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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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卫生厅
文件
甘卫中发〔2011〕199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卫生和中医药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全省中医药事业快速稳步发展,为保障全省城乡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省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中医药将进入关键时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推进全省深化医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甘肃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大力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中医药的关键时期。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全国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中医药事业快速稳步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中医药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中医药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食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支持甘肃建设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
相关部门积极扶持中医药发展,提高了医保和新农合的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了中医床位补助,调剂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统一使用,增补了中医药服务收费目录,调整了收费标准。
(二)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十一五”末,全省共有中医药机构88所,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73所,民族医院10所,中(藏)医药研究院(所)3所,中医院校2所。
中医医院中医病床9797张,比“十五”期间增长了53.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1.7万人,比“十五”期间增长了30.7%。
“十一五”期间,投入3.6亿元建设了48所中医医院,投入1.02亿元建成了一批特色专科、中药制剂室、针灸理疗康复科和中药房。
有国家级重点中医药学科建设单位5个、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12个。
建成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56个。
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了中医科和中医病床,建成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全国示范单位9个,省级示范单位8个。
(三)中医药教育与科研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一五”期间,兰州大学、甘肃中医学院、省中医学校和部分市州卫生学校培养了中医药人员4260人。
各地积极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培训班,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1400余名。
实施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181项,完成中医药继续教育1万人次以上。
在做好原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继承人3000名。
立项中医药科研课题208项,资助经费527万元。
有108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国厅级以上奖励,部分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四)基层中医药工作稳步推进。
国家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覆盖全省86个县(市、区),项目培训县级师资2136人,培训社区和乡村卫生人员15563人。
8150名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接受了中医药类中专学历教育。
250名社区医生接受了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
全省约76%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科,5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6个,确定建设单位2个。
灵台县建成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武威市凉州区等4个区被命名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2010年4月,全省中医药特色进基层现场会在武威召开,会议推广了凉州区发展基层中医药的先进经验。
(五)民族医药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991名,比“十五”期间增长了48.3%。
甘南州设立了藏医药发展专项基金20万元,有效推动了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甘南州藏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舟曲、迭部、玛曲和天祝县等一批藏医医院分别通过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等国家项目扶持,基础建设初具规模。
10余部藏医药文献得到整理,一批临床疗效肯定的藏药制剂得到研究开发。
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已通过国家GMP认证。
(六)中医药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和公共卫生工作。
“5.12”地震期间,中医药系统累计派出医疗队16支,中医医院收治灾区伤员343人,其中危重病人24人。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各地成立了中医药防控专家组,组建了中医药队伍,预防性投服防治甲流中药300万人次1000万付。
青海玉树地震伤员转入兰州后,省级中医医院积极运用中医传统手法整复、小夹板外固定治疗地震骨折伤员,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中,省卫生厅积极使用中医药参与灾后防疫,设置中药发放点11个,免费发放预防流感、腹泻、皮肤病中药汤剂40万人次,灾区传染病发生率与往年同期相比无明显上升趋势,有效保证了大灾之后无大疫。
“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医药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底子薄,全省中医药工作的现状仍不容乐观,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地方和部门对中医药工作认识不统一,没有真正做到“中西医并重”,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不足,影响中医法规政策的贯彻与落实。
二是中医药文化和中药材大省的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简、便、验、廉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没有用足用活,中医药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滞后于现代医学的发展。
三是对中医药事业的总体投入不足,中医药机构普遍基础差,欠账多,设备简陋,功能不全,市场竞争力不强,发展相对缓慢。
四是部分中医医院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改革力度不大,成效不够显著,综合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五是中医药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的中医药服务阵地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巩固。
六是科教兴业的意识不强,中医药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中医药优秀临床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中医药科研工作相对薄弱。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医药发展战略任务,把满足城乡居民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支持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促进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应急和深化医改中的独特作用,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医药服务覆盖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得到改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才培养取得成效,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形成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关心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新局面,建成全国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
--建成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4个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立项建设3所市州、25所县级中医医院。
全面强化综合医院和基层中医药工作,中医药服务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全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中医科,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科学制定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中小学教材增设中医药科普内容试点工作,推动中医药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
--累计建成20个左右国家级、100个省级、200个市级和300个县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平均每市州建成4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每县区市建成6个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
--中医药院校教育完成12000名人才培养任务,继续大力开展西学中活动和中医药师承教育,引进一批中医药高级人才,在现有1.7万人中医药队伍的基础上,新增1.5万名中医药人员。
--推动中医中药同步协调发展,建成定西、陇南2个全国道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支持5项研究甘肃中医药的科研项目取得新突破。
--立项建设“十一五”期间未建设的甘南、临夏两州的所有公立民族医医院,支持甘肃中医学院培养藏医硕士研究生。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环境,营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按照国家对深化医改和中医药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甘肃中医药资源优势,修订《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建立起科学、系统、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省情需要、具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法规政策体系。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扶持中医药发展,开展中小学教材中增加中医药科普内容试点工作,建设政府主导的中医药科普宣传阵地,提升公众对中医药的科学认知度,积极营造“热爱中医、了解中医、使用中医、发展中医”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中医药资源的利用效率。
按照《甘肃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科学合理配置全省中医药资源,设置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争取每个市(州)、县(市、区)办好一所非营利性中医医院。
研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城市中医药资源合理地向基层尤其是农村流动,鼓励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在乡村参加工作或个体行医。
探索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之间联合重组,或共建中医医疗服务集团。
支持省市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向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机构,共同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的综合能力。
以省中医院和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肿瘤医院和省医科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甘肃中医学院为3个单元,建设3个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逐步发展,条件成熟后由甘肃省中医院牵头,以上述3个基地为基础,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把庆阳、天水、武威和酒泉4所市级中医医院建成东西两翼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
争取国家支持,对“十一五”期间未立项建设的3所市州级和25所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立项建设。
为所有市州级中医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到2015年,80%的市州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四)拓宽服务范围,加强中医药的服务监管。
全面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将中医药纳入干部保健,制定出台相关措施,研究中医药参与干部保健的内容和方法。
鼓励并支持12个省级医学临床中心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和不少于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西医临床科室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考核综合医院的中医药业务指标,实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中医科,总结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经验,科学合理地制定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工作,将中医药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全社会提供。
在各级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做好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的政策研究。
(五)加强基层工作,扩大中医药服务的群众基础。
巩固现有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
继续开展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
全面落实在乡村两级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费用由新农合全额报销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通过实施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总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目标。
通过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等项目,使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有1名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医生,掌握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向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六)突出中医特色,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整体水平。
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中医医院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
实行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制度,完善《甘肃省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综合运用多种中医药诊疗方法,不断提高中医药治疗率,将中医特色转化为技术优势,逐步提升中医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以健康教育(健康档案)为平台,在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中医治未病机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养生、体质辨识、健康评估、健康干预及中医传统疗法等为主要内容,研究推广中医治未病的方法和内容。
适时增补院内中药制剂全省调剂使用目录并建立推广使用的激励机制,将疗效确切的院内中药制剂推广到所有乡村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修订《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标准》,建立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准入与退出机制,验收复核现有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将建设面扩大到中医药、综合、专科和民营医疗机构,到2015年底,累计建成20个左右国家级、100个省级、200个市级和300个县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通过政策引导,平均每市州建成4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每县区市建成6个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
(七)强化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强化院校教育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渠道作用,指导中医药院校合理确定中医药课程设置,强化素质教育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提高中医药教育质量和社会效益,“十二五”期间完成12000名中医药人才院校教育任务。
深入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每年至少培养西学中人员700名。
在为乡镇卫生院招录执业医师和医学大学生项目中,逐步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比例。
全面启动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培养6000名中医药高级和实用型人才。
举办3期在职脱产三年“西医学中医”和“中医学经典”中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培养300名高级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
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严格中医药继续教育资格准入与学分管理,“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医药继续教育2万人次、省外进修500人次。
(八)加强科学研究,推动中医药的科技进步。
加强中(藏)医药科研机构能力建设,改善支撑条件,扶持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跨学科横向协作,搭建全省中医药科研平台,共同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
择优确定5项以甘肃道地药材种植与加工规范标准、敦煌医学、特色院内中药制剂、中医药新产品研发、重大流行病中医药防控等为主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项目,通过重点支持,集中跨学科、跨系统科研人员的协作攻关,取得科研新突破。
筛选一批中医药防治常见、多发、疑难等病症的临床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药物科研项目进行支持,挖掘筛选、整理出版一批民间中医单方验方。
鼓励中医药人员联合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人员开展中医药干预疾病方法研究。
在现有一、二、三级实验室的基础上,再评估15个一、二级中医药实验室,申报4至8个三级中医药实验室。
(九)重视民族医药,扶持民族地区的中医药发展。
积极指导帮助民族自治地区制定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二五”期间,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将甘南、临夏两州的所有公立藏医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其他市州的民族医医院全部纳入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比照标准化县级医院进行建设。
将甘南州藏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列为国家市级重点中(藏)医院建设项目单位进行建设。
支持甘肃中医学院加强藏医系建设,培养藏医硕士研究生。
支持民族地区在西藏、青海、内蒙等地高等院校委托培养民族医研究生。
加强民族医药专业人员培养与进修,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在评价确定民族地区和民族医药专科建设时给予一定政策照顾。
理顺甘肃省藏医药研究院的管理体制,争取多方投入,努力改善科研条件,将其建成我省藏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与藏药制剂开发的重要基地。
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挖掘整理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推广3至5项民族医药独特的诊疗技术。
(十)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争取国家支持,将定西、陇南两市建设成全国道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
成立陇药协会,组织对甘肃境内中药材资源的调查研究,制定并在定西、陇南、张掖、武威等地进一步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等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指导药农规范种植和加工,提升甘肃道地中药材的产量和质量。
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甘肃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支持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
积极申报平凉灵台皇甫谧文化园、敦煌博物馆医学分馆、武威汉简医学城(雷台园)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4个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建设甘肃省中医药博物馆和庆阳市中医药博物馆,创排3部(台)以上中医药文艺作品,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中医药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甘肃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甘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支持甘肃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落实提高中医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医保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中医药服务收费标准等政策。
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
加强对中医药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动员全社会合力发展中医药。
认真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组织领导,主动深入调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好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论证与立项,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中医药优惠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快速稳步发展。
省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出台发展中医药具体的、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细化、量化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甘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各项目标要求,在做好基础建设与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中医药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进程,以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懂的语言与载体,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固定标语等渠道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中医药科普与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工作,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发展中医药的各项激励机制。
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县和示范市县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将中医药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医改部门在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医药使用比例高的基层单位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人事部门要认真落实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加考中医制度,继续研究中医药师承人员职称晋升优惠政策。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日常监管职能,探索扶持中医药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内在联系,研究建立一整套具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管理、考核和激励制度体系。
加强对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医疗机构的床位补助与中医药业务相挂钩,运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扶持中医药同步协调发展。
各级中医药机构加大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中医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四)加强中医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医药机构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围绕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四个排队、八个排队、机构和个人不良记录积分等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在建筑、服务、语言、行为、意识等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推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展示中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主题词:
中医药十二五规划通知
主送:
各市州、甘肃矿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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