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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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章第一章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哲学是和人们的世界观联系在一起的。
哲学就是理论、系统化的世界观,或者说,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的理论。
世界观决定方法论,一定的方法论体现着一定的世界观。
哲学既是世界观的理论,又是方法论的学说。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
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首先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第二性的问题?
即是物质派生意识,还是意识派生物质的问题。
这是最根本的方面。
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惟一标准。
第二个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
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
这是哲学基本问题的“认识论”方面,是划分哲学史上的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两条认识路线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发展的全部历史中,始终贯穿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矛盾。
唯物主义的发展,曾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两个阶段。
辩证法的历史上也产生过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
将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起来,创立了完整的科学的哲学体系,从而实现了哲学的根本性变革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论基础,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体系。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最主要特征。
第二章物质和意识第一节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一、什么是物质列宁: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惟一特性。
二、物质的存在形式
(一)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事物,只有永恒运动着的物质。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物质运动可分为5种基本形式:
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社会运动。
(三)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物质世界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中,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有一种特殊状态,就是静止。
静止主要是指:
事物的空间位置相对不变;事物处于量变阶段,保持质的稳定性,呈现出相对静止的状态。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而运动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
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
(四)物质运动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
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质性(即具有稳定性)、普遍性和可重复性的关系。
规律是客观的,规律又是可知的。
规律和物质以及物质运动一样,具有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客观性,因而又称为客观规律。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掌握世界统一于物质,是为实践和科学长期发展所证明的。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实际工作的立足点。
意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决定性环节:
从无生命的物质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意识2、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
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与劳动一起,成为意识产生的决定力量。
意识,具有能动性、独立性和反作用。
意识是物质世界和社会发展的产物。
意识起源的自然性和社会性,进一步证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二、意识的本质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要表现为意识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
意识的所有形式都是人的主观世界特有的。
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是则是第二位的。
(二)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客观规律是第一位的,主观能动性则是第二位的。
客观规律制约着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
第三章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运动、变化不一定就是发展。
发展是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
(二)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在于,它们是否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第二节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一、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序、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度的权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二)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转化为质变,新质变又开始新的量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
(三)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属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二)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事物的矛盾有内、外之分。
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
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一位的。
是发展的根据。
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它是事物发展的外部动力。
第二位的。
是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面对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
矛盾的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
(四)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
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诸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事物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一方,对事物的性质起主导作用。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所以我们要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的统一。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
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阶段,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类似于波浪式的前进运动。
四、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即矛盾
(二)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
1、辩证法用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2、辩证法用发展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3、辩证法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存在。
第四章实践、认识、真理第一节认识和实践一、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坚持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的同一性,是可知论。
坚持认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
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二)实践的基本形式基本形式有:
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
1、生产实践:
生活活动,是处理社会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
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他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
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
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3、科学实验三、认识的主体和客体认识活动三要素:
认识者(主体)、认识对象(客体)、认识活动。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
五、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理解为内容的客观性、发展的无限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理解为广度深度的有限性、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
绝对主义:
夸大绝对性,不承认相对性。
表现为思想僵化和教条主义。
相对主义:
夸大相对性,不承认绝对性。
表现为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四、真理与价值真理与价值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即凡是真理必有价值,凡是有价值的东西应不与真理相悖。
但真理与价值是有区别的,真理是指人的认识与客观对象的一致。
而价值是指事物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
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第五章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第一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一、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它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一脉相承的。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历史观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两种对立的历史观的基本依据。
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坚持社会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生产力的发展,是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性。
二、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
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生产方式。
1、地理环境:
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2、人口因素:
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生产方式,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谋取方式。
生产方式首先包括人们使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去改造自然,以便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即生产力。
而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发生一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
生产方式是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
三、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精神生活的总和,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它是由各种复杂的意识和观念形态按一定关系和方式组成的,包括人们的政治、法律思想、哲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态和人们的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等。
社会意识的构成,可以从多方面进行不同的划分。
1、从社会意识的总体来说,可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2、从社会意识的层次来说,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是社会意识的低层次,表现为情绪、风俗、习惯等。
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意识的最高层次,表现为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
3、从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来说,可分为反映经济基础的、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不反映经济基础的、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
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哲学、艺术、宗教及绝大部分社会科学属于观念形态的上层建筑。
自然科学、语言学、逻辑学等不属于上层建筑。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关系。
它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
生产力包括三个基本要素:
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基础,它决定着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第一性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是第二性的。
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并不是所有的生产关系都是经济基础。
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是表现社会与其自身精神关系的哲学范畴。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
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
1、政治上层建筑:
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
2、意识形态:
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文艺思想、宗教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通常称思想上层建筑。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是第二性的。
第三节阶级、国家、革命一、阶级和阶级斗争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
阶级,是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这种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
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
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不同,是形成不同阶级的基础,也是阶级划分的最具有决定意识的标准。
阶级对立的实质就是一部分人能够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
人类历史上,先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三个典型的阶级社会。
奴隶主和奴隶、地方和农民、资产者和无产者分别是这三个社会中的基本阶级。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国家在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法庭、监狱、警察是国家不可缺少的组织部分。
国家具有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
对内主要是阶级统治职能,也有社会管理职能。
对外主要是保卫国土不受侵犯的职能,也有进行国际交往的职能。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
我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三、我国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和人民民主专政1、敌我矛盾是矛盾双方在根本利益对立和冲突基础上的对抗性矛盾。
2、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基本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
2、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3、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二、人的本质和人类解放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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