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脚手架使用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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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脚手架使用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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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andtechnicalcodefor
framescaffoldingswithsteeltubulesin
construction
JGJ128-2000
主编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
2000年12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北京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0]22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89]建标计字第8号)的要求,由原哈尔滨建筑大学主编的《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0.4,6.2.2,6.2.4.1,6.5.4。
6.8.1,7.3.1.4,7.3.1.5,7.3.2.1,7.3.3.1,7.5.4.4,7.5.4.5,7.5.4.6,8.0.1,8.0.2,8.0.3,8.0.5,8.0.7,8.0.10,9.4.3.6为强制性条文。
该标准编号为JGJ128-2000,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由现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0年十月十一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符号;3构配件材质性能;4荷载;5设计计算;6构造要示;7搭设与拆除;8安全管理与维护;9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是:
哈尔滨工业大学(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原哈尔滨建筑大学463信箱,邮政编码:
150006)。
本标准参加单位是: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院汕头国际脚手架公司北京利建模板公司无锡市远东建筑器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是:
徐崇宝潘鼐那路张铁铮张良杰顾鸿炯郑秋平
张爱茹高维成金怡宁仁岐杨卫东
1总则
1.0.1为了在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做到技术先行、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采用的落地(底撑)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
其他用途(烟囱、水塔等一般构筑物)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可按照本规范的原则进行。
1.0.3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投高度不宜超过本规范表1.0.3的规定。
表1.0.3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
注:
施工前荷载系指一个跨距内各施工层均布施工荷载的总和。
1.0.4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门式钢管脚手架
以门架、交叉支撑、连接棒、挂扣式脚手板或水平架、锁臂等组成基本结构,再设置水平加固杆、剪刀撑、扫地杆、封口杆、托座与底座,并采用边墙件与建筑物主体结构相连的一种标准化钢管脚手架。
2.1.2门架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由立杆、横杆及加强杆焊接组成(图2.1.2)。
1-立杆;2-立杆加强杆;3-横杆;4-横杆加强杆;5-锁销
图2.1.2门架
2.1.3配件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其他构件(图2.1.3),包括连接棒、锁臂、交叉支撑、水平架、挂扣式脚手板、底座与托座。
图2.1.3门式钢管脚手架的组成
1-门架;2-交叉支撑;3-脚手板;4-连接棒;5-锁臂;6-水平架;7-水平加固杆;8-剪刀撑;9-扫地杆;10-封口杆;11-底座;12-连墙件;13-栏杆;14-扶手
2.1.4连接棒
用于门架立杆竖向组装的连接件。
2.1.5锁臂
门架立杆组装接头处的拉接件。
2.1.6交叉支撑
连接每两榀门架的交叉拉杆。
2.1.7水平架
挂扣在门架横杆上的水平构件。
2.1.8挂扣式脚手板
挂扣在门架横杆上的脚手板。
2.1.9可调底座
门架下端插放其中,传力给基础,并可调整高度的构件。
2.1.10固定底座
门架下端插放其中,传力给基础,不能调整高度的构件。
2.1.11可调托座
插放在门架立杆上端,承接上部荷载;并可调整高度的构件。
2.1.12固定托座
插放在门架立杆上端,承接上部荷载,不能调整高度的构件。
2.1.13加固件
用于增强脚手架刚度而设置的杆件(图2.1.3)包括剪刀撑、水平加固件、封口杆与扫地杆。
2.1.14剪刀撑
位于脚手架外侧,与墙面平行的交叉杆件。
2.1.15水平加固件
与墙面平行的纵向水平杆件。
2.1.16封口杆
连接底步门架立杆下端的纵向水平杆件。
2.1.17扫地杆
连接底步门架立杆下端的纵向水平杆件。
2.1.18连墙件
将脚手架连接于建筑物主体结构件(图2.1.3)。
2.1.19步距
沿脚手架竖向,门架两横杆间的距离,其值为门架高度与连接棒套环高度之和。
2.1.20门架间距
相邻两门架立杆的门架平面外的轴线距离。
2.1.21门架间距
相邻两门架立杆的门架平面内的轴线距离。
2.1.22脚手架高度
相邻两门架立杆到脚手架顶层门架立杆上端的距离。
2.1.23脚手架长度
沿脚手架纵向的两端门架立杆外皮之间的距离。
2.2符号
2.2.荷载、荷载效应
Qk--施工荷载标准值;
ωk--风荷载标准值;
ωo--基本风压;
qk--风线荷载标准值;
NGK1--每米高脚手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GK2--每米高脚手架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ΣNQik--各施工层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N--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
Mk--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Nt(Nc)--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拉(压)力设计值;
Nw--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拉或压力设计值。
2.2.2材料、构件设计指标
ƒ--钢材强度设计值;
Nv--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
2.2.3几何参数
A1--门架立杆毛截面积;
A--一榀门架立杆或连墙件的毛截面积;
I0--门架立杆毛截面惯性矩;
I1--门架加强杆毛截面惯性矩;
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
h1--门架立杆加强杆(简称门架加强杆)高度;
h0--门架高度;
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回转半径;
λ--门架立杆长细比;
l--门架跨距;
b--门架宽度;
a--门架间距;
H1--连墙件竖向间距;
L1--连墙件水平间距;
H--脚手架高度;
Hd--不组合风荷载时脚手架搭设高度;
Hdw--组合风荷载时脚手架搭设高度。
2.2.4计算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s--风荷截体型系数;
µstw--按桁架确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
Φ--挡风系数;
κ--调整系数;
φ--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3构配件材质性能
3.0.1门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
3.0.2周转使用的门架及配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质量类别判定、维修及使用。
3.0.3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连接杆等宜采有Ø42×2.5mm焊接钢管,也可采用Ø48×3.5mm焊接钢管,其材质在保证可焊性的条件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钢的规定,相应的扣件规格也应分别为Ø42mm、Ø48mm或Ø42mm/Ø48mm。
3.0.4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3.0.5连接外径48mm钢管的扣件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连接外径42mm与48mm钢管的扣件应有明显标记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0.6连墙件采用钢管、角钢等型钢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GB/T700)中Q235A钢的要求。
3.0.7典型的门架、配件及扣件的计算用表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表B.0.1、表B.0.2、表B.0.4查取。
4荷载
4.0.1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载)及可变荷载(活载)。
永久荷载应包括脚手架自重及其附件重;可变荷载应包括施工荷载及风荷载。
4.0.2脚手架自重应为组成脚手架的门架及配件等重量;脚手架的附件重应为加固件及防护材料(如挡脚板、护栏、安全网、化纤织物等)等重量。
设计脚手架时,应根据它们的实际设置进行计算。
4.0.3施工荷载应为脚手架操作层上的操作人员、存放材料、运输工具及小型工具等重量。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均布施工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脚手架的用途按本规范表4.0.3采用;
表4.0.3操作层均布施工荷载标准值Qk(kN/m2)
注:
表中均布荷载为一个操作层上相邻两门架跨距离范围内的全部荷载除以跨距与门架宽度的乘积。
2.在脚手架上同时有2个和2个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5.0kN/m2。
4.0.4作用于脚手架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ωk=0.7μz·μs·ω0(4.0.4)
式中ωk--风荷载标准值;
ω0--基本风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采用;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第6.2.1条规定采用;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宜按表4.0.4采用。
表4.0.4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
注:
1)μstw为按桁架确定的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表6.3.1中第31、32和36项计算,对于门架立杆钢管外径为42mm的敞开式脚手架,μstw可取0.25;
2)Φ为按脚手架状况确定的挡风系数,Φ=(挡风面积/迎风面积)。
4.0.5设计脚手架时,脚手架的稳定和连墙件应按表4.0.5的荷载组合要求,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
表4.0.5荷载组合
5设计计算
5.1施工设计
5.1.1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列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1.2施工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1.脚手架的平、立、剖面图;
2.脚手架的基础作法;
3.连墙件的布置及构造;
4.脚手架的转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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