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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狗在一起的日子作文范文
和小狗在一起的日子作文范文
我也曾经排斥过语文,三翻两次抱怨学习太苦,既要背这,又要背那的,十分烦人。
可是书到用时方恨少,真正要我们交篇作文的时候却感叹少壮不努力啊~!
很喜欢泰戈尔...
几天前,有个喜欢养狗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他的一个同学亲眼见到的一个事情.我听完后眼泪都想冒出来,心里也觉得很难受,在此,把这个故事告诉朋友门,希望爱狗养狗的朋友能够更理解和关爱自己的孩子们!
说有个城区有家人养了只藏獒,3个多月的时候养的,养了2年多,狗长大了,有一天他们家属院的管理员找他们谈话,说不让养狗了,希望他们把狗卖掉或者怎么,由于狗主人是落户到那个城市的,所以没什么亲戚,就他们夫妻两个人,26岁,没孩子,一直把狗当作自己的孩子,得到这个消息后,夫妻俩很苦恼,一来舍不得,二来知道该怎么处理.3天后,夫妇俩商量让它自己闯荡,万一遇到好人家把它收留了,他们也安慰些.然后就开着JP带着狗到市区郊外,在一个空地那,把狗骗出来,然后悄悄离去,当狗转头找不到主人时,心情肯定很复杂,夫妇俩一路上不停转头遥望,当他们3个小时后到家,下车,惊奇的发现狗伸着舌头,喘着气坐在家门口!
夫妇俩上去就抱住狗,2人感动的抱狗哭起来了,狗好象也很明白,不停添他们脸上的泪水.就此,夫妇俩决定,再也不放弃狗狗,不会丢掉它,就继续的养着.可惜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1个月后小区管理员再次上门,这次是最后的警告,他们说如果还不把狗处理掉,那么他们就会亲自来带走狗.夫妇俩一夜没睡,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最后夫妻俩商量,把狗带到农村,出钱找人代养,这样有时间还能去看看它.当天晚上,狗好象明白他们的决定,一直围在他们旁边,添他们....就这样第2天一早,夫妻俩又开上车,带着狗去离城区较近点的农村.一路上狗和它的主人都很安静,开了2小时左右的车,终于到达目的地,他们安抚了下狗,然后进村找合适的人家,1个小时过去了....夫妇俩带着一个40来岁的男人来到车前,当他们打开后车盖时,惊心动魄的一幕,让夫妇俩瞬间晕了过去.....狗死了.......满车后箱都是血........夫妇俩的心也随即全碎了......事后,经一宠物专家分析:
狗是咬断自己的舌头自杀的,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虽然它们不会说话,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它们可以用行动来表示,而这只狗狗的做法,就是想告诉它的主人,它不想离开他们,但它非常清楚主人的矛盾和为难,它不想拖累他们但它也不愿意离开他们,所以它选择了死去....它认为这样它永远永远都只有他们一个主人,永远不会离开他们......希望诸多的朋友,要善代自己的孩子!
理解它们,我们有父母和很多朋友,但狗狗从出生后就离开自己的父母,它们什么也没有,只有养它们的主人.最亲最爱的也是它们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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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想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在它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照顾它,一直到它长大,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这个愿望终于在小学二年级的暑假实现了。
那个暑假,在我多次请求下,我那开明而开朗的老妈终于答应了我养狗的请求。
我非常高兴,当天晚上,我的梦里都是一只只可爱的狗狗。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还不到,我就早早醒来,做好了一切准备,单等老妈带我去挑狗狗,但是我亲爱的老妈那可恶的生理时钟还没有到时间告诉她可以醒来了,我只好边梳洗边等待妈妈醒来。
终于在七点钟时老妈准时起床了。
一切准备就绪,妈妈用自行车载着我来到早已联系好的王叔叔家。
王叔叔家有两只小狗,全身毛茸茸、胖嘟嘟的,像两个小圆球,王叔叔说它们是姐妹俩,一只是内向的姐姐,一只是活泼的妹妹。
我选择了性格和我一样活泼的妹妹作为我的玩伴,我之所以会挑中它,是因为它身上的颜色正好是我喜欢的颜色——白色,而且它一看见我就直扑过来,好像已经认定我是它的主人了。
我兴高采烈地把小狗抱回了家。
小狗很快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家里人都喜欢它,姐姐和我商量着给小狗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多次商议之后,我们决定给小狗起名:
诺诺!
小狗似乎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们一冲它喊这个名字,它就会对我们叫,好像是在答应我们似的。
为让诺诺变得更可爱,我还特地在它的头上扎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把它打扮成可爱的小“公主”。
诺诺不仅可爱还很乖巧,我依然记得它来到我家的第一个新年,就成了我家最受欢迎的“明星”,一有客人来我家拜年,它就会站起来,前爪合起,向客人“拜年”,接着再双手摊开,向客人“讨红包”。
来我家拜年的客人都围在它的窝前逗它。
诺诺可聪明了,它还会学我们的动作呢!
那天,我起床时,发现自己的拖鞋不见,我以为是诺诺又把拖鞋拿去玩了,因为它最喜欢玩拖鞋了,如果拖鞋被它叨走了,想拿回来,可不是容易的事,那得费一番力气才行,它肯定会跟你来一个拔河比赛,你拖它拉,那牙齿可厉害了,能生生把拖鞋拉烂了,我的拖鞋被它拉坏了好几双。
找了一圈之后,才发现拖鞋安然无恙地躺在门口,我暗暗舒了一口气,可再仔细一打量发现拖鞋上竟趴着一只老鼠,吓得我大声尖叫并跳了起来,可老鼠并没有逃跑,再一听门外传来姐姐和妹妹的笑声,我明白了八九成,走过去用手捏着假老鼠的尾巴,气冲冲地跑去跟她们算帐。
姐姐和妹妹在客厅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趴在椅子上,这时我发现一旁的诺诺居然学着她们的样子,身体腾空翻转一周然后向后一仰,“扑嗵”一声四脚朝天地摔倒在地上,我被它这个动作逗得笑出了声来。
满腔的怒火都烟消云散了。
但是,诺诺也有让人很讨厌的地方,那就是随地大小便!
我们姐妹几个为了改掉诺诺的这个坏习惯,苦心训练了它好几个星期让它到指定的地方大小便。
尽管我们已经为它安排便厕的地方,可它却偏在离它的厕所一米左右的地方,嗅一嗅,绕一圈,抬起左腿,堂而皇之方便起来。
这个坏毛病让我们全家人头痛不已,就连最宝贝诺诺的姐姐也学妈妈对诺诺动过粗,但诺诺还是坚决不服从,全家都拿它没办法,只能由着它随地大小便,而帮诺诺善后的工作就落到我的身上。
虽然很脏很累,可我干得心甘情愿,因为诺诺实在是太招人喜欢了。
和诺诺在一起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暑假就要结束了,妈妈担心我只顾着和狗玩,耽误了学习,准备把诺诺送到姨妈家寄养,虽然我一再保证不会因为诺诺耽误学习,可妈妈还是把诺诺送走了。
之后,诺诺却没再回到我家,我很伤心。
但这次的养狗经历却让我体会到了养狗的快乐和辛苦。
思念故乡黄昏下,孤零零的身影伫立在城市的天桥中心,看着桥下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车辆,一股浓浓的思乡之情漫上了心头,思念的心情被西下的残阳拉得好长、好远。
我曾经是那么厌恶的故乡,是因为它的贫穷,我曾经是那么急切地想离开的故乡,是因为它的落后。
而今,我身在这繁华大都市里,数着满街的高楼大厦,心里牵挂的却全是故乡,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
细心回想故乡的山山水水,才发现原来身在故乡的日子里从未曾留意过故乡的一切,故乡的美,故乡的纯,故乡的真,我都视而不见。
归去的落叶将呼唤着对风的依恋堕入尘土,泥土将它的泪水珍藏一地,在矿藏中孕育着新的生机。
思念在等待中疯长,故乡的情在等待中蔓延。
眼前飘浮着一浪一浪金黄色的波浪,那是麦苗成熟的风韵。
低头聆听麦苗在土地里粗重的喘息,听风在庄稼地里窃窃私语,村民们心里充满了欣慰和安谧。
儿时和姐姐手拉着手在麦田边打鸟,那是因为害怕烦人的麻雀偷去父母亲劳动的成果。
一声鸣叫,小小的麻雀看见我逃之夭夭,我为逃走的麻雀而兴奋地摇晃着姐姐的双手,仿佛自己已成能帮助父母亲或对父母有用的女儿。
稚气的小脸充满着胜利和骄傲,惹笑了正要吹过的秋风,安慰了雄赳赳,气昴昴立在地里的麦苗。
故乡的河流,静静地拥有她岁月的安谧,河边上的小林子,安稳地望着对面的小河。
白青青的河畔,传来频频蛙鼓的声音,蜻蜓在河中央轻轻飞舞,一脚下去,点醒了正在沉睡的河水。
河面上成群结队的野鸭,在河水里欢快地嬉闹。
儿时的我早已脱悼穿在脚上的鞋子,进到小河的边沿,等待送上门来的小鱼。
小鱼像是在和我做着游戏,明明是在河边上的,可当我伸出手的一霎时,它早已逃到了小河的深处。
我看见它在小河的深处偷偷探出圆圆的小脑袋,仿佛在得意洋洋地笑着我,我生气地从岸边捡起一块土疙瘩,用力扔向小鱼的身边,可除了水面上溅起一朵水花,小鱼早就游得无影踪了。
我只好无精打采地回到了小河岸边,叹口气,两手空空地回了家。
我思念的故乡,当我凝视窗外迷茫飘渺的雨丝,听着优美、动人的乐曲,我的心被带回了你的身边。
曾经触摸到土地的灵魂,我知道,这时的我身处在地球东半部的黄土高坡上。
在坡上的空地里,我席地而坐,风从身边吹过,吹走了我身上的尘埃,吹走了我全部的忧伤和欢乐。
我开始静静地沉思,心灵便有了一种超俗的意念。
身处在原地的时候,没有细心体会,那是因为心早就被轻风吹向远处,可现在回想起来,心灵深处一片的平静。
我思念着的故乡,如果我的心是故乡放飞的一只鸽子,那我温暖的窝一定是你----我的故乡。
秋色如水,春光明媚,冬夜里的星空,夏日里的炽热,都是我深深的思念。
故乡的一棵树、一片土、一朵云、一团雾、一阵风、一滴雨、都在我的眼前浮现。
经过弯曲的小路,来到河边的林子,我捡起了落在地上的一片黄叶。
看着这片落叶,我把它顺手藏在了岁月的抽屉里,等待新生的机会。
城市的高楼里藏不住岁月的痕迹,它迟早会走向别处,而我故乡的抽屉里深藏着的那片落叶,就有着岁月滑过的痕迹,它一直藏在我心灵的深处。
多少年已没有看见过雪花飞舞的场面,深圳的天是不会下雪的。
大雪纷飞的日子,故乡里一片洁白。
白了的屋顶,白了的树枝,白了的山,白了地。
站在白茫茫的世界里,心里也纯洁了许多。
风乍起,吹起门前放着的柴火,那随风飘动的细枝,在寒风显得瘦瘦。
看门的大黄狗也懒得出窝,只探着脑袋,坚起尖尖的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
村子里的人们不再做农活了,只在家里悠闲地呆着。
三三两两的庄稼汉子,约在一起打扑克。
新媳妇们则聚在一起手里拿着毛线编织毛衣或者绣着鞋垫,绣着鸳鸯枕套。
顽皮的孩子在地下支一个竹筐,等待麻雀进去,好抓它。
秋风飒飒,落叶纷纷,我慢慢走在城市的街头,思念如风一般飘向远处。
故乡的人是热情的,每当从乡亲们的家门前走过,乡亲们总会热情地和你打着招呼或拉你入屋叨叨家常。
家里没有年轻劳动力的老人家,村子里的小伙子总是义无反顾地帮他们照料地里的庄稼,替他们把水缸里的水挑得满满的。
乡亲们用纯朴的热情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没有任何的企图,没有任何的杂念,只凭着一股热情的劲头走向你的身边。
夜晚下的大都市被远处的霓虹灯笼罩得神神秘秘,到处充满着暖味。
三三两两喝醉酒的年轻人,摇摇晃晃地从眼前经过,还不忘对着你调侃一句。
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浑身上下充满着活力。
想起故乡的夜。
那里星光灿烂,群星会聚,把整个蓝天衬托得更加的清爽,更加的明亮。
推开窗户,月儿挂在柳梢的后边,柳枝的影子斑斑驳驳地映在了圆月里。
有风吹过,月里人影走动,于是,把满腹的心事,悄悄向她诉说。
今晚月色正浓,赶紧许下愿望,托清风、明月把我对故乡的思念带给生我养我的那片黄土地。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狗,是爸爸学校里看校护院的小黄。
它身上长着软绵绵的黄黄的毛,干净发亮。
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珍珠滚来滚去,很讨人喜欢。
起初它不认识我。
有一次,我和姐姐到爸爸的学校里去玩,它对我很凶,直朝我扑过来,差一点咬伤我的脚,幸亏有姐姐的护看,它才跑远了。
第二天爸爸带我去学校,小黄摇着尾巴跑来了,爸爸指着我告诉它:
这是自己人,要认下,以后不要咬了,好不好?
它看着我,摇摇尾巴,在我的脚上嗅了嗅就走开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渐渐地喜欢上它了。
这狗对我的爸爸很亲热,它每次看到我的爸爸,总会跑过来缠住爸爸的脚汪汪地叫,好像在说:
“主人,给点吃的。
”爸爸说:
“忘记了,给你没有带。
”它不愉快的走开了。
它其实对我也很亲热,有一次,它跑到我跟前要吃的,我只好把刚买的鸡腿给了它,它吃的狼吞虎咽,口中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对它说,慢慢吃,别噎着。
它吃完了鸡腿,我就逗着它玩,它像风一样的跑,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最后,它在草坪上等我玩。
它平时看起来很胆小,但遇到陌生人,就会大叫,把陌生人吓跑。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一个讨人喜欢、尽职尽责的小狗。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
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
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
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
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
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
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
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
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
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
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
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
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
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大水一场空,没有找到。
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
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蜘蛛记今天,我独自躺在床上,眼睛半张半合,无意间,我看到墙壁上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我想:
这会不会是一只蜘蛛啊!
我怀着好奇心,便站起身,走上前去,想看个究竟,没想到,它竟然动了起来。
啊!
它真的是“八脚怪”!
我吓得“哇”地一声叫了出来,要知道,我最怕的虫子就是蜘蛛了,何况这只蜘蛛又黑又大,怪吓人的。
妈妈听到叫声,便走过来问:
“什么事啊?
”我结结巴巴地说:
“这儿有…蜘…蛛。
”说完,便指了指墙壁上的蜘蛛,谁知,妈妈却若无其事地说: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大惊小怪的,不就是一只蜘蛛吗,它又不会咬人,你怕什么呀?
”说完便走了出去。
我想:
一只小小的蜘蛛怕什么呀,我比它大好几百倍呢!
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它压成肉饼。
想是这么想,可我的眼睛却始终盯着那个“八脚怪“,怕它爬到我的小床上来。
只见它爬呀爬,当它爬到空调的边上时,忽然掉了下来,我心里“咯噔”一下,目不转睛地盯着蜘蛛,没想到它荡在了半空中,原来蜘蛛用它吐出的丝在做杂技表演呢,等它玩够了,又像弹簧一样“嗖”的一下上去了,我长长地吁了口气,幸亏没掉到我的床上来,唉,真是有惊无险啊!
我正在为自己庆幸,没想到它以飞快的速度爬向我的小床,我吃了一惊,刚才那股高兴劲儿早就烟消云散了,随之而来的是“咚咚”的心跳声,可这只蜘蛛却一点儿也不知情,还在往我的小床的方向爬过来。
我忙跳下床,去搬我的“救兵”—爷爷,爷爷看到这个情景,便撕了一张报纸,他把报纸放在蜘蛛的必经之路,等它“自投罗网”,只见蜘蛛真的沿着报纸爬了上来,爷爷轻轻地拿起报纸,打开窗户,把蜘蛛放回了大自然。
我问爷爷:
“爷爷,您为什么不把蜘蛛打死啊?
”爷爷笑着对我说:
“蜘蛛专吃蚊子,是益虫,我们应该保护它才对呀。
”我听了,点了点头,心想:
看一样东西不能只看它的外表,只有懂得了更多的文化知识,才能够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它们。
动物的启示我们身边有着很多的小动物,这些动物虽小,但在某些方面,它们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句话一点也不错。
狗每天都会帮我们看家护院,一有什么动静就向我们发出警惕的信息。
在我们孤单的时候,够还能忠诚地陪伴着我们。
狗狗的忠心和尽责真的很值得我们的学习。
当我们有义务做一件事情时,不敷衍,而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做好,那么我们不也是使自己的人生没有虚度吗?
蜜蜂是很勤劳的动物,它们建造的蜂房令我们人类也不得不惊叹。
除了很勤劳外,蜜蜂与蜜蜂之间的合作也是天衣无缝的。
在外采蜜的蜜蜂如果发现了花朵,就会充当临时的领导者,通过跳8字舞等带领其它蜜蜂采蜜当然,如果其它的蜜蜂发现了花朵,它也会服从指示,跟着去采蜜。
蜜蜂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群体中,要协调合作,才能使集体获得最大的利益。
还有蜘蛛的坚持不懈、企鹅的有秩序……都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当然,鱼的上钩是因为它的贪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是因为它的偷盗行为……这些也能给我们很好的反思。
动物有时候是聪明的,或许它们的行为是没有意识的,但它们确实给过我们很多启示。
我家楼下有一只小狗,它有着一张可爱的小脸,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我。
它还有一双小耳朵,别看耳朵小,还挺灵的,我轻轻地一步一步朝他走去,他马上听到了声音。
小狗全身都长着黄一道,黑一道的花纹,只有那四只脚是白色的,脚上长着又尖又硬的指甲。
一条长长的尾巴总爱晃来晃去。
我给它取名叫"小可爱"。
也许是"小可爱"太可爱了,所以我每次下楼总要跟它一起玩耍。
有时后我会丢给它一根骨头,见到有好吃的,连忙迎上去,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吃完了,还伸出两只爪子向我道谢呢。
我非常喜欢"小可爱。
"
这本书的阅读率是仅次于《圣经》的。
对于《圣经》,我向来认为是本可望而不可及的神书,只有那些文化人或者是虔诚的教徒才会对它如饥似渴,而我等小辈极不严肃的阅读恐有亵渎之嫌。
竟然是在音乐课上,老师带来了这本书。
起先,我对它是不屑一顾的,就像水里的鱼对天上的鹰那样不理不睬,因为他们永远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真得没想到,这本号称神圣的书会拥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小王子》。
遥望扉页,我仿佛变成了童年时酷爱童话的小女孩。
童话里的王子骑着白马,永远是黄头发;带着微笑,永远是灿烂的。
结局大同小异,王子总会携美丽可人的公主走进富丽堂皇的宫殿,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捧读《小王子》,才发现它不是一本单纯意义上的童话,它可以让忙碌的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去痴痴地读它,千遍万遍也不厌倦,继而为自己终日的忙碌伤悲,为匆匆逝去的童年惋惜。
读着读着,他们又会觉得自己和小王子同样天真、幼稚,想和他成为朋友,想进入他的世界。
尽管小王子的世界很小且属于另一个星球,但那里没有忧伤,充满新奇,令人神往。
细读《小王子》,书中的一切恍然却如在眼前。
那些画,那个虚伪的人,那个可怜而又快乐的酒鬼,那个地理学家,那个点灯人,那朵小王子最爱的花儿,还有那只狐狸……以及所有的梦想。
一切都是那么栩栩如生,阅读的过程也就成了与他们的对话和沟通。
掩卷遐想,我油然而生这样的感觉:
有些东西比较适合成为一个泡沫,留在记忆里,不会破掉,也不用担心它会飞走。
的确,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像小王子得知他最心仪的花儿和那些普通的玫瑰并无异样是一样的。
普通不是谁的错,小王子用心血栽培了她,她永远是其记忆中的最美,这就足够了。
我不是个极勤奋的人,但却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和其中的每一幅画。
于是,我将它确定为我的第一本书。
作出这样的选择,决非否定我以往的阅读,而是基于它带给我的思想升华。
它不仅领我进入了快乐的世界,而且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伟大。
上苍安排我们如此平凡,自然有它的道理。
不要为金钱而哭泣,也不要为平凡而气馁,更不要为昨天而苦恼。
累了,烦了,读读《小王子》,你会悟出许多看似简单但你又无法弄懂的道理,至少你会坚信明天总是美好的。
一堂音乐课,一本《小王子》,一个梦就这样成为一个泡沫,让忙碌的我停下手中的事去欣赏它,去走进它为我们呈现的世界。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
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
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
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
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
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
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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