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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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全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四)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二)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公司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三)公司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公司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四)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五)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公司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七)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八)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视为己阅读并同意劳动合同内容。
(三)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四)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本条前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凭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七)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发给员工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书,员工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公司;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九)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办理好工作交接,交还相关资料、文件与物品;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失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标准工时制度(个别岗位除外);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公司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作息时间。
员工用餐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二)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员工加班加点一般由公司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请公司同意。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作场所逗留。
(四)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
(五)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六)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给予安排;员工需要单独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在公司认为工作许可的前提下给予安排。
员工对公司跨年度休假安排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七)员工经批准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可请病假、事假。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公司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实行计件工资制、计时工资制、年薪制,具体由合同约定或者协商确定。
(三)公司实行与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员工工资收入。
(四)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并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倍数计算。
(五)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每月2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
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支付。
公司因生产经营问题,经员工本人、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工资。
(六)公司直接发给员工工资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员工领取工资时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
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员工在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
实行保密工资的,允许查询本人工资情况。
(七)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惩罚的扣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扣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当年被扣款数额不超过全年奖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瞻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扣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在公司吃住产生的伙食费、水电费;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九)公司在招用员工之月起,为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员工应当自觉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十)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一)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全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六、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一)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应及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工作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情合理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时间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原则上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6、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7、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拿走或故意损坏公司任何财物;
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电、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9、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10、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5、非机城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8、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四)员工如发生工伤或者其他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公司并协助公司办理好相关手续。
(五)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六)公司商业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项。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管理诀窍;
7、董事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七)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八)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和其他文书、音像资料,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七、奖励与惩罚
(一)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颁发一次性奖金五种。
(二)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成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三)对有下列业绩之一的员工,除给予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一次性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四)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
扣款、警告、记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至50元,并可以警告1次;每警告2次视为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故旷工或虽打卡却未正常上班的;
3、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4、不戴工作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作区的;
5、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6、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7、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8、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9、工作时间在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10、工作时间未经同意会客,或多次打私人电话的;
11、对客户的态度较恶劣的;
12、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电、水、气及关窗、锁门的;
13、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14、非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设备的;
1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作区参观的;
16、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7、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8、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的;
19、在禁烟区吸烟的;
20、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21、在宿舍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0至100元,并可以记过1次: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的;
2、工作期间擅离岗位,给正常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
3、浏览不良网站,导致病毒感染,给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4、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
6、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守则,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7、将公司内部的重要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8、对抗上司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造成较坏影响的;
9、无理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人为制造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矛盾的;
11、擅自撕毁或者涂改公司张贴的各类公告信息和通知的;
12、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1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劳动合同法所指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2、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者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与本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发生冲突被治安拘留的;
6、1年内被记过2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经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八)员工违纪违规,认识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动机不良,认识态度恶劣,可以加重处理。
(九)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惩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十)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或者备案,作出处理时一般应昕取员工本人申辩意见,处理决定须告知员工。
(十一)工会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建议。
八、附则
(一)本用工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二)本制度经届次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三)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二)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三)合同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四)合同期限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六)服务期
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八)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二)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
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三)合同中止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四)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
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六)合同顺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四、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一)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二)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
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
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三)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力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五、劳动合同管理
(一)制度管理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
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操作实务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
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
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三)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3、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六、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
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工资核算支付工作,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具体内容
(一)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约定员工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支付内容。
工资支付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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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用工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