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培训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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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培训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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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培训讲稿
兴仁县孔白小学“十二五(2011—2015)”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讲稿
培训时间:
2013年3月11日下午
培训地点:
孔白小学教师办公室
培训对象:
孔白小学全体教师
培训主题:
《法制教育教师指导手册》第一章法律的基本知识
培训课时:
4课时
培训人:
杨孝敏
第一课时第一节法的基本理论
一、法的基本概念
1、法的概念和特征
a、法的含义b、法的特征
法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规范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立法
a、立法的含义b立法权限的划分
3、执法
a、执法的含义b、依法行政的原则
4、司法
a、司法的含义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守法
A、守法的含义B、守法的主体C、正确认识守法的内涵
二、法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1、法的起源
A、关于法的起源的不同观点B、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C、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2、法的历史发展
A、资本主义法的产生B、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三、法的价值和作用
1、法的价值
A、秩序B、利益C、正义
2、法的作用
A、规范作用B、社会作用
四、法与经济、政治及道德的关系
1、法与经济
A、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b、法对经济基础有一定反作用
2、法与政治
3、法律与道德
A、法律与道德的相同之处b、法律与道德的区别c、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具体表现
五、正确认识法律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1、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概念
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二课时第二节法治知识
一、法治的定义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是人治的对立物,其基本意义是依法办事,强调法律应该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
二、法治国家
A、从总体上讲,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
B、在法律的运行机制上,有健全的法律运行机制,这是法治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C、权利保障与权利制约的统一,这是法治国家的保证
D、从法律文化上讲,要有先进的法学理论,公民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这是法治国家的基础。
三、依法治国的意义
A、通过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作用,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B、通过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制约、人权保障等法治原则,促进政治文明的建设。
C、借助法律所特有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强制性,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依法治国的条件
A、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B、要实现依法治国,还必须大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五、“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同时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积极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法律监督,改进和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第三课时第三节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一、法律制定的含义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有以下特点:
1、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专有活动,也是国家履行职能的方式之一。
2、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3、法律制定既包括法的制定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活动。
二、我国的法律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法律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法律实施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还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
1、我国制定法律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怎样贯彻法律的实施
3、如何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行政执法应遵循的原则
5、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6、构成违法的要素
A、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B、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我,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C、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就自然而言,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和智力水平。
D、违法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
第四课时第四节实体法和程序法
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含义
他们的区别是:
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
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
实体法和程序法作为法律的整体功能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划分的意义上,两者的功能又有各自的特点和内容。
实体法的功能主要是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和责任。
程序法在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三、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者行事所依据的标准。
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程序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
A、程序的工作原则
B、程序的安定性原则
C、程序的公开性原则
D、程序的效率性原则
四、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现状
在我国长期的法律传统中,普遍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观念。
我们应当认识到,在我国建构完备而良好的程序法体系并且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办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A、他是制约权利的有效机制
B、它是实现实体权利平等的基础
C、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培训时间:
2013年4月8日下午
培训地点:
孔白小学教师办公室
培训对象:
孔白小学全体教师
培训主题:
《法制教育教师指导手册》第二章宪法的基本知识
培训课时:
2课时
培训人:
杨孝敏
第一课时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发展历史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对建国前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颁布。
以后陆续进行修正。
二、宪法的地位及作用
选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A、宪法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急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B、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证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宪法的基本内容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
在《宪法》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们民主专政,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2、宪法如何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宪法第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3、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4、宪法如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
宪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我国的团体
6、我国的政体
政体,也称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组织政权机关的原则方式。
7、如何理解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8、如何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9、如何理解特别行政区制度
10、为什么说国家的心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利,集中代表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大问题。
11、为什么说国家的中枢是国务院
12、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是那个机关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13、为什么说国家的四肢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4、如何认识国家的审判和督查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二课时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包括:
1、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广泛性
2、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现实性
3、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平等性
4、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人身自由权利
a、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
D、社会经济权利
E、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F、特定人的权利
G、监督权利
H、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2、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A、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B、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C、成年子女有赡养辅助父母的义务
D、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E、受教育的义务
F、劳动的义务
G、依法纳税的义务
H、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义务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二者之间的关系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
4、如何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
在行使公民权利时,首先,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权利,其次,不得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再次,要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由权利;最后,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如何理解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权利。
1、维护人与人平等的重要意义
首先,要建立公正的社会,人与人的平等关系是基础
其次,平等权不仅是人权的基础,而且是实现民主自由社会的必要前提。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的根本保证。
2、维护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的方法
首先,学会尊重别人
其次,对传统思想要持弘扬和摒弃的双重观念,加强平等思想的宣传,才能真正的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最后,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三、如何理解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依法享有的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权则指选民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被合称为选举权。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指我国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
四、如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其具体含义包括:
公民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
培训时间:
2013年5月13日下午
培训地点:
孔白小学教师办公室
培训对象:
孔白小学全体教师
培训主题:
《法制教育教师指导手册》第三章常见法律的相关知识
培训课时:
5课时
培训人:
杨孝敏
第一课时第一节刑法
一、刑法概述
一切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超出法律所允许范围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常见的具体犯罪有: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等。
1、刑法的定义及主要内容
2、刑法的基本原则
3、刑法的主要任务
4、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的特征与构成要件
1、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2、犯罪构成的要件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三、犯罪的主要类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侵犯公民人生权利、民主权利罪
4、侵犯财产罪
第二课时第二节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法律文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宪法和窝火诗句情况而制定的。
1、民法的定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基本原则
A、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守法原则
F、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G、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二、民事关系的概念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定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公民的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
1、公民的民事权利
2、如何认识公民的民事责任
第三课时第三节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概述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1、治安管理处罚法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3、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四类: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4、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A、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B、妨害家庭的行为
C、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特殊人群的处罚
1、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
3、盲人、又聋又哑的人
4、醉酒的人
第四课时第四节婚姻法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行为当时社会制度多确认的夫妻关系。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主要规定婚姻、亲属间身份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级基于这种关系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共有五项: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二、结婚
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二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三是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四是必须进行婚姻登记。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年龄的。
四、婚姻的终止
婚姻的终止,是指合法婚姻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
婚姻终止的原因包括:
1、配偶一方死亡
2、离婚
五、婚姻法的基本内容
第五课时第五节继承法
继承,是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一、继承法的原则
1、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2、养老育幼的原则
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二、继承的分类
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不同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又称为无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
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其个人财产和其他事务预先做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嘱的内容包括:
A、指定继承人或受遗嘱人
B、明确遗产的名称和数量,指定遗产的分配方法和数额。
C、规定立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如规定继承的遗产只能用于某种特定的用途。
培训时间:
2013年6月3日下午
培训地点:
孔白小学教师办公室
培训对象:
孔白小学全体教师
培训主题:
《法制教育教师指导手册》第三章常见法律的相关知识
培训课时:
5课时
培训人:
杨孝敏
第一课时第六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青少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青少年的成长状况对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概念
该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
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法律。
该法的目的是要从政府、社会、家庭、未成年人自身多方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
旷课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严重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纠集他人结伙生事,扰乱治安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讨他人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印象制品等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多次偷窃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吸食、注射毒品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意义
1、有利于培养未成年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
2、有利于创造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使未成年人树立从小遵纪守法、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三、全方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自身的要求
2、成年人犯罪对社会的要求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家庭的要求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学校的要求
第二课时第七节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简介
2004年5月1日,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走路时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考路边行走,并列不准超过两人。
2、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时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3、在骑车时,自行车必须保证闸、锁、玲齐全。
第三课时第八节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订立劳动者的主要权利与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等。
二、我国的劳动立法
三、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内容
1、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应具备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
3、劳动权的实现与就业
4、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劳动采取保护措施
5、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课时第九节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念和特征
合同也称为契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人们满足物质文化生活,满足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手段。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在平等继承上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
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经过要约、承诺这两个步骤,才能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从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成立合同关系。
三、合同的履行与违约处理
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即为合同的履行。
履行合同,必须贯彻以下原则:
A、诚实信用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五课时第十节诉讼法
一、法与诉讼活动
1、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现代诉讼是指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
其特征为:
A、职权的法定性
B、程序的法定性
C、裁决的权威性
2、诉讼法与程序正义
3、我国诉讼法的共同原则
A、司法独立的原则
B、司法法治的原则
C、司法平等的原则
D、公开审判的原则
E、回避的原则
4、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容
二、民事诉讼的原则与程序
1、民事诉讼的概念
2、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3、民事诉讼的程序
三、刑事诉讼的原则与程序
1、刑事诉讼的概念
2、刑事诉讼的原则
3、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
4、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
四、行政诉讼的原则与程序
1、行政诉讼的概念
2、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3、行政诉讼的范围
4、行政诉讼的程序
培训时间:
2013年6月15日上午
培训地点:
鲁础营小学多功能教室
培训对象:
鲁础营小学全体教师
培训主题:
《法制教育教师指导手册》第四章未成年人应该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培训课时:
4课时
培训人:
张大海
第一课时第一节保护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环境保护是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首先引起工业化国家重视而产生的,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而使全社会重视和处理污染问题。
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
人类并不是大自然的主人,大自然给人类提供了生存的必要条件,是我们亲密的朋友。
二、中国环境生态污染的历史情况及现状
生态平衡是动态的平衡到自然和认为因素的干扰,超过了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而不能恢复到原来比较稳定的状态时,能量流动受阻,物质循环中断,一般称为生态失调。
1、中国重大环境生态污染事件历史回顾
A、广东北江韶关段重金属镉超标
B、佛山首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C、生物入侵历史事件
D、东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中国环境形势现状
A、生态破坏
B、水土流失严重
C、环境污染
D、中国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三、争做环保小卫士
环保对学生的要求
第二课时第二节爱国爱家爱社会
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家,因为他是我们心灵归宿,是我们不和或缺的生命之舟,是我们的第一所学校。
一、五十六和民族是一家
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任何想分裂我们祖国和想进行民族分裂的阴谋都是不能得逞的,历史上各族人民反对破坏团结和分裂的例子比比皆是。
二、平等对待每一位劳动者
社会分工需要不同的人从事不用的职业,但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是社会生活不和缺少的,服务行业的工作者们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
三、爱护公共财产
学生应注意:
1、乱写乱画要不得
2、“课桌文化”并非真文化
第三课时第三节自觉接受义务教育,适用规范语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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