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验收标准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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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项目
允许偏差
轨距与设计尺
寸偏差
跨距<19.5m
≤3
跨距≥19.5m
≤5
单轴中心线
平直度偏差
≤3
与基准线偏差
≤3
轨道
纵向水平度
<1/1500 柱距
横向水平度
<1/100 轨宽
全程轨顶标高高、低差
±10
轨道同断面两轨顶标高偏差
±10
轨道间隙
一般接头
1~2
温度接头
4~6
温度接头间隙设计偏差值
≤1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 使用围:
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 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 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 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 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 10mm。
1.3 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
轨道接头
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
行车梁、垫铁、轨
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项目
允许偏差值
主梁跨距偏差
≤5
主梁挠度
0.9~1.3
桥架对角线允许偏差
箱型梁
≤5
单腹板或桁架梁
≤10
轨道接头
横向错口
≤1
高低差
≤1
1.5.5 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1.4 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 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
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 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
械零件部位。
1.4.3 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 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
滚动。
1.5 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 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
动;
1.5.2 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 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 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
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项目
允许偏差值
单腹板和桁架梁小车轨距偏差
≤3
小车轨道高低偏差
轨距≤3.5m
≤3
轨距≤4m
≤5
轨距>4m
≤7
小车轮跨距偏差
≤3
大车轮端面偏斜度
≤L/1000,且两主动轮(或从
动轮)偏斜方向相反
同一平衡梁上两车轮同位差
≤1
同一端距离最远两车轮同位差
≤3
大车轮垂直偏斜度
≤L/400
各传动轴晃度
≤1
箱型梁旁弯度
<1/2000 跨距
单腹板、桁架梁旁弯度
跨距 L≤16.5m
≤5
跨距 L>16.5m
L/3000
箱型梁小车规矩偏差
距端
﹢2~﹣1
跨端
跨距﹤19.5m
1~5
跨中
跨距≥19.5m
1~7
续表
注:
L 为测量位置的车轮弦长。
1.6 桥式起重机吊装前,对机械部套应进行下列检查并符合规定:
1.6.1 各传动装置于减速机齿轮的检查,应按本部分 4.8 节的规定进
行。
1.6.2 走轮悬空,用手旋转各传动机构,走轮和各传动构件应旋转灵
活,无卡涩。
1.6.3 齿轮箱应无渗漏,手孔盖与垫料等应严密。
1.6.4 各部分铆钉、螺钉应齐全、紧固。
1.6.5 各滚筒、吊钩滑轮和车轮等部件经外观检查应无伤痕、无裂纹。
1.6.6 相连接的各传动轴应无弯曲,晃度允许值为 1mm。
1.6.7 各轴应传动灵活,吊钩、滑轮与传动轴的轴承应清洁,注油装
置齐全。
畅通;添加的润滑剂应符合制造厂要求,间隙应符合
9.2.12 条规定。
1.6.8 传动齿轮、联轴器等外露的传动部件应装设保护罩。
1.6.9 小车车轮跨度的允许偏差为 3mm。
1.7 桥式起重机的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 支撑起重机的桥架厂房为单排柱子时,在未安装屋架使厂房形
成整体框架以前,不得起吊,特殊情况下须提出措施,并经审核批
准。
1.7.2 起吊机具应经负荷试验合格。
1.8 桥式起重机吊装后应检查下列各项并符合规定:
1.8.1 行走机构的检查应以主动轮外侧面为基准。
1.8.2 大车各车轮端面应与轨道平行,偏斜度 p 应小于 l/1000,且两
个主动轮或从动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1.8.3 装在同一平衡梁上的两个车轮同位差应小于 1mm;同一端梁下
距离最远车轮间的同位差应小于 3mm。
1.8.4 大车轮在轨道上对轨道的垂直偏斜应小于 L/400,车轮上边不
制动轮值
100
200
300
允许间隙
0.6±0.1,且两侧均匀
0.8±0.1,且两侧均匀
1.0±0.1,且两侧均匀
得偏向侧,车轮与轨道应无间隙。
1.8.5 大车轮缘与轨道侧面应有足够间隙,在各种气温条件下轮缘不
应卡钢轨。
1.8.6 所有固定零件应按图纸要求加装锁紧装置。
1.9 桥式起重机制动器检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9.1 制动系统各部分动作应灵活,销轴无卡涩。
1.9.2 制动轮和制动瓦上的制动带在制动时应贴合良好。
1.9.3 制动瓦开时制动轮两侧间隙应均等。
1.9.4 短冲程制动器、制动带与制动轮见得单侧间隙应符合下表规定。
1.9.5 长冲程制动器、制动带与制动轮间的单侧间隙,宜为
0.7mm~0.8mm,且两侧均匀。
1.10 起重机组安装时,构件焊接应符合重要结构焊接的规定;焊条
应经检验合格。
1.11 起重机钢丝绳的检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钢丝绳应有断裂强度的证明文件,如无证件,应切下一段
1500mm 长的钢丝绳作单丝抗拉强度试验,以单丝抗拉强度总和的
83%作为该钢丝绳的抗拉强度;
1.11.2 钢丝绳的品种、规格和强度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要求,不符合
规定时应更换或降负荷试用;
1.11.3 穿钢丝绳必须保证钢丝绳在滚筒终端紧固、可靠。
1.12 桥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负荷试验,实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12.1 机械、电气、安全等设施安装齐全,正式或临时电源安全可
靠,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合格,试运行动作正常,各种操作装置动作
方向已标明,操作方向与运行方向经核对无误,继电保护装置灵敏、
可靠;
1.12.2 起落大钩的各档调节控制装置应能灵敏、准确控制;
1.12.3 起重机的过卷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与轨道阻
进器的连锁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并经试验确认灵敏、可靠,
限制位置应作出标记;
1.12.4 屋顶、屋架上悬挂的锁具、行车梁上的杂物和插筋等应清理
干净,轨道上无油脂等润滑物质;
1.12.5 起重机司机已取证;
1.12.6 桥式起重机名牌已安装;
1.12.7 各制动器的油脂适合环境温度的要求;
1.12.8 盘动各机构的制动轮,旋转应无卡涩,制动器灵敏、可靠;
1.12.9 负荷试验用的荷重物重量应准确,并不得使用正式设备做荷
重物;
1.12.10 做好试验时所需的测量准备工作。
1.13 桥式起重机的试运转应包括试运转前的检查、空负荷试运转、
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运转。
在上一步骤未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
一步骤的试运转。
1.14 桥式起重机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 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机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1.14.2 依次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转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
时不应卡轨;个制动器能准确与时有效动作,各限位开关与安全装
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1.14.3 电源采用临时电缆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相应的机构速
度相协调并满足工作极限位置的要求。
1.14.4 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等装置应可靠。
1.14.5 除本条第 4 款可做 1~2 次试验外,其余各项试验不应少于 5
次,且每次动作准确无误。
1.14.6 测量主梁的实际上拱度应大于 0.7s/1000mm。
1.15 桥式起重机静负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1 有多个提升机构的起重机,应先对各提升机构分别进行静负
荷试验;设计允许联合起吊的,应分别试验后再做提升机构联合起
吊的静负荷试验,其提升重量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
1.15.2 静负荷试验应按下列程序和规定进行:
1、先开动提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使小车在全程上往返运
行,空载试运转应不少于 3 次,且无异常。
2、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分别加负荷做起升试运转,直至加
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全程上往返运行数次,各部正常,卸
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无异常。
3、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缓慢提升 1.25 倍额定起重的负荷,
起重机类别
测量部位
允许值
通用桥式起重机
A1~A3
主梁跨中
S/700
A4~A6
主梁跨中
S/800
A7~A8
主梁跨中
S1000
电动葫芦单、双梁起重机
主梁跨中
S/800
手动单、双梁起重机
主梁跨中
S/400
离地面高度为 100mm~200mm 时,悬吊停留时间不应少于 10min,
起重机应无失稳现象;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移至跨端或支腿处,
检查起重机桥架金属结构应无裂纹、无焊缝开裂、无油漆脱落与其
他影响安全的损坏或松动等异常。
4、第三项试验不得超过 3 次,试验后,应无永久变形。
5、检查起重机的静刚度时,应将小车开至桥架跨中处,起升额定起
重量的负荷,离地面约 200mm,待起重机与负荷静止后测量桥架的
上拱值,此值与空负荷桥架的上拱值之差即为起重机的静刚度。
起
重机的静刚度应符合设备制造厂的要求,制造厂无要求时,应符合
下列表:
(单位 mm)
注:
1. A1 ~A8 为起重机的工作级别;
2.起重机的静刚度应在主梁跨度中部 s/10 的围测量;
3.s 为起重机跨度,mm.
1.16 桥式起重机动负荷试验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16.1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转应分别进行.联合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
文件的规定进行.
1.16.2 各机构动负荷试运转应全程进行,起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 1.1
倍;累计启动与运行时间,电动的起重机不应少于 1h,手动的起重机不
应少于 10min.
1.16.3 实验中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机行走平稳,无特殊震动、无卡涩、无冲击;
2、车轮无卡轨现象和异声;
3、各轴承温度正常;
4、各变形部分、转动部分声音正常,机构传动灵活、可靠;
5、大小钩制动器灵活、可靠,各制动器、制动带温度宜为 50~60℃,
不应过高;
6、电动机与其控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限位开关、安全保护、连锁
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1.17 桥式起重机安装前、安装过程中、投入使用前应按照
TSGQ7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和
TSGQ0002《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的规定向当
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告知并接受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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