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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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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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
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
承包人申报表
监理单位:
北京中港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号:
14
承包单位:
邯郸市光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监表32
致:
驻地监理工程师孙惠兰:
根据承赤高速公路总监办及施工规范要求,我部已完成承赤高速公路十四合同项目经理部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现上报贵部,请审批。
承包人:
日期:
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意见:
经审核,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基本符合总监办、筹建处安全施工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同意上报总监办、筹建处备案。
请驻地批示。
签字:
日期:
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字:
日期:
附注:
本申报表适用于施工方案,而又必须书面申报监理工程师的施工方案、意见、申请等。
承赤高速公路十四合同段
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
施工单位:
邯郸市光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刘承刚
总工程师:
郭文英
安全负责人:
赵振乾
编制人:
王虎良
审核:
郭文英
编制日期:
2011年3月28日
承赤高速公路十四合同段
桥梁工程专项安全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为路基、隧道、桥梁工程。
大桥1364.25m/6座,小桥62.07m/2座,涵洞15道,通道4道,隧道平均长2950m。
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1)、路基土石方
处理清表:
262320m2;挖土方:
602294m3;利用土方:
765336m3;借土填方:
62904m3;挖石方:
271015m3;利用石方:
47901m3;冲击压实:
93355m2;台背回填碎石:
47901m3;
2)、桥梁
桩基:
6400m;系梁:
85道(其中上系梁:
7道);承台:
17个;墩柱:
203根;肋板:
43个;U型桥台:
1个;盖梁:
110个;T梁:
190片;箱梁:
240片;防撞护栏:
5272.96m,桥面铺装20940m2;
3)、隧道
洞口石方:
3690m3;洞口C25砼:
773.3m3;洞口衬砌S8C30砼:
44.3m3;洞身开挖石方:
543806.2m3;初期支护C25喷射砼22365m3;洞身衬砌:
S8C30砼:
53496m3;40cmC40水泥砼洞内路面:
1510m2;33cmC40水泥砼洞内路面:
46688m2;24cmC40水泥砼洞内路面:
794m2;13cmC20水泥砼洞内路面:
54316m2;10cmC40水泥砼洞内路面垫层:
34744m2;防水板:
145107m2;
无纺布:
151849m2。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量
1、实施范围
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在于指导、控制整个桥梁工程(梁、墩柱等施工高空作业)作业的安全,约束施工人员认真执行每一个安全施工指令和作业方法。
2、主要工作量共有:
桩基:
6400m;系梁:
85道(其中上系梁:
7道);承台:
17个;墩柱:
203根;肋板:
43个;U型桥台:
1个;盖梁:
110个;T梁:
190片;箱梁:
240片;防撞护栏:
5272.96m,桥面铺装20940m2;
三、专项工程安全生产施工规程、技术规范和行业规范及强制条文
本方案引用的标准文件及有关强制性条文如下: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TJGF71-2006)
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四、计划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计划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开工、计划工期二十八个月,预计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竣工。
五、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组织机构
(一)安全目标
杜绝职工因工亡人事故,杜绝火灾及交通亡人事故,杜绝重大机械损坏事故,全年重伤率控制在0.6‰以下,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二)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们把安全工作当为头等大事来抓,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制度及安全保证体系,分述如下:
1、安全领导小组
我单位成立了以项目经理挂帅,项目副经理主抓、安全部门具体落实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安质部长、专质安全员、工区施工队长等为组员,并配备了5名专职安全员。
2、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强化对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2、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桩基工程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通过考试进行考评,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对特殊工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及安全员结合施工项目,上安全技术课。
3、安全教育制度的形式:
1)、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
3)、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4)、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四)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项目部、作业队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进行施工。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作业队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施工区段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六)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按照交通部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时限、方法、程序执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内部报告由下至上分单位逐级进行;报告方式:
书面报告、电报、电话并办理登记。
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监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
六、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1、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
2、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监理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
3、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生产用品(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防护衣等),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特殊工种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风、防雷、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应按工区项目部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指示牌。
5、现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
6、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
7、各类房屋、库房、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8、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要隔离存放。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11、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12、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13、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14、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15、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16、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七、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中,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施工机械,具有合格证和完整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
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自动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严禁使用。
3、电动机械的电气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
在露天和潮湿地区使用,应采取防潮保护措施。
4、施工机械使用前,操作工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械各部完好,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5、机械必须按照生产企业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
6、机械不得带病运转。
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排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7、大型移动式机械的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并安装稳固,机身应保持水平。
8、大型移动式机械运转和作业时,现场应设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应站在安全处。
运转和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周围环境,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指令。
9、轮式、履带式机械起步前,必须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并鸣笛示警。
10、电动机械必须在机械附近配备开关箱,且一机一闸。
启动前,应检查电气接线,确认完好、无漏电;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确认灵敏、可靠。
使用中遇停电,必须关机断电并制动。
11、机械运转中,严禁操作工或驾驶人员离开岗位,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断电或熄火、制动,必要时应锁闭操作室或驾驶室。
12、机械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机械必须在断电或熄火、制动和楔紧行走轮后进行。
在机械悬空部位下作业时,必须将悬空部位支撑或支垫稳固。
八、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措施
1、明挖基础施工安全措施
(一)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m,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
5)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上坡时,宜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
6)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作好安全防护;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
7)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
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采用天然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严禁破坏冻结层。
当所温剧烈回升、河水上升时,应提前搞好防水、排水工作。
9)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低水位区域的建(构)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用防范措施。
10)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
11)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二)基坑护壁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挡板支撑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2)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
3)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B、混凝土围圈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围圈应开挖一段、灌注一段;
2)顶层护壁口应高出地面0.3m以上。
(三)基坑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
B、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暴涨或漏水渗入不能控制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
C、土围堰填筑宽度应满足水压力及流水冲刷要求;
2、桩基础施工安全措施
(一)钻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机安装时,机架应架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2)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3)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
(二)冲击钻机造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的钻头、卷扬机、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
冲击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适宜,制动良好。
2)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
当检、测钻孔或吊泥浆出孔时,钻头应放置在安全位置。
3)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
(三)挖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孔桩较深时,孔壁应支护,渗水采用抽排水措施。
2)桩孔周围设有防、排水设施。
3)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栏。
孔口安全梯应挂牢固。
4)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
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
5)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堕落措施。
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灌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
6)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15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7)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得使用火雷管。
3、桥梁墩台施工安全措施
(一)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能力应满足支承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模板的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采用分段整体吊装时,应联结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拴防溜绳;模板合缝时,不得徒手操作。
2)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
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
3)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4)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二)使用木工机械加工木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带锯时,人员应站在两侧,送料手不得进入台面,接料时不得越过锯口。
2)使用圆盘锯时,上锯人员的手距锯齿不得小于30cm,下锯人员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或锯片20cm后方可接料。
3)使用平刨机时,手指距刨口不得小于5cm,严禁用手推送木料;使用压刨机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人员应待刨料离开台面后方可接料。
4)锯、刨短料应使用后方可接料。
5)打孔机打眼时,应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扶料;1.5m以上的长料必须使用托架。
(三)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壁稳定和支护牢固情况。
深长基础宜分层支模,边装边支,逐层施工。
(四)地面以上的模板安装,应分段分层自下而上,逐层支撑稳固。
(五)模板支架应安设在坚固地基上,并有足够支承面积。
(六)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除锈应在调直后进行。
2)钢筋调直机应固定,手与飞轮应保持安全距离;调至钢筋末端时,应防止甩动和弹起伤人。
3)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两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
4)不得切断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
5)钢筋弯曲机弯制钢筋时,工作台应安装牢固;被弯曲钢筋的直径不得超过弯曲机规定的允许值。
6)弯曲钢筋的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锁子的一侧,严禁站人。
(七)钢筋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焊接(弧焊、对焊、点焊等)场地应干燥、平整、无杂物。
2)进行闪光对焊时,对焊机上应安装防护罩和围屏,焊接长钢筋应设托架。
3)施焊作业不得在雨中进行;竖向电碴压力焊机应专设地线。
4)焊机操作人员站立的地面,宜铺垫绝缘面层。
(八)混凝土搅拌输送车行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
行走时,滚筒转速应控制在1~3r/min,当进入不平路面时,滚筒应停止转动。
(九)混凝土输送泵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输送泵不得安放在斜坡上或水坑内。
2)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应减少弯曲,管道间支撑应牢固,接头处应密封,Y形管道应装接锥形管。
3)垂直泵送管道敷设时,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小于10m水平管,水平管靠近泵处应装逆止阀。
4)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如倾斜度较大,应在坡度上端安装排气尖阀。
5)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前方10m以内不得站人。
(十)混凝土泵车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辆行驶时,外伸支脚和布料杆应完全收回,并插好锁销。
2)停车地点应平坦、坚实,就位后应及时垫好垫木,放下支脚,显示车灯。
(十一)使用吊斗(罐)运输混凝土时,吊斗(罐)不得碰撞栏杆和脚手架,严禁超载吊运。
(十二)混凝土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筑平台或脚手架应搭设牢固。
2)灌筑基础部位混凝土时,应检查基坑边坡稳定情况,灌筑时安装或搭设的串筒、溜槽(管)或减速漏斗等,必须绑扎牢固,并严禁人员站在上面作业。
3)水下混凝土灌筑应搭设平台。
重叠作业时,平台应采取满铺脚手板等安全措施,作业时,上下人员应相互配合。
(十四)桥台排水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锥体和台后路基填筑时,应防石头翻滚砸伤人员。
2)护墙基础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用汽车卸料时,不得从路基边坡上往下倾卸。
4)砌筑锥体护坡时,不得采用从上向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输石料。
5)砌筑用石料不宜超过50kg,砌筑中应防止砸伤手脚。
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生产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二)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三)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四)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缘绝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五)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保护装置。
4)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六)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2)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1)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B、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行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C、外电架空线路与公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
D、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表2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2)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七)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是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八)配电箱及开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气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九)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2)在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组合钢模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十)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
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十一)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并应定期检查。
(十二)夜间和井、地下及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照明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5、钢筋绑扎安全保证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工作服,佩带安全帽;各工种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关的防护用品,尤其是电焊工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套鞋、工作服,站在绝缘垫板上,防止出现触电伤害。
3)钢筋焊接时,应注意对已做防水材料的保护,防止火灾的发生。
4)运输钢筋时,要注意周围的人员、电线及一切障碍物,以防止触碰伤人。
5)在绑扎钢筋时高度大于2米时为高空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部位应当搭设防护栏杆。
架子或操作平台外侧设1.5米以上两道防护栏杆,外挂安全网,与墩台钢筋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没有可靠防护的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带,高挂低用。
6)向作业面吊运材料时,严禁长料和短料捆绑在一起吊运,材料吊运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严禁违章指挥作业。
7)施工人员严禁沿钢筋上下攀爬,架子应当搭设爬梯。
8)钢筋支撑要搭设牢固,必须经过安全和质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施作下道工序,以防止支架出现倾斜、倒塌现象伤人。
9)主筋进行直螺纹套筒连接时,使用扳手时,用力不得太猛,要压住扳子,防止脱落。
10)安装主筋时,用力不得过猛,以防止出现主筋在支架上滑动造成支架失稳的现象伤人。
1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干净,禁止乱扔废弃钢筋头和绑丝,以防止出现扎脚等现象。
12)施工场地内禁止追逐打闹,以防止绊倒伤人现象出现。
13)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暂停施工或离开时,应检查支架上有无易滑落物品,以免滑下伤人。
14)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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