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G05可研报告正式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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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G05可研报告正式版1
黄山市G205国道及梅林南路
PPP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正式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黄山市G205国道及梅林南路PPP投资项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
本项目由黄山市政府授权委托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实施。
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2004年5月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原公司进行了重组增资。
截止2011年底,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2.96亿元,总资产85.1亿元,净资产47.6亿元,是直属黄山市市政府领导的,具有一级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建投融资和国有资产运营企业。
(三)项目背景
1.城市背景
黄山市是安徽省的省辖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西南与江西省交界,东南与浙江省为邻。
总面积9870平方公里,人口147.28万。
黄山市境内汇聚丰富的自然资源与历史人文遗迹于一身,是古徽州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徽派文化源远流长,旅游资源丰富多彩。
黄山市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新兴旅游城市。
近年来,黄山市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攀升。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9%;全年财政收入9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8亿元,增长14.5%。
近四年黄山市GDP及财政收支情况表
年度
GDP
人均GDP
财政收入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公共财政支出
2014年
507.2亿
37450元
90.2亿
68.0亿
148.7亿
2013年
470.3亿
34725元
81.0亿
59.4亿
136.7亿
2012年
420.9亿
31452元
76.9亿
56.3亿
124.5亿
2011年
378.8亿
27966元
64.0亿
45.5亿
96.2亿
注:
数据来源于黄山市统计局。
2.建设背景
G205国道改建项目是中心城区“一环五枝”快速路网的东环和北环部分,南起屯光大道,向北绕行在徽州文化园东侧跨越皖赣铁路,接至徽州区永佳大道,向西延伸至新城区新城大道,与快速西路共同形成环绕黄山市主城区绿脉金竹山的一条“环形”快捷通道。
新城大道规划为城际快速通道,北连合铜黄高速公路(潜口下站口),可达黄山风景区,南接中心城区(篁墩),经王村镇与徽杭高速公路连接。
梅林南路是联系黎阳片区、现代产业园与经济开发区、徽州区的快速通道。
改建后的G205国道与梅林南路将形成城市组团间沟通的快捷通道,对于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路网,增强组团间联系,促进“一体化”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3.对接情况
2014年12月9日,时任黄山市市长、现任市委书记任泽锋,市委常委刘孝华一行在合肥市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铁四局”)总经理王传霖、副总经理汪志成等就黄山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并达成了合作意向。
2015年3月8日,中铁四局副总经理汪志成、投资发展部部长徐新国、中铁四局安徽投资公司总经理吴新荣等一行赴北京,就《黄山市G205国道改建与梅林南路PPP项目合作建议方案》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进行了汇报。
2015年3月11日,中铁四局副总经理汪志成、中铁四局安徽投资公司总经理吴新荣一行到黄山市就《黄山市G205国道改建与梅林南路PPP项目合作建议方案》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2015年3月23日,黄山市市委常委刘孝华等一行与中铁四局副总经理汪志成等在合肥市就黄山市G205国道改建项目、梅林南路项目的投资建设事宜进行了进一步商讨,并形成了会谈备忘录,锁定了部分合作条款。
会谈备忘录见附件一。
2015年4月1日,中铁四局安徽投资公司再次到黄山,与黄山市有关领导、市建委等就黄山市PPP合作备忘录细节进行了沟通。
4.投资背景
通过多次调研,项目的市场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环境条件、社会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外部配套条件、投资环境相对较好。
参与本项目投资的主要背景如下:
(1)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中铁四局在黄山市设有黄山中铁旅游公司,并开发了“中铁滨江名邸”房地产项目,参与建设了京福铁路与黄杭铁路等许多大型工程项目,资金实力和建设管理能力得到黄山市政府的高度认可。
黄山市政府对中铁四局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尤为重视。
(2)投资返还资金有保障
黄山市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GDP与政府财政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政府方同意将本项目“购买服务”款项的支付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财政预算,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市场发展的需要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当前各级政府大力推广PPP投融资模式,全国已公布的PPP项目过万亿。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属于纯公益性的PPP性质,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成功实施,具有示范作用,也将进一步提高中铁四局的市场影响力,得到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
(四)项目前期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业主分期分批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如下:
1.G205国道一期、二期
(1)已完成立项审批、节能审查登记备案、可研编制及审批、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局已出具规划红线、规划预审意见,已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土局已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已完成土地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核减,土地报批已上报省政府待批。
(4)环保局已出具环保预审意见,已完成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及审批。
(5)已完成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
(6)已完成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报批,已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
(7)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
2.G205国道三期
已完成立项、可研(水保、地灾、环评、林地报批、土地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核减)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正在编制。
土地报批已进入审核阶段。
3.梅林南路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单位已明确;征地、拆迁统计工作已完成。
正申请立项、土地组件报批及安置区的规划设计等工作,其中迁坟工作先期启动。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黄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包括G205国道(一期、二期、三期)与梅林南路(具体详见下表),工程范围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电力排管、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总投资估算9.6亿元,其中建安7.7亿元。
PPP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讫点
建安费用
前期费用
总投资
1
G205国道一期
篁墩—择树下
24007
6002
30009
2
G205国道二期
古岩寺—黄源东
29365
7341
36706
3
G205国道三期
黄源东—九亩段
12056
3014
15070
4
梅林南路
梅林大桥—迎宾大道
11245
2811
14056
合计
76673
19168
95841
三、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并实施,黄山市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铁四局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双方共同出资成立PPP项目公司,负责黄山市G205国道改扩建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与梅林南路“投融资、建设、维修与养护管理”。
为有效规避合并会计报表而提高资产负债率,黄山市政府同意中铁四局引入产业基金参股PPP项目公司及为项目资本金筹资。
中铁四局(含产业基金)从PPP项目公司取得固定投资回报。
黄山市政府按约定分期分批返还中铁四局(含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及回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采用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在最后一期返还款中支付。
四、投资建设范围
投资建设范围包括:
1.G205国道一期、二期、三期及梅林南路的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电力排管、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由PPP项目公司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委托中铁四局实施。
2.前期费用为总投资的20%,由PPP项目公司委托黄山市政府包干使用。
3.运营期内道路的管理,包括:
道路、排水、公共绿地和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的维修与养护等。
由PPP项目公司委托黄山市市政管养部门实施。
五、PPP项目公司内部分工
(一)政府方负责事项
1.确保本项目进入省级PPP项目库(注:
本项目为安徽省发布的第一批PPP试点项目之一,见附件二与附件三),对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政策性风险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资。
2.负责项目立项批复、工可、规划、土地、初步设计、征地拆迁、三通一平、施工配套与环境协调等前期工作。
3.负责涉及政府层面项目重大问题的协调。
4.接受已完工验收项目,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PPP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用。
5.作为PPP项目公司股东,同意将“购买服务”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返还中铁四局(含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及其回报。
(二)中铁四局(社会资本方)负责事项
1.按合同约定投入资金。
2.负责工程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负责。
3.有权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投资及其回报。
六、投资额中相关费用的确定及工程款的支付
(一)投资额中相关费用的确定
投资额中相关费用主要由建安工程费、工程保险、建设管理费及双方认可的相关费用组成。
其中:
1.建安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依据政府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徽省现行定额、费用标准和黄山市造价站发布的编制期(2015年3月)材料信息价及约定原则进行编制,并经双方确认。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率按国家现行规定计取,如取费标准涉及浮动费率的,取中间值计算。
建设期内,材料价格与编制期施工图预算同期价格相比,发生变化在±8%范围内的,不予调整;超出±8%范围的,超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信息价的由双方共同向市场询价确定。
人工、机械台班费单价、规费等发生政策性调整时,按照省部级文件同步调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履行程序后据实调整。
目前G205国道一期、二期施工图(除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外)已完成,三期和梅林南路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其施工图预算编制比照一、二期确定原则执行。
2.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费用由PPP项目公司招标确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费用纳入投资范围。
3.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按预算编制办法计提,作为PPP项目公司建设期经费支出,不足部分,政府补贴,接受政府审计。
(二)工程款支付
在PPP项目公司成立后,与中铁四局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PPP项目公司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85%,交付使用后支付到90%,审计报告完成后支付到95%,余下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完成。
七、维修与养护
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实现项目运作,项目运作包含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营维修与养护。
PPP项目公司委托黄山市市政维养部门承担维养职责,费用由PPP项目公司、黄山市市政管理部门和道路养护单位共同洽商后确定,并签订三方《维修与养护合同》。
合同中需明确以下事项:
1.维修与养护工作内容为:
道路(排水)的管养与维护、公共绿地和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养与维护等。
2.明确运营维修与养护年限:
与投资返还期同步(暂按6.5年)。
3.明确项目运营维修与养护的取费标准按国家《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标准执行。
4.明确付费期限:
按季度付费。
八、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组成
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由中铁四局(含引入的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及回报、道路维修养护费用、运营期PPP项目公司经费支出等费用组成。
政府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购买服务”费用,费用估算详见附表(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
九、投资回报与投资返还
(一)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为中铁四局(含产业基金)投入的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除注册资本外项目资本金)的融资费用,融资费率按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列,并随央行新规同步调整。
投资回报以资金到账时间、占用时长及相应的融资费率计算。
(二)投资返还
本项目合作总时限为8年(建设期1.5年,投资返还期6.5年)。
项目交付使用后6.5年,黄山市政府每半年返还中铁四局出资总额(不含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的1/12及截止返还日未偿还款项应计的融资费用。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采用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在最后一期返还时支付。
十、保障措施
黄山市政府为社会资本投资人即中铁四局(含产业基金)投入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将全部需支付资金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按新《预算法》及财政部财金[2014]113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要求纳入合法合规的跨年度财政预算,并经人大批准。
十一、实施方案
(一)项目管理架构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由PPP项目公司与中铁四局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项目施工过程中,PPP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管理、项目投资开发成本(含资金成本)的确认和控制、组织验工计价及统一对外管理与协调等工作。
中铁四局授权子(分)公司成立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施工管理,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工期进度、企业信誉、经济效益等工作。
(二)工程进度安排
G205国道(一期、二期、三期)与梅林南路工程,专业较多(有道路、雨污水、边坡防护、给水、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路灯等),施工交叉作业较多,施工协调工作繁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计划工期1.5年,计划在2015年7月份开工建设,具体见以下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
号
工作阶段
2015年
3季度
2015年
4季度
2016年
1季度
2016年
2季度
2016年
3季度
2016年
4季度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4
5
路基工程施工
桥涵工程施工
排水工程施工
护坡工程施工
路面及附属工程施工
(三)安全质量控制
项目安全目标:
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
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则,实行全员参与、全面管理、全方位控制。
项目工程质量目标:
全部工程达到国家、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加大施工监督与物料设备质量验收力度,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对其实施的主体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质量控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局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及红线条款,严格要求各项目经理部执行,并灌输投资项目不同于通常的招投标项目,安全质量要求更高,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投融费的回收的理念。
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执行局管控、各子分公司直插现场指导、控制、项目办严格管理的制度,对各种安全质量隐患严格排查,杜绝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四)竣工验收、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政府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14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中铁四局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收到中铁四局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项目移交:
中铁四局配合政府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管养单位提交工程管养移交申请,管养单位应在30日内完成工程管养移交工作,并出具移交证书。
十二、投资计划及资金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9.6亿元,建设期为18个月。
按照项目建设
总工期进度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分年、季、月实施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项目资本金为3亿元,由PPP项目公司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在正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PPP项目公司注册时)到位100%的项目资本金。
2.除项目资本金外的项目资金6.6亿元,由PPP项目公司协调中国建设银行黄山市分行提供商业贷款,并根据工程进度与项目资本金按7:
3比例分期投入,商业贷款未到位前,项目资本金不能独立先行启动。
3.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按总工期18个月安排,前6个月内投入3.54亿,后12个月投入4.91亿。
项目建设资金分期使用计划具体见下表(单位:
万元):
注:
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
十三、资金筹措方案
本项目设计资金筹措方案有以下三种:
引入产业投资基金方案、组建联营合营企业方案、全投资方案。
方案一:
引入产业投资基金
本PPP项目公司资本金为3亿元。
其中:
注册资本1.6亿,黄山市政府出资6000万,股权比例为37.5%;中铁四局出资3000万,股权比例为18.75%;产业基金出资7000万(其中中铁四局提供劣后资金1000万),股权比例为43.75%。
(中铁建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意向函见附件四)
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的项目资本金差额1.4亿,由产业基金以股东借款方式提供(其中中铁四局提供劣后资金2800万)。
除项目资本金3亿元外,还需6.6亿项目建设资金,由PPP项目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黄山市分行贷款(建行贷款意向书见附件五)。
中铁四局不提供担保。
结构图如下:
引入产业基金方案图
注:
本项目资本金为3亿元,其中,除注册资本1.6亿元外的资本金差额1.4亿元,由产业基金以股东借款方式投入。
红色为注册资本出资额,蓝色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
方案二:
组建联营合营企业。
由黄山市政府、中铁四局、设备提供商三方共同出资组建联营合营的PPP项目公司。
PPP项目公司1亿元注册资本中,黄山市政府出资4900万,股权比例为49%;中铁四局出资4900万,股权比例为49%;设备提供商出资200万,股权比例为2%。
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项目资本金还需2亿元,由中铁四局引入的产业基金提供,中铁四局出资4000万劣后资金。
剩余项目建设资金约6.6亿元,由PPP项目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
结构图如下:
联营合营方案图
注:
红色数字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蓝色为除注册资本外的项目资本金。
方案三:
全投资方案。
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中铁四局出资5100万,股权比例为51%;黄山市政府出资4900万,股权比例为49%。
剩余项目建设基金约8.6亿元,全部由中铁四局以自有资金提供。
资金筹措方案一与方案二都需要银行贷款。
目前,黄山市建行已同意为本项目贷款,无需中铁四局提供担保。
贷款拨付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与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贷款期限与项目周期相匹配,贷款成本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十四、退出机制
1.中铁四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由政府方回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转让程序,涉及费用由双方依规定各自承担。
2.中铁四局及产业基金按相关合同约定价格向政府方转让股权,如实际转让价格超出股权金额(注册资本及回报),则政府方有权将超出部分与支付给股权方的金额相抵减,或由中铁四局退回差额部分;如实际转让价格低于股权金额,则政府方向中铁四局补足差额。
中铁四局退出项目公司股权后,应在1个月内,配合政府方完成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PPP公司其它股东的股权退出参照上述规则操作。
十五、财务评价
(一)方案一财务评价
1.项目施工利润
经局有关部门测算项目总体施工利润为13860万元。
2.投融资管理费收益
项目建安费用的融资费用按7.67%(5年期以上央行贷款基准利率1.3倍)计取,经测算,中铁四局提供的项目资本金融资费用收入为10040万元。
本项目中,产业基金出资2.1亿,除中铁四局出资0.38亿作为劣后级,需向社会募集资金1.72亿。
产业基金募集的资金要求取得相应的年化收益,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0.7亿)年化收益率为12%,其他资金(1.02亿)年化收益率为9%。
经测算资金成本为10392万元。
投融资管理费收益=融资费用收入-产业基金的资金成本=10040-10392=-352(万元)。
3.项目总投资收益
项目总投资收益=13860-352=13508万元。
4.财务评价表
财务分析基础参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或指标
备注
1
工期
1.5年
2
支付期
6.5年
3
投入资金(万元)
24000
其中产业基金出资17200万元
4
基金融资利率
9%-12%
注册资本12%,股东借款9%
5
支付利率
7.67%
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3倍
6
施工利润率(暂定)
18%
7
营业税及附加
3.45%
8
所得税率
25%
9
项目管理费(万元)
480
10
折现率(年/月)
5.90%/0.49%
11
期望报酬率(年/月)
16.00%/1.33%
财务评价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说明
1
修正的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MIRR)
12.77%
大于8%
2
修正的项目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MIRR)
26.20%
大于16%
3
财务净现值(NPV)
7357
大于0(万元)
4
项目全投资动态回收期(年)
6.9
含建设期
5
投融资管理费收益(万元)
-352
6
施工利润(万元)
13860
四局收取
5.财务分析附表
(1)项目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四)
(2)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五)
(3)损益表(见附表六)
(4)收入表(见附表七)
(5)还本付息表(见附表八)
(二)方案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的总投资收益由两部分组成:
项目施工利润与投融资管理费收益。
1.项目施工利润
项目工程建安费用7.7亿元,经局有关部门测算项目总体施工利润率为18%,则施工利润为13860万元。
2.投融资管理费收益
该方案中,中铁四局与产业基金共提供了2.49亿项目资本金,其融资费用按7.67%(5年期以上央行贷款基准利率1.3倍)计取。
经计算融资费用为9052万元。
引入的产业基金出资2亿元,除中铁四局提供4000万劣后级资金,剩余1.6亿向社会募集,募集的资金年化收益率为9%。
经计算产业基金资金成本为:
6840万。
投融资管理费收益=融资费用-资金成本=9052-6840=2212(万元)。
3.项目总投资收益
本项目总投资收益为:
施工利润+投融资管理费收益=13860+2212=16072万元。
4.财务评价表
财务分析基础参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或指标
备注
1
工期
1.5年
2
支付期
6.5年
3
投入资金(万元)
24900
其中产业基金出资16000万
4
基金融资利率
9%
5
支付利率
7.67%
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3倍
6
施工利润率(暂定)
18%
7
营业税及附加
3.45%
8
所得税率
25%
9
项目管理费(万元)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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