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雨水收集池土方开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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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收集池土方开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依据
该施工案编制的主要依据:
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部现行规、有关规程;中盐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主要规、规程如下: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GB5033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2012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岩土工程手册》建筑工业出版社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望城区铜官循环工业经济开发区,北临华城路,东接五杉路。
总建筑面积为117234㎡,建筑物占地面积为55387㎡。
拟建工程由食堂、宿舍、检测楼、智能仓库、湿法包覆车间、多元正极材料厂房、前驱体材料厂房、变电站、制氧站、元明粉仓库等共计16个构筑物组成。
其中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应急池长46.9m,宽20.9m,底板顶标高为-6.048m,底板厚度为900mm,剪力墙厚度为700m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6.8m。
2.2气象及水文地质情况
该区域属亚热带气候区,一年中四季分明,特征显著:
春温变化大,夏初雨水多,伏秋高温旱,冬季少寒,雨量充沛,光照适中,年平均气温17℃,降水量分布以中部偏南地带稍多,南北地域偏少。
每年雨季从3月至4月上旬开始,雨水集中期多在4-6月,随着副热带高压北移,一般至7月有上、中旬雨季基本结束。
勘察在场地钻控制深度及围未发现有河道、池塘、墓穴、防空洞、孤及溶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2.3地质情况
据钻揭露,场地地层为第四系土层,现将各岩土层特征自上而下分别描述如下:
粉质黏土(Q3al+pl)③:
褐黄色~褐红色,硬塑状,稍湿,稍有光滑,摇振无反应,中等干强度,中等韧性,结构中密,均匀性好,冲洪积成因,岩芯采取率为90%。
该层全场分布,其顶面埋深0.00-8.30m,标高介于36.54-45.68m,层厚1.8-10.7m。
3、工程重难点分析
3.1基坑采取二级放坡开挖,制定可行性案确定开挖顺序。
3.2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
基坑开挖计划从开始开挖到开挖结束5天完成。
5、施工工艺技术
5.1技术准备
5.1.1开挖前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和说明,确认图纸无误。
5.1.2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其它服务生产的职能部门和项目队技术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
5.1.3认真研究基坑土层情况和地下水位位置,与勘察报告核实,随时做好监测,遇特殊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解决。
5.1.4土开挖前会同业主、监理单位测量开挖区域的自然地面标高,做好记录,作为开挖土量和开挖深度的依据。
5.1.5开挖前复测原地面高程并做好记录,采用全站仪测放基坑开挖线并用白灰洒线标记;采用水准仪现场控制基坑开挖标高;采用机械和人工开挖相结合的式,开挖上部土使用机械,基底以上预留20cm采用人工清槽。
5.2基坑开挖施工
施工顺序:
施工准备→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基坑开挖→人工清底→验槽。
5.2.1场地平整
土开挖前,根据现场条件,将施工区域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5.2.2测量放线
项目经理部由专业测量人员组成的工地测量组,组织测量人员对设计交付的所有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全面复测,引测控制桩,为建(构)筑物定位放线及施工过程控制打好基础。
施工测量仪器应按计量法标准进行计量管理,并附有按期检定的合格标识和使用标识,确保仪器的使用有效性和测量精度。
5.2.3降水措施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显示,勘察期间勘察深度围未见地下水。
故现场基坑布设排水沟及集水井进行明排。
5.2.4基坑开挖
(1)开挖案设计围的土全部挖除,根据现场地质条件,深基坑东侧、北侧靠近马路和围墙,不能按规要求进行放坡,经与甲监理现场协商后确定按放坡系数0.33进行放坡;深基坑西侧,南侧满足放坡条件,按0.67进行放坡,施工中根据土质条件可随时进行调整,保证边坡的稳定。
基坑底四外扩0.5m作为施工平台。
(2)开挖顺序:
土开挖采用分层均衡开挖,本工程基坑开挖之前项目部最终决定开挖式如下:
第一层土开挖至原地面以下3.0米的位置,设置一道3m工作平台,详见基坑开挖断面图。
第一层土开挖采用从北向南逐步推进的退挖式,全面分层开挖,便于倒运土车辆转向流动,加快土开挖及倒运进度。
第二层开挖采用留置台阶由北逐渐向南预留坡道处退挖式,开挖直至基底,开挖深度大约3.8m。
(3)预留坡道设置:
在水池东南侧设置一条宽4m,1:
4坡度的预留坡道,作为车辆通行的通道。
在基底四角角设集水井,集水井长宽为0.5m,深度为1m,井底设置竹笼安置水泵,采用水泵(直径100mm~150mm)抽排,将水抽排至道路雨水井。
现场深基坑东侧北侧靠近马路和围墙,不能按规要求进行放坡,经与甲监理现场协商后确定按放坡系数0.33进行放坡;深基坑西侧,南侧满足放坡条件,按0.67进行放坡
在基坑开槽上口线外1.5m处搭设封闭护栏,护栏高度1.5m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做好照明。
(5)基坑开挖平面图及断面示意图(后附)
5.3基坑开挖注意事项
5.3.1土开挖注意事项
(1)认真研究基坑土层情况和地下水位位置,与勘察报告核实,随时做好监测,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解决。
(2)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测量控制和基准点的设置,并定位放线。
将建筑物控制点引至既安全又便投测的位置,标桩做好,建筑物自然地面标高格网测好,并做好标高工作基准点,定期观测。
(3)本工程自然土表层高低变化不大,但是基坑基底标高不同,挖土深度应格控制,挖土顺序格按照案设计进行,安排专人对基底标高进行控制,机械开挖时应预留200mm厚土用人工进行平整,以免扰动基底土。
(4)本工程采用横向分段,竖向分层,对称开挖,确保土体能量得到均匀缓慢释放,禁一次性开挖至基坑底部。
(5)土开挖之前铺设临时道路,进车与出车分道行驶,形成循环,保证道路畅通。
(6)基坑开挖时,在挖土机工作围之,不进行其他作业。
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7)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基坑围变形观测,注意基坑四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支撑或放坡。
(8)加强坑底的排水措施,在基坑的四设排水沟、集水井,再用水泵将积水排出,做到排水通畅。
(9)基坑边必须有宽度不小于2000mm的操作面。
(10)基坑开挖过程中及开挖后应加强对边坡位移的监护,开挖完毕,基坑四设5%的泄水坡度,坡向坑外。
(11)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场地紧,基坑围3m围不得临时堆土或施加其它荷载,不得影响临近的待建建筑物的地基安全。
5.3.2排水沟、集水井通病及治理
(1)明沟排水不畅
1)现象
地下水不能顺利的通过明沟排入集水井,造成地下水降不到设计深度,基坑土含水率高等,影响基坑土工程的施工。
2)原因分析
①排水沟没有随基坑土的挖深而加深
②排水沟的深度和宽度不够,或排水沟没有一定的坡度,使水不能顺利的流进集水井。
③基坑面积大,排水沟设置少
④施工操作疏忽,泥土将排水沟堵塞,水流不通。
3)预防措施
①基坑四设置排水井和排水沟,应距坡脚有足够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30cm。
与基础外边线也应有一定的距离,以不影响基础施工。
②排水沟和集水井应与基坑开挖的水平施工长度同步进行。
③排水沟一般宜挖成梯形,宽度等于或大于0.4m,深度为0.4-0.6m,排水沟应有1%--5%的坡度,使水流不致阻塞而於塞。
④安排专人及时清理排水沟的淤泥。
⑤基坑面积大时,可在基坑控盲沟将水引至基坑围的排水沟,加快地下水的排泄。
4)治理法
由于边坡塌造成排水沟损坏、堵塞,可挖去塌土,在边坡叠放土草袋,使边坡稳定,在重新开挖排水沟。
(2)集水井排水不畅或失效
1)现象
集水井水排不出,影响排水沟的水流入集水井,造成基坑降水效果差。
2)原因分析
①选择的排水泵不能满足集水井排水的需要,使水不能迅速排出。
②集水井布设距离太大,不能满足地下水涌入量地需要。
③集水井的大小和深度不能满足抽水的需要,或构造不合理,如滤水层选择错误、井壁处理不好,造成塌土使水泵不能抽水。
3)预防措施
1.集水井直径应大于0.5m,深度为1m,布置在基坑四,一般每隔20—40m设置一个。
2.水泵型号和数量应根据涌水量选择。
3.集水井井壁四要采取防止井壁塌的措施,并且要有滤水层,护壁可用竹篱笆或竹箩筐。
4.经常派人清理集水井,将井的淤泥和垃圾清理干净。
并指定专人对每个集水井进行观察。
发现有一定量地积水立即开泵抽水。
5.3.3土坡坡面防护
薄膜覆盖法
在已开挖的边坡上铺设塑料薄膜,而在坡顶及坡脚处采用砖砌体压边,并在坡脚处设置排水沟。
基坑底四砌筑0.9m高200mm厚砖墙,基坑侧用1:
2水泥砂浆抹灰
5.3.4基坑应急防护措施
(1)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基坑开挖后,在进行基础施工期间,常常会存在一些超过边坡稳定设计计算的条件,造成地面开裂,边土体变形及滑塌等险情。
因此在整个基础施工期间,必须备有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抢险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和组织安排。
导致险情的常见因素有:
1.在边坡地面上堆置的弃土或砂等施工材料设备突破了限定的围及高度,加大了边坡荷载。
2.在施工期间因排水不畅,受暴雨积水,使边坡土体含水量增加而增加了土的自重;水在土中渗流增加了动水力,土的湿化又降低了土的抗剪强度。
(2)应急防护法
基坑边坡出现裂缝、变形以致滑动的失稳险情,其本质的问题是土体潜在破坏面上的抗剪强度未能适应剪应力的结果。
因此抢险应急的防护措施也基本上从这两面考虑,一是设法降低边坡土体中的剪应力;二是提高土体或边坡的抗剪强度。
常用的应急防护法有削坡、坡顶减载、坡脚压载、增设防滑桩体及降低地下水位或加强表面排水。
1.削坡:
即改变原有基坑边坡坡率,使边坡减缓。
以此减少边坡的下滑力,增加边坡的自稳安全系数。
常用的几种减缓边坡的式,即直接减坡法和削平马道减坡法。
采用削坡减缓边坡,会增加土开挖及回填土的工作量,此外削坡后也会增大基坑口围,所以常常受到场地条件的限制。
2.坡顶减载:
坡顶减载包括两面,一是清除基坑边地面堆置的砂建筑材料及施工设施等以减轻地面荷载;二是可以根据出现的险情程度和需要,进一步降低基坑顶面高程,挖除基坑顶地面一定厚度的土层以减少边坡自身土体的重量,降低边坡滑动力而提高边坡的稳定系数。
3.坡脚压载:
在边坡底端,包括斜坡面及紧邻坡脚的基坑底面围,采用堆置土、砂包和堆、砌体等压载的法以增加边坡抗滑力维持边坡稳定。
在斜坡面的堆置围应控制在潜在破坏面弧心垂线的下侧。
4.安全防护:
基坑上口设置红白相间的水平警示护拦一道,采用Φ48×3钢管搭设,立杆间距2m,高1.4m,栏杆柱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基坑边不小于50cm,横杆三道,分别设置在0.2m、0.7m、1.4m处,并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封挡,待土回填完毕后,可全部拆除。
5.人行梯道:
为便施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有利于特殊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基坑东侧设置一上下行人梯道,梯道宽度1.5m。
两侧采用钢管防护。
5.4基坑监测
5.4.1监测目的
本工程基坑开挖施工监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稳定、确保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4.2监测流程
图12监测流程图
5.4.3监测项目
1)一般规定
(1)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法。
(2)本工程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基坑边坡稳定情况;
2.相关的自然环境;
3.施工工况;
4.基坑底部及围土体;
5.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3)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表3本工程基坑仪器监测项目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坡顶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坡顶竖向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坑底隆起
软土地区
宜测
可测
可测
其他地区
可测
可测
可测
2)巡视检查
1.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每天均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2.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包括以下容:
3)基坑边坡
1.基坑边坡是否有开裂、坍塌;
2.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4)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排水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5)基坑边环境
围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5.4.4监测设施
(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
(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4)巡视检查的检查法以目测为主,辅以锤、钎、量尺等工器具以及照相、摄像设备进行。
(5)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施工工况、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如发现异常,及时通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
(6)巡视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5.4.5监测点的布置
1)一般规定
(1)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2)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4)在监测对象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
(5)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
2)基坑监测点的布置
(1)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边布置,基坑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2)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数量不少于2个。
纵向或横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
2.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
3)边环境
《建筑基础工程监测技术规》GB50497-2009规定,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围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本工程基坑四50m围无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故只监测基坑稳定。
5.4.6监测法及精度要求
1)一般规定
(1)监测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等级、精度要求、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地区经验和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法应合理易行。
(2)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
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基坑工程至少应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工作基点应选在稳定的位置。
在通视条件良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设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监测点;
3.施工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正常使用;
4.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3)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2.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
(4)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法;
2.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3.固定观测人员;
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5)监测过程中应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测;应加强对检测仪标的保护,防止损坏。
(6)监测项目初始值应为事前至少连续观测3次地稳定值的平均值。
2)水平位移监测
(1)测定特定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交会法、自由设站法、极坐标法等;当基准点距基坑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法。
本工程采用极坐标法监测,即测量出监测点坐标以及三角函数计算出各监测点的位移量。
(2)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或利用已有稳定的施工控制点,不应埋设在低洼积水、湿陷、冻胀、胀缩等影响围;基准点的埋设应按有关测量规、规程执行。
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表四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mm)
设计控制值(mm)
≤30
30~60
>60
监测点坐标中误差
≤1.5
≤3.0
≤6.0
注:
监测点坐标中误差,系指监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为点位中误差的1/1.414。
3)竖向位移监测
(1)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法,本工程采用几水准监测法。
(2)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4)测量仪器及精度要求
(1)水准仪主要用于监测点沉降的测量,一般常采用二等水准精度进行测量,在测试前,建立水准基准网,基准点应选择在不受施工影响围,根据经验,基坑开挖时的影响围约为开挖深度的1.5~2倍,因此基准点应设置在3倍开挖深度的距离以外的稳定地。
由于基坑的开挖期要比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期短得多,因此可采用φ15mm左右、长度1.5~2m的钢筋打入地下,地面用混凝土加固,作为基准点,也可将基准点设置在年代较老且结构坚固的建筑物墙体上。
现施工现场水准基点,已按此布置,并已复测完毕。
首次观测时,应对各观测点连续观测两次,两次高差之差不宜大于±1mm,取中数作为初始值,以后每次观测均应与初始值比较,以求得垂直位移量地累计值及本次位移量。
(2)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表五基坑坡顶竖向位移监测精度(mm)
竖向位移报警值
≤20
20~40
≥40
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0.3
≤0.5
≤1.5
注:
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系指相应精度与视距的几水准测量单程一测站的高差中误差;
(3)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4)各等级几水准法观测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表六几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
基坑类别
使用仪器、观测法及要求
一级基坑
DS05级别水准仪,因瓦合金标尺,按光学测微法,宜按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二级基坑
DS1级别及以上水准仪,因瓦合金标尺,按光学测微法,宜按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三级基坑
DS3或更高级别及以上水准仪,宜按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5)各监测点与水准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应组成闭合环路或附和水准路线。
5.4.7监测频率
(1)基坑工程监测频率应以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又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
(2)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
监测工作一般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
对有特殊要求的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成趋于稳定后才能结束。
(3)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埋设各类监测元件。
沉降位移监测点应在施工前一埋设完毕,并测试2~3次,取得稳定初始值。
其他监测元件应根据施工进程在期间或同时埋设,并合理安排监测频率。
开挖前监测频率可控制在每2~3d观测一次。
在开挖阶段变形量变化较大,各监测法应每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完成以后,监测频率可适当放宽到没3~7d一次。
监测频率无论如安排,应能准确反映结构动态变化为前提,在现场监测时宜采用定时观测与跟踪观察相结合的法进行,并根据监测数据变化大小进行适当调整。
当监测数据有突变时,监测频率应加密到每天2~3次。
(4)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还应考虑基坑工程等级、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
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
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照下表。
表七仪器监测频率确定表
基坑类别
施工进程
基坑设计开挖深度
≤5
5~10m
10~15m
>15
一级
开挖深度(m)
≤5
1次/1d
1次/2d
1次/2d
1次/2d
5~10
1次/1d
1次/1d
1次/1d
>10
2次/1d
2次/1d
底板浇筑后时间(d)
≤7
1次/1d
1次/1d
2次/1d
2次/1d
7~14
1次/3d
1次/2d
1次/1d
1次/1d
14~28
1次/5d
1次/3d
1次/2d
1次/1d
>28
1次/7d
1次/5d
1次/3d
1次/3d
二级
开挖深度(m)
≤5
1次/2d
1次/2d
5~10
1次/1d
底板浇筑后时间(d)
≤7
1次/2d
1次/2d
7~14
1次/3d
1次/3d
14~28
1次/7d
1次/5d
>28
1次/10d
1次/10d
注:
1、当基坑工程等级为三级时,监测频率可视具体情况要求适当降低;2、基坑工程施工至开挖前的监测频率视具体情况确定。
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
(5)基坑及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重开裂;
(8)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9)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5.4.8监测报警
(1)在监测中,每一监测项目都应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按照一定的原则,预先确定相应的警戒值,以判断变形或受力状况是否会超过允的围,判断工程施工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改变施工案或流程,因此,监测项目警戒值的确定至关重要。
每个项目的警戒值有两个指标:
①允的累计变化量;②允的每天日变量。
(2)基坑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可参考下表。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报警值见附表);
2.基坑或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3.边建(构)筑物地结构部分、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重的突发裂缝。
表八基坑监测报警值
序序号
监测项目
结构类型
基坑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累计值/mm
变化速率
/mm.d-1
累计值/mm
变化速率
/mm.d-1
累计值/mm
变化速率
/mm.d-1
绝对值/mm
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
绝对值/mm
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
绝对值/mm
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
1
坡顶水平位移
放坡
30~35
0.3%~0.4%
5~1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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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 雨水 收集 土方 开挖 专项 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