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11个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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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11个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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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11个管理制度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
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b.产品质量状况;c.价格与交货期;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1)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2)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院《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员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相关领导批准。
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院后管理员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
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
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
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清洗消毒管理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
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
(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
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
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84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
去污、洗涮、入消毒柜。
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
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人员卫生管理
1、必须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头发梳理整齐,员工如有长发应提前盘于头顶。
2、制服干净平整,纽扣齐全,无破损。
3、皮鞋光亮,布鞋干净。
4、指甲修剪整齐,无污垢,保持干净整洁。
5、勤理发,头发前不过眉,侧不盖耳,后不过领。
6、工作时间内不佩带任何饰品。
7、在岗人员不准披头发,涂指甲,戴耳环,涂抹一色唇膏等。
8、男员工不留鬓角、胡须、女员工淡妆上岗。
9、尽量保持良好的休息和睡眠,保证旺盛的工作精力。
10、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随时保持岗位上的清洁卫生。
人员培训管理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
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有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加工操作管理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原料的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
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9、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餐厨垃圾管理
1、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向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季度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
2、自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产生废气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3、在餐厨垃圾产生24小时内将其交给收运单位运输。
4、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5、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
6、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7、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征得其同意。
8、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洒落。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运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
消费者投诉管理
目的:
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恶劣,或者购买产品后因使用公司产品出现各种异常情况而进行的投诉及信息反馈。
若出现消费者投诉,本店应虚心接受,分清是食品安全事故或对顾客的服务出现问题,都必须认真的做好工作。
保障食品安全所需要的其他管理制度
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
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2年,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索证索票制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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