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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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
2006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章节说明
(第1册建筑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与施工降水工程工程
说明
1.本章适用于区域平整、建筑物、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与施工降水工程(除坝体工程、冲填工程、堆载预压工程外),包括建筑工程中土体开挖、运送、填筑、压密、弃土、土壁支撑、石方破解等工作内容。
2.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土石方定额子目适用于烟囱、冷却塔、卸煤沟、翻车机室、输煤地道、地下或半地下转运站、输煤筒仓、循环水泵房、地下或半地下泵房、灰库、石灰石筒仓、截洪(排洪)沟、换流站阀厅、220KV屋内配电装置室、地下配电站土方工程等。
3.土方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分为机械施工土方与人工施工土方,机械施工土方定额已经综合考虑了机具配置及人工配合机械施工的因素。
石方工程不分机械施工与人工施工,均使用施工石方定额。
4.土壤类别根据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进行划分。
Ⅰ~Ⅳ类为土,Ⅴ~Ⅹ类为岩石。
定额中土方与石方的类别已经综合考虑。
5.土方施工综合考虑了平整场地、挖湿土、桩间挖土、推土机推土厚度与积土压密、挖掘机垫板作业、场地作业道路、行驶坡道土方开挖与回填等因素。
6.主厂房及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土方工程包括了土方二次开挖、二次回填与倒运、不同深度坑槽出土等工作内容。
7.施工降水根据降水方式使用定额。
定额中包括挖排水沟、挖排水坑、打拔井管、安拆井管系统、安拆水泵、安拆排水管,安拆排水电源、安拆必要的安全设施,以及抽水、值班、井管堵漏、维修、回填井点坑等工作内容。
8.施工降水系统定额中已包括100m排水管的摊销费,外排水管长度大于100m时,其超出部分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体积按照挖掘前自然密实体积计算,松散系数与压实系数影响的土石方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2.以场地平整设计标高为土石方挖填起点计算标高。
土石方挖为挖方起点计算标高至基础(或)垫层底标高。
3.场地平整土石方量按照场地平整挖方量计算工程量;场地平整亏方碾压或夯填,按照场地平整亏方量计算工程量,亏方量=填方量-挖方量,亏方碾压与夯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购土费。
挖填区域是指厂(所、站)区设计范围征地区域,厂(所、站)外铁路、公路、沟渠、管线、管理小区等土石方量单独计算。
4.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土石方按照挖方体积计算工程量,不计算行驶坡道土石方开挖量。
当土方挖深超过1.2m宽时,按如下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当土方挖深小于1.2m时,不计算放坡挖土方量,即取消土方开挖长或宽中的“0.5Ⅹ挖深”。
土方开挖长或宽:
-----主厂房土方开挖长或宽=轴线尺寸+8.2m+0.5Ⅹ挖深.
-----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底边尺寸+3.0m+0.5×挖深.
-----机械施工独立基础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底边尺寸+1.2m+0.5×挖深
-----机械施工条形基础土方开挖=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底宽+1.2m+0.5×挖深
-----人工施工独立基础挖深2m以内土方开挖长或宽尺寸+0.5m+0.5×挖深
-----人工施工独立基础挖深2m以外土方开挖长或宽尺寸+1.2m+0.5×挖深
-----人工施工条形基础挖深2m以内土方开挖长或宽尺寸+0.5m+0.5×挖深
-----人工施工条形基础挖深2m以外土方开挖长或宽尺寸+1.2m+0.5×挖深
石方开挖长或宽:
-----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石方开挖,当沟槽底宽3m以上或基坑底面积20m2以上时,按照场地平整石方开挖计算。
深度允许超挖量,普通岩石0.2m;坚硬岩石0.12m,长度、宽度允许超挖量综合在按如下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尺寸中,不另行计算。
超挖部分岩石体积并入石方开挖量内。
-----主厂房石方开挖长或宽=轴线尺寸+8.5m
-----主要建筑物与构筑物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外边(外壁)尺寸+3.3m
-----石方开挖基坑底面积20m2以外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底边尺寸+1.5m
-----石方开挖基坑底面积20m2以内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底边尺寸+0.7m
-----石方开挖沟槽底宽3m以外石方开挖长=轴线尺寸,石方开挖宽=基础底宽+1.5m
-----石方开挖沟槽底宽3m以内石方开挖长=轴线尺寸,石方开挖宽=基础底宽+0.7m
5.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照实体积计算。
6.运距每增加1KM土石方按照运方量计算。
7.施工降水井管安拆:
-----轻型井点降水系统按照连接轻型井管的水平管网长度计算。
在初步设计阶段,可参照下列方法计算:
井管单排布置时长度按照井的根数乘以1.2;井管双排布置时长度按照井的根数乘以1.4;井管环形布置时长度按照井的根数乘以1.2.
-----管井井点降水系统按照管井根数计算。
在初步设计阶段,可参照下列方法计算:
管井单排布置时井的根数按照降水区间距离除以15;管井双排布置时井的根数按照降水区间距离除以20再乘以2;管井环形(首尾相连)布置时井的根数按照建筑物、构筑物的轴线长度加30m再除以20.
8.施工降水系统运行按照实际运行套?
天计算,降水时间从降水之日起至降水结束日止实际运行天数。
实际运行天数按照每天累计运行24h进行折算。
-----基坑明排水降水系统每套由排水泵和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运行的排水泵台数计算,每台运行的排水泵计算一套。
-----轻型井点降水系统每套是由水平井管和排水泵及外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水平井管线长度计算,每70m水平井管线长度为一套,余量长度大于20m时计算一套,小于20m时不计算。
-----管井井点降水系统每套是由一根管井和一台排水泵及排水管线构成,计算套数时按照管井根数计算,每一根管井为一套
第二章基础与地基工程
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除变配电构支架、烟囱、冷却塔、翻车机室、卸煤沟、筒仓、灰库、围墙、厂区支架、管道基础外)与全厂(所、站)地基处理工程。
基础梁不含在基础中,按照第7章另行计算。
2.砌筑基础工程包括清理基层、浇制或铺设垫层、砌筑基础、砌筑基础短柱与基础墙、浇制基础底板与顶板及连梁、浇制地圈梁、浇制或安装孔洞过梁、浇制混凝土支墩、浇制构造柱柱根、填伸缩缝、钢筋制作与连接、铁件制作与预埋、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3.浇制基础工程包括清理基层、浇制混凝土垫层、浇制基础、浇制基础短柱与基础墙、浇制基础底板与顶板及连梁、浇制地圈梁、浇制或安装孔洞过梁、浇制混凝土支墩,浇制构造柱柱根、填伸缩缝、制作并安拆杯芯、杯口凿毛、杯口灌浆、钢筋制作与连接、铁件制作与预埋、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4.设备基础工程包括清理基层、浇制混凝土垫层、浇制基础、预埋螺栓孔、配合安装螺栓固定架、钢筋制作与连接、铁件制作与预埋、二次灌浆、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汽机基础包括浇制或砌筑出线小室、浇制基础中间平台、浇制底板与上部框架等工作内容。
-----锅炉基础包括浇制基础底板、基础连梁、基础短柱等工作内容。
-----变压器基础油池包括砌筑或浇制油池壁与底板、安装油箅子、填放鹅卵石等工作内容。
5.主要辅机设备基础适用于磨煤机、送风机(包括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冷渣硫化风机)、引风机、硫化床炉启动燃烧器、电动给水泵、汽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冷凝器、开关场落地设备(包括低压电抗器、电容器、断路器、干式变压器等)、露天布置的机械设备、室外布置的臬罐等基础。
6.地基处理工程定额编制了常用的地基处理方式的定额子目,当工程实际采用特殊的地基处理方式时,参照相应定额执行。
地基处理定额不单独计算土方施工费用,不包括特殊防腐费用。
7.打桩工程包括桩制作、桩运输及现场堆放、机具准备、打桩、接桩、送桩、截桩头、破桩头、轨道铺设、打桩架调角移位等工作内容。
-----钢管桩包括内撑切割、钢桩帽焊接与切割等工作内容。
-----钢板桩按照一次性永2久打入考虑的,当重复利用时,应扣减“打钢板桩”定额中钢板桩材料费的80%进行计算,并按电力行业建筑预算定额(20XX年版)相应子目计算拔桩费用。
定额中包括锁口检查工作内容。
8.灌注桩工程包括机具准备、成孔、护壁、制作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或碎石或水泥浆、破桩头、场地泥浆排放、整平疏干等工作内容。
-----人工挖孔灌注包括扩孔与入岩开挖、桩孔内照明等工作内容。
-----碎石灌注桩包括安放桩尖、运送碎石、拔管振实等工作内容。
-----水泥搅拌桩包括泥浆搅拌工作内容。
9.换填工程包括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外运、基底夯实、换填材料铺设、密实等工作内容。
10.强夯工程包括机具准备、夯点布置、夯击、推土机推土、低锤满拍、夯区内道路平整等工作内容。
11.地下连续墙工程包括砌筑或浇制导墙、挖槽、吸泥清底、安放接头管、制作安放钢筋笼、插入混凝土导管、浇制混凝土、拔接头管、场地泥浆排放等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工程按照基础体积计算工程量,基础与墙身、基础与柱均以室内地坪标高分界(不分材料是否相同),基础体积应计算基础、基础短柱、基础墙、地圈梁、基础底板与顶板及连梁的体积。
计算体积时,不扣除含在基础中的过梁、构造柱柱根、杯芯所占体积,不计算基础垫层、附属在基础上支墩的体积。
环形柱基础与柱以基础短柱实心与空心交接处标高分界。
2.条形基础长度按照建筑轴线长度计算,条形基础断面面积=基础断面面积+基础墙断面面积。
3.设备基础工程按照设备基础体积计算工程量。
计算体积时,不扣除螺栓孔所占体积,不计算基础垫层体积。
设备基础中不含弹簧支座。
-----汽机基础体积应计算基础底板、中间平台、上部框架、框架柱牛腿、框架梁挑耳的体积。
不计算出线小室工程量。
-----锅炉基础体积应计算基础底板、基础连梁、基础短柱体积。
-----变压器基础油池按照变压器基础油池容积计算工程量,计算油池容积时,不扣除设备及其基础油箅子、卵石等所占的体积。
容积=净空高度×油池净空宽。
4.钢结构桩按照重量计算工程量,应计算钢管内撑、钢桩尖、钢桩帽等重量。
5.钢管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桩按照混凝土体积计算工程量。
桩体积、桩截面面积×桩长,桩长为预制桩的实际长度,计算桩尖长度。
-----钢管混凝土桩直径计算至钢管外径,钢管费用不单独计算。
-----钢筋混凝土管桩截面面积为管桩混凝土圆环实体截面面积。
6.灌注桩按照灌注桩体积计算工程量。
桩体积=灌注桩设计桩截面面积×桩长,桩长为灌注桩的设计长度,计算桩尖长度;灌注桩截面面积不计算护壁面积。
充盈系数及超高灌注量综合在定额中,不单独计算,超出设计灌注高度不计算工程量。
-----人工挖孔灌注桩不计算扩孔部分由于扩孔部分由于扩孔增加桩底入岩部分混凝土量,该部分费用综合在定额中。
-----碎石灌注桩不计算满铺部分碎石体积,该部分工程量计算,使用换填定额。
7.换填按照被填土挖掘前天然密实方量计算工程量。
换填土基坑的开挖、支护、工作面等增加的工程量综合在定额中,不单独计算。
8.强夯按照单位工程外边缘夯点的外边线所围成的面积计算,扣除夯点间距大于8m、且面积大于64m2的面积。
初步设计时,可以按照建筑物、构筑物外边轴线长度加8m计算面积。
9.地下连续墙按照连续墙体积计算工程量。
开槽、护壁等工程量综合在定额中,不单独计算。
10.回填砂按照回填后密实体积计算工程量。
第三章地面与地下设施工程
说明
1.本章适用于主厂房地下设施、阀厅及配电间地下设施、半地下建筑地面、其他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地面工程,以及混凝土底板工程。
2.地下设施工程包括地面土层夯实、铺设垫层、抹找平层、做面层与踢脚线(包括柱与设备基础周围),以及浇制室内设备基础(非单独计算的室内设备基础)、支墩、地坑、集水坑、沟道与隧道,砌筑室内沟道、预埋铁件、浇制室外散水与台阶及坡道、浇制或砌筑室外明沟、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不包括钢盖板、拦杆、爬梯、平台、轨道等金属结构工程,发生时按照第8章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汽机房、除氧间地下设施定额子目适用于汽机房、除氧间、A排外披屋、固定端与扩建端披屋的地下设施工程,不包括汽轮发电机基础、凝结水泵坑、循环水泵坑、给水泵基础等单独计算的主要辅机设备基础及泵坑设施。
水泵坑按照底板、侧壁、顶板、柱的定额单独计算。
-----锅炉房、煤仓间地下设施定额子目适用于锅炉房、炉后风机房、锅炉房披层、炉前通道、煤仓间、除氧煤仓间的地下设施工程,不包括锅炉基础、磨煤机基础、送风机基础、一次风机基础等单独计算的主要辅机设备基础设施。
集控楼地下设施使用复杂地面定额。
3.半地下建筑地面工程包括零米标高悬臂板顶面抹找平层、做面层与踢脚线,以及浇制室外散水与台阶及坡道、浇制或砌筑室外明沟、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不包括钢盖板、栏杆、爬梯、平台等金属结构工程,发生时按照第8章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半地下建筑地面定额子目适用于水泵房泵坑部分、半地下输煤建筑、水处理室地下水池等半地下建筑的零米地面工程。
4.复杂地面工程包括地面土层夯实、铺设垫层、抹找平层、做面层与踢脚线(包括柱与设备基础周围),以及浇制室内设备基础(非单独计算的室内设备基础)、支墩、地坑、集水坑、沟道与隧道,砌筑室内沟道、预埋铁件、浇制室外散水与台阶及坡道、浇制或砌筑室外明沟、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不包括钢盖板、栏杆、爬梯、平台、轨道等金属结构工程,发生时按照第8章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复杂地面是指含设备基础及生产性沟道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地面。
5.普通地面工程包括地面土层夯实、铺设垫层、抹找平层、做面层与踢脚线(包括柱周围),浇制或砌筑过门地沟、浇制或砌筑采暖与给排水地沟、浇制室外散水与台阶及坡道、浇制或砌筑室外明沟、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不包括钢盖板、栏杆、爬梯、平台等金属结构工程,发生时按照第8章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普通地面是指无设备基础及生产沟道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地面。
6.底板定额适用于泵房、循环水泵坑、凝结水泵坑、室内井池、输煤地下转运站、碎煤机室、采光室、水处理室等建筑物与构筑物中的地下钢筋混凝土底板或素混凝土底板工程。
底板工程包括浇制垫层、浇制底板、填伸缩缝、板端头填混凝土、预埋铁件等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地下设施与地面根据地面面层材质,按照建筑轴线尺寸面积计算工程量。
不扣除设备基础、洞口、地坑、池井、沟道、墙体、柱、零米梁板、地面伸缩缝等所占的面积。
2.底板按照底板混凝土体积计算工程量,应计算集水坑混凝土体积。
不计算混凝土垫层、填素混凝土、板端素混凝土体积工程量。
第四章楼面与屋面工程
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楼面与屋面工程(除输煤栈桥、地下转运站、卸煤沟地下部分、翻车机室地下部分、储煤筒仓、灰库、石灰石筒仓楼板与层面板工程外)。
2.楼板与平台板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楼面板与主厂房平台板及有柱支撑的平台板工程(不包括平台柱结构)。
包括楼板、板下非框架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梁、平台板、平台梁、楼梯、支墩、设备基础、防水沿等的浇制,以及板底抹灰(含混凝土梁)、板底刷涂料、脚手架安拆等工作内容。
不包括楼板与平台板的钢梁、钢盖板、栏杆、爬梯、平台、钢格栅板等金属结构工程,发生时按照第8章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楼梯的栏杆、栏板、扶手综合在定额中,不单独计算。
-----主厂房钢梁浇制板及主厂房浇制定额子目适用于主厂房建筑及与主厂房建筑连成一体的A排外披屋、固定端与扩建端披屋、集控楼、炉后风机房、锅炉披层等各层楼板工程。
-----其他建筑钢梁浇制板与预制及浇制混凝土板定额子目适用于除主厂房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楼板工程。
泵房、半地下建筑零米标高的混凝土悬臂板或悬臂平台不构成楼板层,应使用第7章的有关定额。
-----钢梁浇制板工程还包括剪刀钉的购置、焊接等工作内容。
3.屋面板工程包括屋面板、屋面板下的非框架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梁、天沟板、挑檐等的浇制,以及屋面板底与挑檐底抹灰、板底刷涂料等工作内容。
不包括屋面板钢梁、钢支柱、屋顶通风器支架、抗风架、栏杆、爬梯、平台等金属结构工程,发生时按照第8章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楼梯的栏杆、栏板、扶手综合在定额中,不单独计算。
4.当钢梁浇制板采用压型钢板做底模时,其压型钢板底模单独计算。
压型钢板底模工程包括压型钢板底模制作与安装、栓钉购置与安装,以及压型钢板接头、收头、盖顶等工和内容。
定额单价已考虑扣除原混凝土模板费用。
5.压型钢板屋面工程包括压型钢板屋面板、钢檩条、钢天沟板等的制作与安装,以及压型钢板接头、收头、盖顶等工作内容。
6.屋面有组织排水工程包括檐沟、水落管、水斗、漏斗、落水口、虹吸装置、支吊架等制作(购置)、安装、刷油漆等工作内容。
7.屋面保温工程包括屋面隔气、保温、找平等工作内容。
8.屋面防水工程包括屋面找坡、防水、找平、防护等工作内容。
9.屋面架空隔热层工程包括砌筑砖支墩、隔热板制与安装、抹灰、勾缝等工作内容。
10.楼面面层工程包括清理基层、抹找平层、做整体面层、铺砌面层与踢脚线等工作内容。
定额子目亦适用于混凝土板上抹灰、块料铺砌工程。
11.天棚吊顶工程包括安装吊顶骨架、灯池制作与安装、安装面层等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汽机运转层平台与汽机中间层平台按照汽机房建筑轴线尺寸面积计算工程量。
锅炉平台按照锅炉运转层平台轴线面积计算工程量。
不扣除楼梯间、洞口、支墩、设备及设备基础、地面伸缩缝等所占的面积。
2.楼板根据结构形式按照面积计算工程量,面积按照楼板铺设部位的建筑轴线尺寸计算,不扣除楼梯间、洞口、支墩、设备基础、地面伸缩缝等所占的面积。
3.屋面板按照建筑轴线尺寸面积计算工程量。
不扣除洞口、支墩、设备基础、屋面伸缩缝等所占的面积。
挑檐板、天沟板不计算面积。
4.压型钢板底模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楼板、平台板、屋面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5.压型钢板屋面按照屋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应计算挑檐板、天沟板面积。
扣除设备、大于1m2的洞口所占的面积,压型钢板接头、收头、盖顶、伸缩缝连接的面积不计算工程量。
6.屋面有组织排水、保温、防水、屋面架空隔热屋按照建筑轴线尺寸面积计算工程量。
不扣除洞口、支墩、设备基础、屋面伸缩缝等所占的面积。
挑檐板、天沟板不计算面积。
7.楼面、平台面层根据面层材质,按照建筑轴线尺寸面积计算工程量。
不扣除楼梯间、设备基础、洞口、墙体、柱、楼面伸缩缝等所占的面积。
8.天棚吊顶按照天棚吊顶面积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间壁墙、灯池、消防设施、通风孔、检查空所占的面积。
9.坡层面工程量是按照建筑轴线尺寸计算的坡层面面积工程量乘以屋面坡度系数。
屋面坡度系数采用电力行业建筑预算定额规定的屋面坡度延尺系数。
屋面坡度系数采用电力行业建筑预算定额规定的屋面坡度延尺系数和隅延尺系数。
第五章墙体工程
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内墙、外墙、隔断墙、墙体装饰工程。
围墙、防火墙、抑尘墙、隔音墙工程使用第10章相应的定额。
墙体工程中不包括门窗安装,按照第6章相应的定额另行计算。
当墙体中的雨篷悬挑宽度大于1.2m时,其整个雨篷板按照悬臂板定额另行计算。
2.砌体外墙工程包括外墙墙体、墙垛、扶壁柱、腰线、通风道、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门窗套等的砌筑,以及墙体抹防潮层、砌钢筋砖过梁、钢筋混凝土过梁的浇制或预制与安装、埋砌体加固钢筋、浇制圈梁、浇制构造柱、浇制门框、浇制雨篷、浇制压顶、穿墙套板的浇制或预制与安装、预埋铁件、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加气混凝土与空心砖及苯板砌体等砌体外墙工程包括门窗洞口处、拉结钢筋处、女儿墙处等实心砖砌筑工作内容。
3.金属墙板工程包括压型钢板墙板制作与安装、墙架制作与安装及刷油漆、压型钢板接头与收头、砌筑女儿墙、穿墙套板预制与安装,以及浇制混凝土压顶、雨篷、门框等工作内容。
4.主厂房预制轻骨料混凝土墙板定额适用于主厂房及其他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外墙工程。
包括轻骨料混凝土墙板预制与安装、墙板填缝、填伸缩缝、预埋铁件、砌筑女儿墙、穿墙套板预制与安装,以及浇制混凝土门框、压顶、雨篷等工作内容。
5.内墙工程包括内墙墙体、墙垛、扶壁柱、通风道的砌筑,以及墙体抹防潮层、砌钢筋砖过梁、钢筋混凝土过梁的浇制或预制与安装、埋砌体加固钢筋、浇制构造柱、预埋铁件、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加气混凝土与空心砖及苯板砌体内墙工程包括门窗洞口处、拉结钢筋处等的实心砖砌筑。
6.隔断墙工程包括隔断墙制作与安装、木制结构刷油漆、水泥板隔断墙装饰等工作内容。
7.钢筋混凝土墙定额适用于泵房、循环水泵坑、凝结水泵坑、室内池井、输煤半地下转运站、碎煤机室、采光室、水处理室等建筑物与构筑物中的地下钢筋混凝土墙或壁工程。
包括浇制钢筋混凝土墙、预埋铁件、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8.墙体装饰工程包括墙面清理基层、墙面基层与底层抹灰、装饰面层、刷油漆面等工作内容。
9.钢板(丝)屏蔽网工程包括清理基层、挂钢板(丝)网、抹水泥砂浆等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砌体外墙按照砌体体积计算工程量。
外墙长度按照建筑轴线尺寸长度计算;外墙墙高,有女儿墙建筑从室内地坪(相当零米)标高计算至女儿墙顶标高(不包括抹灰高度),无女儿墙建筑从室内地坪(相当零米)标高计算至檐口板顶标高(不包括抹灰高度);墙体厚度按照设计墙厚计算,标准实心砖墙厚按照表5-1厚度计算。
墙垛计算砌体工程量,通风道、腰线、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门窗套等砌体不计算工程量。
扣除门窗及大于1m2洞口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钢筋砖过梁、过梁、砌体加固钢筋、圈梁、构造柱、雨篷梁、压顶、穿墙套板、框架或结构梁柱等所占的体积。
加气混凝土与空心砖及苯板砌体等砌体外墙不单独计算实心砖砌体工程量。
墙厚度1/4砖1/2砖3/4砖1砖3/2砖2砖5/2砖
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65490615
2.金属墙板按照墙体面积计算工程量,扣除门窗及大于1m2洞口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雨篷梁、压顶、穿墙套板等所占的面积,压型钢板接头与收头面积不计算工程量。
3.主厂房预制轻骨料混凝土墙板按照轻骨料混凝土墙板体积计算工程量,扣除门窗及大于1m2洞口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雨篷梁、压顶、穿墙套板等所占的体积。
女儿墙等零星砌体不单独计算。
4.砌体内墙按照砌体体积计算工程量。
内墙长度按照建筑轴线尺寸长度计算;内墙墙高,屋架下边的内墙从室内地坪标高计算至屋架下弦底标高,有楼板隔层的内墙从室内地坪标高计算至楼板底标高,梁下边的内墙从室内地坪标高计算至梁底标高;墙体厚度按照设计墙厚计算,标准实心砖楼按照表5-1厚度计算。
墙垛、壁柱计算砌体工程量。
扣除门窗及大于1m2洞口所占的体积。
加气混凝土与空心砖及苯板砌体等砌体内墙不单独计算实心砖砌体工程量。
5.隔断墙按照隔断墙面积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隔断墙上门窗面积,其费用不另行计算。
6.钢筋混凝土墙按照混凝土墙体积计算工程量。
混凝土墙与底板顶标高分界,混凝土墙与顶板以顶板底标高分界,墙与板交叉的“三角块”混凝土体积并入墙体中,扣除门窗及大于1m2洞口所占的体积。
7.墙体装饰按照装饰面积计算工程量。
内外墙(含混凝土柱)装饰面积工程量计算同墙体面积计算规则,墙垛与壁柱应计算工程量,门窗洞口的侧壁、窗台、外墙腰线、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门窗套、混凝土构件等抹灰不计算工程量。
8.钢板(丝)屏蔽网按照屏蔽网面积计算工程量,扣除门窗及大于1m2洞口所占的面积。
第六章门窗工程
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门窗工程。
厂(所、站)区围墙大门、电动伸缩门工程使用第10章相应的定额。
2.木制门窗工程包括框与扇的制作与安装、刷油漆、装配玻璃与小五金、安装纱扇与纱亮子、钉铁纱、补塞框缝等工作内容。
3.钢门窗与铝合金门窗及塑钢门窗工程包括门窗购置、拼装组合、安装、安装纱扇、安装密封条、刷油漆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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