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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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青岛庆明加油站
2017年10月06日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引用文件1
4责任分工3
5管理内容3
5.1术语和定义3
5.2排查频次4
5.3组织实施4
5.3.1排查类型4
5.3.2排查要求5
5.3.3治理建议6
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6
6重大隐患判定标准7
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7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7
7.2一般隐患治理8
7.3重大隐患治理8
7.4隐患治理及验收9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10
9文件管理10
10隐患排查的效果10
11目标责任考核11
12持续改进12
12.1评审12
12.2更新12
12.3沟通12
1目的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目的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专项使用及隐患举报奖励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168号)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303号)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
(7)《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8)《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青发〔2013〕20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修订)>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
(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
(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修改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4号)
(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1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16)《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17)《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青安办〔2017〕36号)
(18)《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5号)
(19)《青岛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规范(试行)》
4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加油站成立由站长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负责加油站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对加油站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工作,根据组长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组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下开展隐患排查各项工作。
5管理内容
5.1术语和定义
(1)事故隐患
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5.2排查频次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同时进行。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专业(电气、消防、主要设备)排查为每月一次。
5.3组织实施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5.3.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和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隐患排查与一般的日常安全检查或安全巡视二者互为补充,隐患排查必须做到有组织体系、有排查标准、有排查记录、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果验证等“五有”要求。
(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包括:
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站区及建筑设施检查、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①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②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暑降温为重点;
③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④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3.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5.3.3治理建议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1)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2)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3)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加油站根据经营特点,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为基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6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③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⑤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⑥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
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加油站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活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加油站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
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4)加油站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事故隐患排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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