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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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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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
第三条在国家出台停工留薪期规定标准之前,我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按《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附后,以下简称《目录》)执行,以后国家或我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所受伤害未列入《目录》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对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争议的,可报请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四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交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第五条多部位、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工伤职工,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六条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在原发性损伤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增加2个月。
第七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第八条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对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接到确认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论为最终确认结论。
第九条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十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之后至本办法施行之前,有关停工留薪期的问题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分类目录(试行)使用说明
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
停工留薪期的延长和缩短,依据《重庆市工伤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下背、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37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神经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
(1)擦伤;
(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
(1)动物咬伤;
(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
(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
(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
关节(囊)以及韧带的
(1)撕脱;
(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
(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害;
(2)神经和脊髓连续性(连接)的损害;(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
(1)撕脱;
(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
(1)撕脱;
(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
各种原发性损伤造成的后遗症,是损伤造成的后果。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1(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头部损伤
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1个月
头部开放性伤口S011个月
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
03个月
颅底骨折S02。
16个月
眼底骨折S02.33个月
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
44个月
牙折断S02。
54个月
下颌骨骨折S02.64个月
累及颅骨和面骨多发性骨折S02。
74个月
其它颅骨和面骨骨折S02.86个月
头部的关节和韧带脱位
扭伤S03颌关节脱位S03。
04个月
鼻中隔软骨脱位S03。
12个月
牙脱位S03。
24个月
颅神经损伤S04视神经经和视路损伤S04.04个月
动眼神经损伤S04。
16个月
滑车神经损伤S04。
26个月
三叉神经损伤S04.36个月
展神经损伤S04.46个月
面神经损伤S04。
56个月
听神经损伤S04.66个月
副神经损伤S04.76个月
其他颅神经损伤S04。
86个月
眼和眶损伤S05结膜和角膜擦伤S05.01个月
眼球和眶组织轻度挫伤S05。
11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
26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不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
33个月
眼穿透性伤口,伴有或不伴有异物S05.46个月
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
56个月
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6个月
眼撕脱伤S05。
76个月
眼和眶的其它损伤S05.83个月
颅内损伤S06脑震荡S06。
2个月
硬膜外出血S06。
6个月
创伤性硬膜下出血S06。
6个月
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3个月
其他颅内损伤S06。
4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2(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头部损伤
(S00—S09)头部挤压伤S071个月
头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08头的部分创伤S08。
06个月
耳创伤性切断S08。
13个月
头部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23个月
头部未特指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33个月
头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09头部血管损伤S09。
01个月
头部肌肉和肌腱损伤S09.11个月
耳鼓膜创伤性破裂S09。
23个月
头部多发性损伤S09。
36个月
颈部)损伤(S10—S19)颈部浅表损伤S101个月
颈部开放性伤口S111个月
颈部骨折
S12第一颈椎骨折S12.06个月
第二颈椎骨折S12.16个月
颈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12.28个月
颈部其他多发性骨折S12。
33个月
颈部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
S13颈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13。
06个月
颈椎脱位S13.16个月
颈部多发性脱位S13。
28个月
颈部扭伤S13.32个月
甲状腺区扭伤S13.42个月
颈部水平的神经和脊髓损伤
S14颈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14。
012个月
颈部脊髓神经根的损伤S14.112个月
臂丛神经损伤S14.212个月
颈部周围神经损伤S14.312个月
颈部交感神经损伤S14.412个月
颈部水平的血管损伤S15颈动脉损伤S14。
03个月
颈部多处血管的损伤S14。
16个月
颈部挤压伤S171个月
胸部损伤(S20-S29)
胸部浅表损伤S20乳房挫伤S20。
02个月
胸部挫伤S20.12个月
胸部多处浅表损伤S20.72个月
胸部开放性伤口S212个月
肋骨、胸骨和胸部脊柱骨折
S22胸椎骨折S22.06个月
胸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22。
112个月
胸骨骨折S22.23个月
肋骨骨折S22.33个月
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4个月
骨性胸廓其他部位骨折S22。
83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3(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胸部损伤(S20—S29)胸部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23胸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23。
06个月
胸椎脱位S23.16个月
胸部脊柱扭伤S23。
22个月
肋骨和胸骨扭伤S23.32个月
胸部水平的神经的脊髓损伤S24胸部脊髓震荡和水肿S24.012个月
胸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24.112个月
胸部周围神经根损伤S24。
212个月
胸部交感神经根损伤S24。
312个月
胸部血管损伤S256个月
心脏损伤S266个月
其他和未特指的胸内器官损伤S27创伤性气胸S27.02个月
创伤性血胸S27.12个月
创伤性血气胸S27。
23个月
肺的其他损伤S27。
36个月
支气管损伤S27.48个月
胸部气管损伤S27。
58个月
胸膜损伤S27。
63个月
其它胸内器官S27。
83个月
胸部挤压伤和胸的部分创伤切断S28胸部挤压伤S28。
02个月
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16个月
胸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296个月
腹部、下背、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腹部、下背和骨盆浅表损伤S30下背和骨盆挫伤S30。
01个月
腹壁挫伤S30.11个月
外生殖器挫伤S30.23个月
腹部、下背和骨盆开放性损伤S31下背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
01个月
腹壁开放性伤口S31.11个月
外生殖器开放性伤口S31.22个月
腰部脊柱和骨盆骨折S32腰部椎骨骨折S32.04个月
骶骨骨折S32.14个月
尾骨骨折S32.24个月
髂骨骨折S32.34个月
髋臼骨折S32.44个月
耻骨骨折S32.54个月
腰部脊柱和骨盆的关节韧带脱位、扭伤S33腰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33.06个月
腰椎脱位S33.16个月
骶髂关节和骶尾关节的脱位S33。
26个月
腰部脊柱扭伤S33.52个月
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伤S33.72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4(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腹部下背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腹部、下背和骨盆水平的神经和腰部脊髓损伤S34腰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34。
012个月
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34。
112个月
马尾损伤S34.212个月
腰骶丛损伤S34。
312个月
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经损伤S34。
412个月
腰部、骶部和骨盆周围神经损伤S34.512个月
腹部、下背和骨盆水平的血管损伤S356个月
腹部器官损伤S36脾损伤S36。
06个月
肝或胆囊损伤S36。
16个月
胰损伤S36.26个月
胃损伤S36.36个月
小肠损伤S36.46个月
结肠损伤S36。
56个月
直肠损伤S36.66个月
多个腹内器官损伤S36.76个月
其他腹内器官损伤S36。
86个月
盆腔器官损伤S37肾损伤S37.06个月
输尿管损伤S37.16个月
膀胱损伤S37.24个月
尿道损伤S37.312个月
卵巢损伤S37。
43个月
输卵管损伤S37.53个月
子宫损伤S37.63个月
其他盆腔器官损伤S37。
83个月
腹部下背骨盆部分挤压伤和创伤性切断S38外生殖器创伤性挤压伤S38.03个月
外生殖器创伤性切断S38.26个月
腹部、下背和骨盆其他未特指的损伤S396个月
肩和上臂损伤(S40-S49)肩和上臂浅表性损伤S401个月
肩和上臂开放性伤口S411个月
肩和上臂骨折S42锁骨骨折S414个月
肩胛骨骨折S42.6个月
肱骨上端骨折S42。
6个月
肱骨干骨折S42。
5个月
肱骨下端骨折S42.6个月
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
5个月
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43肩关节脱位S43。
04个月
肩锁关节脱位S43.16个月
胸锁关节脱位S43.26个月
肩关节扭伤S43.42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5(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肩和上臂损伤(S40—S49)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43肩锁关节扭伤S43。
52个月
胸锁关节扭S43。
62个月
肩和上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44上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44。
012个月
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44.112个月
上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44。
212个月
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44.812个月
肩和上臂其他血管的损伤S456个月
肩和上臂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466个月
肩和上臂挤压伤S471个月
肩和上臂创伤性切断S48肩关节处创伤性切断S48.06个月
肩和肘之间水平的创伤性切断S48。
16个月
肩和上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493个月
肘和前臂损伤(S50—59)前臂浅表损伤S501个月
前臂开放性伤口S511个月
前臂骨折S52尺骨上端骨折S52。
06个月
桡骨上端骨折S52.16个月
尺骨干骨折S52。
24个月
桡骨干骨折S52.34个月
尺骨和桡骨两者骨干的骨折S52。
46个月
桡骨下端骨折S52.56个月
尺骨和桡骨两者下端的骨折S52。
46个月
肘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53桡骨头脱位S53。
06个月
肘关节脱位S53。
16个月
桡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26个月
尺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36个月
肘关节扭伤S53.42个月
前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54前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54。
012个月
前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54.112个月
前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54。
212个月
前臂神经的其他神经损伤S54。
812个月
前臂水平的血管损伤S556个月
前臂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566个月
前臂挤压伤S572个月
前臂创伤性切断S58肘切断S58。
03个月
肘和腕之间切断S58.13个月
前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593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6(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腕和手损伤(S60—S69)腕和手浅表损伤S601个月
腕和手开放性损伤口S6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骨折S62手舟骨骨折S62。
06个月
其他胸骨骨折S62.16个月
第一掌骨骨折S62.24个月
其他掌骨骨折S62。
34个月
拇指骨折S62。
54个月
其他手指骨折S62.63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63腕关节脱位S63.06个月
指关节脱位S63.13个月
腕和腕关节韧带创伤性破裂S63。
36个月
掌指和指间关节处的手指韧带创伤性破裂S63.43个月
腕关节扭伤S63.52个月
手指关节扭伤S63。
6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S64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
0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
1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64.212个月
拇指的指神经损伤S64.36个月
其他手指的指神经损伤S64.46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86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血管损伤S656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666个月
腕和挤压伤S671个月
腕和手创伤性切断S68拇指切断S68。
02个月
其他单个手指切断S68。
12个月
多个手指切断S68.23个月
手指伴有腕和手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68.36个月
腕关节切断S68。
43个月
髋和大腿损伤(S70—S79)髋和大腿浅表损伤S701个月
髋和大腿开放性伤口S711个月
股骨骨折S72股骨颈骨折S72.06个月
经大转子骨折S72.16个月
转子下骨折S72.26个月
股骨干骨折S72.36个月
股骨多发性骨折S72。
76个月
髋的关节韧带脱位、扭伤S73髋脱位S73。
06个月
髋扭伤S73。
12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7(试行)
髂和大腿
损伤(S70-S79)髋和大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7412个月
髋和大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756个月
髋和大腿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766个月
髋和大腿挤压伤S771个月
髋和大腿创伤性切断S786个月
膝和小腿损伤(S80-89)小腿浅表损伤S801个月
小腿开放性伤口S812个月
小腿骨折,包括S82髌骨骨折S82.06个月
胫骨上端骨折S82。
16个月
胫骨骨干骨折S82.26个月
胫骨下端骨折S82.36个月
腓骨骨折S82。
43个月
内踝骨折S82.56个月
外踝骨折S82.66个月
小腿多发性骨折S82。
76个月
膝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83髌骨脱位S83.06个月
膝关节脱位S83.16个月
半个月板撕裂S83。
26个月
膝关节软骨撕裂S83。
36个月
膝的多处结构的损伤S83.78个月
小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8412个月
小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856个月
小腿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866个月
小腿挤压伤S872个月
小腿创伤性切断S88膝切断S88.06个月
膝和踝之间的切断S88。
16个月
踝和足损伤(S90—S99)踝和足浅表损伤S901个月
踝和足开放性伤口S911个月
足骨折,除外踝S92跟骨骨折S92。
06个月
距骨骨折S92.16个月
其他跗骨骨折S92.24个月
跖骨骨折S92.33个月
拇指骨折S92.43个月
其他趾骨折S92.53个月
足多发性骨折S92.76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93踝关节脱位S93.06个月
足趾脱位S93.13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韧带破裂S93.26个月
足的其他部位脱位S93。
33个月
踝扭伤S93。
42个月
足趾扭伤S93.51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8(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踝和足损伤(S90-S99)踝和足水平的神经损伤S94足底外侧神经损伤S94。
012个月
足底内侧神经损伤S94。
1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腓深神经损伤S94.2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皮感觉神经损伤S94.3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多神经损伤S94.7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94。
8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血管损伤S956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966个月
踝和足挤压伤S972个月
踝和足创伤性切断S986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07)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头和颈的浅表损伤T00。
01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浅表损伤T00.11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
21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31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41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浅表损伤T00.81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头和颈的开放性伤口T01。
01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开放性伤口T01.12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21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31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
41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81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骨折T02头和颈的骨折T02.06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骨折T02。
16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26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36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
46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骨折T02.86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头和颈的脱位、扭伤T03.06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脱位、扭伤T03。
16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
26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
36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
46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脱位、扭伤T03.86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头和颈的挤压伤T04.01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挤压伤T04。
11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
21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
31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
41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及四肢的挤压伤T04.71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挤压伤T04.81个月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9(试行)
伤害部位停工留薪期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T07)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创伤性切断T05双手创伤切断T05。
06个月
一只手和另一臂创伤性切断T05。
16个月
双臂创伤性切断T05.26个月
双足创伤性切断T05。
36个月
一只足和另一腿创伤性切断T05。
46个月
双小腿创伤性切断T05。
56个月
上肢和下肢任何组织创伤性切断T05。
66个月
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损伤(T08-T14)脊柱骨折,水平未特指T086个月
脊柱和躯干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09躯干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09。
01个月
躯干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09。
11个月
躯干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09。
22个月
脊髓损伤T09。
312个月
躯干未特指神经、脊神经根和神经丛损伤T09。
46个月
躯干未特指肌肉和肌腱损伤T0.956个月
躯干创伤性切断,水平未特指T09.66个月
上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03个月
上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1上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1。
01个月
上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1。
11个月
上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1。
22个月
上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1。
36个月
上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1。
46个月
上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1。
56个月
上肢创伤性切断T11.66个月
下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23个月
下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3下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3。
01个月
下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3。
11个月
下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3。
22个月
下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3。
36个月
下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3。
46个月
下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3.56个月
下肢创伤性切断T13.66个月
通过自然腔口进入异物的效应(T15—T19)外眼异物T15角膜异物T15。
01个月
结合膜囊异物T15。
11个月
外眼其他和多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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