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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项目评选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
优秀项目评选办法
优秀项目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技术质量,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员工工作热情和干劲,激发“创优争先”的积极性,营造相互竞争、互促并进的良好氛围,每年年终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上旬,对该年完成的项目评优并奖励。
评选优秀项目的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
评选要看项目的意义、质量、技术、完成过程、效果等各个方面,要让了解项目的人员全部参与打分,每个过程向员工公开,最后以分数和投票结果确定。
2、优中选精原则
选中项目一定要优秀,有优秀项目则选,没有则不选,不要因凑数而选并不优秀的项目。
优秀的项目多,则优中选精,不要搞太多的优秀。
3、统筹兼顾原则
对各个行业、各种类型项目要统筹兼顾,不要搞一行独大,既要保证选优质量,又要兼顾各个公司、各个行业积极性。
优秀项目的数量确定:
每年评选优秀项目的数量按照公司项目总数的1/100~1/50范围确定,且数量不大于公司生产部门总数量,具体数量由公司决策层在评选前夕开会确定。
优秀项目的奖励机制:
公司对每个评选出的优秀项目进行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度在2000~20000之间,具体值由公司总经济师根据当年公司利润确定。
参加优秀项目评选条件:
1、项目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
2、项目已经完成,后续服务基本完成,后续服务分数在90分以上;
3、项目规模在中型以上,产值(合同额或预期合同额)在50万以上,并达到百分之十五以上的净利润;
4、项目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调查评价为“A”—非常满意;
5、项目的出色完成对公司发展造成积级影响;
6、项目在部门中突出,被部门进行书面形式推荐。
(
1、
2、4条详见《技术质量管理办法》2014版)优秀项目评选程序:
部门推荐→评分→初选→定选
1、部门推荐:
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项目完成情况,选择1~3个最好的、符合评优条件的项目,书写推荐材料上报技术管理中心总工助理处,要求推荐材料应介绍清楚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的优秀之处,并列出每个评优条件的符合情况。
2、评分:
由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中心主持,接两部分进行评分,一部分为技术评分,一部分为效果评分。
技术评分共50分,由技术质量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助理、项目负责总工相关专业总工进行评分,评分以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文件完整性,功能全面性,完成过程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效果评分共50分,由项目主管总经理、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市场总监、财务总监、经营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评分,评分以该项目的客户反馈,市场影响,完成时效性,成本投入等方面进行打分。
3、初选:
技术评分和效果评分相加,总分排在前面,名次排在预定优秀项目总数的1.5倍以内的项目,认为初选合格,上报公司决策层。
4、定选:
初选名单在公司决策层会议上讨论,最后由决策层人员投票确定优秀项目评选最后结果,并张榜公布。
第二篇: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项目经理队伍素质,决定在全省交通建设行业施工企业中开展“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为规范并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属我省交通建设行业荣誉称号,由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评选工作遵从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交通设施建设施工的在岗者,且已取得国家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企业有效注册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者(不含项目副经理),可由其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参加评
1选。
第六条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近3年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2、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在本行业诚信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
3、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七条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者在近5年内,同时尚需达到下列3项(含)以上条件:
1、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近5年来管理完成的工程项目在交工验收时全部合格,并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交工验收综合评分达到95分及以上;
2、主管工程项目一项及以上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质量奖项;
3、在公开发行的交通类专业期刊上独立发表二篇及以上专业论文,或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一项科研项目;
4、致力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主参与并获批准一项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工法的编写;或获得一项交通类专业方向的专利;
5、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在新技术、新
2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或节能环保上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6、所在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7、所在项目被评为优秀标化工地或地市级及以上优良样板工程;
8、在工程突发性事件处理中作出特殊贡献或立功。
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八条“优秀项目经理”推荐申报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
2、协会秘书处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经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侯选人名单,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九条优秀项目经理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经理在各项目经理部任职文件
(六)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工程项目责任书(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条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印章等必须清晰可辩,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第四章
第十一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负责《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专家委员会由协会聘请业内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根据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对各企业推荐上报的“优秀项目经理”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评审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一周后报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第十四条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经理,由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授予“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表彰。
优秀项目经理所在企业可另行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十五条企业须对推荐参评优秀项目经理的材料
评审组织与纪律
表彰奖励及惩罚的真实性负责。
若有弄虚作假,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六条申报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需按规定交纳评审、宣传等工本费用。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
优秀项目总工程师评选办法(范文模版)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优秀项目总工程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项目总工程师队伍建设,促进项目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企业施工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
凡现任项目总工程师职务,且担任项目工程师时间少于三年(在不同项目任总工程师的时间可连续计算),任单项工程项目总工程师职务的时间超过该项目工期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工程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在施工生产一线工作并符合推荐条件者,均可推荐评选。
第三条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优秀项目总工程师(以下简称“优秀项目总工”)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名。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推荐人选必须政治素质好。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依靠科技、精心施工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五条
推荐人选必须专业能力强。
项目总体施工方案优良、工期可控、无技术失误和业主投诉,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推荐人选必须技术水平高。
在担任项目总工期间,依靠科技,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注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注重通过科技创新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项目获得集团公司或以上科技成果。
第七条
负责项目安全质量优。
在项目施工和管理中,认真抓好技术管理,技术资料齐全,确保了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无事故发生,标准化工地建设获得集团公司以上的奖励;在担任项目部总工期间,项目获得过集团公司或以上QC成果。
第八条
负责项目人才培养多。
作为项目的技术总负责人,注重在实践中培养技术人才。
通过导师带徒、业务培训、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取得了明显的人才效应。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
1、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
2、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
3、项目亏损;
4、发生重大技术方案失误;
5、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第三章推荐程序及资料
第十条
优秀项目总工的推荐程序为:
1、集团公司提出推荐数额和要求。
2、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或工程公司负责所属“优秀项目总工的初选和推荐,报集团公司评选办公室。
3、评选办公室整理相关资料并提交评选组。
第十一条
推荐资料及要求:
1、正确填写“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优秀项目总工推荐表”见附表,并贴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2、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
3、《推荐名单》和推荐建议报告。
4、被推荐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各类荣誉的证书等复印件。
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和各类证书复印件均需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
第四章
评选组织和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成立“优秀项目总工”评选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机关相关部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评选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共同担负。
第十三条
对推荐为“优秀项目总工”的人选,应由评选组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
1、施工管理;
2、经济效益;
3、技术管理;
4、安全质量管理;
5、人才培养、科技进步。
第五章
推荐及评选程序第十四条
推荐及评选程序为:
1、推荐:
各单位根据要求确定人选,报集团公司评选办公室。
2、初评:
集团公司评选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并签署意见。
3、考核:
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初评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4、评选:
根据初评情况,向集团公司评选组汇报,由评选组进行评选,经到会评选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确定人选。
5、批准:
根据评选情况,报集团公司有关会议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名额推荐优秀项目总工人选。
对个别项目技术管理业绩突出,声望较高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项目总工,可由集团公司直接提名,征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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