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园西门路面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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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园西门路面改造工程
文化公园西门路面改造工程
交易文件
建设单位:
广州文化公园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5年8月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3
一、交易须知修改表3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5
(一)交易文件…….………..5
(二)网上报名6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6
第二章摇珠办法9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9
二、摇珠办法10
第三章合同条款13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23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24
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25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投标单位若对交易文件(包含图纸和清单)没有异议,施工中若非甲方提出提出,视中标单位在施工时不存在新增项目,即便发生新增项目,其相应造价视作已包含在发包价内。
条款号:
3.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现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65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9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10.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交易须知
第二章摇珠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
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2.5投标单位若对交易文件(包含图纸和清单)没有异议,施工中若非甲方提出提出,视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不存在新增项目,即便发生新增项目,其相应造价视作已包含在发包价内。
(二)网上报名
3.报名:
3.1报名方式:
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凭企业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选择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人员,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65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4.资格审核
承包意向人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对项目进行响应和报名,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意向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价及承包方式按交易公告的约定执行。
5.2工程结算价应严格按照发包价执行,严禁擅自扩大建设内容及其投资。
5.3在报名截止期后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
5.4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的,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5.5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6.参加摇珠会
6.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6.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7.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8.发包通知书
8.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8.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8.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9.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0.履约担保
10.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承包价款的10%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2.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第二章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声明:
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现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摇珠办法
13.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3.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14.摇珠程序:
14.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14.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4.3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第1至第3名承包候选人。
15.确定承包人
15.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5.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5.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5.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5.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15.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工程名称:
文化公园西门路面改造工程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文化公园西门路面改造工程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文化公园西门路面改造工程
工程立项名称:
发包人:
广州文化公园
承包人: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文化公园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广州文化公园内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广州市西堤二马路37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81290577电话:
传真:
81290576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510130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2.1和2.2约定。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国家规定。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国家现行颁发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职权:
/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
/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水电费按结算价的0.9%计取。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的时间:
/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已在标价里考虑。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发包人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向承包人作技术交底,提供道路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和标高。
承包人应负责对设计提供的道路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和标高进行现场复测,并填妥《测量复核记录》签字备案,然后将用地边线放出交道路扩建办拆迁控制边线。
⑺图纸会审时间和设计交底时间:
/
⑻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除文物保护外,其它费用承包人己在标价里考虑。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从发包人批准开工月份起每月20前向发包人报送,由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月报表”,至工程竣工验收月份。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且自行负责人身、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已在标价里考虑,不再另行支付。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期间发现文物,应按国家文物和省、市有关文物管理规定保护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
施工期间执行市政园林[2001]1273号文《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和管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方负责。
(7)施工场地清理卫生要求:
按照文明施工规范做好施工围蔽、材料机具摆放、工棚内外饮食卫生、淤泥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挂牌施工接受监督。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单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和规定,在甲方发出通知2日后,不采取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整改,甲方支出费用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
/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设计变更、拆迁影响致使承包人暂时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时,所延误的工期,承包人想方设法弥补,对影响部分经发包人核准视影响程度及上级要求再另定顺延期限。
承包人未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其所延误的工期赔偿为每天收取工程合同价的0.3%,且不低于每天元,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的10%。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验收
11.工程质量:
按通用条款15。
12.检查和返工:
按通用条款16。
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通用条款17。
14.重新检验:
按通用条款18。
15.工程试车:
按通用条款19。
五、安全施工:
防护措施费用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在标价里己考虑。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6.合同价款及调整
16.1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⑶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16.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答疑会纪要中允许调整造价的工程内容,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书面确认或签证,若新增项目与投标报价书相同或相似的,则按投标书项目单价后与新增项目数量的乘积计算。
若新增项目与投标报价书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则新增单价按广东省建设工程(2010)综合定额结合2015年度第二季度市场价下浮后计算,其中下浮率为10%以上。
结算送建设单位审查,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作为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拨付的更改依据。
另外,因中标单位原因,工程未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其所延误的工期赔偿为每天收取工程合同价的0.3%,且不低于每天元,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的10%。
17.工程预付款:
按发包人的资金情况拨付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签订后,在开工后7天内,按工程合同承包价当年的工程费用核拨20%工程预付款,并根据发包人的资金情况拨付。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每次拨付进度款时,按工程进度与合同造价的比例扣除预付款
18.工程量的确认
18.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的20日前
19、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定后,在开工后7天内,按工程承包价核拨20%工程预付款;工程完成至50%时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承包价的40%;工程完成至80%时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承包价的60%;当承包人完成工程进度达到100%及以上,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根据资金情况支付至合同承包价的8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审计审核后,发包人根据资金情况支付至审计审核的审核价的95%,剩余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支付(无息)。
另外,乙方需凭有效发票支取工程款。
20、本次工程暂列金额为29922.41元,若工程没有发生暂列金额,结算时应予以扣除。
七、材料设备供应
2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八、工程变更
变更设计经甲方审批,否则发生的工程量甲方不予承认,工程洽商不作计量依据。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按照工期完成后30天内将竣工资料(一式六份)和工程结算连同竣工报告一式六份交发包人,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赔偿办法处理。
24.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齐全后28天内进行核实,最后经审定后确认的工程造价作为支付结算价款依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25.违约
2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2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15.1条约定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根据招标文件,本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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