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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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县长在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报告,总结工作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我完全赞同。
xx、xx两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也讲得很好。
xx、xx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在思想上要如履薄冰
近年来,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空前。
今年以来,市里连续两个季度都召开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充分说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从上半年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还是稳定向好的,对于取得的成绩,我们应该给予肯定。
但从全国大局来看,重大事故频发,带来的教训深刻,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对此,必须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常抓常严。
一是排位继续下滑。
二季度我县安全生产在全市考核排到了第x名,比一季度又下降一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不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从刚才光敬同志通报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县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上升,但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控制进度指标没有超控,部分行业和领域没有发生事故,保证了重点特殊时段的大局稳定。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狠抓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始终坚持“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一是完善和落实了政府的领导责任。
强化政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年度履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管辖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县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较大以上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各乡镇和部门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分解。
各乡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做到了人人管安全,自觉抓安全,逢会讲安全。
二是明确和落实了部门的监管责任。
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之间,通过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好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了部门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三是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夯实基础、加强基本功训练入手,保证必要的安全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4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后,县政府立即召开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布置此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行文出台了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各乡镇、各部门也相继发文,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县政府成立了6个专项督查指导组组织人参与整治行动,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防汛、消防防火、森林防火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在为期2个月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县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243条,已整改隐患1140条,整改率91%,投入整改资金191万元。
其中1337家企业自查隐患386条,已整改隐患386条,整改率100%,投入整改资金26万元;各乡镇政府共组织各类督查检查组150个750人参与整治行动,督查企业1126个,排查隐患528条,已整改486条,整改率84%,投入整改资金49万元,县政府在整治期间共督查企业196个,排查隐患279条,已整改268条,整改率97%,投入整改资金38万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县政府安委会对基层摸排出的隐患分门别类,有4处被列为市级挂牌重大隐患,3处列入县级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责任分解。
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经排查,全县共发现道路运输隐患9处、水上交通隐患30处、交通工程建设隐患30处。
交通、交警、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3次效果明显的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城区和农村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现象,大力整治了城区和省道、县道的交通运输秩序,开展了反超限、超载、超速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病车上路等违法违章行动。
县交警大队进一步抓好“人、车、路、管”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将更多的警力投入一线,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突出整治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县海事处依法检查各类船舶的运营状况,对渡口渡船缺陷实施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对私设渡口、超载运营、无证渡运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整治。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
实地检查保留矿井9对、已关闭矿井3对,共发现安全隐患88条,下达执法文书10份。
对2006年开展整顿关闭工作以来依法依规关闭的对矿井进行了复查,没有发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对矿山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以及已关闭后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矿山非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共对全县148家非煤矿山(有部分企业未开工)中95家非煤矿山现场监察,下达整改指令书70份,查处隐患203条,责令停产停业13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公安、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通力合作,对过境我县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及车辆进行了检查,对全县8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非法贮存烟花爆竹仓库5处,没收烟花爆竹产品价值约1.8万元,下达整改指令57份,排查治理一般隐患55处。
共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等重点企业16家,协助企业整改隐患36处,确保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运行。
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并发动群众进行举报违法行为,促进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
目前,已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3起,消除安全隐患6处。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危险化学品罐车、电梯、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
共检查企业17家(次),设备119台,下达监察指令书25份,督促整改隐患23处,有效治理了一批安全隐患,完善和规范了安全管理。
取缔非法经营石油液化气窝点1个。
旅游安全和建设工程隐患集中整治。
开展了对景区、景点防护设施的检查、监测,防护栏杆、桥梁、游道等设施处于安全使用状态,确保了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建设局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作为重点,开展了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整治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施工单位9家,查出隐患118条,整改118条,整改率100%。
食品药品集中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监、安监、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药品集中整治。
打击了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整顿或关闭了不规范的药品交易商场;对各旅游接待企业的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查处了不规范经营行为;打击了销售伪劣、“三无”食品的不法行为。
防火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加大了对景区宾馆、饭店、景点、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巡查力度,开展了以整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标志、防火分区隐患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活动,共检查单位和个体门店315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63份,发现隐患268处,责令当场整改164处,限期整改104处。
共排查出景区、城区、乡镇火灾安全隐患12处,当场责令整改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综观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重要一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致,突出表现为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忽视安全,冒险蛮干。
今年6月是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县安委会确定以乡镇、部门、企业区域性自主活动为主,重在内容上下功夫,在取得实效上作文章,开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另外还组织了安全知识进课堂、安全问候短信送祝福、安全知识进企业的活动。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设置公益广告牌、刊登(播发)公益广告、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安全警示标语,举办宣传栏等形式,通过安全文化进部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途径,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设置公益广告牌15处,刊登公益广告3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张贴警示标语6000多条(幅),出墙报、简报、黑板报3500余期,组织巡回展30余场次。
县安监局、总工会组织全县企业开展了安全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县交通局、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千村百校安全护学行动”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全县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我为安全负好责,我为安全带好头,我为安全站好岗,我为安全献一策”的活动。
在抓好安全宣传的同时也狠抓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了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0余人次。
(四)积极组织县政府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政府县长、各副县长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并一年达两次以上,已在我县基本形成制度。
今年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政府常务会上明确指示,各分管行业领域有安全监管任务的副县长,必须带队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查,亲临办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迫切要解决的实质问题。
县长朱用文、常务副县长邢川等县领导带头参与安全检查指挥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5月下旬,各分管副县长带队,抽调了安监、公安、国土、建设、交通、公路、质监、煤炭、消防、旅游、教育、商务等职能部门,分成6个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的结果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书面报告。
(五)固本强基,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格不起来”的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决定》。
县安监局以许可证换证为抓手,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查。
通过许可证延期换证,促使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装备和工艺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加强对乡镇安监办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结合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以点带面,推进各乡镇安监办规范化建设,现在大部分乡镇安监办有阵地,有制度,有人员,内务建设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
如岩泊渡、宜冲桥、零溪等乡镇阵地建设走在了全县前列。
(六)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我县开展了重大危险源的新增和核销工作,对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
针对不同危险源,县直有关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制定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通过演练,增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督促高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兼)职救援人员,并将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6.9”水上事故发生后,县政府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组成事故调查、新闻宣传、善后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组,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应对和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确保了社会安全稳定。
岩泊渡镇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不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隐患地毯式的大排查,还进行了水上救援应急演练。
(七)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
加强监管执法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执行市安委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决不能以优化经济环境为由,阻碍和拒绝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执法,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上,不允许禁区和特区存在;把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
今年上半年,安全监管部门查处事故5起,查处重大事故隐患3起。
总之,半年来,我县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突出表现为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上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矿山等行业事故频发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继续大力整治。
到目前为止,我县虽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零阳镇仁和村采石场早爆、金岩农用车载客翻车、岩泊渡渡船等事故险象环生,险些造成重特大事故。
二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发展不平衡。
少数乡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组织不够有力,抓得不够扎实,整治效果不明显。
有的部门和单位虽然进行了隐患排查,但信息报送不及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不落实,隐患整改率比较低。
由于隐患整改资金严重不足,部分隐患短期难以整改到位。
许多安全隐患治理容易出现反弹,无法根除。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可能受金融危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影响,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方面有所弱化。
“三违”现象、冒险蛮干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仍然很多。
四是非法生产经营问题仍然严重。
不少煤矿、非煤矿山证照不齐全,有的证照已逾期,借探矿、基建之名长时间进行非法开采,不按设计方案开采,非法盗采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烟花爆竹无证经营,不具备批发资格的零售户超量贮存,从事批发业务。
粘土砖生产企业证照都不齐全,属于非法生产。
五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前的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现象。
六是全县各级安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装备、技术缺乏,经费十分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监管工作的需要。
这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没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七是行政执法还存在失这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执法环境有待优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机制尚未形成合力。
“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客观存在。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下半年,国家大事多、要事多,安全生产还可能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
为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严防死守,忠实履责,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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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是“三个确保”。
即:
确保全年事故总死亡人数和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确保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继续下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做好“回头看”工作,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推向深入,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特别是市、县挂牌的重大隐患要全面加强监控,积极落实资金,抓紧整改到位。
(二)切实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
要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要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紧紧抓住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止煤矿淹井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黑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切实抓好水上交通、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管。
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依法暂扣、吊销有关证照,取消相关资质,农民建房要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监管视线。
要加强机械通风,加大对采空区的监控,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物品及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重点设施、重要部位有专人监管,严防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今年下半年要下大力严厉整治烟花爆竹经营问题,逐步规范经营市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把加强现场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高标准、不凑合、不迁就,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隐患严重的,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
(三)认真抓好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
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针对第三季度高温、雨季和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切实抓好各自监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高温季节停产措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严肃查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要严格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诸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发生泄露、爆炸事故。
要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用电、用火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要加强建设工地现场监管,合理安排夏季高温期间的工作时间,要推行“做两头、歇中间”的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期间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供应清凉饮料和洁净用水,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四)深入开展联合检查执法。
县安委办要组织几次大的集中执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如即将开展的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是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以政府通告形式广泛宣传,落实整改市级挂牌隐患行动的具体体现,将是一次大的集中整治行动,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力争取得预期效果。
(五)继续狠抓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继续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活动。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的宣传延伸到车间、班组和岗位。
促进全民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扩大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
抓好乡镇安监员业务培训。
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六)加强信息调度和应急工作。
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加强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工作,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要做好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确保出动迅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七)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责任落实是保障。
一要强化领导抓落实。
“安全不安全,关键在领导”。
我们要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动摇。
二要强化监管抓落实。
抓安全生产,我认为就是要做到“严、细、实、快”四个字。
所谓“严”就是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少一些慈悲为怀,多一些铁石心肠。
对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铁心肠、铁脸孔、铁手腕”的要求,严格监管,宁当狠人,不当罪人,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所谓“细”就是认真细致,“细节决定成败”,不能马虎,特别是安全检查,不能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
所谓“实”就是要脚踏实地,求实效、重实际、讲真话,要敢监管、敢碰硬,勤检查、勤督促、勤过问。
所谓“快”就是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
三要强化问责抓落实。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
今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是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四是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五是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是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十条又规定,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同志们,回顾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展望下阶段,我们的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醒认识潜在危机,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求进,坚持不懈、务实工作,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推动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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