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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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要求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要求
4.11.1总则
供方对其用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试验软件)应建立并保持控制、校准和维修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时,应确保其测量不确定度已知,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注:
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附加指南可参见ISO10012-1:
1992(E)。
使用的特殊方法的选择应基于完整测量系统的声学技术知识,以及该系统运行的条件和系统产生数据的用途。
如果试验软件或比较标准(如试验硬件)用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校验,以证明其能用于验证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中产品的可接收性,并按规定周期加以复检。
供方应规定复检的内容和周期,并保存记录作为控制的证据(见4.16)。
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按要求可以提供的场合,当顾客或其代表要求时,供方应提供这些资料,以证实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功能是适宜的。
注17:
在本标准中,术语“测量设备”包括测量装置。
要点说明
4.1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4.11.1总则
组织应具有一个程序。
必须采用必要的设备来消除测量的不确定性并提供必要的测量能力。
可用ISO10012-1作为导则。
必须对试验软件的能力进行检查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复检。
当有规定要求时,应向顾客提供必要的校准参数。
要求
4.11.2控制程序
供方应:
a)确定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用的具有所需准确度和精密度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b)确认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规定的周期或使用前对照与国际或国家承认的有关基准有已知有效关系的鉴定合格的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
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用于校准的依据应形成文件;
注: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在工装部门用来保证生产工装质量的设备(无论其所有者是谁)。
4.11.2.b.1校准服务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必须由有资格的室内实验室(见4.10.6)、有资格的商业/独立实验室(见4.10.7)或顾客认定的政府机构来进行。
该实验室的范围必须包括此种设备的校准。
商业/独立校准设施必须按ISO/IEC导则25或国家等效文件进行认可或持有证明。
如由OEM顾客或OEM顾客认可的第二方评定,必须满足ISO/IEC导则25或国家等效文件的意图。
注:
若对于指定设备,没有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校准,校准服务可以由设备原始制造者实施。
要点说明
4.11.2控制程序
必须确定需测量或试验的内容,然后选择正确的设备来完成测量或试验工作。
然后需要确定设备并保持这些设备处于校准状态。
有必要对它们按期进行的调整,且校准的状况应能够追溯。
4.11.2.b.1校准服务
校准可以由内部机构承担(必须经过审核)或者是由一个满足ISO/IEC导则25的要求的有资格的实验室来承担。
要求
4.11.2控制程序(续)
c)规定校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过程,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唯一性标识、地点、校验周期、校验方法、验收准则,以及发现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
d)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带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合适的标志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注:
可追溯到设备校准记录的系列编号也可满足本要求。
e)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见416);
f)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评定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并形成文件;
g)确保校准、检验、测量和试验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h)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搬运、防护和贮存期间,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i)防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试验硬件和软件),因调整不当而使其校准失效。
注: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通常是指在审核现场由于不适当的调整可能导致试验结果无效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注18:
ISO10012所提供的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可以用作指南。
要点说明
4.11.2控制程序
测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特殊特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
保证。
必须具备针对每一类型的仪器的文件化的程序。
对用于产品检验的所有的设备必须加以控制和校准。
重点放在所应用的软件上。
必须对软件加以控制。
必须了解测量结果的准确度并应选择能力充分的设备。
应顾客的要求,必须为顾客提供所应用的测量设备的有关参数
所有需要校准的设备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标识。
必须具有校准状况记录
对于有关的夹具和卡具必须进行控制并应对其能力进行检查。
可用ISO10012作为参考。
对于标定频率应加以确定。
要求
4.11.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记录
对所有量具、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雇员自备的)的校准(见术语)活动记录必须包括:
·按工程更改进行的修订(如适用);
·当接受校准时,任何偏离规范的读数;
·在校准后,符合规范的说明;
·如果可疑材料或产品(见术语)可能已被发运,应通知顾客。
4.11.4测量系统分析
为分析出现在各种测量和试验设备系统测量结果的变差,必须进行适当的统计研究。
此要求必须适用于在控制计划(见4237)提及的测量系统。
所有的分析方法及接受准则可与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相一致(如:
偏倚、线性、稳定性、重复性、再现性研究)。
如经顾客批准,也可采用其它分析方法及接收准则。
要点说明
4.11.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记录
校准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艺更改以后的修正,规范以外的读数,满足要求的声明,以及在可疑材料/产品被发运的情况下,顾客的通知。
4.11.4测量系统分析
测量系统分析手册提供一套统计研究方法,它用来分析控制计划中所涉及的测量系统校准活动中发现的变差。
实用的定义
偏差=
一组测量的实测平均值与同一部件采用精密的测量所获得的真值平均值之间的差。
线性=
在整个预期的操作范围内量具的偏差值的差。
稳定性(漂移)=
用同一测量装置对同一部件在不同的时间进行测量其测量平均值的差。
重复性=
同一评价人用同一量具分几次测量同一部件的同一特性所得测量值的变差。
再现性=
不同评价人用同一量具测量同一部件的同一特性所获得的测量平均值的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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