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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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
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
(2018年度)
申
请
审
批
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居委:
申请人所在单位:
申请人联系电话:
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
申请城镇住房保障须知
一、准入条件:
(一)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应具备交租能力,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县申请辖区城镇户籍,并在本辖区工作或常住。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等房地产交易情形,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在1285元以内,低保家庭应持有有效《低保证》;(5)家庭资产在6万元以内。
(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含在城镇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经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录用、办理正式手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2)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已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3)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就业单位连续6个月为申请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
二、申报时间:
2018年3月9日起至3月19日止。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受理→受理部门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查→民政局核定收入→人社局、住建局(住保办)等部门综合审查→县住建局等网站公示→审批。
四、须提交材料:
1.《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附件1)第1、2、3、4页;2.《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及调查授权书》(附件2)第5页;3.租(借)住房证明、拥有私房证明(附件3)第6、7页;4.家庭经济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附件4)第8、9页;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6.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填表须知:
(一)填报申报表时,18岁以上家庭成员(在校读书的除外)应附上收入证明,并依据收入证明填写收入情况:
①已经就业的由所在就业单位开具收入证明;②没有就业无收入的,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③领取社保金、退休金的,附记录发放金额的银行存折(复印件);④属于低保家庭的,附有效低保证及低保金发放存折(复印件);
(二)家庭成员姓名、关系等,根据《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填报;家庭成员中,填报的家庭成员或户口本不能说明其与申请人关系的,应到派出所开具《户籍关系证明》;(三)《住房情况证明》:
有私房的交《房产证》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居委会出具《住房情况证明》,租住住房的应提交《租赁合同》。
(四)“表2”“家庭财产状况”栏,由申请人如实填报。
审核部门将采取集中或抽查方式统一到各有关部门查询、核对。
有机动车的(不含摩托车)应在财产情况、车辆栏如实填写。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涂改液等,凡涂改者拒绝收件;3.“婚姻状况”栏,按“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如实填写,离婚的应附有关文件资料;4.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配偶、子女及长期共住、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或直系隔代亲属。
丰顺县2018年度城镇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号 码
户籍
所在地
镇社区居委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
①□低保家庭申请廉租房:
②□低保家庭租金补贴:
③□低收入家庭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
④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含新就业的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⑤□其他:
退伍军人、拆迁征地;
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应附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收入证明)
姓名
性别
与申请人关系
户口
性质
年龄
婚姻
状况
是否
常住
工作单位或就业情况
月收入
(元)
本人
非农
是
综合:
本户家庭人口人;家庭月总收入为元;
月人均收入为元。
(提示:
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月人均收入)
现住房
情况(选择打√)
现住房
地址
建筑
面积
M2
现住房
性质
□自有住房□住父母住房□租住公(私)房□借住房□住单位宿舍
房屋所
有权人
家庭财产状况
①银行存款
②借出款
③有价证券
④车辆
种类:
价值:
⑤大件家电
⑥其他资产
家庭财产合计(①+②+③+④+⑤+⑥)
元
家庭人均财产
(家庭财产合计÷家庭人口)
元/人
申请人承诺
本人及家庭成员郑重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自愿接受政府部门按有关法规政策处理,并由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指印)年月日
提示:
请认真阅读“须知”后,该项中申报人如实填写。
申请人所在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意见
经初步审查并公示,该家庭符合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镇政府或申请人所在单位
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经办(签名)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民政部门
意见
经审查该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资产净值符合申请住房保障要求,
同意申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城镇住房
保障办公室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领导审批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备
注
配租(轮候)情况:
配租房屋坐落栋号房。
户型:
室厅;建筑面积:
M2;月租价:
元∕㎡;月租金:
元
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及调查授权书
本人身份证号家庭户籍所在地为镇居委。
现居住在
,我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住房保障,特此郑重承诺:
本家庭提供的收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真实可信的,如有隐瞒收入、财产情况,或骗取住房保障的行为,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并记入住房不良信用记录。
本家庭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变动,将按要求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主动报告。
本家庭授权丰顺县民政部门、县住建局及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亦同意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所需资料和信息提供给本家庭授权部门。
特此承诺〔授权)
1.2.
家庭成员签字(手印):
3.4.
5.6.
年月日
租(借)住房证明
兹有我居委非农户口居民,家庭人口人,经调查其家庭无自有私房,现住
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是向业主租住(借住)的房屋,每月租金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只供申请住房保障用)
经办人(签名):
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拥有私房证明
兹有我居委居民,家庭人口人,经调查其家庭有自有私房,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坐落在
。
特此证明
(本证明只供申请住房保障用)
经办人(签名):
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兹有我社区居委居民,家庭人口人,家庭月总收入元,人均月收入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只供申请住房保障用)
经办人(签名):
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申请保障房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
同志是我单位的人员,其本人的月工资(收入)为元。
特此证明
(此证明只供申请住房保障使用)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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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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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丰顺县 城镇 住房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