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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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在2010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尉纬
(2010年3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会前专门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会议召开的议程、任务及相关事项,对推进2010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鞠维强同志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省纪委常委沈山煌同志莅临这次会议,体现了省纪委、监察厅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一贯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在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突出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中央纪委第三次、四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和2009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及时召开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融入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项工作。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坚持每月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提出思路、措施和要求,跟踪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参加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做到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亲自批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09年仅信访件及违纪违法线索批办就达29件。
教育厅党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厅长与副厅长、副厅长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点评会进行点评。
及时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精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一岗双责”的意识明显强化。
经组织检查和分析统计,全省教育系统县级以上教育行政机关以及省、设区市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落实有效,教育系统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突出工作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力推进。
各地各高校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实施办法》,有力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教育方面,持续开展廉洁自律“五个一”活动,举办高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各地各校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教育网、校园网、电台广播、宣传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按照省委《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全省2.23万所学校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开展读书征文、书画展览、主题研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研究,有力促进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制度方面,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先后出台8份反腐倡廉文件。
制定《福建省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突出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职称评审、学科遴选等六项重点,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出台《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从组织领导、制度执行、管理职责、纪律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高校基本建设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定《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点评和通报制度,试行校务公开内容季报备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明确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监督方面,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2009年省教育厅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25人、诫勉谈话12次,委厅领导干部全部参加述职述廉,监督措施在落实中进一步完善。
省教育纪工委制定《福建省教育系统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方案》,将主要工作任务量化细化成具体项目,并由委厅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开展点评。
从检查的11所省属高校和7所厅属学校情况看,对照60个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评分,89%的受检学校达到“好”的等级,惩防体系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突出攻坚克难,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纠风工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多次就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批示、提出要求。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照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民生工程,相继召开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加强与纠风、监察、物价等部门联系和配合,指导和协调各地各校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单位)和教育收费示范县、规范县(市、区)活动,全省检查验收“示范县”23个、“规范县”57个、“规范校”6468个。
继2008年下发十个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收费纪律的文件后,2009年制定《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
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集中整治活动,组织50个调查组跨地市交叉检查,对违规收费的21所学校,按照一案一函一处理的原则,向有关设区市教育纪工委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违规学校限期整改。
全省共组织县级以上检查组461个,检查各级各类学校7451所,发现违规收费学校159所,自查自纠和查处乱收费714万元,已清退违规收费666.48万元;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76件,其中省教育纪工委直接督办9件,撤职校长5人。
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并邀请省行评代表,深入全省9个设区市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从行风评议、专项检查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组对我省检查的情况看,我省教育收费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学校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教育系统乱收费不正之风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和“二个明显提高”,即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量明显下降、教育收费政策咨询量明显下降、查处违规收费金额明显下降、查处乱收费违纪案件比例数明显下降,学校依法依规收费意识和人民群众对教育规范收费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预期目标。
(四)突出有效监督,教育专项执法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新增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央、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行为,确保中小学危房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原苏区初中校改建工程等项目按时顺利推进。
加强招生和考试监察,组织对2009年普通高考自主命题全过程监督,加强对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自学考试、高中会考等各类国家、省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督查,推动高招平行志愿改革,加强招生工作监察,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纪舞弊率明显下降,仅为0.12‰,继续保持全国较低水平,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比较满意。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小金库”专项治理、高校财务检查等工作,清理“小金库”金额709万元,完成内部审计项目2862项,审计金额58.4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161条,促进增收节支1.74亿元;督促部分高校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180人次。
加强专项监察,开展在全省村主干中录用公务员考试命题、面试专项监察和农村教师公开招聘命题工作监察等,开展第24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监察工作,对初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硬件、福建省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招投标,以及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等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五)突出从严执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信访分析、核查和跟踪督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教育和谐稳定发展。
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2009年受理群众信访件834件,已办结831件,其中领导批办件364件;初核违纪线索25起,转立案11件,协助省纪委查处一批案件,处分处级干部7人,涉及金额405.176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6.0495万元。
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立案调查261件,结案260件,涉案321人,受党政纪处分33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查处的违纪案件数比2008年增加39%,涉及违纪违法金额490.5354万元,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进一步发挥。
(六)突出主题实践,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得到新提升。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纪委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专题学习,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高。
充分认识并切实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党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成员中排序的意见》,全省公办高校已全部落实。
积极探索教育系统推荐选拔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办法,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调整充实,高校纪委书记的配置工作有序推进。
总体上看,过去的一年,全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更加拼搏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致力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付出了艰辛努力、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素质高、能吃苦、不断开拓创新的队伍,是一支领导和群众信赖的能服务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队伍。
借此机会,我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六点体会: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纪检监察工作主动融入各项教育科学发展事业,这是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前提;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上抓出成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教育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紧紧依靠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积极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开放的、动态的、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确保教育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的思路和举措,把加强思想教育和健全管理制度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源头治理的制度措施,这是推进教育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业务部门的力量,增强整体工作合力,这是推动教育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条件;第六,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执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这是推进教育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海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个别学校、个别领导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仍未落实到位;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或政策不够落实,特别是高校在执行财经制度和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虽然取得转折性进展,但成果还比较脆弱,稍不注意还容易出现反弹;教育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仍时有发生,案件查处力度仍需加强。
我们要从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着力解决学校现代化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教育系统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党的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更具有特殊意义。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要坚持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正确看待和对待宗教问题,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各类宗教活动的管理,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对学校党员师生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如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教师校内组织学生参与宗教活动或吸收发展宗教组织成员的要劝其辞职或予以辞退。
二要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建立健全舆情信息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思想理论动向和校园舆情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疏通舆情信息表达渠道,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地各校既要积极引导教师群体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也要强调纪律的约束力,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罢课、不上课,如发现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串联鼓动的组织者,要从重从快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一般参与者,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其他盲从人员,要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并根据情节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三要积极开展专项检查。
要继续抓好中央、省委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校园安全工程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原苏区初中校改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努力实现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要重点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要全力抓好学校生均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教育督导部门对全省学校逐校评估,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如实向省财政部门提供并提出建议,保证教育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要着力抓好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今年中央将加大对各地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及具体项目的审计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我省“初中校工程”及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
四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去年省教育厅部署开展高校财务检查等工作,各高校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各地要组织开展高校财务、治理“小金库”工作“回头看”,继续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促进高校财务管理规范,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教育部将制定规范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宏观指导意见,省教育厅计划制定《福建省高校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办法》,各地各校要依据下发的文件,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高效、安全、廉洁。
(二)强化作风建设,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教。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作出了具体部署,近日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方面的“禁止”,并具体列出52种“不准”行为。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行风校风。
一要全面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省教育厅将根据中央纪委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廉政教育的文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育系统党校、团校和干部培训必学内容,并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廉政文化研究,努力培育廉政文化精品,扩大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教育面。
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把增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在教育系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推动干部作风改进优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办理人民群众和师生的来信来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利益;深入推进公开工作,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强化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要着力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有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
当前,人民群众深切呼唤更高质量的教育、更加优秀的教师、更加良好的师德风尚。
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职务聘任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相结合的有效办法,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骨干教师和高校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力度,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
高校要成立学风监察小组,开展学风整治活动,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四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违规插手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以及高校在职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兼薪等行为。
(三)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深入推进高校惩防体系建设。
各地各校要认真深入总结高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做法与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
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都强调要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健全以领导责任体系、工作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推动高校自觉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完善决策机制。
各地各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决策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防止个别人专断和决策失误。
积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财务管理。
近年来省审计厅对部分省属高校及高校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发现高校不同程度的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监督不够有力等深层次问题。
教育部要求今年在直属高校中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制,同时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监督。
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积极探索会计委派等财务监管方式,成立厅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科学运用审计成果。
召开高校财务管理专题会议,结合高校审计、财务检查和惩防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四要开展专项检查。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做法经验,抓紧做好存在问题整改。
省委教育工委将在总结推广好经验,加强薄弱环节整治,进一步运用好检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多数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个别高校存在的具体问题,延伸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四)强化攻坚克难,巩固和拓展规范教育收费成果。
教育收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通过持续有效治理,我省教育乱收费已不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但应该看到,要完全遏制教育乱收费并不出现反弹,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各地各校不能掉以轻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在完善收费制度、推进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继续保持查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巩固规范教育收费成果,向以下八个方面延伸拓展。
一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和省里有关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对中小学财务收入、支出、资产、财会队伍建设、审计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部门、学校之间经费管理责任,理顺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规范资金支付程序,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要规范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类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加大民办教育收费情况检查。
三要规范教辅材料收费,按照教育部即将出台的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强制征订等问题,实行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依申请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政策。
四要规范补课行为,严格执行“除报经批准的初、高三毕业班周六和高二暑期可组织适当的‘培优补差’外,其他年级学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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