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849813
- 上传时间:2022-10-13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43.36KB
省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省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省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加强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更加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处置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水路交通正常秩序,保障水路畅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类分级
1.3.1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定义及分类
本预案所称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可能造成航道或港口出现中断、瘫痪、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等造成重要物资需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水路应急运输保障的突发事件。
1.3.1.1水路运输事件
包括通航水域水路交通事故及船舶遇险,航道堵塞或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施工建设事故等。
1.3.1.2社会安全事件
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破坏基础设施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1.3.1.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3.1.4自然灾害
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1.3.2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级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事件等级确定标准见表1。
表1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等级
等级
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特别重大
主要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
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的生命安全
造成特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
需要调用省和交通系统以外资源予以支援
对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
重大
主要和地区性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失,其他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
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生命安全
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
调用省和交通系统资源能够控制
对省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较大
主要和地区性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其他港口遭受严重损失
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命安全
造成较重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
调用本市行政区域内资源能够控制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
其他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
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造成一般社会影响
造成一般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下的生命安全
造成一般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
调用当地资源能够控制
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省管辖范围内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跨区市行政区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或由省人民政府责成的、需要由交通运输厅负责处置的重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厅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处置,较大和一般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5.2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5.3快速高效,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港航企业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运协调机制。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6应急预案体系
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交通运输厅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市(州)、县(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以及港航企业的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及职责
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机构、咨询专家组构成。
2.1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厅厅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相关业务处室及厅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1.1审定辖区内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
2.1.2审定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2.1.3决定启动和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2.1.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县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
根据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视情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
2.2.1综合协调组
由厅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处(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建设与管理处、运输服务处、海事港航管理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
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2运输保障组
由海事港航管理处主要领导任组长,海事港航管理处、运输服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和公路的运输保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3通信保障组
由××交通信息监控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4新闻宣传组
由厅政策法规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交通信息监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消除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衍生影响;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3日常管理机构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厅海事港航管理处,负责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海事港航管理处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有:
2.3.1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水路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应急事件的信息,并初步判定事件等级,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
2.3.2负责与省人民政府、武警、部队等相关应急机构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沟通交流信息;
2.3.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3.4指导各设区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2.3.5编制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2.3.6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
2.3.7编制、修订水路交通应急规划;
2.3.8负责组建应急咨询专家库;
2.3.9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4咨询专家组
厅海事港航管理处负责建立咨询专家组。
咨询专家组是由水路交通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
其主要职责如下:
2.4.1开展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2.4.2预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重建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2.4.3为评估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损失,分析突发事件对地区水路交通、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确定应急等级提供决策依据;
2.4.4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及应急方面的技术支持。
2.5应急协作部门及职责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共同实施。
在Ⅱ级应急响应中,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类型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应急协作,各协作部门的应急任务分工据其现有职责而定。
2.5.1交通运输厅
做好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
2.5.2水利厅
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和水位保障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防治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2.5.3公安厅
负责社会安全防控,做好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的秩序维护、火灾扑救、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遇难人员营救、保证交通畅通等。
2.5.4卫生健康委
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对应急救援人员做好医疗监护。
2.5.5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
2.5.6通信管理局
根据港口和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2.5.7军区和武警总队
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请求,组织和协调军队、飞机以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参加救援的军队、飞机由军方统一指挥,同时配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
2.5.8生态环境厅
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地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2.5.9农业农村厅
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通知相关管理部门采取应急反应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2.5.10应急管理厅
负责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综合监督。
2.5.11新闻单位
协助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动员工作。
应急组织体系图如下:
3预防预警
厅海事港航管理处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和风险分析工作,做到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1预警信息收集
3.1.1信息内容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风险源信息,可能诱发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自然灾害(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和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信息,以及需要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1.2信息来源
厅海事港航管理处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主要信息来源包括:
3.1.2.1公众信息部门(气象、水利、卫生、地震、公安等)
依托信息发布媒体,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
3.1.2.2省政府及其他政府部门
依托政府办公信息网络及信息通报制度,收集来自省政府、部队、武警通报的相关信息。
3.1.2.3各设市区交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省级 水路 交通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