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的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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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的内容
教育督导的内容、职能与原则
一、教育督导的内容
教育督导的内容十分广泛,几乎包括了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
1983年7月,教育部在全国普通教育工作会议上,曾提出《关于建立普通教育督学制度的意见》,认为教育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
教育方针、政策、法令的执行事项;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事项;学校教育教学事项。
地方和学校教育经费、设备和基本建设事项,学校体育卫生事项、地方和学校的人事、组织事项;其它与教育有关事项。
部长特命监督和指导的事项。
(一)教育方针、政策及法令的贯彻执行
主要检查了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令的情况,教育思想是否明确、正确;检查了解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了解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指示、决定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这是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也是督导人员和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
(二)领导班子配备
主要检查了解下级教育行政机关和所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备是否适当。
职能是否相称,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职业、知识、智能。
个性结合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的职、责、权、利是否落实。
此外,还要检查了解领导班子的管理效能,即领导班子成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团体合作精神、工作作风以及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
(三)教师队伍建设
主要检查了解教师的编制是否合理,教师的结构是否恰当,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另外,还应检查了解教师的培训和提高、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情况。
(四)教学工作
主要检查了解教学思想是否端正,检查了解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对教材的处理情况;检查了解是否既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否正确处理了“双基”教学与发展学生智力及培养能力的关系,检查了解教学改革及教学实验的情况等。
(五)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主要检查了解学生的精神面貌及学校校风的基本情况,学校班主任及团队工作的情况,学生的思想状况以及学校如何通过各种渠道、途径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等。
(六)体育卫生工作
在体育方面,主要检查了解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体育教学质量、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场地及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在卫生方面,主要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水平、卫生习惯、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以及学校加强防病措施、矫治学生常见病等方面的情况。
(七)经费、校舍及设备的管理
主要检查了解教育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挪用和浪费的情况,检查了解学校有无危房和基建、维修款项的来源及使用情况,检查了解学校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图书室及其它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更新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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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督导的基本职能
(一)教育督导的评价职能
教育督导的评价职能主要是指教育督导人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运用现代教育统计和教育测量的手段,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督导对象进行价值判断,以衡量其达成目标的程度。
1、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价标准
一个国家的不同时代,由于政治、经济的制约,对教育有着不同的要求,教育目标也不尽一样。
因此,按照一定时期国家对教育工作的要求,制定出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是开展督导评价的前提和基准。
科学的教育评价,特别是教育各子系统的评价指标的制定,必须反映时代政治、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对教育的要求。
衡量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是培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而不是经济收益的多少。
在我国现阶段,教育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要有助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有助于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为此,在制定教育督导的评估指标体系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要以教育目标为依据。
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是制定评价标准的依据。
评价目标必须同教育目标相一致,否则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容易走上用“单纯的升学率高低”和“经济收益多少”来评价学校的邪路上去。
第二,要从实际出发。
从我国普通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看,各省、各地区及各校的办学条件是有差别的,有的差别还是很大的,诸如师资、生源、经费、设备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因此,制定评价标准应从本地的实际出发。
第三,要简明易行。
制定评价标准,要做到简单、明确、具体,标准越具体越容易评价,但不能过于繁琐。
2、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是评价技术问题,它直接影响着评价的效果。
因此,要重视评价方法的选择。
选择评价方法,要以现代教育评价理论为指导,力求实效,不能千篇一律,更不能搞形式主义。
对评价方法的选择,目前争论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待量化。
对量化大致有三种主张:
一是定量分析;二是定性分析;三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我们主张采用第三种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能量化的就量化,不宜量化的就不要硬去量化。
如果单纯地追求量化,势必挫伤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
例如,对教师思想状况的评价就难以量化,可以用定性评价语言进行表述。
3、坚持评价过程的正确导向
社会主义教育督导的根本目的,是要保证教育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端正教育思想,保证新一代的健康成长和人才的超前培养;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建设更加相适应。
因此,在督导评价时,要根据“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引导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总方针,把社会和学校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变升学教育为素质教育上来。
4、注意客观公正的评价态度
科学的评价标准,是靠人操作运用的。
由于督导人员的阅历、素质的差别,在评价过程中,对同一对象、同一标准就可能出现评价上的差异,这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情况应该说也是属于正常的。
但是,如果督导人员带着领导的观点或先人为主的印记,掺杂到评价活动中去,就会产生主观背离标准,脱离实际的评价偏差,那就会给工作造成失误。
所以,督导人员的评价,必须坚持标准,客观公
正,不徇私情,尽可能使督导评价反映教育工作的客观实际,发挥评价在督导中的杠杆作用。
(二)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
监督是指上级机关对其下属教育行政单位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以使工作沿着正确轨道运行。
其目的是使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得到执行和贯彻,促进教育事业得到发展。
国家的法规政策或上级的决定和决策是下级开展工作的依据,但下级对其执行情况如何,必须进行检查和督促,通过检查督促改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等现象。
所以,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对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完成教育管理的任务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如1989年国家开展的五项教育督导检查,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薄弱状况的改进情况、教育经费增长政策和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校舍危房修缮改造情况、中小学学生流失制止情况进行了全国性检查,引起了各级领导重视,许多学校经过检查有了很大的改观,对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监督的作用
第一、发现问题。
我国的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校点多、
分布广。
在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教育体制改革后,教育同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学校依靠社会、学校辐射社会的现象更为明显。
在学校与社会密切交往中,不可能不出现矛盾。
通过督导部门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就能及时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反映情况,采取措施,避免工作失误。
第二、改进工作。
监督的目的在于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水平与质量。
通过监督,可以保证国家和上一级政府制定的教育规定、政策得以贯彻执行,扬成绩,纠正失误,提高工作效率,把教育工作做的更好。
第三,执行政策。
督导要以教育法规、政策为依据,按政策办事,按规律办事。
所以监督检查的过程,也是教育法规、教育方针、教育目标的宣传过程。
实际上,督导监督的宣传作用是在监督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一种强而有力的自然功能。
2、监督的要求
加强督导的监督功能,还应改变工作作风。
就我们的某些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作风来说,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有些同志发号施令太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少,检查督促也少。
因此,各级教育督导机关要想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功能,就必须改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单位。
要通过督导工作,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为达到此项目的,督导人员应注意两点:
第一,不要带着框框检查工作。
教育督导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必须根据党的方针政策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不能事先划框框、定调调。
这是因为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它的先头。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这种情形,要是认为某个学校好,就“一好百好”,至于检查他们的工作就不那么需要了。
要是认为某个学校不好,就“一无是处”,自然被列为检查对象了。
其实并非如此,主观上认为好的单位不一定没有问题,认为有问题的单位也不一定没有可取之处。
正确的检查监督的方法是:
“
(1)不根据允议,而看工作结果;
(2)不根据室内纸上计划,而看实地情形是否做了或是否敷衍;(3)不看形式,而看内容和实际是否正确地执行或被曲解了;(4)不仅由上而下,还要由下而上地审查;(5)要有系统的经常的审查。
(6)要有领导者自己页)129参加。
”(《周恩来选集》上卷.
第二,不要“钦差大臣”式的作风。
由于督导人员是代表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下去检查工作的所以基层单位对你就特别尊重,希望多听听你的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自知之明,就容易乱发议论,指手划脚,弄得基层领导无所适从。
下去督导应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和实践第一的观点;应有科学的工作态度,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去找材料,而要靠深入实际去获取信息、进行督导时应当“下马观花”,以期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功能。
(三)教育督导的指导职能
教育督导不仅要监督、评估,还要在评估的基础上对被督导单位进行指导。
指导,顾名思义,就是根据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帮助被督导单位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可以说是教育督导的目的所在。
教育指导的范围十分广泛,从教育管理、教育课程、教育内容到教育方法,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课堂都需要教育指导。
加强指导,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从整体上看,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条件不同。
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个地区内,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
这就是我们的实际。
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工作不仅需要加强指导,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指导。
指导功能发挥如何,与督导人员的工作作风、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实践经验有直接的关系。
深入的作风,敏锐的观察,高度的概括,精当的分析、简洁的表达,对督导能否具有成效至关重要,这些是督导人员所具备的工作素质。
所以,督导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坚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指导工作时,要注意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切忌脱离实际,简单命令、瞎指挥。
对意见分歧,要通过讨论研究,循循善诱,以理服人,还要注意与教育业务部门工作要求的一致性,与有关司、局、处、室、科沟通、联系,不能另搞一套,造成标准不一,要求不一,使基层工作无所适从。
在督导过程中加强指导,要善干诱导督促,切不可瞎指挥,乱批评。
如果这样,势必破坏心理平衡,影响指导的效果,甚至还可能导致督导工作无法进行。
要想进行有效的指导,就必须改进作风,力求激励群众锐意改革的信心。
要发挥督导的指导功能,在反对瞎指挥的同时,还要注意防止另外一种倾向,即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的现象。
下去督导,好坏现象都能看到,特别是在看到偏离教育目标的现象时,如果不敢发表意见,而是唯唯诺诺,那就谈不上帮助和指导了。
这实际上是违背督导使命的行为。
所说的敢于发表意见,还应包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等,因为这也是指导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教育督导的反馈职能
反馈是控制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当代科学技术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反馈是建立在信息基础之上的,一个信息发送出去,经过检测再反射回来,叫做反馈。
通过反馈信息,实现反馈控制。
教育督导从本质上说,就是实现教育工作有效控制的一种机制。
因此,反馈也就成为教育督导的基本职能之一。
发挥教育督导的反馈功能,可以为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根据人的认识来源于实践的原理,任何一项科学的决策都必须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决不能“闭门造车”。
但这并不等于说决策计划的实施就一成不变了。
客观事物始终是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的,因此,实施计划也必然会引起主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
二是出现偏离目标方一是沿着既定的目标方向发展;这种变化一般有三种情况:
向的现象;三是违背了原定的目标方向。
这些不断变化的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督导工作去了解,并及时反馈上采,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高教育行政效能。
教育督导主要是凭借教育信息进行的,督导工作一开始,就接触到大量的教育信息。
实际上,督导的全过程就是掌握、研究、运用、处理教育信息的过程。
捕捉、收集到的各种教育信息,只有经过督导工作人员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整理,才能保证信息反馈的信度和力度、实现督导反馈的作用.
督导信息反馈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反馈是否准确及时,反馈失真,就可能谬至千里,造成损失;反馈迟缓,就可能时过境迁,贻误工作。
因此,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是督导机构的重要职责。
具体要求:
l、实事求是,反映下情
督导人员在督导地方教育和学校工作中,会发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这些都是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实践的碰撞过程中折射出来的教育信息。
督导人员在行使教育监督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将基层教育情况信息进行整理,向同级政府、教育行政机关以及上级教育行政及督导机构反映。
向上反馈教育信息一是要注意客观真实性。
信息是客观存在,反馈要尊重客观、反映实际,不能有任何主观随意性。
由于每个信息都有其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条件,所以,不同的信息,其作用和影响也不尽相同。
就是同一信息,受到不同由时空限制,它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也会出现差异。
收集起来的信息带有很大的原始性,需要有个分析、鉴别、筛选、提炼的过程,努力做到信息反馈的客观真实性与科学准确性相统一。
二要注意广泛综合性。
教育信息收集愈广泛,其信息量就愈大。
占有的情况、资料越多,对分析问题越有利,信息的可信度就越高。
由于教育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重点之一,教育与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加之教育自身又是一个多层次,多规格、多因素的立体结构的系统工程,因此,要树立综合、立体的教育信息观念,既要注意收集反馈教育内部的各种信息,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反馈教育外部的各种有关信息。
2、积极建议,当好参谋
从某种意义上讲,督导相当于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的耳目,负有调查研究、当好参谋的责任。
信息反馈的目的,是要为行政管理决策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调整完善教育发展方向。
目标、政策,增强调控能力,使教育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在督导过程中,一方面是发现问题,找到教育矛盾的表现形式以及形成矛盾的内外因素,研究转化矛盾的症结所在。
另一方面,是发现解决问题,转化矛盾的新经验,新办法。
因此,督导人员在实施信息反馈时,不能单是数据的罗列,事例的堆砌,而是要透过纷乱复杂的教育现象,研究综合教育工作者和组织者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探索的新路子、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比较,发挥督导在教育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五)教育督导的推广职能
教育督导是教育方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一种监督、控制行为。
在进行教育督导监控中。
就应注意发现典型、运用、推广典型,以提高督导工作的效益。
在一般情况下。
推广是指代表某项工作前进方向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经验。
督导推广应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执行过程中的典型经验。
这类典型整个工作过程和结果都符合上级抓得实在,按政策落实,的特点是按方针办事,
规定的要求。
推广这类典型的目的在于给被督导以外的地区、学校以工作启示,促进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在各地、各校的落实。
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开拓、创造的新鲜经验。
这类典型的特点是:
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的进程中,结合地区、学校的实际有新的创造,新的发展,代表着一项工作改革的方向。
推广这类典型、不仅能引导各地、各校向着改革的新目标前进,而且在推广的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总结提高,成为形成新的教育工作决策的实践依据。
教育督导推广职能的发挥,一是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
典型是客观存在的。
但典型能否得到重视、推广,则取决于督导人员的认识水平。
这就要求督导人员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研究教育方针、政策,认清工作前进的目标,同时要虚心向实际学习,研究实际情况。
在上级制定的方针、政策与实际执行过程的碰撞或者说结合中发现先进典型。
二是要注意培养典型。
先进典型不仅是要发现,而且更需要培养。
典型的培养,要防止人为主观意志的过多干预,注重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势利导,不断丰富、完善,使之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说服力。
三是要重视总结典型。
对先进典型、新鲜事物的挖掘、整理,总结、深化,是实施推广工作的前提。
典型总结要尊重客观事实,研究典型形成的主客观原因,寻求规律,不能搞脱离实际的人为拔高。
否则,典型的推广就缺乏指导活力和生命力。
推广是教育督导效果的辐射与扩大。
同时,也是现阶段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的重要方法。
教育督导应充分发挥推广的职能,提高督导工作的社会效应。
三、教育督导的基本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指各级督导机构在行使职权和开展督导活动的全过程中,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目标和教育方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方向性原则的依据
首先,教育工作本身是有着明确的目的和方向性的。
我们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使其担负起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因此,对教育工作的督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这就是说,教育督导工作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无论哪个国家,也无论哪个时代。
“管理效能=管理目标×工作效率”的公式说明,在目标明确、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取得好的管理效能;反之,没有明确的目标,背离了正确的方向,其效率越高,则效果越坏。
它形象地说明了方向目标在整个管理中的作用,教育督导也一样,只有遵循正确的方向,才能收到好的督导效果。
实践也证明,坚持方向性原则要贯穿整个督导过程,它直接决定着督导的成败和发展方向;也是检验教育督导成败的基本准绳。
其次,对教育工作的督导,首先是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思想的督导。
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
“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的领导。
”其实,这一思想不仅适合学校,也适合于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而教育思想的核心便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即办学的方向问题。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大计,”并要求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2、贯彻方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督导工作全过程。
教育督导工作首先应督导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方针,对被督导对象关于党的路线、.
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调查情况,研究问题,评价工作绩效以及发表改进意见或建议时,在监督、评价、指导、帮助等各个环节上,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
体现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方针、政策的要求,努力把地方政府部门的教育方向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引导到党和国家所要求的轨道,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我国的教育事业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合乎教育规律地向前发展。
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倾向,并对由此产生的种种错误做法,实行严格监督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改正。
(2)要端正办教育的指导思想,遵循教育规律,促进教育事业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协调发展,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方针,揭示了教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关系,是办好社会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客观规律.各级政府教育工作都必须遵循这一规律,发展当地的各级各类教育,以适应和推动当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树立起这种“服务”与“依靠”的观念,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为当地的经济振兴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将这一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督导工作人员在被督导地区或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评价时,要把端正办教育的指导思想作为重点,并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切实的帮助。
教育以育人为目的。
培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目标要求的、合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劳动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督导活动的最终目标。
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应该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和五育并举协调发展的教育规律,围绕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标展开。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和学生发展规律,阻碍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降低了教育质量。
纠正这种错误倾向,是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成份十分复杂,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各个方面,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倾向,尚待全社会的综合治理,并且最终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
因此,在督导工作中,针对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危害,一方面要坚决制止一些违背教育方针、政策、规定的错误做法;另一方面,要转变被督导单位的教育观念,帮助其端正教育思想。
具体说来,即转变中小学教育为升学服务,为建立教育“金字塔”服务的目标观,树立中小学教育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培养合格公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人才观;转变只有升学的人能成才、考上大学的人是人才的人才观,树立各种途径都能成才、行行可以出状元的人才观;转变以考试分数、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衡量学生、教师和学校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以各种基本素质全面提高、个性特长充分发展为标准综合评估的质量观;转变重尖子学生轻一般学生,重知识轻能力,重书本轻实际,重灌输轻启发,重死记轻思考,重讲授轻自学,重接受轻创造,重课内轻课外的以书本、课堂、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观,树立面向全体学生与因材施教相统一,教书与育人相统一,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统一,课内与课外相统一的注重培养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的现代教学观。
只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思想,才能确保素质教育评估的正确方向。
(3)要明确督导工作的服务方向。
督导工作一方面是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反馈信息,给教育行政领导以及时、有效的“参谋咨询”,帮助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以利于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计划的贯彻落实,这是就是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也是为学校提供指导性服务,另一方面,对上服务,
帮助学校自觉地、创造性地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计划办事,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这是对下服务。
双向服务,是督导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工作方向。
这就要求进行教育督导时,除了以其权威性的结果客观地影响督导对象的前进方向外,督导者还应主动地去指导督导对象,帮助他们把督导结果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加以认识。
并根据督导对象所具有的主客观条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帮助其掌握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发展方向。
就中小学教育而言,对其进行方向性指导的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有对学校整体教育活动的指导,也有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指导,还有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
原则上讲,对什么问题进行督导,就对什么问题进行指导,否则督导就会失去它存在的价值和生命力。
(二)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教育督导评估要从教育系统的整体出发,把握矛盾的各个方面,力求完整地反映督导评估对象的全貌,切忌在没有充分收集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就进行判断。
1、全面性原则的依据
全面性原则是由党的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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