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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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6年修改版)
二0一六年五月
一、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
1、机械装药时,对混合好的烟火药必须一次性装完,不得存储过夜,建筑
物以及设备上粘染的药物采用湿法处理,排入污水沉淀池内。
2、对易溶于水的余(废)药可采用水溶化法,排入污水沉淀池处理,沉渣应定期带水挖出,送至销毁场采用焚烧法销毁。
3、对含有易燃易爆的废渣和垃圾等不应掩埋或倒入地面水体,应由专人负
责送至销毁场,采用焚烧法销毁。
4、焚烧法销毁时应根据废弃物的危险特性,制定销毁方案,确定专人负责,
并采取好防范措施。
5、采用焚烧法销毁法的具体要求
1)必须在指定的销毁场进行销毁,销毁场边缘距场外建筑物的外部最小距
离不应小于65米,同时应确保危险废弃物运输安全,严禁使用铁器或使用塑料、尼龙等工器具操作。
2)销毁时应划定警戒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
3)污水沉淀池的沉渣可倒成厚度小于等于5厘米,宽度小于等于2米的带
状,待残渣水份稍渗干后,浇燃油或助燃物进行销毁。
4)烟花爆竹制品、含药半成品应尽量摊开直接焚毁。
5)销毁时必须采用远距离点火方式(如引火线等点火方式),销毁人员应处
在上风口并位于安全距离以外,最好有屏障或利用自然山体隔离。
6、销毁结束后10分钟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彻底销毁后才
能撤销警戒和撤离现场。
二、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
1、实行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
即日常生产时,
企业必须每班安排有一名厂级领导值(带)班,其中涉裸药生产线每班安排有一名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
2、值(带)班人员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
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遇到险情时,厂级值(带)班领导和涉裸药生产线值(带)班负责人应
紧密配合,积极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或撤人的命令。
3、值(带)班具体规定:
1)值(带)班人员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严禁空岗。
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其他人代班;
2)值(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
产工作;
3)值(带)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在当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4)值(带)班人员必须做好下一班工作交接,并签字确认。
4、领导值(带)班人员责任考核
1)对现场值(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予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2)无故不值(带)班或因故无法值(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3)未填写值(带)班相应记录的或不进行工作交接的。
(4)不认真履行值(带)班工作职责的。
2)对现场值(带)班人员空缺而发生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法追究
责任。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筑药、压药、切引等危险工序和烟花爆竹仓库
保管、守护的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
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3、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
和实际操作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负责。
4、考核和发证
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
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
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
分。
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
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
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经考核发证机关审核工作。
符合条件的,由其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5、复审
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每3年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可延长至6年1次。
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应当在期满60日内提出,复审内容包括:
(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3)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
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4)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或重新颁发特种作
业操作证。
复审不合格的,可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
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6、管理和监督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2)离开特种作业岗位满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应由
发证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
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新证。
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 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范围:
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始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安全再教育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厂级:
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及其防治;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的培训内容。
(3)班组级: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注意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的培训内容。
6、企业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安排时间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整体安全意识,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8、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对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检查类型包括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等。
2、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备、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3、安全生产检查周期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安全副厂长每月、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按照县安监局下发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执法指南》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并记录在案。
且每10天留存一份完整的检查记录备县乡(镇)巡监部门检查。
4、班组长和部门、车间负责人必须经常性的对各项安全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日常安全检查。
5、根据季节特点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雨季防雷、防洪,夏季防暑降温,秋冬季防火、防寒的季节性安全检查。
同时加强对节假日前后期间的安全检查,防止职工注意力分散而发生事故。
6、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特种设备、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防尘防毒和防雷设施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性安全检查。
7、每次的安全检查应如实作好记录并备案。
8、对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绝不许拖延,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到位,并采取好安全防范措施。
9、对可能造成火灾爆炸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生产。
整改后复查是否到位必须经主管厂长、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才生效。
10、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时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要认真查验相关资质,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不得销售。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从非法厂家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后出售或加贴本企业的标识进行销售。
3、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及产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和编号,并按要求粘贴条形码。
4、烟花爆竹产品销售时应按规定的登记表式样认真填写购销方的相关信息和内容,并建立登记台帐。
5、对烟花爆竹产品流向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核对产品流向,不合法的须立即终止执行。
应定期核查库存实物,做到账、物相符。
发现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6、实现计算机管理流向登记档案。
产品流向登记记录要注明产品规格、数量、发货时间、目的地(对方公司名称及地址)、运输车辆的车牌号和准运证号等,并要逐月归档,留存两年备查。
七、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新产品、新药物研发应追求产品本质安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用于新产品、新药物的研发。
2、对新产品、新药物研发应事先进行可行性分析,由技术部门提出方案,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审定。
重大项目应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课题组攻关,呈报上级申请立项。
3、新产品、新药物研发应明确目标,制定计划。
研发中应保存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研发结束后应针对研发结果提出相应报告。
所有资料应及时作存档处理。
4、新产品批量生产前应进行严格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产品的安全性、经济性、工艺可行性等,评审不合格不能安排批量生产。
5、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向外泄露技术资料。
6、建立新产品质量反馈信息档案,及时对反馈信息作出处理。
八、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时必须清理药物,任何情况下严禁带药维修。
2、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固定设置在醒目处,并保持完好。
3、根据车间、仓库的性质和类型,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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