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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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分析
会计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分析
学生姓名xxx
系部名称xxx
专业班级xxx
学号xxx
指导老师xxx
xxxxxxxxxxxxxxxxxx学院教务办
二Oxx年x月
会计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分析
学生:
xxx指导老师:
xx
内容提要:
伴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目前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基本上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相对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
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是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起着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会计法基础法律制度体系保障促进作用
目录
一、指出了研究的目的与意义………………………………………………1
二、我国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现状…………………………………………1
三、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2
四、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对策………………4
(一)准确把握企业会计核算法规在当前所面临的适用性问题……4
(二)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5
(三)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应及时出台………………………………5
(四)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6
参考文献………………………………………………………………………6
附录……………………………………………………………………………8
会计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分析
一、指出了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伴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目前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基本上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相对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
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是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起着有效的促进作用。
现行实施的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保险业和小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共性业务的操作原则及内容的规范,既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要求、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会计报告的编制内容等所进行的规范。
因而,在此基础上,就针对各行业企业来讲的专业性较强的会计核算办法而言,应作为《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整体而需要尽快加以明确和发布。
另外,加入WTO后所必然导致的国际化大趋势、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均会对我国现有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出新的挑战。
我们有必要在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建设历程的基础上,在认清不足的前提下,展望与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与目标。
从而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共性要求方面,发挥出会计法律体系自身的作用。
《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里程,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为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现状
时至今日,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近10年的历程,并且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日益提高的同时,其他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
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痕迹,其中,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不可靠的主要原因之一,财务会计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不能满足与国际经济接纳要求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早在95年10月,国务院针对当时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199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整顿的重点和提高会计质量的措施。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改革会计法规的具体要求:
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通过改进加强经济核算,堵塞各种漏洞,把加强管理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
所有的这一切充分表明,又一次会计改革的风暴来临的条件已经充分形成,里程碑性的会计改革高潮即将到来。
终于,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新会计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一规定的指导思想在于会计制度的标准应当统一,作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应制定统一的适合于我国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标准。
随后,国务院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作为实施《会计法》的配套法规。
它在两个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是对广大会计要素作了重新定义,二是不仅规范了编制报表的行为,而且还规范了财务会计报告索要者的行为。
六大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它为后一步的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即会计改革不能停止、不能倒退,我们今后制定的会计核算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会计要素的定义进行规范。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试行,条件成熟时将全面推广实施。
《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是贯彻实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步骤,也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措施,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即实现并完成了向国家制度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的会计管理模式的转变与飞跃。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我过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二次质的飞跃与改革,国家统一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的会计核算标准已得到最终确立。
如果说“两则两制”使我国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那么,《企业会计制度》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实施为标志,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
纵向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律,主要是指会计法。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从事会计工作、制定其他各种会计法规的依据。
它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根、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
第二个层次是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主要有《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刚颁布实施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第三个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会计法》授权、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规范。
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
横向分析来看,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
一是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等,它们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二是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主要包括了《会计监督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等;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如《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四是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
三、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
(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
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
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
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
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
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
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
(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
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如人意。
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
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
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
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一方面要求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
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
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
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
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
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
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
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四、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对策
(一)准确把握企业会计核算法规在当前所面临的适用性问题
会计核算制度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保障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前所述,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等。
但这些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致的,有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如现金流量表准则、收入准则;而有的只适用于股份制企业,如投资准则;有的虽规定目前适用于股份制企业,但又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如《企业会计制度》。
面对众多的会计核算制度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会计人员如何准确地寻找和运用适用于自身企业情况的核算制度与法规,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应依据所在企业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
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试行,并且鼓励其他非国有企业先行实施;其后,再由所有企业实施。
所以,企业首先应明确自身是否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当然应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不是,则应根据会计部门的实际情况,如会计人员素质、管理要求、计提各项准备金的承受能力等,由决策层决定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国有企业如决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其次,依据所在企业的性质,确认所要执行的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往往分为适用于所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大类。
已经发布的13个具体会计准则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建造合同,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收入等6个准则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具体准则则适用于所有企业。
最后,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会计政策,建立会计帐簿体系。
即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行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另外,企业还应仔细财政部制定的各种作为会计制度或准则补充内容的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并关注其适用性。
(二)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应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
如果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必将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如滥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来蓄意调节利润,从而人为造成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潜在危机的表现所在。
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和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监督约束经理人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则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健全,一般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机构设置不全或职责不到位,具体则体现为政企不分、产权不清、责任不明。
如果是政企不分则企业没有自主权和独立性,就很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若是产权不清,投资主体缺位,不知谁对企业资产负责,没有人关心公司的经营,也就无人真正关心是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果企业内部分工不明,从而导致责任不清,没有相互制约和监督,实事上也很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而内部控制是通过企业内部部门和人员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相互联系、协助、监督和制衡,并进而促成组织、管理体系的完善,既可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又可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运行,使管理层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全力以赴地开拓市场。
可见,只有企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把责任真正明确到人,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公司、企业、会计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三)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应及时出台
做为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整体内容一部分的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应及时出台。
现行实施的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保险业和小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共性业务的操作原则及内容的规范,既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要求、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会计报告的编制内容等所进行的规范。
因而,在此基础上,就针对各行业企业来讲的专业性较强的会计核算办法而言,应作为《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整体而需要尽快加以明确和发布。
这方面的工作目前仍未到位。
由于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会计核算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不同、相应的收入核算不同,因此,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个性业务,只有采取拟订相应各个行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方式来解决,既及时出台特殊行业业务的专业核算办法,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业务核算办法,产业公司(职业俱乐部)业务核算办法等。
这些均是进一步完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后续工作,需下大力气来认真完成。
另外,新制订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1月发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暂时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以后,全国统一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问题,应在引导建立条理完备、实施良好的经济管理体系特别是建立民营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方面,积极有效和稳妥地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从而为确立完备的、国家统一的、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而铺平道路。
(四)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首先,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
在我国现阶段,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并存,共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自1997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数量也只有13个,尚未构成完整会计规范体系。
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够的,与之不同的是,会计核算制度则比较系统,将经济业务的核算直接指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符合多数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操作性强。
从已发布的会计准则来看,无论从结构体例,还是从会计政策的阐述方式,均与国际惯例相似,且对独立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所披露的规定比较系统和完整。
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相互代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制度应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保持一致性,即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两张皮”现象。
二是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中应继续保持原有的结合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做法,而不是将会计核算制度变成简单的会计科目汇总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
其次,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关系。
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
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
但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将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
例如,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如损益,而税法一般情况下对于未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允许在应纳所得额前予以扣除,对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国际上一般却要用纳税调整的进行处理,我国也应采用国际通用的做法。
最后,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
财务制度是政府为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与企业所在的国家的所有制相关。
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相应的国家财务制度,也将作较大的调整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所包括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将由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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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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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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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会计信息系统控制》,2000年
10.汤云为:
《企业会计制度》,上海: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xxxxxx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
xxx
指导教师
xxx
设计〈论文〉题目
会计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分析
主要研
究内容
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现状和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
并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格局进行分析,找出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四种对策:
准确把握企业会计核算法规在当前所面临的适用性问题;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应及时出台;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研究方法
通过发现我国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现状和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并分析我国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格局,从而来找出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对策
主要技
术指标(或研究目标)
让我们知道有必要在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建设历程的基础上,在认清不足的前提下,展望与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与目标。
从而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共性要求方面,发挥出会计法律体系自身的作用。
进度计划
时间
主要工作进展
选题
开题报告
收集资料及实施研究
完成初稿
完成修改稿
完成定稿
指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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