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用皮革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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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用皮革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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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用皮革检验标准
家具用皮革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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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沙发用皮革(包括二层皮和贴膜皮)的进料验收检验。
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ENISO2418Leather-Chemical,physical,mechanicalandfastnesstests-SamplinglocationENISO2419Leather-Physicalandmechanicaltests-SamplepreparationandconditioningISO2589Physicalandmechanicaltests-Determinationofthickness
ENISO3371-1Leather-Physicalandmechanicaltests-Determinationoftearload-Part1:
SingleedgetearENISO4044Leather-Preparationofchemicaltestsamples
ENISO4045Leather-DeterminationofPH
ENISO5402Leather-Physicalandmechanicaltests-DeterminationofflexresistancebyflexometermethodENISO11640Leather-Testforcolourfastness-colourfastnesstocyclesofto-and-frorubbingENISO15700Leather-Testsforcolourfastness-colourfastnesstospotting
ENISO11641Leather-Testsforcolourfastness-Colourfastnesstoperspiration
ENISO11644Testsforadhesionofffinish
ENISO17233Leahter-Physicalandmechanicaltests-DeterminationofcoldcracktemperatureofsurfacecoatingsCEN/TS14494March:
2003LeatherChemicaltestsDeterminationofthecontentofpentachlorophenolinleatherCENISOTS17234:
2003Leather-Chemicaltests-DeterminationofcertainazocolourantindyedleathersDIN53314Testingofleather-Determinationofcontentofchromium(VI)inleatherCEN/ISOTS1722:
2003Leather-chemicaltests-Determinationofformaldehyd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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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裂浆:
面革将革面向外四重折叠,用指紧压后,涂饰层发生裂缝现象。
裂面:
皮革经弯折,后折叠强压,粒面层出现裂纹现象。
松面:
皮革的粒面层松弛现象。
A级皮:
可以排下70cm×70cm的样板四块以上的皮张
B级皮:
可以排下70cm×70cm的样板三块以上的皮张
C级皮:
可以排下70cm×70cm的样板两块以上的皮张
D级皮:
可以排下70cm×70cm的样板一块以上的皮张
等外皮:
不能够排下70cm×70cm的样板的皮张
4.外包装及标识
4.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包装产品,并附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规格(类别厚
度、数量、等级、颜色)、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执行产品的标准号、检验员签章
等;而且要在每张皮的边部注明其面积
4.2对于所有的包装方式,在将皮革折叠的过程中,都应尽可能地保持皮革铺平、铺展,以
免经长时间的积压而产生不可恢复的折痕
4.3为便于搬运,所有包装的基本单元不应超过10张。
4.4对于用托板包装的情况,要求每板皮革的堆放高度不高于65CM;
4.5级别相同的皮包装在一起,如果不同级别的皮革包装在一起时,不可以将不同级别
的皮混合,然而可以将各级别的皮分别打包好后再包装在一起,并作好级别的标识5产品分类
按产品类别分为全青皮、轻修皮、修面皮、二层皮、BYCAST皮。
其中全青皮、轻修皮、修面皮根据皮面的伤残情况分,按可容纳70CM×70CM版的数量多
少分将头层为A级、B级、C级、D级和等外几个级别,分级的方法见本标准3术语和定
义。
6技术要求
6.1规格尺寸及偏差
2检验项目色调、材质、规格面积(ft)厚度(mm)
整批极限偏差-2%,单允许偏差?
0.1技术要求符合确认样张极限偏差-2.5%
检验器具目测,样品比较量革机测厚仪6.2外观质量
6.2.1整体状况
手感:
符合确认样.无裂面、裂浆;
除边肷部外,主要部位无松面现象。
无油霜和盐霜现象
6.2.2颜色控制:
革面颜色批内色差?
4.5级,批与标准样?
4级,头层、二层均要染透
每个系列每一种颜色的皮,不论是同一家供应商还不同供应商之间,要求每批次颜色都处于同一种色相范围(即偏向同一种光),例如,4006要求颜色偏绿,则4006每次皮革都应带绿光不可以偏红光;反之,要求色相偏红光的皮革,则不可以带绿光。
下面是对某些颜色色相的规定,可参照标样进行比较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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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2偏红光7012带绿光
4006偏绿光7017带红光
4009不要带红光7019带蓝光,不可带红光4010带红光
4012带红光
4014带红光
4022带绿光,不可带红光
4031不可带红光
4032带红光
5016微带绿光,不可带红光
6.2.3革面
纹路细致、均匀,色泽均匀不花,不裂面;涂饰革涂饰均匀,涂层粘着牢固,不裂浆,
不掉浆。
BYCAST皮革面无气泡、杂质。
6.2.4革身
全张革身厚薄均匀,革身丰满、柔软而富有弹性,无异味。
BYCAST革面对革面用力搓揉无
尖锐的响声
6.2.5革里
洁净,无油腻感。
6.2.6A、B、C级及等外的皮革比例
不同级别的比例以合同中规定的比例为准,对于ASPEN的比例,要求满足以下的条款:
B:
C:
D:
E=21:
60:
16:
3
对于STELLA及DERBY的皮,要求满足B:
C:
D=50:
40:
10
7测试方法及技术要求
7.1厚度
按ISO2589进行测量,与规定的厚度偏差为:
?
0.1mm。
7.2漆膜光泽
按GB4893.6的规定进行,光泽值按光线投射到试样的角度为60。
7.3颜色摩擦牢度
7.3.1磨擦色牢度ISO11640:
1998的规定进行。
7.3.2ASPEN、DERBY、STELLA等修面革的头层皮以及BYCAST皮要求干擦500次不低
于4级,湿擦250次不低于3.5级
所有的二层要求干擦500次不低于4级;湿擦80次不低于3.5级;如果二层用于与身体接
触的部位,则湿擦按头层的要求。
7.3.3MAPPLE和PAMPAS的头层要求干擦500次不低于4级,湿擦80次不低于3.5级7.3.4对于油变革、蜡变革、擦色革,则要求500次不低于4级,湿擦40次不低于3.5级。
7.4耐汗擦色牢度
按BSENISO11640:
1998进行,要求80次不低于3.5级,如果皮革用于非接触部分则不作要求,油
变革、蜡变革及擦色革要求湿擦40次不低于3.5级。
7.5耐光照色牢度
耐光色牢度按ISO105:
B02:
1999方法进行,所有类型的皮要求72小时不低于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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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耐水渍
按ISO15700:
1998的方法进行,要求至少三级(无起泡或残留物)
7.7涂层粘着牢度
按ISO11644:
1993的规定进行,NONAME的要求不低于2N/10mm,非NONAME的要求不低于2.5N/10mm,苯
胺革、油变革、蜡变革不作要求。
7.8撕裂强度
撕裂强度按ISO3377-1:
2002,要求NONAME撕裂强度不低于15N,其他的不低于30N7.9耐曲折
按ISO5402-2002进行,要求头层2万次涂层不裂,二层1万次不裂,但是如果二层用作座垫
面等接触部分,则要求耐曲折2万次涂层不裂
7.10PH值
PH值按ISO4045的规定进行,铬鞣革的PH值要求3.5~5.5,如果PH值低于4.0时,其稀释差不
大于0.7
7.11耐冷裂
耐寒按ISO17233:
2002的规定进行,头层要求-15?
涂层不裂,二层要求-10?
不裂。
有特殊性能的
皮革除外,例如裂纹革等
7.12粘连性
按ASTMD6116:
2003的方法进行,要求不粘连。
7.13阻燃性能试验方法
按BS5852part1:
1979的规定进行测试,按UKfurnitureandfurnishings(fire)(safety)regualtions1988的要求7.14游离脂肪酸
按BSENISO4048的方法进行,要求不多于1%
7.15偶氮(AZO)
按CENISOTS17234:
2003的方法进行,要求检测不到。
要求染料的配方一旦确定后,如更改其中
任何一种染料,则必须通知本公司,待测试更换后的配方通过AZO后才可正式使用。
7.16五氯苯酚(PCP)
按CEN/TS14494:
March2003的方法进行,要求不大于5PPM
7.17六价铬(CrVI)
按DIN53314:
1996进行,要求检测不到(检测极限为3PPM),对于六价铬的控制,要求皮革供
应商确定一家铬鞣剂供应商的一种规格的鞣剂,并书面通知本公司。
当更换铬鞣剂时,
新铬鞣剂生产的皮革必须通过六价铬的测试。
7.18甲醛含量(falmlyhyde)
按DIN53315Partb进行,要求不大于150PPM。
7.19TCMTB
按BLCmethod7A.6的方法进行,要求250~375mg/kg之间
7.20烷基苯酚-乙氧基化合物(APEO/NPEO)
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要求不大于100PPM,针对每一家皮革供应商的每一种皮革,本公司
在使用前均须测试其APEO/NPEO的含量,在合格范围内才可使用。
当皮革供应商改变皮胚
或任何一种皮革化工材料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公司,并重新进行APEO/NPEO的测试。
7.21镉
用ICP分析法,要求不大于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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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验规则
8.1对于每一种新风格的皮革,当一年的采购量大于80000SF时,需要对7.3~7.21要求中的所有项
目进行测试,由供应商提供样品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测试。
8.2出厂检验:
产品出货前都应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后出厂,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磨
擦色牢度,撕裂,同时,对于每一交货批供货厂家都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
告中至少要包括磨擦色牢度、撕裂强度及涂层牢度。
8.3每种皮在生产前至少要有该产品在两年以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目合格测
试报告,以后每隔两年至少检测一次;如工艺或材料有变动时,要求对全项目进行
重新检测
8.4验收检验项目:
先对外包装及标识进行验证,然后按以上要求的干湿擦、撕裂条款
逐项进行检验。
8.5检验:
检验批的组成:
以同一材料、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时间、同一交货批的产品为一验
收检验批。
抽样检验:
采用随机取样法,以张为样本单位,按03-STD-QA-001的规定进行。
8.6样本判定:
样品若都符合第7.3和7.8中的干湿擦、撕裂等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且样
品的含水率和厚度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样品为合格品,否则,判样品为不合格品。
8.7批的判定:
样品经规格尺寸、外观检验都符合8.5规定的抽样方案,则判批规格尺寸、
外观合格,否则,判批规格尺寸、外观不合格;样品经物理机械性能试验的不合格品
数若都不超过8.5对应抽样方案的合格判定数,则判批物理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否则,
判批物理机械性能试验不合格。
8.8不合格的处置:
对于不合格批,验收方有权退货。
对于物理机械性能试验不合格,验
收方有权停止其供货,同时,责令生产方采取纠正措施并经验证有效后可恢复供货。
对于级别比例不符合要求或利用率不符合要求,收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定的折扣以满足
生产的需要。
对于尺寸偏差超过与供应商规定的要求,则有权要求扣除相应的数量。
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收方有权要求将不合格的材料退回或折扣使用。
9验货通过并不免除产品交付客户后出现质量问题生产方所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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