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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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标准
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标准
(恭城瑶族自治县)
2016年12月
第一部分总体实施架构
第一章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八步曲实施框架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包括农产品网上销售体系(以下简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进农村销售体系(以下简称“消费品下行”)。
农产品上行体系是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难点和重点,为了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产品上行销售模式,将在商务厅部署和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县域推进农产品上行工作的“八步曲”体系,即:
图1“八步曲”总体图
第一步,筛选产品。
通过对本地特色的分析和农村电商特性的把握,筛选出代表地方特色、具有地域优势、有利于形成区域合力,适合在本地区进行大面积种植和推广,适合网上销售、适于长途运输和仓储等特点的产品,通过电商手段着力打造出具有影响力的本地区农产品品牌。
第二步,建立经营合作组织。
根据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筛选出的特色农产品,成立/整合/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经营资源,一方面将农产品“聚零为整”,做好货源组织工作;另一方面为农产品网上销售的产品标准化、包装、品牌打造、溯源、物流等工作奠定基础。
第三步,建立品控溯源体系。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保障食品安全为重点,发挥政府公信力和电子商务承办企业的商业信誉作用,通过建立农产品品控、溯源体系,依托农产品检测、食品安全溯源二维码等手段,做好农产品品质控制,增强消费者信心。
第四步,建立三级电商服务体系。
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电商服务核心。
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是农产品上行电商聚集区,镇级电商服务站是农产品上行电商服务基本实施和操作单位,村级服务点是重要的宣传阵地和实施协同网点,通过三级电商服务体系搭建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农产品上行提供全方位支撑。
第五步,建立物流配送体系。
建立货物交割点和物流仓储体系,提供农产品仓储物流配送服务。
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解决物流“瓶颈”问题。
第六步,推广应用电商平台系统。
通过电子商务承办企业的电商平台系统,整合管理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产品品控溯源体系、三级电商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七步,组织开展电商培训。
培训工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内容,按区级统一部署,区厅与各县(市)、电子商务承办企业分工合作,对农村电商各个环节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
第八步,营造电商发展环境。
一是出台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二是通过多种手段完善交通、物流、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氛围;四是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各级电商服务网点提供公共便民服务、金融服务、电商服务、配送服务等。
第二章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内容构成
图2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内容构成图
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工作由四个建设板块组成,全面支撑示范工作建设,主要完成农村电子商务的配送、供应链支撑体系,各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公共资源协调调度、信息整合分发、其他便民服务,以及县域农产品遴选、品牌营销、质量品控等服务,同时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板块,提升农村电商各级各类参与者能力,为农村电商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开展包含四个体系:
第一,农村电商基础设施体系。
包括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网点、电商服务网点,支持品牌、销售、品控、集中培训等业务开展有关的场地、设备、网络等基础设施。
第二,农产品上行体系。
充分挖掘特色农产品,通过品牌、营销、品控、产业加工策划等手段,打造独特优势,依托集中建设的农产品上行服务网络和物流渠道,为农产品打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三,农村消费品下行体系。
与电子商务承办企业协同配合,结合培训手段,培育农民电商消费习惯,配套相关消费品配送、农资供应、售后、金融等服务,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使农民买的方便,用的放心。
第四,培训体系。
通过有规划、有步骤的培训,为农村电商各级各类参与者提供系统化的培训支持,培育电商意识、增强管理能力、提升实践技能,突破人才瓶颈,为电商进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第三章电子商务进农村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
图5农村电商信息系统关系架构图
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涉及到较多的信息系统支撑,包括支持县域电商运营管理的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农村电商运营商提供)、各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物流信息系统、品控溯源二维码系统等。
在业务过程中,还将产生大量人工采集的数据。
数据的共享、分析与价值挖掘是示范县建设的重要环节,主要是通过承办企业主导、引导各参与主体重视信息化工作,并预留好各系统数据相互交换共享的接口。
数据的采集和汇总、统计要严格按商务部、区厅要求进行并及时报送数据。
其中,能够自动报送的,应尽量采用信息化自动报送方式,无法自动报送的,采用手动报送完成。
第四章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1、资金使用说明
项目补贴资金,主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也可以根据项目进度预拨部分资金。
不包含在补贴范畴之内的项目有:
1)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发费用;
2)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承办企业的运营费用;
3)购买网店、网店客流量的费用及网络宽带流量的费用;
4)运营场所的土地购置费用;
5)物流运营补贴或物流单票补贴
2、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内容
资金使用方向
总额
万元
备注
总计
1500
1、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物流配送体系小计
250
总体70%补贴
一级物流中心(基础设施)
场地布置、软硬件设备投资、车辆补助
250
二级物流中心(基础设施)
二级示范中心场地布置、软硬件设备投资、车辆补助
物流配送运营
原则上不通过物流运营补贴或单票补贴的方式使用资金
2、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三级服务体系小计
670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基础设施)
场地布置(不含土地购置费用、场地租金)、软硬件设备投资
348
总体70%补贴
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基础设施)
每个乡(镇)建立的服务站场地布置(不含土地购置费用)、软硬件设备投资
72
8万元/服务站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基础设施)
每个村建立的服务点场地布置(不含土地购置费用)、软硬件设备投资
250
2万元/服务点
3、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品牌培育与质量保障体系小计
380
总体80%补贴
品牌推广与展示区(基础设施)
基础装修,各类展架,各类多媒体宣传手段、互动宣传手段,较丰富的喷绘海报,现场推介设备、基本办公设备、宣讲设备,备货仓库及其附属设施
150
农村电商业务宣传
宣传片、宣传册、宣传彩页
为期2年;县负责配套提供县域内大型广告牌场地
不少于5轮的下乡村实地宣传
户外/媒体广告
上行农产品品牌策划与宣传
品牌策划:
市场调研与分析、推广策划、视觉VI系统、包装设计、价格体系、渠道定位
不少于20个上行农产品单品
品牌传播:
媒体广告;公共宣传活动
品牌推广:
本地区展示会/交易会;目标市场的大型市场展会活动
品牌标准管理与跟踪:
品牌对产品的品质有更高的要求,对品牌所代表的高品质要求进行标准化,结合溯源体系进行品牌产品的标准管理和达标跟踪,树立品牌形象
地方特色典型项目建设
本地优秀农业企业通过农村电商方式推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给予补贴。
主要内容包括有利于农产品标准化上行、增加附加值上行的项目,农产品标准化大规模可复制的初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科研成果应用、提升生鲜农产品保鲜能力的项目等
120
单一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享受奖励的企业总数量不少于5家
质量检测与品质控制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品控中心场地布置(不含土地购置费用、场地租金)、软硬件设备投资
60
乡(镇)级品控站场地布置(不含土地购置费用、场地租金)、软硬件设备投资
质量检测与品质控制运行
检测成本
溯源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溯源硬件环境
50
区级统筹
溯源体系运行
溯源运行耗材等业务成本
4、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体系建设
培训小计
200
区级指导
管理型培训体系建设
各级干部管理培训、中小企业管理培训、村官/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创业思路培训
80
区级统筹
实践型培训体系建设
各类技术人员技能培训、村镇服务点、合作社、仓储物流人员、品控溯源运营人员等的工作操作型培训,农村的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等
120
3、电商承办企业职责综述
序号
供应商
职责概述
备注
1
主要承办企业
一、物流体系
1.负责一级物流中心建设与管理
2.负责二级物流中心建设与管理
3.负责提供农产品上行配送服务
4.负责下行配送服务
5.协助进行物流数据采集与报送
二、服务体系
1.负责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2.负责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中的运营中心运营
3.负责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运营
4.负责重点乡(镇)孵化区建设及运营
5.负责组织推动上行农产品的销售
6.负责消费品下行工作的推进
7.负责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8.协助进行运营数据采集与报送
三、品牌培育
1.负责公共服务中心中的品牌展销区运营
2.负责县外品牌展销中心建设
3.负责电商进农村公共业务宣传,包括各类宣传材料制作和宣传手段实施,下基层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4.负责上行农产品品牌策划、标识设计,各类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宣传手段的实施
5.协助进行品牌数据采集与报送
四、质检与品控
1.负责各级品控中心建设
2.负责上行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组织和实施
3.协助进行品控数据采集与报送
五、培训服务
1. 负责实践性培训工作组织与实施
2. 配合管理型培训工作组织与实施
3. 协助进行培训数据的采集与报送
原则上为一家
2
参与承办企业
与主要承办企业协作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和运营
注:
各类型供应商不要求均为不同法人主体,有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由一家供应商提供多种服务。
第二部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县级实施工作
第一章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应支撑农村消费品下行配送体系和农产品上行配送体系。
一、农产品上行:
建立物流配送中心,以解决农产品上行物流问题为主。
通过县级物流中心,结合乡(镇)、村级服务点的物流功能,树立农产品上行物流体系范例。
其中,一级物流配送中心为县域农村电商的物流核心,是整个县域的物流聚集区,可承载多家物流企业和品控溯源企业入驻,具备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有条件时可配套农产品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初步加工功能和品控溯源。
二是农村消费品下行:
农村消费品下行体系的物流支撑,在县、乡两级以各下行销售渠道自行配套的物流配送体系为主,本次示范项目中,下行主要通过结合村级服务点的物流功能以及合理协同农产品上行仓储物流资源等方式,主要解决村级“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基本要求
1、以农产品上行示范为目的,建立示范性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辅助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提供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服务支撑。
2、建立一个一级仓储物流中心,在场地规划方面,原则上应可聚集农产品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标准化初加工、产品检测、溯源等功能。
3、村级不再单独设立物流点,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依托开展业务
4、鼓励电子商务承办企业根据需要建设/租用冷库,购置冷链车
资金使用
1、补贴总额250万元,总体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70%。
可计入投资总额的项目包括:
场地建设(不含土地购置费用)、场地装饰布置、软硬件设备投资等,有关车辆补助,依据桂商建发[2016]15号文件执行,特殊车辆需提高补贴额度的,须经县电商办同意。
2、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建设规格
一级物流中心
项目
数量
单位
验收标准
备注
作业区
总面积
400
㎡
不低于该指标
功能可包括:
办公区、物流业务办理窗口、品质检测工作区、二维码工作区,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标准化初加工区、公共会议室等
仓储作业区
总面积
500
㎡
不低于该指标
车队
各种中、微、轻型货车
5
辆
不低于该指标
统一LOGO装修环境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办公桌椅
2
套
不低于该指标
仓储管理系统(WMS)
1
套
用于内部管理及与运营中心数据对接
监控系统
1
套
含中控、各区域监控摄像等
门禁系统
1
套
门禁机、进出门刷卡、上下班打卡
宽带(大于12M)
1
条
不低于该指标
WIFIAP环境
1
套
PC机
2
台
不低于该指标
桌面型标签打印机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票据打印机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扫描枪
6
个
不低于该指标
二维码打印机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便携式二维码工作站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中型货架
50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手动地牛
5
个
不低于该指标
堆垛叉车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周转筐
60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托盘
100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捆扎设备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真空包装设备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热缩包装设备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其他仓储物流中心所需设备设施
/
/
县电商办认可的其他设备设施
二级物流中心
项目
数量
单位
验收标准
备注
集中办公区
总面积
40
㎡
不低于该指标
功能可包括:
物流办理窗口,品质检测工作区,初步的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标准化初加工区,二维码工作区
㎡
不低于该指标
仓储作业区
100
㎡
不低于该指标
车队
各种中、微、轻型货车
1
辆
不低于该指标
统一LOGO装修环境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办公桌椅
4
套
不低于该指标
仓储管理系统(WMS)
1
套
用于内部管理及与运营中心数据对接
监控系统
1
套
含中控、各区域监控摄像等
门禁系统
1
套
门禁机、进出门刷卡、上下班打卡
宽带(大于12M)
1
条
不低于该指标
WIFIAP环境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PC机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票据打印机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扫描枪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二维码打印机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中型货架
8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手动地牛
1
个
不低于该指标
周转筐
20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托盘
30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捆扎设备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其他仓储物流中心所需设备设施
/
/
县电商办认可的其他设备设施
2、物流配送管理体系建设要求
依托以上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合理整合物流企业资源,选择合适的物流企业(供应商)加入该体系,盘活资产,建立起强有力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管理与支撑体系。
基本要求
1、配送体系建设以农产品上行物流为主,下行物流为辅
2、鼓励电子商务承办企业与其他物流企业合作,使物流配送中心具备综合物流服务能力
3、物流服务商有权通过收取合理物流费用方式取得经营收入
建设方式
/
资金使用
不能通过物流运营补贴或单票补贴的方式使用资金
供应商要求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广西区内注册或区内有分公司物流企业;
2、在本县(市)地区注册或有分支机构,实际开展业务1年以上;
3、物流信息系统要向电子商务云平台系统开放接口或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
第二章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分为县、乡、村三级,按县级牵头、乡村协作来统一规划与建设。
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是县级电子商务聚集区,应集合运营中心、品牌推广与展示区、培训区等功能,为农村电商运营、品牌推广、培训提供主要场所。
原则上应对县域农产品进行统一规划和运营,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标准溯源、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统一仓储配送。
镇级服务站和村级网点在选择时应尽量选择目前已存在的、有一定基础的场所。
其中镇级服务站在选择时需遵循“三有”法则,即有场地、有交通、有基础设施。
村级网点选择时需遵循“五有”法则,即有产品、有能人、有物流、有网络、有消费群体。
1、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注:
标注“*”的项目不属于补贴范畴之内,下同
基本要求
1、农产品上行、消费品下行均可使用
2、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上应包括运营中心、品牌推广与展示区、培训区会议室等功能
3、镇级服务站应包括电商服务、便民服务、金融服务、公共仓储配送点(下行为主,辅助上行)
4、村级服务点应包括电商服务、便民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收货点、物流配送点
资金使用
1、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670万元,总体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70%。
可计入投资总额的项目包括:
场地建设、相关业务开展需要的设备,不包括场地租赁、土地购置等费用等。
2、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48万元。
3、镇级电商服务站的补贴金额,每个不超过8万元;村级电商服务点补贴金额,每个不超过2万元。
4、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建设规格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项目
数量
单位
验收标准
备注
运营中心场地
1500
㎡
不得低于该指标,培训区场地面积共享该场地指标
*
运营办公区
WIFI环境
1
套
场地全覆盖,带宽30M及以上
办公桌椅
30
套
不低于该指标
打印机
5
台
不低于该指标
会议室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含会议桌椅2套
PC机
30
台
不低于该指标
投影仪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交换机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相机
1
个
不低于该指标
拍照环境
1
个
不低于该指标
统一LOGO装修环境
1
套
按自治区统一要求执行
扫码枪
2
个
按品控溯源要求执行
培训区
培训区域
150
㎡
不得低于该指标,课堂式经典布局,可容纳80人同时培训和20人上机培训。
装修费含:
设计、电水、网络布线、内部装饰等
*
教学用投影仪
1
套
包含投影布
话筒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音箱
2
个
不低于该指标
较高配置教学电脑
2
台
不低于该标准
电脑桌、椅
30
套
不低于该指标
培训电脑
20
台
不低于该指标
椅凳
80
把
不低于该指标
教学用白板(黑板)
2
块
不低于该指标,包含支架
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项目
数量
单位
验收标准
备注
服务站场地
50
㎡
不得低于该指标,以下各区域都为服务站的二级功能区域,共享该场地指标
*
服务区
WIFI环境
1
套
覆盖全服务站,带宽8M及以上
办公桌椅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打印机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PC机
2
台
不低于该指标
统一LOGO装修环境
1
套
按自治区统一要求执行
扫码枪
2
个
按品控溯源要求执行
展示区
展板
3
块
不低于该指标,总面积不少于5㎡
多媒体屏幕
1
个
40寸以上大屏幕,接入自治区多媒体统一推送体系
物流仓储区
物流作业区
10
㎡
主要用于下行商品分拣、配送等
*
设备
1
套
包括货架等物流设备、安保措施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项目
数量
单位
验收标准
备注
服务站场地
20
㎡
原则上不低于该指标,以下各区域都为服务站的二级功能区域,共享该场地指标
*
服务区
WIFI环境
1
套
覆盖全服务站,带宽8M及以上
办公桌椅
1
套
不低于该指标
PC机
1
台
不低于该指标
打印机
1
台
该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统一LOGO装修环境
1
套
按自治区统一要求执行
扫码枪
1
个
按品控溯源要求执行
展示区
多媒体屏幕
1
个
40寸以上大屏幕,接入自治区多媒体统一推送体系
物流仓储区
物流作业区
5
㎡
主要用于下行商品分拣、配送等
*
设备
1
套
包括货架等物流设备、安保措施
2、平台运营服务建设要求
基本要求
1、负责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中的运营中心运营并组织所辖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工作
2、负责农产品上行的销售工作,包括线上渠道、线下渠道等
3、负责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4、原则上选择一个运营商,或至少应有一个主运营商统筹多平台协同发展,同时负责公共事项,如数据统计与报送等
资金使用
1、运营期间免费使用所负责各级运营中心/服务点场地和设备
2、运营商有权通过产品销售提成等方式取得合理利润
3、原则上不通过运营补贴方式支持运营工作
建设规格
项目
数量
单位
验收标准
备注
农产品销售运营
/
/
选择“有能力、有投入、有成效”的团队,至少应具备:
1、具有专业的电商销售团队,人数不少于20人
2、具有专业化的团队结构(管理、推广、运营、客服、美工等)
3、具有较丰富的电商运营经验,至少应在2个以上一线电商平台开展本县域农村电商经营工作
4、具有协同物流体系建设能力,线上销售产品SKU数量不少于200个,所负责平台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5、提供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6、能够驻点本地工作,本地驻点团队不少于4人
第三章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
做好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要练好内功,从遴选合适的农产品品类入手,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做好市场宣传与推广工作是扩大我县农产品影响、提升销售量、扩大农民收入的重要依托。
质量是产品立身之本,产品的质量保障工作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应充分重视质量工作,促成产业良性发展。
基本要求
1、建立品牌展示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业务大力宣传;对上行农产品品牌进行设计、传播、推广和标准化策划。
2、建立质量检测中心,对上行农产品进行标准化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
3、依据区级统一安排,配合落实溯源体系建设和运行。
资金使用
1、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38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
可计入投资总额的项目包括:
场地建设、相关业务开展需要的设备,各类策划、设计、宣传成本、质量保障耗材等业务成本,不包括场地租赁、土地购置等费用。
2、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1、品牌培育
(1)品牌推广与展示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要求
品牌推广与展示基础设施,是农村电商的重要宣传基地,应根据上行农产品特色,建立产品展示基础设施,展示区原则上应聚集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中。
资金使用
展示区域补贴总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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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电子商务 农村 示范 项目 建设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