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讲义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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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义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内容涉及2部税法,一个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印花税;另一个是转移境内土地、房屋权属,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契税。
本章的2个税法,在以往的税法考试教材中就涉及,其中印花税作为历年考试的比较重要章,题型除选择题、判断题之外,还出现在计算题、综合题;契税则为非重点章;2章以往题量共计5~7小题,分值5~7分。
预计2009年税法考试中,本章分数3~5分。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印花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第一节 印花税法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二)特点:
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二、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六类:
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一)立合同人。
指合同的当事人。
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二)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五)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
[答疑编号9111101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3、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应税凭证类别
税目
税率形式
纳税人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0.3‰
订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
5.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1‰
6.货物运输合同
按收取的运输费用0.5‰
7.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
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
9.财产保险合同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
10.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包括专利申请转让、转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按所载金额0.3‰
二、书据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按所载金额0.5‰
立据人
三、账簿
12.营业账簿
包括:
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四、证照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
(2000年)
A.产品加工合同
B.法律咨询合同
C.技术开发合同
D.出版印刷合同
[答疑编号9111101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2007年)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答疑编号9111101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2)税率(要记,考试不给)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4档):
适用于记载有金额的应税凭证,分别是:
(1)1‰: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股权转移书据(2008年9月19日起);
(2)0.3‰: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3)0.5‰: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4)0.05‰:
借款合同;
2.定额税率:
适用于无法记载金额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明显不合理的应税凭证,固定税额为每件应税凭证5元。
适用于:
(1)其他营业账簿
(2)权利、许可证照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大部分应税凭证按照计税金额的纳税。
计税金额以全额为主;余额计税的有两个:
货物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如果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适用税率0.3‰。
【例题·单选题】(2008年)甲公司于2007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50000元的钢材换取650000元的水泥,甲公司取得差价100000元。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25元
B.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420元
C.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总方式缴纳印花税
D.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汇贴方式缴纳印花税
[答疑编号911110104: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解析】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750000+650000)×0.03%=420(元);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即“汇贴”办法纳税。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如果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如果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原材料不计税,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和辅料,适用税率0.5‰。
【例题·计算题】某高新技术企业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1份,分别记载加工费3万元,广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万元;计算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答疑编号911110105: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应纳税额=30000×0.5‰+70000×0.3‰=36(元)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例题·单选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
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
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A.1.785万元
B.1.80万元
C.2.025万元
D.2.04万元
[答疑编号911110106: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所签合同,应根据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计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注意两点:
(1)税额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再结算时按实际补贴印花。
【例题·单选题】2006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
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
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7500元。
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
(2007年)
A.7.5元
B.8元
C.9.5元
D.12.5元
[答疑编号911110107: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根据印花税法规定: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税票。
应补缴印花税=(5000+7500)×1‰-5=7.5(元)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货运合同应纳印花税为多少?
[答疑编号911110108: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货运合同应纳印花税=(8万元-0.5万元)×0.5‰×10000=37.5(元)
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
8.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特殊情况应了解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贴花。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例题·单选题】某钢铁公司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2000万元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向商业银行签订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
后因故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000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
A.1500元
B.6500元
C.7000元
D.7500元
[答疑编号911110109: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三项应税行为,
(1)购销合同应纳税额=2000万×0.3‰=0.6(万元),产生纳税义务后合同作废不能免税;
(2)借款合同应纳税额=2000万×0.05‰=0.1(万元);(3)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应纳税额=1000万×0.05‰=0.05(万元)。
该厂应纳税额=0.6+0.1+0.05=0.75(万元)=7500(元)。
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
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与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为100万元。
该合同甲、乙各持一份,共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A.500元
B.2400元
C.3000元
D.3600元
[答疑编号911110110: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500-100)×0.3‰×2=0.24(万元)
11.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
购买、继承、赠予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为依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2.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其他营业账簿,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每件5元。
(2)计税金额特殊规定
重点关注
(二)、(三)、(四)、(六)、(七)、(九)、(十)、(十一)
(一)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二)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三)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四)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六)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七)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
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完税。
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八)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每件5元。
(九)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十)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应按的分包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十一)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均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从2007年5月30日起为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十二)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例题·单选题】某交通运输企业2005年12月签订以下合同:
(1)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置新车15辆,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租金100万元;
(2)与某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货物价值500万元,运输费用65万元(含装卸费5万元,货物保险费10万元);(3)与某运输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载明将本企业闲置的总价值300万元的10辆货车出租,每辆车月租金4000元,租期未定;(4)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载明为本企业的50辆车上第三方责任险,每辆车每年支付保险费4000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是( )。
(2006年)
A.505元
B.540元
C.605元
D.640元
[答疑编号91111011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
(1)融资租赁合同,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应纳印花税=100(万元)×3×0.05‰=0.015(万元)=150(元);
(2)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应纳印花税=(65-5-10)(万元)×0.5‰=0.025(万元)=250(元);(3)货车租赁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应纳印花税=5元;(4)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应纳印花税=50×4000×1‰=200(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150+250+5+200=605(元)。
5、税收优惠
享受免税的凭证有: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五)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七)农牧业保险合同;
(八)特殊货运合同;
(九)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1.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1)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5)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3.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4.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转让的印花税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征或不征印花税的有( )。
A.合同的副本或者抄本作正本使用
B.会计咨询合同
C.财政贴息贷款合同
D.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
[答疑编号9111102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例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印花各应税凭证的是( )。
A.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B.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电力购售合同
C.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社会福利单位的书据
D.银行因内部管理需要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
[答疑编号9111102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6、征收管理
(一)纳税方法:
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
1.自行贴花纳税法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划销,纳税义务才算全部履行完毕。
对于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但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2.汇贴或汇缴纳税法
(1)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
(2)汇贴纳税法。
当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时,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
(3)汇缴纳税法。
如果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获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持有税务机关发给的汇缴许可证。
汇总缴纳的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3.委托代征法
税务机关委托,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例题·多选题】采用自行贴花方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 )。
(2005年)
A.自行申报应税行为
B.自行计算应纳税额
C.自行购买印花税票
D.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注销
[答疑编号9111102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2)违章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数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印花税有关违章处罚规定的有( )。
A.已贴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在应税凭证上未贴少贴印花税票,处以未贴少贴金额3倍至5倍的罚款
C.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D.伪造印花税票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疑编号911110204: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本节重点:
1.13个税目;
2.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
4.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方法与违章处理)。
第二节 契税法
本节属于非重点章中的非重点税种,考试题型会涉及单选题、多选题,预计2009年题量1~2小题,分值1~2分左右。
1、契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契税的特点包括: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纳税。
二、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为。
学习这部分内容,注意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交叉之处。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六种具体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交土地增值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例如,甲某因无力偿还乙某债务,而以自有的房产折价抵偿债务。
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乙某取得甲某的房屋产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某商业银行借入一年期贷款1000万元,房产账面价值600万元,抵押时市价900万元;一年后无力偿还,将房产折价给银行抵偿了1080万元的债务本息,低债时房产市价1100万元。
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契税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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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 讲义 第十一 印花税 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