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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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河海大学后勤社会化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
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
招标单位:
河海大学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河海大学根据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要求,现决定对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向物业管理行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标段概况如下:
1、标段1(江宁校区行政楼)
行政楼占地面积8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80平方米,分为主楼12层、裙楼5层、地下1层,其主要功能为学校党政机关办公、会议及餐饮服务等,该项目于2014年6月竣工验收并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经初步测算需配备的物业管理人员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定员
主要工作内容
1
主任
1
全面负责行政楼物业服务工作,常日班。
2
消防监控
4
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24小时负责消防监控值班工作。
3
巡更
2
两班倒,负责行政楼夜间巡更工作。
4
维修员
1
负责行政楼公共区域日常小维修。
5
管理员
9
每班三人,三班倒,2人负责东门、南门门岗工作,1人负责楼宇巡视服务工作。
6
会务
5
1人负责会议的多媒体技术支撑,常日班。
会务两班倒,每班2人,负责一楼、九楼以上校级会议的服务保洁工作。
7
保洁员
11
1人负责校长办公室保洁;1-3楼加包干区保洁6人;4-12楼保洁4人。
合计
33人
2、标段2(江宁校区综合实验楼)
综合实验楼占地面积2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311平方米,分为3座12层主楼,附楼2-4层,其主要功能为部分学院实验用房、成果展示、报告厅及办公等。
该项目于2014年6月竣工验收并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经初步测算需配备的物业管理人员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定员
主要工作内容
1
站长
3
分别负责三幢实验楼和综合楼的物业管理工作。
2
消防监控
4
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24小时负责消防监控值班工作。
3
巡更
2
两班倒,负责行政楼夜间巡更工作。
4
维修员
2
负责行政楼公共区域日常小维修。
5
管理员
24
每班八人,三班倒,每幢楼2人,24小时运转。
负责日常物业巡视服务工作。
7
保洁员
19
地科院、水文水资源楼每幢5人;力材院6人;综合实验楼加包干区3人。
合计
54人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和文件中“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需核查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定于2014年7月30日上午9:
00,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河海馆720室。
资格预审合格后到河海馆721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800元整(售出不退)。
三、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
收款单位:
河海大学(户名:
河海大学,开户行:
工行宁海路支行,帐号:
4301011409001024513),招标工作结束后凭招标方收据退还全部保证金(不计息)。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河海馆720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于2014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六、招投标说明会
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约请投标人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举行说明会,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博学楼一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4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
2、开标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河海馆720室。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
本项目物业主要为学校教学、科研与管理提供良好后勤保障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与消防安全巡查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室相关服务;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3、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4、零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1%;
5、环境卫生、清洁率99%;
6、服务有投诉少于1%,处理率100%;
7、每季度征询物业服务意见,满意率达95%以上。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2年以上高校物业管理工作经历(以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支经过一定业务培训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队伍。
二、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封面。
(2)投标函(按提供格式填写)。
(3)法人委托书(按提供格式填写)。
(4)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5)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及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影印件)。
(6)本企业简介、业绩及相关业绩证书、证明。
(7)合作高校物业校方主管部门评价书(需加盖校方主管部门公章)。
(8)物业管理费用及测算依据。
(9)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单复印件(原件备核)
(10)其它。
(二)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结合本项目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
4、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方案;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案;
(3)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与消防安全巡查服务方案;
(4)物业管理区域内会议室相关服务方案。
5、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1)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
(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5)电梯故障的应急措施;
(6)消防应急措施;
6、音响、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三)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写明本项目物业服务总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报价均按照1年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进行测算,每个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3套(其中正本1套、副本2套),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印章。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定于2014年8月1日上午8时30分,开标地点设在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河海馆720室。
2、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1)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项目管理质量、投标价格、所作的承诺、管理组织方案、措施、投标人及管理负责人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每个标段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单位。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五、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一)中标人的确定
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之后,招标方将对候选单位及服务的高校物业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交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期满且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无息退还。
(三)合同期限
招标方将与中标单位按照学年度(每年8月1日—次年7月31日)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年的合同期限以实际进场服务时间为起始至2015年7月31日;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以续签2次。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第一年物业服务费标准将依据实际进场服务时间计算。
2、如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概要介绍本公司的基本状况、管理业绩等情况。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项目评标细则
附件二:
投标函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项目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投标价格、所作的承诺、管理服务组织方案、措施、投标人及管理负责人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如果同一投标单位两个标段的得分均为第一,则由该投标人自行选择一个标段中标,另一个标段由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
(满分80分)
1、以通过评审的各投标单位每个标段的报价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大于五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总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3、评标总价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5分;
4、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管理服务组织方案、措施、服务承诺等:
(满分16分)
1、管理服务组织方案总体概述完整,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明确,方案总体设想合理、针对性强(1-2分)。
2、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合理,管理职责、内部分工明确,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完备等(1-2分)。
3、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培训计划周密、素质良好,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等(1-2分)。
4、日常安全检查与消防安全巡查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措施合理、可靠(1-2分)。
5、重要和关键区域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1-2分)。
6、日常维修方案完备、合理,人员配备素质高,能做到维修及时、可靠,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使用(1-2分)。
7、管理的应急措施完善、合理,处理断水、断电、电梯故障、管网阻塞、消防应急等情况措施得当合理、人员到位、可操作性强(1-2分)。
8、是否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本项目得0-1分。
9、服务承诺考虑全面详实得0-1分。
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财务状况、业绩:
(满分4分)
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酌情得0-1分。
2、企业财务状况:
以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酌情得0-1分。
3、投标人2012年以来在高校参加物业服务业绩:
每提供1所高校业绩计0.5分(以合同为准),最多得2分。
附件二:
投标函
招标人河海大学:
1、根据收到的《河海大学后勤社会化》的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综合实验楼物业管理,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每年以以下各标段的费用承担上述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标段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M2)
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万元)
备注
1
江宁校区行政楼
30780
2
江宁校区综合实验楼
53311
2、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负责人姓名)出任本项目负责人。
3、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
4、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投标文件及我方所有承诺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全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单)与本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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