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镇中学教师专业基本能力培训测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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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头镇中学
教师专业基本能力培训测评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专业基本能力,打造一支业务优良的教师队伍,我校将按照县局安排组织全校教师进行专业基本能力的培训和测试。
为使培训测试工作周密有序地进行,经校委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制定我校教师专业基本能力测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发展。
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和教师业务知识水平,全面加强三基建设,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好教师。
紧紧围绕增强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八种本领”目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训测评方式
(一)培训
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按照“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的要求,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多种的方式进行。
做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专题教育与调查研究相结合,采取授课辅导、专题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使培训工作更好的与学校发展大局相适应,与干部教师成长需求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坚持个人自学。
系统阅读学习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按照安排所学内容,进行自学。
2.坚持集中学习。
利用假前集中学习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有关方面的政策理论知识的培训。
3.坚持学习交流。
围绕党建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进一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测评
测评分为测试和评价,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评价采取由各学校进行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的方式。
1.测试由县教科局统一命制题卷统一时间进行,学校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和成绩统计。
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下午3:
00—5:
00。
考场设置,每40人设为一个考场,按本单位参考总人数设计考场数,监考、阅卷人员从50周岁以上教师中选拔。
2.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学校成立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小组进行评价,7月8日前完成。
三、培训测评对象
1.全校在岗在编、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2.50周岁以上(1968年7月1日前出生)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培训不参加测评。
3.在必考范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测评者,本年度考核不予评优。
四、培训测评内容
培训测评内容以《山西省教育行政干部专业能力标准(试行)》、《山西省教育行政干部专业能力评价标准(试行)》、《山西省中心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试行)》、《山西省中心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设定的专业基本能力为主要内容。
五、测评成绩
(一)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测试成绩占70%,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占30%。
(二)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依据各项评价得分的权重,汇总测评成绩确定等次。
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下(不含85分)60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不合格者,县教科局统一命制补考试题卷,统一回县城进行补考。
六、测评程序
(一)测评领导组(工作组)
组长:
王忠海
成员:
弓晋元朱新明刘保成杜怀波
陈进忠祁培荣霍世颖
(二)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测评和成绩汇总,同时将成绩在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测评后并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县教科局。
平头镇中学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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