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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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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制度
第一篇:
浅析
浅析
20XX-08-13杨柳,辽宁沈阳人,20XX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第31卷第5期20XX年5月哈尔滨学院学报journalofharbinuniversityvol.31no.5may20XX1004—585605—0043—04浅析杨柳随着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已经不再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是替代暂住证制度,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文章讨论了关于实行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可行性。
居住证;暂住证;户籍制度d631.42a一、形成的背景中国的户籍制度造成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
农村和城市有着明显的差别,户籍制度划分了人的身份,限制了社会成员的流动,在一个特定的时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稳定了当时的社会秩序,保障了城市居民的充分就业和生活水平,更加重要的是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
但同时户籍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逐渐暴露出它的弊病。
户籍制度导致城乡二元社会形成,城市和农村居民分裂为两个利益对立集团,城乡差别扩大,使同为公民的城市和农村居民有了等级贵贱之分。
同时,人口和户籍经常分离,户口是固定的,人却是流动的,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改革这种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暂住证制度是为了维护外来人口的权利,便于外来人口的管理,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暂住证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办证过程中乱收费用,粗暴查证,将公民分为外地人口和本地人口,造成在居住、教育、就业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
20XX年5月,国务院再次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放宽农村户口迁移到小城镇的条件,并将城乡户籍改革的权限下放到各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拥有了一定的改革主动权。
20XX年,湖北青年孙志刚因为没有暂住证而遭毒打致死,轰动全国。
“孙志刚事件”使各界再次重新审视暂住证制度。
暂住证逐渐开始被居住证所取代。
各大城市分别实行,暂住证向居住证转变是由以管理为主向服务理念转变的一个体现。
户籍制度的松动,将城市农村的显性户籍墙打破,农村人口可以向城市流动;但是农村和城市之间隐形的户籍墙依然存在,就是为了打破这一隐形墙的举措之一。
二、形成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居住证可以说是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将二元的社会结构逐步瓦解、转化为一元的社会结构的一个中介物。
居住证是暂住证的一个进步,但是它还和城乡一体化的同城待遇有着一段距离。
外来人员生活在城市当中,工作在城市当中,但是自己的身份却是在农村的,人户分离,不利于管理,是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不安定的因素。
更重要的是,外来人员虽然在城市中生活,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做贡献,但是并没有同城市人口享受到同样的福利待遇,而是必须从本来就不高的收入中再拿出一部分来交纳各种费用,使其实际收入下降,增加了外来人口在城市生活中的成本。
但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水平还不能支撑全国居民都达到城市水平的福利待遇,因此正好起到了一个折中联系的作用。
居住证有别于暂住证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暂住证重于管理,而居住证则是引入服务理念,将服务和管理相结合,这是两者之间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不同。
暂住证上几乎是不包含任何待遇的,而居住证能提供给持有者相应的权利保障。
虽然这些待遇只是局部的“准市民”待遇,而且基本上是优秀人才、有就业岗位的人员才可以享受,但毕竟在暂住证制度基础上迈进了一步,也使办证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有利于提高办证率。
同时,居住证改变了对外来人口的歧视态度,在称谓上有所改变,如上海的,在称呼上就把“外来人员”改成了“来沪人员”,去除了带有歧视意味的“外来”两个字。
另外,“暂住证时代”,通常外来人口都是拥有多个“证”,存在“证出多门”的现象。
而这些“证”的管理存在着交叉的情况,浪费了人力物力,不能起到最优效果。
居住证将这些“证”综合在一起,节省流动人口成本,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和暂住证制度一样,并不是户籍制度的最终归宿,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希望达到城乡一元,城市农村之间没有待遇上的差别。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是我国大城市管理流动人口的一种现实选择,是户籍制度的一种进步,是在我国逐步建立一种一元社会结构的过渡性制度。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依然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全面放开户口的限制、取消户籍制度,必将导致城市人口的大规模持续扩张。
无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如何,现阶段对人口增长的控制都将是主要任务之一,因此户籍制度的限制在我国现阶段依然是不能替代的。
暂住证制度对暂住人口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它的效用主要还是基于收容遣送办法等带有强制性质的管理措
施上,具有浓郁的刚性控制色彩。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自发流动性的增强,户籍制度、暂住证的控制作用逐渐在弱化;在一种人权、人性化的理念下,对外来人员带有歧视和强制管理倾向的其他手段也逐渐在消失。
在这种情况下,寻找新的外来人口管理手段就成为必然。
它仍然有必要掌握流动人口数量和具体情况,为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治安提供依据;又要可以保障外来人口的权益,维护外来人口的权利。
覆盖所有外来人口的居住证就可以成为这种新的手段,居住证为取代暂住证对外来人口的控制、信息管理和服务需要提供了一个新平台。
三、实行的基础和阻碍1.制度层面如前文所述,我国现在已经从暂住证向居住证在逐步的转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的调配下,社会的资源和人才开始自发地流动,城乡二元结构开始松动,居住证的实行有着现实的基础。
一些大中城市出台吸引人才的“人才居住证”,国家废除了《收容遣送办法》等规定,逐步将对人才的“居住证”制度扩大到全体外来人口。
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大中城市,现在已经开始实施了针对全体外来人口的。
顺利有效的实施还需要其他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的共同配合。
如:
子女教育问题、社会保险、低保、医疗等相关的规定依然是国家政府予以重视和关注的方面,只有将规定不断细化,才能真正地将贯彻实行下去。
此外,新制度的实行往往会出现种种漏洞,并可能会出现制度的真空,应切实理解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改正,以期真正达到的目标。
2.管理方面居住证不同于暂住证,引入了服务的理念。
办理暂住证并不能给外来人员带来什么好处,在办理证件上权利与义务是严重的不对等的。
44哈尔滨学院学报20XX年则是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等条件,赋予外来人口与常住人口相同的民主权利和社会权利,使外来人口有预期的收益,提高其办证的积极性,变被逼无奈办证为主动积极申领证件,以此为外来人口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实际上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负担。
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不仅自己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同时政府也要为每一个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口支付相当的成本,才可以满足外来人口的“市民待遇”。
所以可以预见,居住证需要当地政府拥有一定的财政支付能力。
办理居住证不再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而是自愿申请的。
因此如何吸引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应该在这一方面有积极的作为。
例如,苏州市即将准备实行,其调查课题组认为,“政府应进一步完善针对外来人口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机构项目之免费和实效的形象,增加吸引力;拓宽基本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将外来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范畴;继续扩大来苏外来人口子女在苏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范围:
在住房保障方面,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外来人口提供职工宿舍,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宿舍建设纳入企业基建、技改项目计划和用地计划。
另一方面,要继续扩大面向外来人口的低租金住房。
”居住证可以说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制度形式,为将其贯彻实行下去,各地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外来人口双方互动协调、共同完成。
3.技术方面办证过程当中通常会出现收取过高的管理费用、实行捆绑收费等现象,并且办证一般是一个复杂繁琐的过程。
随着服务理念的深入人心,政府部门不再是以一个管理者的姿态出现,而是“人民公仆”的形象,出台了越来越多的便民利民的方式。
结合公民身份证制度的实施,居住证也同样可以以卡式证件的形式出现,这样的形式,可以承载更多的信息量,节省了重复办证的成本,简化了外来人口办证的手续,同时也可以减少外来人口在工作、生活等其他方面的使用办理的程序。
随着技术的发展,例如ic卡的普遍使用,这样的方式已经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4.经济方面可以说,经济层面的基础是能否真正实行的关键问题。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效果。
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废除或弱化,而是在分解旧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新制度的过程。
居住证正是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仅是本身的突破,还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如教育、医疗、就业等。
这些制度的改革需要坚实的经济基础,只有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制度,才会作用于现实并具有实际价值。
另一方面,居住证实行过程当中可能遇到的最大阻碍也是经济层面所带来的。
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居住证能不能给他带来好处,从成本收益的分析上看,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投入的成本是不是能够得到预期的回报。
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在相关领域里不断地完善,使得外来人口能够获得其所预期和希望的待遇。
在这里,又对政府提出了一个严格的考验,这个高昂的居住证成本又需要如何买单呢?
除了政府的财力支持、个人缴纳的一定费用,另一部分其实可以说是转嫁给了用人单位。
因为用人单位在录用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从业人员的时候,就要为其交纳社会保险金等费用,这无疑就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所以就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选择不录用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而这样就减少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
会。
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就很可能放弃办理居住证,因为他们在缴纳了居住证的费用,增加了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不但不能增加其收益,反而可能会减少其工作就业的机会。
可以说,这是居住证实行初期很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一个值得讨论和实践的问题。
不过当运行步入正轨之后,则可能带动一种良性的运转。
利用居住证,可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员纳税、社会保险金的交纳情况,对不给外来从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金的用人单位,给予罚款或其他处罚;对中低端就业岗位的招聘,可以将当地和外地户籍人口一视同仁,从而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应有权益。
5.观念方面居住证在对外来人口的概念上有了重新的第5期杨柳:
浅析45界定,外来人口也被当作是“准市民”,去除了对外来人口的一种歧视的态度。
但是直接与“人”相挂钩的居住证,考虑到不同人群心理的承受能力和接受能力,居住证在真正的实行过程中是难以“一步到位”的。
长期以来,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城市优越”、“城市中心主义”等意识是影响实行改革效果的重要因素。
实际上,二元户籍制度本身就是“城市中心主义”的产物。
所以农民进城后,仍会受到原城市居民的抵拒,被冠以“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带有明显标签性质的称号。
虽然外来人口在称呼上、待遇上有所变化,显性的户籍墙已经被打破,但是在原城市居民的心里依然是无法真正接受和接纳外来人口,这种隐性户籍墙依然存在于城乡和地域之间。
因此,对于外来人口而言,他们可能很难融入到其所生活工作的城市当中,缺乏一种归属感。
这个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只有不断地发展经济,当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别彻底消失,当各地的居民福利待遇之间的差别彻底消失,这些意识才会逐步淡化。
是户籍制度改革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阶段,是二元社会结构向一元社会结构转变的一个过渡阶段,是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
是社会和个人双赢的一个结果。
现在仍然处于一个摸索实践的时期,全国许多大中城市已经开始实行,不过受到许多非议,认为居住证其实是换汤不换药,仅仅是给暂住证换了一个新外衣,根本就没有做到所谓的“同城待遇”。
应该说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都是在不断地探索当中,所以在实行的过程当中,各级政府不应是简单地照搬其他城市的经验,而是应该结合本地
的实际情况,确保居住证中的“含金量”。
孔繁荣.居住证管理在我国大城市人口管理中作用的探讨.人口与经济,20XX,.董敬畏.功能视野中的户籍制度.历史研究,20XX,.姚秀兰.论中国户籍制度的演变与改革.法学,20XX,.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
.20XX.姚秀兰.户籍、身份与社会变迁.北京:
法律出版社,20XX.俞德鹏.城乡社会.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20XX.责任xx:
秦平onthesystemofresidentialpermissionyangliuabstract:
witheconomicdevelopment,householdregistrationsystemforurbanandruraldivisionisnotsuitableforcurrentsocialrealityinchina.residentialpermissionsystemisaprocessintheregistrationreform,whichwilltaketheplaceoftemporaryresidentialpermission.itisdiscussedinthispaperthenecessity,inevitability,andfeasibility.keywords:
residentialpermission;temporaryresidentialpermission;householdregistrationsystem46哈尔滨学院学报20XX年
第二篇:
关于上海问答
1、《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有哪些一般规定?
对于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员,逐步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等内容。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由市人事局核定。
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等四种。
《居住证》制度首先在引进人才中试行。
2、为什么要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有哪些特点?
《居住证》制度体现了海纳百川的精神。
《居住证》制度不唯国籍、不唯文凭、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为具有真才实学的境内外人才开辟来沪创业和发展的渠道,有利于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加快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提升本市人才的综合能力。
《居住证》制度贯穿了柔性流动的思想。
不求所有、但求所为,为不能在沪或不便在沪取得户籍来沪工作或创业的人才提供更灵活、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特别是在蓝印户口和《引进人才工作证》取消以后,突破投资创业人才和柔性流动人才来沪工作或创业的政策瓶颈。
《居住证》制度将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控制人口、广纳人才,户籍从紧、居住调控”的要求,充分发挥年度人才开发目录的指导作用,以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广泛吸纳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境内外人才。
《居住证》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审核,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采取综合要素评价的办法。
申办人员通过计算机自动计分网络系统,测算本人是否符合申办条件。
3、哪些政府职能部门是《居住证》制度的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主管本市引进人才工作,负责在引进人才中组织实施《居住证》制度。
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市计委、市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办、市医保局、市房地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管理工作。
4、《居住证》有何功能,持证者可享受哪些待遇?
《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
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信息。
《居住证》的信息系统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使用证件通过本市的社会保障信息查询所需信息、实现有关功能,从而实现“一卡多能”。
有关功能将在《居住证》推出后逐步实现。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第一,可以在沪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活动、子女就读、专利实施、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接受本市行政机关的聘用或者到企事业单位任职、参加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第三,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可以按规定将税后人民币收入到指定银行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第四,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另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
5、哪些人可以申领《居住证》?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际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申领《居住证》。
可以申领《居住证》的具体包括以下国内外人员:
对于原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后继续聘用的,按照《居住证》的条件,可申领《居住证》;对于来沪投资创业的人员,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给予办理《居住证》。
对于长期来沪创业和工作的境外人才、入外籍和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给予办理《居住证》。
对于原按照《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来沪工作或创业的人员,由于实施了年度人才开发目录,取得本市户籍受到限制的,可以采用申领《居住证》办法予以解决。
对其中取得本科学历但未取得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但任职未满3年、与本市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不满3年的人员,给予办理《居住证》。
除此以外,引进人才单位提出申办《居住证》的,已婚、家庭基础尚在外地的,以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方式来沪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办理《居住证》。
6、怎样申领《居住证》,申领程序有哪些?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国内外人员,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市人事局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结果书面同志申领人;
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象等信息,缴纳《居住证》工本费,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的《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7、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国内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
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境外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境外人员〈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国外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如申请人系国外投资者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格证书复印件。
8、到何处去申领《居住证》?
目前,受理国内人员《居住证》申领的机构有2个,分别是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在大木桥路123号和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号;受理境外人员《居住证》申领的机构是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在大木桥路123号。
以后《居住证》申领受理工作作为公共人事服务项目,将逐步在全市各区县或境外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受理点,申领人员可以就近就便前往。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的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
00-17:
00;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
00-17:
00,周六9:
30-15:
00。
另外,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申领《居住证》,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9、如何咨询《居住证》的有关政策?
国内人员的政策咨询可以到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电话为64174577、62338048;咨询网址为。
境外人员的政策咨询可以到大木桥路123号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电话为64170941;咨询网址为。
10、申领《居住证》是如何进行条件审核的?
申领《居住证》采取要素打分、综合评价的办法。
已制订了国内人才申领《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和境外人才申领《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
申领人达到规定的分值,即可取得相应有效期限的《居住证》。
两个审核办法按照不唯学历、不唯身份、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审核办法突出考虑申领人的专业能力因素,同时考虑受教育因素、在本市投资创业因素、年龄因素、亲属关系因素和住房因素等各方面的情况,也体现了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因素。
国内人才审核办法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和导向分3部分及附加分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
境外人才审核办法有年龄、学历和专业、工作经理和应聘职务等3部分及附加分共9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10分。
11、“特殊才能”如何认定和申领《居住证》?
国内人才申领《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中已设计了对特殊人才的评价要素和有关分值,只要综合要素分值达到规定,即可办理相应有效期限的《居住证》。
审核办法同时明确了行业协会对特殊人才的评价和推荐作用。
审核办法规定,国内优秀的传统工艺人才、工艺美术人才、文化体育人才和专门技能人才等特殊技能人才,达到申领《居住证》规定分值的,也可办理相应有效期限的《居住证》。
12、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原有的取得本市户籍方式的人才引进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办理《居住证》后,还能不能申办取得本市户籍?
《居住证》制度实施以后,本市人才引进的方式有两种:
两种人才引进的方式对于加快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提升本市人才综合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居住证》制度的实施,为不能或不便在沪取得户籍来沪工作和创业的人才提供了灵活、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解决了投资创业人才、弱性流动人才和具有特殊技艺人才来沪工作、创业的政策瓶颈。
国内外人员以取得本市户籍方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愿意取得本市户籍的,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篇:
简析
“居住证”不是终点
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政治制度,造成了古代中国僵化的户籍制度。
不论是重农抑商的政策抑制着人口流动,还是安土重迁的传统思想对人们产生的主观影响,我们能看到的客观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愿意固守一方安土,即使是在外乡有所作为,最渴望的事也不过是衣锦还乡。
户籍制度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尽管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中、西部人口流动到东部发达地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但是他们在补充转入地短缺的劳动力的同时,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居民待遇,原因何在——他们只是拿着“暂住证”的临时成员。
而“外来务工人员”一直以来并没有真正代替“农民工”和“外地人”这两个词。
20XX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居住证将附加公共服务。
其实早在此之前,“居住证”已在一些地方试点推行。
那么“居住证”与“暂住证”在相差一个字以外,还有什么区别呢?
“居住证”真的改变了什么吗?
据说,相较于暂住证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居住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信息含量较高、信息更新快。
而这一个字的差别也大有讲究:
暂住证突出非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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