知乙方增加人数或加开夜班赶工以达到如期完成之目的,乙方不得推诿或籍词要求补偿费用。
7、本单项工程施作范围内,因乙方施工中经甲方查有与图纸、规范及说明不符之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并依照图纸及规范规定重新施作直至满意为止。
所有时间及费用之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8、乙方必须确定施作项目的完整性,若因甲方另行发包其它工程需要乙方配合施工必须打凿或拆卸乙方之工程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在施工过程中若有破坏建筑物及产生废弃物时,乙方有管理协调及整改之责任,并需在甲方要求之期限内完成,此项工程费用已包含于工程合同总价内,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费用。
9、所有设计图或施工图所未能祥列之说明或做法、施工标准及施工范围,建筑图与结构图不符时或标示不清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其项目部反映,待确定方案后及时施作。
不得因设计遗漏、疏失、数量、材质不合等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与追加工程费用。
10、凡与不适宜工作之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及其项目部之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分暂停,并设法保护已经完成之工作,免受损失。
11、本工程乙方不得无故停工或延迟履行本合同。
如有延迟经甲方及项目部通知后五日内仍未照办,甲方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接收本工程,另雇他人继续施工。
其续造工程之费用,延期损失等甲方将于乙方工程合同总价内扣除,不足之数也应乙方承担。
至于乙方已施作的部分工作,则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及项目部核算已作工程及取用工料的价值,经甲方认可后结算结清,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要求赔偿损失。
12、本工程未经正式验收交付业主方接管前,凡所有已做本单项工程以及乙方存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与保护。
凡一切人力难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13、乙方施工时严格要求合乎规定质量及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施工期间发生侵害他人权利事情,除依有关法规确认为非乙方之责,其余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赔偿。
建筑物验收合格后,保固期内本单项工程之瑕疵修缮由乙方无偿负责。
十、检查与验收:
1、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项目部之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按照甲方及项目部之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及修改费用。
2、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及图纸规范要求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隐蔽和中间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及项目部参验,待甲方、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的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直至复验合格。
3、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甲方及其项目部已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必须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才算甲方验收合格。
4、工程检查与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一同协办,如乙方未到场,甲方及其项目部也可径行检查与验收,乙方事后对其结果不得表示异议。
十一、纠纷及仲裁: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之效力、履行、解释或其它任何相关事项发生争执时,应本着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调。
如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以地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上项情形发生时,甲方得请求乙方仍按照原顶期限完成本工程,或请求乙方立即将其工作之全部或一部份交付甲方,不得影响总工程施工之进度,否则不论双方争执结果如何,乙方均应对甲方因而所受之损害损失负赔偿之责任。
3、在本工程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与其它厂商(含甲方另行发包之厂商)或个人发生纠纷,乙方需即刻出面于两日内解决,若乙方无法两日内解决,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仲裁,乙方必须遵守仲裁结果,若有牵涉费用纠纷,甲方有权以下期工程请款或保修金直接先行支付给与乙方发生纠纷的厂商或个人,并视为已支付该笔款项予乙方。
甲方及其项目部并得视状况随时报警处理,因而所产生的任何费用或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无条件赔偿,乙方不得异议。
单项工程专用条款: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生效起,还应遵循以下之本单项工程专用条款,且乙方是完全明确及自愿;当乙方对其以下条款有违背时,也是自愿按相应条款规定执行,不得有异议。
一、质量要求与验收:
1、凡是乙方水电(机电)工程施工中所用一切材料,都必须符合图纸设计或标单反映,一律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劣质成品;乙方所用材料进场前需及时报验,且送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不得在材料未取得合格检验报告而又未经甲方、监理及业主同意,而直接使用于本工程;如有违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注:
在检查中发现使用非图纸设计、非标单反映或未经甲方及业主同意而擅自使用的材料、成品,除作出返工及不符材料退场外,每次处罚500~1000元,且造成的相应牵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2、避雷带、网安装要顺直、高低一致,接地装置应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且有相应的防腐防锈措施。
对其不符上述要求,除立即整改外,罚200~500元不等。
3、配线管的走向应竖直,伸入管盒内要顺直,伸出管内5㎜,配箱和开关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凸出墙面厚度要均匀无歪斜,配电箱开孔正确。
如不符上述要求每根罚50元,且立即返工整改。
4、污水管道的安装位置要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落水管道上下应垂直,接口严密,四周缝口均匀,抱箍位置正确合理、不松动、有防腐。
如有不符上述要求则每根罚款200元,且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5、横管要有吊钩、管卡,坡度正确,接口严密清晰,安装牢靠,无松动,有防腐防锈措施。
不符上述要求罚每根200元,且立即整改至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6、通过屋面的管道和落水口应及时加好网球和网罩。
漏放一只罚款50元,且立即加放,不得延误。
7、乙方在施工中涉及土建有防水要求部位的,乙方必须先行将己方的预留管、预留铁及其他部件进行防水处理,不得有推迟、遗漏;如有未做一经发现除责令乙方立即施作外,甲方有权对其罚款500元/每处,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8、乙方在水电(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积极与各班组配合,不得无故破坏成型的结构体;当乙方在施工过程确实存在要开凿结构体时,应在结构体表面弹好槽线,用切割机先切缝再行开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不得蛮干,直接在结构体表面无切缝开槽。
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对其处罚500元/次,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上述水电(机电)工程质量控制问题未尽事宜,均应按地方建筑行业规范及条文规定,结合图纸设计进行主导施工,存有疑问处要及时与甲方及其项目部技术人员沟通商酌,确定做法后再行施工;不得在不清楚结构体具体做法的情况下盲目蛮干。
10、乙方水电(机电)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充分合理的使用原材料;根据图纸设计的结构尺寸及规范要求,对所用材料要合理分配,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损耗率。
如因乙方人为施工造成材料的超用,与甲方无涉,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及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要随时能接受甲方及甲方项目部的检查与验收,并对其提出的各种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不得无故推诿或延迟;更不得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口角甚至有挑衅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在每一工序每一楼层水电(机电)工程完成时要及时同步的报送相关资料(附实体图片),积极的协同甲方与业主、监理单位进行工序、楼层的验收,对三方提出的问题无条件接受和改善。
13、本工程中除上述问题而未尽之事项均遵照国家及地方规范、行业标准执行。
二、安全管理及交底:
1、自乙方进驻本工程开始施工时,乙方需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及交底,组织人员签订责任书、安全合同及相关安全材料。
并向各施工人员传输本工程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控制措施,了解现场施工人员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充分认识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保证的重要性,。
2、乙方施工过程中每天需向甲方及其项目部报送当日用工明细、用料情况及工程施作内容。
3、施工过程中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随时接受甲方及甲方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管理、检查及督促;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事项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乙方也应及时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组织整改施工,不得无故推诿及延迟。
4、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系好帽带,对不带安全帽及不系帽带者予以罚款,50元/每人次;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及高跟鞋,发现一次罚50元/每人次;严禁酒后施工,发现一次罚100元/每人次,多次累加;不得高空乱扔杂物,发现一次罚100元/每人次。
对于以上因乙方未能按照安全要求而发生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要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认真学习领会员工安全合同上的各项条文,做到较好的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施工器具和安全防护品,保护安全防护设施。
6、乙方在使用工程机械过程中,要牢记安全操作规程,不要乱碰触机械及电力电线,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及甲方项目部报告,待甲方安全员检查后及相关专业电工人员维修完善后,方可使用。
不得私自乱拉乱接及拆卸施工器械及电线,否则造成的人员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涉。
7、施工过程中要确保人身安全,不得忽略安全问题而野蛮施工,必须服从甲方及项目部安全员的教育;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接受正确的安全指示及信息。
8、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使每一位员工思想上牢记安全的时刻性,重要性。
每天上班前要安排班前安全例会,做到思想上先建立安全防范意识。
9、其它未尽之安全事宜,均按国家及地方建筑行业安全要求、安全规范、安全措施执行。
三、现场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要时刻树立良好的形象,遵守工程各项制度,服从工程管理人员的管理及教育,以文明卫生行为规范自己,为本工程甲方项目部及公司树立好的榜样。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打闹、嬉戏、不听指挥及影响他人施工;对工程周围群众的财产不产生破坏,不扰民;不破坏公共设施及景观绿化。
3、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要指定地点堆放,做到规划有序,用料、废料合理区分,且有防护措施,做到工完料清,确保施工现场内外整洁。
4、乙方施工人员生活区及宿舍内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定时打扫;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蚊蝇。
四、工种协调:
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的与各分包方及承包厂商协调配合施工。
不得故意刁难,制造麻烦,索要不存在的配合费用;当确实存在工种配合上有人力资源的协调投入(不在工程一般性配套施工范围内),其费用应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甲方出面协调处理,进行仲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配合费用核算,乙方应遵循,不得有异议。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与其它工种及承包厂商合理使用机械,不得产生冲突,以及蛮横占用器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错交差施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执。
若有不配合方及蛮横者,及时通知甲方项目部进行处理。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自身工作,不得因故与其它工种发生口角及打架斗殴事件;若发生有不可避免矛盾时,应本着诚心、和善的协调精神,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当无法达成一致时,甲方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有权进行仲裁,乙方应遵照,不得有异议。
为起惩戒,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时,甲方及项目部有权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条款适宜本工程所有当事人员(含甲方一切管理人员)。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项目部需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顿,清理,乙方需积极协调配合;乙方做好自身工作的前提下,要时刻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己任,做到合理分配,规划有序,保证材料、器具的合理规范放置。
五、工期要求:
1、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时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组织人员施工。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随时能接受甲方及其项目部提出的工期计划(包括赶工计划),保证工程工期过程控制的合理性;且能在特殊的情形下遵照甲方及其项目部的意愿及时调整增加人员或夜间加班施工,以使工程顺利如期的完成。
3、乙方在施工中应随时对照甲方提出的工期计划(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赶工进度计划),针对现场施工情况,机动合理的安排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以达工期之效。
4、如因乙方主观因素造成工程短期滞后,则按本合约通用条款第六款执行,且乙方应及时调整人员进行赶超施工;如因乙方主观因素造成工程最终完工滞后,则甲方当以乙方违约处理,滞后一天则处以工程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处罚,以此累计,最终甲方在工程完工决算时,一并扣除。
六、安全处罚条列:
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员工,遵章守纪,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及现场文明施工。
如乙方施工人员有以下违纪违章现象,甲方及项目部有权按照处罚条列执行,以示惩戒;罚款款项于当月乙方请款中一并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下列所示条列中未详尽之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行业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安全违章违纪处罚条列
序号
处罚内容
责任人
罚金(元)
一
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包括帽带未系)
违章者
50
二
酒后上班
违章者
100
三
穿拖鞋、易滑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违章者
50
四
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违章者
50
五
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装置
违章者
50
六
高空危险作业不系安全带
违章者
100
七
打架斗殴(每人次)
违章者
100
八
电线私拉乱接
违章者
50
九
私用电炉、热得快(没收)、电饭煲等
违章者
100
十
盗窃工地材料、工具等物资(以价格)
违章者
十倍
十一
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
违章者
100
十二
消极怠工、做不利团结的事
违章者
50
十三
盲目蛮干、不文明施工、擅自串岗作业
违章者
50
十四
宿舍脏乱不堪,不注意公共卫生
违章者
50
说明:
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三不伤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各施工、班组长发现以上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对其处罚。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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