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pct考试判断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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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pct考试判断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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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pct考试判断题
1.国际申请中无意漏掉的项目或部分,若已包含在优先权申请中,可以加入进来而不影响国际申请日。
()
答案:
对(其中项目是指说明书之全部或权利要求书之全部;部分是指说明书之部分,权利要求书之部分或附图页之部分或全部。
)
2.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合作条约下的指定局,对2007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20.3(a)(ii)和(b)(ii),20.5(a)(ii)和(d)以及20.6不予适用,作为受理局对2007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20.3(a)(ii)和(b)(ii)予以接受。
()
答案:
对
3.PCT最低文献包括韩国的专利文献。
()
答案:
对(细则34)
4.国际检索应在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基础上进行,不用考虑附图。
()
答案:
错(PCT条约第15条)
5.国际检索的期限为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
答案:
对(实施细则42.1)
6.在国际检索单位开始国际检索之前,国际申请被撤回或视为撤回的,则该国际检索单位必须将检索费退还给申请人。
()
答案:
错(行政规程510)
7.在国际检索报告中引证的任何文件都可以以缩略形式在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中述及。
()
答案:
对(行政规程503)
8.按条约19条向国际局提出修改权利要求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自国际检索单位将国际检索报告向国际局和申请人送交之日起2个月内,以后到期者为准。
()
答案:
错(实施细则46条)
9.如果提出国际申请所用的语言与该申请公布时所用语言不同,则按条约19条所作的对权利要求的修改应使用申请时所用语言。
()
答案:
错(实施细则46条)
10.国家局或政府间组织必须被指定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是成为国际检索单位的最低要求之一。
()
答案:
对 (实施细则36条)
11.国际检索的目的是判断申请文件是否具备三性。
()
答:
错。
目的是发现有关的现有技术。
(PCT条约第15条)
12.制定国际检索报告的期限为自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9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3个月,以后到期者为准。
()
答:
错。
应为:
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
(PCT实施细则第42条)
13.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有权享受一次机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国际申请的说明书向国际局提出修改。
()
答:
错。
应为对权利要求向国际局提出修改。
(PCT条约第19条)
14.申请人在依据PCT条约第19条对权利要求向国际局提出修改时,修改不应超出国际申请提出时对发明公开的范围,即使指定国的本国法准许修改超出上述公开范围,不遵守这个规定在该国也应产生不利后果。
()
答:
错。
如果指定国本国法允许修改超范围,则在该国不应产生任何后果。
(PCT条约第19条)
15.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不符合规定要求,以至于不能进行有意义的检索,检索单位应作相应的宣布,并通知申请人和国际局将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
答:
对(PCT条约第17条)
16.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国际申请不符合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单一性的要求,该检索单位可以要求申请人缴纳附加费,也可以不要求申请人缴纳。
()
答:
错。
应为“检索单位应要求申请人缴纳附加费”。
(PCT条约第17条)
17.并非每一国际申请都应经过检索。
()
答案:
错
18.当国际申请有几个国际检索单位可以负责进行检索时,应由申请人选择由哪个国际检索单位检索。
()
答案:
对
19.国际检索报告应记明作为优先权要求根据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如果要求一个以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时,记明所有在先申请的申请日。
()
答案:
错
20.国际局收到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发来的要求书后,即通知选定国的选定局,并在公报上公布该要求书的信息,对这一信息的公布可早于国际申请的公布。
()
答案:
错(指南3.12)
21.如果有两个或者多个申请人,只要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的至少一个申请人是受条约第II章约束的一个居民或国民就足够了,而不必考虑申请人指定的选定国。
()
答案:
对(指南22.08)
22.提交国际申请时,如果申请人未撤回所有指定国,则初步审查要求书的提交构成对所有指定国的“选定”。
()
答案:
对(指南3.03)
23.国际初步审查是国际申请的可选程序,在申请人未提交初步审查要求书的情况下也可进行。
()
答案:
错(参见指南3.02)
24.如果在缺乏单一性的情况下国际初步审查不能满足三个规定的期限,则在收到初步审查附加费后,或者在查明缴费期限届满后未缴纳该费用,则迅速做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
()
答案:
对(PCT实务手册第124页1.4)
25.在传送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之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以后到期者为准)的期限届满之前,审查员不应启动国际初步审查,除非申请人选择了PCT/IPEA/401表第IV栏第4项明确要求在上述期限届满前提早启动国际初步审查。
()
答案:
对(PCT实务手册第125页2.1)
26.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作出之前处于保密状态。
除非申请人请求或授权,无论是国际局还是国际初步审查单位都无权使用国际初步审查的文档。
一旦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应当为任何提出要求的选定局提供文件。
()
答案:
对(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指南[3.25])
27.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用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作出的情况下,国际局将该报告翻译成英语并将译文传送给索要该译文的选定局,也同时传送给申请人。
申请人有权对译文的准确性作出书面陈述,并将该书面陈述的副本传送至国际局和每一个有关的选定局。
()
答案:
对(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指南[3.28])
28.对于没有做出过任何国际检索报告的权利要求,需先进行检索后进行国际初步审查。
()
答案:
错(PCT实务手册第127页2.3)
29.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的同时提出了国际初步审查的请求,那么国际检索单位就可以不作出书面意见。
()
答案:
错(见指南17.04)
30.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作出之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会晤与申请人进行非正式的交流。
()
答案:
对(见指南17.06)
31.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应采用PCT/IPEA/408表(用于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意见)。
()
答案:
错(见指南17.10)
32.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在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时,如果不同意国际检索单位根据细则43.3给出的技术主题分类号,就应当另外采用正式的表格,对分类号进行变更。
()
答案:
错(见指南17.12)
33.如果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审查员查找到了其他相关文件,那么这些文件与国际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文件要同等对待。
()
答案:
对(见指南17.66)
34.为了更好地克服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反对意见,审查员有义务要求申请人以某种具体方式修改国际申请。
()
答案:
错(见指南17.68)
35.即使申请人在答复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时提出了反驳意见,审查员也没必要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对申请人的相关反驳意见进行评论。
()
答案:
错(见指南17.70)
36.对血样所进行的诊断性检测属于细则67
(1)(iv)规定的被排除在国际初步审查之外的主题。
()
答案:
错(见指南9.10)
37.如果国际检索报告中引用的一份或多份引证文件在最早的优先权日之后公布,那么在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中也需要审核该最早优先权日的有效性。
()
答案:
对(见指南17.26)
38.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合作条约第二条所称的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
答案:
错
39.在国际检索报告中,P类对比文件指的是公布日先于国际申请日但迟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的文件。
()
答案:
对
40.如果国际检索单位在国际检索阶段未提出单一性问题,那么审查员在国际初审阶段就不应当再考虑该问题。
()
答案:
错
41.当检索文档中出现同族专利的一项以上的专利时,在为引证而从这些文件中进行选择时,审查员应当优选选用英文文件,以方便各个国家使用对比文件。
()
答案:
错
42.当国际申请有一个以上申请人时,只表示请求书中第一个提及的申请人,其他申请人在第一申请人的名称后用“等”(etc.或ETC)表示。
()
答案:
错
43.国际检索是国际申请的一个必经程序。
()
答案:
对
44.国际申请的摘要中不得出现“本发明涉及”等含蓄的措辞。
()
答案:
对
45.如果国际申请要求了优先权,那么在书面意见中应当核实该一个或多个优先权是否有效。
()
答案:
错
46.国际检索报告第一页表明该报告的总页数,该页数包括PCT/ISA/210表和PCT/ISA/220表中的总页数。
()
答案:
错
47.当一份国际申请没有附图时,需要在210表第1栏中“关于附图”中注明“b无摘要附图”。
()
答案:
错
48.写210表时,第2页“A.主题的分类”栏中的内容需要填写在附加页中。
()
答案:
错
49.有关说明书(序列表部分除外)和权利要求书,使用规定的语言撰写是给予国际申请日的一个条件。
()
答案:
对
50.有关摘要、附图中可能包含的文字和请求书,符合语言的要求是给予国际申请日的条件。
()
答案:
错
51.如果提出国际申请的语言不是申请人选择的主管国际检索单位所接受的语言,申请人必须提供同时是下列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
该国际检索单位接受的语言和公布的语言。
()
答案:
错
52.请求书的语言应当是受理局接受的公布语言。
()
答案:
对
53.撰写摘要的语言必须与撰写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语言相同。
()
答案:
错
54.当美国是指定国时,所有的发明人应当被指明为申请人。
()
答案:
对
55.对于不同的指定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必须相同。
()
答案:
错
56.当国际申请包含前后不一致或形式上的小缺陷时,受理局可以依职权进行改正。
()
答案:
对
57.后接收的摘要不影响国际申请日。
()
答案:
对
58.包含在国际申请中的序列表的纸页应当作为说明书的单独部分提交。
()
答案:
对
59.提出国际申请之后提交的包含序列表的纸页不能作为该国际申请的一部分。
()
答案:
错
60.如果包含保藏微生物或其它生物材料记载的纸页没有使用与说明书相同的语言撰写,受理局不能给出国际申请日。
()
答案:
对
61.引用未公布的,在前递交的专利文件,不应当视作发明公开的一部分。
()
答案:
对
62.如果优先权文件是由受理局出具,申请人可以不提交优先权文件,而请求受理局准备优先权文件并将该文件送交国际局。
并且受理局不可以要求申请人为此缴纳费用。
()
答案:
错(见细则第17.1(b))
63.如果对一项优先权要求的改正或增加导致优先权日发生变动,则自原适用的优先权日起计算的任何期限,应改为自变动后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
答案:
错(见细则第26之二.1(c))
64.在先申请的提交日期应当在国际申请日前12个月之内。
()
答案:
对(见细则第4.10(a))
65.受理局应以收到国际申请之日作为国际申请日。
()
答案:
错(见条约第11条
(1))
66.明显地是由于装订时的疏忽而遗漏了国际申请的整页,申请人可以请求更正。
()
答案:
错(见细则第91.1(c))
67.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只要接受国际申请的局是一个缔约国的受理局或者是代表一个缔约国的受理局,而且申请人中至少有一人是该缔约国的居民或者国民,就应认为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
答案:
对(见细则第18.3和19.2)
68.如果国际申请提及附图,而实际上该申请并没有附图,受理局应相应地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这些附图;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这些附图的,应以受理局收到附图之日为国际申请日。
()
答案:
对(见条约第14条
(2))
69.如果国际申请没有发明名称或者没有摘要,并且受理局已将要求申请人改正这一缺陷之事通知了国际检索单位,则国际检索单位应在收到申请人补交的发明名称或者补交的摘要后进行国际检索。
()
答案:
错(见细则第37.1和38.1)
70.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的相应期限届满前办理。
()
答案:
对
71.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可以同时填写“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类型。
()
答案:
错
72.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的发明名称应与原始国际申请请求书中的发明名称的译文一致。
()
答案:
错
73.经国际局登记已经死亡的申请人,在进入国家阶段时,不再写入进入声明中。
()
答案:
对
74.针对中国的发明人经国际局登记已经死亡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不再作为发明人填写在进入声明中。
()
答案:
错
75.国际申请是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提出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需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的文字和摘要的中文译文。
译文与原文明显不符的,该译文不作为确定进入国家阶段日期的基础。
()
答案对
76.在国际阶段,国际申请说明书中包含的以计算机可读形式提交的纸页在200页以上大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部分,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可以只提交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
()
答案错
77.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附图中有文字内容,并且国际公布是使用外文的,应当将其译成中文,附图中的“Fig”字样无需译成中文。
()
答案对
78.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没有提交附图中文字的译文,或者提交的译文不完全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改正形式缺陷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
()
答案错
79.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在没有多余词句的情况下,审查员不得以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关于摘要字数的规定为理由要求申请人修改或自行删改。
()
答案对
80.使用中文完成国际公布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需要提交“进入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PCT/CN501表)、原始申请文件(摘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的副本。
()
答案错
81.由专利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
答案对
8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专利局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的,实质审查费不予减免。
()
答案对
83.说明书中包含纸页在400页以上大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该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应缴纳的说明书附加费按照400页收取。
()
答案对
84.如果受理局发现,在规定的期限内仅就一个或几个指定国家缴清第4条
(2)规定的费用,则其对所有国家的指定被认为撤回。
()
答案:
错
85.对不同的指定国,请求书可以写明不同的申请人。
()
答案:
对
86.国际申请的请求书中,如有多个申请人时,应由申请人代表在请求书上签字。
()
答案:
错
87.申请人声称在首次提交的国际申请中缺少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者附图的某一页或某几页,如果后交文件是在首次提交文件收到日起一个月之后收到的,将不予考虑。
()
答案:
错
88.国际申请日应认为是在每个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
答案:
对
89.符合巴黎公约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国际申请在巴黎公约各缔约国内可以作为另一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
答案:
对
90.国际申请在每个指定国内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
()
答案:
对
91.自国际申请日起,在条约规定的期限内,在每一成员国内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
()
答案:
对
92.根据条约确定了国际申请日的国际申请相当于巴黎公约所称的正规国家申请。
()
答案:
对
93.国际局对优先权要求的有效性审核如有疑问,作为指定局或选定局的专利局应再次审核。
()
答案:
错
94.如果PCT申请的国际阶段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有书写错误,在进入国家阶段提出改正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将在先申请副本与优先权声明的事项进行核对,确认优先权要求中的错误是由于书写中的疏忽造成的,可以允许申请人改正。
()
答案:
对
95.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后提出的改正优先权要求的请求可以考虑。
()
答案:
错
96.进入国家阶段允许提出新的优先权要求。
()
答案:
错
97.当申请人提供优先权副本后,审查员应当以优先权文件为依据,检查优先权声明中的内容,如果与优先权文件记载不一致,审查员应当发出“改正优先权要求缺陷通知书”(PCT/CN506表)。
()
答案:
错
98.由国际局或者受理局宣布过优先权要求视为未提出的,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不能再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的请求。
()
答案':
错
99.进入国家阶段之后提出的恢复优先权的请求不予考虑。
()
答案:
对
100.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外国优先权。
()
答案:
错
101.由于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所以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
答案:
错
102.复查请求应当自收到有关处理决定的通知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
()
答案:
()应是两个月
103.提出复查请求时,只需陈述要求复查的理由。
()
答案:
()应同时附具要求进行复查处理决定的副本
104.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查请求,审查员经复查认为国际单位作出的决定是不正确的,那么继续进入国家的处理和审查,对于受理局未确定国际申请日的申请,将该申请进入中国阶段的日期为申请日。
()
答案:
()审查员应通知申请人,该申请被认为是在应当确定为国际申请日的那一日向专利局提出的
105.申请人不能对译文错误作主动修改。
()
答案:
()
106.审查员应当对申请人所作出的译文错误的修改进行核实,只接受确实属于译文错误,且修改后的内容与原文一致的译文错误更正。
()
答案:
对
107.由于国际阶段程序的中断而没有完成国际公布的申请,审查员进行审查时,应当以国际局传送的档案文件中登记本的副本代替国际公布文本。
()
答案:
对
108.如果包含微生物或其它生物材料记载的页是说明书的一部分,则必须使用与说明书同样的语言。
()
答案:
对(务实手册168页)
109.有时申请人会在国际阶段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此时其具有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作用。
()
答案:
错(务实手册168页)
110.对保藏事项的说明可以作为说明书的一部分写在说明书里,也可以以单独纸页的形式提交。
()
答案:
对(务实手册168页)
111.术语“生物材料”是指任何带有遗传信息并能够自我复制或者能够在生物系统中被复制的材料。
()
答案:
对(务实手册168页)
112.在国际申请中,记载生物材料的保藏是必要或必须的。
()
答案:
错(务实手册168页)
113.如果国际申请涉及生物材料,在确定国际申请是否满足条约第5条有关充分公开的要求和在确定其是否满足条约第6条的支持要求时,可不考虑生物材料的保藏。
()
答案:
错(务实手册168页)
114.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不具有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作用,仅被视为对保藏事项的单独说明纸页。
()
答案:
对(务实手册168页)
115.每个国家局向国际局提供的为了国家局的专利程序,其本国法认可的生物材料应提交保藏的保藏单位的名称。
()
答案:
对(务实手册168页)
116.除非在申请人指南附件L的表格里另外指明,为了各国家局专利程序的目的,可以向已经根据《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取得国际保藏单位资格的任何保藏单位进行保藏。
()
答案:
对(务实手册168页)
117.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作出过说明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其中该指明必须指出有关内容在文件中的记载位置。
()
答案:
错(该指明应当包括指出记载保藏事项的文件种类,以及必要时指出有关内容在文件中的记载位置。
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
)
118.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已经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对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作出说明,但是没有在进入声明中予以指明或指明不准确的,可以在自办理进入手续之日起四个月内主动补正。
()
答案:
(对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
119.在PCT国际阶段,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日提交对保藏的生物材料的说明。
()
答案:
错(只要该说明在国际局完成国际公布准备工作之前到达国际局,就应认为该说明已及时提交。
见PCT条约细则13之二.3(a).4(a))
120.由于国际申请的特殊程序,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期限是自办理进入手续之日起四个月。
()
答案:
(对。
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
)
121.对保藏的生物材料的说明一经提交,就不得修改。
()
答案:
错(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日时提交了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证明,并且国际局将其作为国际申请的一部分包含在国际公布文本中,申请人请求对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说明中遗漏事项作出补充的,审查员可以以国际公布文本中的保藏证明为依据,同意其补充或改正。
见指南第三部分第324页倒数第三段。
)
122.在国际阶段申请人没有作出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说明,而进入声明中声称该申请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审查员应当予以接受。
()
答案:
(错应当发PCT/CN513表,通知该样品视为未保藏)
123.申请人在申请日时提交了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证明,但国际局未将其作为国际申请的一部分包含在国际公布文本中,申请人可以对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说明中遗漏事项作出补充。
()
答案:
错(必须同时满足国际局将其作为国际申请的一部分包含在国际公布文本中这一条件,才允许进行上述补充。
)
124.审查员发现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说明与保藏证明中记载的保藏事项的内容不一致,无法确定不一致是由于书写错误造成的,可以发出“关于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补正通知书(PCT/CN527)”。
()
答案:
(错必须要确定不一致是由于书写错误造成的,才可以发出)
125.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说明,作为国际申请的一部分,进入国家阶段时没有译成中文,审查员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则视为没有作出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说明。
()
答案:
对
126.当国际申请涉及保藏的生物材料时,受理局需检查申请中是否作出含有保藏的生物材料的记载事项的标记,或者该生物材料记载事项是否与申请相关。
()
答案:
错(pct指南第290页228)
127.在国际申请中,对于保藏的生物材料的记载,对不同的指定国应当作出相同的生物材料保藏的记载。
()
答案:
错(pct指南第64页)
128.在国际阶段申请人没有作出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说明,而在进入声明中声称该申请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该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
()
答案:
对(中国指南第324页)
129.国际申请中生物材料保藏的说明是以“关于微生物保藏的说明”(PCT/RO/134表)的形式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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