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相关人员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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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目录
压力容器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查
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实施规定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压力容器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规定
压力容器运行记录表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压力容器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设置或指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组织制定并批准压力容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
4、定期听取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检查;
2、编制或主持制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3、检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组织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操作人员职责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压力容器的结构与特点,熟悉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正确、及时地进行压力容器的操作,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正确判断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
压力容器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2、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3、遵守压力容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企业有关压力容器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压力容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动协助教育、劳资部门抓好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企业容器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使用车间做好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制止和提出批评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
8、组织或参加压力容器安装质量验收及试车工作。
9、负责协助有关部门选好安全附件的配备,且做好及时调校,保证其灵敏可靠。
10、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对一般事故有权作出处理。
11、组织职能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协助组织部门对职能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工作,对他们的调动、使用和晋级有建议权。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7)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
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和当前的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应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装置技术资料和容器检修使用情况记录资料和使用登记资料等。
(一)、压力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
容器设计资料:
设计总图;主要受压零部件图;设计或使用说明书等;
容器制造安装资料:
产品制造竣工图纸;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安装验收资料。
(二)、安全装置技术资料
1、安全装置技术说明书
2、安全装置检验或更换记录资料
(三)、容器使用情况记录资料
1、容器运行情况记录
2、容器检验和修理记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四)、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资料
1、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
2、压力容器使用证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每月至少一次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自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尤其是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
2、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验、检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是否完好,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有无安全隐患;
4、容器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检漏孔是否畅通,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5、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
7、正常运行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要求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8、在用压力容器按照技术规范全面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检机构提出全面检验的要求。
9、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安全检查要有记录,以便备查。
11、对违反《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有关部门举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第十二条 年度检查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一)压力容器外表面和环境的清理;
(二)根据现场检查的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拆除保温层等配合工作,必要时配备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 ·
(三)准备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使用介质中有害杂质记录;
(四)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五)检查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
(二)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第十四条 进行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时,除非检查人员认为必要,一般可以不拆保温层。
第十五条 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
(三)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
(四)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五)检漏孔、信号孔有我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
(六)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
(七)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
(八)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九)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
(十)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
(十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 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其中安全阀校验要求见附件三)。
(一)压力表
1、压力表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压力表的选型;
(2)压力表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检定有效期及其封印;
(3)压力表外观、精度等级、量程、表盘直径;
(4)在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的位置、开启标记及锁紧装置;
(5)同一系统上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的,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选型错误;
(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
(5)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
(6)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
(二)液位计
(1)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
(2)液位计外观及附件;
(3)寒冷地区室外使用或者盛装0℃以下介质的液位计选型;
(4)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时,液位计的防止泄漏保护装置。
2、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超过规定的检定、检修期限
(2)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
(3)阀件固死;
(4)出现假液位;
(5)液位计指示模糊不清;
(6)选型错误;
(7)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损坏。
(三)测温仪表
1、测温仪表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测温仪表的定期检定和检修制度。
(2)测温仪表的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的匹配情况;
(3)测温仪表及其二次仪表的外观。
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
(1)超过规定的检定、检修期限;
(2)仪表及其防护装置破损;
(3)仪表量程选择错误。
(四)爆破片装置
1、爆破片装置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2)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
要求:
(3)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图1),检查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5)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出口侧(图3),应当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如果有压力显示应当打开截止阀,检查能否顺利疏水、排气。
(6)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图4)时,检查爆破片与容器间装设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图2 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
1—爆破片2—截止阀3—压力表4—安全阀
图1 爆破片单独使用
1—爆破片;2—截止阀
(4)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进口侧(图2),应当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打开截止阀检查有无气体排出;
图3 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使用 图4 安全阀、爆破片并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 1—爆破片 2—截止阀 3—安全阀
1— 爆破片;2—截止阀;3—压力表;4—安全阀
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更换爆破片装置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更换期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更换测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
(1)爆破片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2)爆破片安装方向错误的;
(3)爆破片装置标定的爆破压力、温度和运行要求不符的;
(4)使用中超过标定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
(5)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的压力表有压力显示或者截止阀打开后有气体漏出的;
(6)爆破片装置泄漏的。
3、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或者爆破片与安全阀并联使用的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时,如果发现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未处于全开状态或者铅封损坏时,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
(五)安全阀
1、安全阀的年度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阀的选型是否正确;
(2)校验有效期是否过期;
(3)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4)如果安全阀和排放口之间装设了截止阀,检查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位置及铅封是否完好;
(5)安全阀是否泄漏。
2、年度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则该压力容器暂停使用:
(1)选型错误;
(2)超过校验有效期;
(3)铅封损坏;
(4)安全阀泄漏。
第十七条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本条所规定的条件时,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校验周期。
(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年:
1、安全阀制造企业已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2、安全阀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GB/T12243—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10%(但不得少于2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5%;
3、安全阀内件的材料耐介质腐蚀;
4、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开启;
5、压力容器及安全阀阀体在使用时无明显锈蚀;
6、压力容器内盛装非粘性及毒性程度中度及中度以下的介质。
(二)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可以延长3年;
(1)在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中,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中所列的任何问题;
(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压报警装置。
(三)满足本条
(1)款中1、3、4、5和
(二)款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
1、安全阀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GB/T12243—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20%(但不得少于4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和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0%;
2、压力容器内盛装毒性程度低度以及低度以下的气体介质,工作温度不大于200℃。
(四)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第十八条 安全阀需要进行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人员和经过安全阀校验培训合格的人员应当到场确认。
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
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当不低于1级。
在校验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做出下述结论:
(一)允许运行,系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二)监督运行,系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结论中应当注明监督运行需解决的问题及完成期限;
(三)暂停运行,仅指安全附件的问题逾期仍未解决的情况。
问题解决并且经过确认后,允许恢复运行;
(四)停止运行,系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做进一步检验。
年度检验查一般不对压力容器安全器安全状况等级进行评定,但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应当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按本规则第五章的规定进行评定,适当降低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
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压力容器隐患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报警装置的安全状况,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因素等。
一、压力容器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原则:
“四定”原则即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1.定方案:
一般来讲,对于较大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一时落实不了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经安全会议讨论,制订完善整改方案予以实施。
2.定措施:
落实压力容器整改前的预防方法,防止在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
3.定责任人:
将整改前的预防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负责跟进整改效果,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整改情况。
4.定完成期限:
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二、将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进行:
1.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后,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完成。
2.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和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必须对整改安全隐患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3.及时将有关隐患整改结果登记存档。
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停用。
5.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实施规定
定期检验是由专业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的法定检验,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定期检验的有效实施,应做到:
1、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压力容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5.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维修整改,维修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验,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前提,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做到:
1、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b)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c)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d)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a)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b)压力容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c)压力容器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d)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
e)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f)压力容器的事故及防范;
g)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压力容器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第113条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夺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114条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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