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专项方案.docx
- 文档编号:839900
- 上传时间:2022-10-13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717.51KB
建筑工程消防专项方案.docx
《建筑工程消防专项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消防专项方案.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工程消防专项方案
消防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性质
设计单位
工程地址
监理单位
总建筑面积
143383.04㎡
施工单位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
基础类型
筏板基础
层数
1—21层
建筑檐高
6.85m——66.70m
地上面积
100676.54㎡
地下室面积
42706.50㎡
防水等级
一级
抗震等级
三级
防火等级
一级/二级
人防等级
甲级核六级
其它: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抗御火灾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或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现场的安全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列实施细则》、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和公司《响应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布置情况编制本消防方案。
二、建立消防保障体系
由于本工程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又受现场条件限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在施工的全过程,建立以项目经理牵头,行政部门及安全部主抓,其他部门配合管理的体系,结合工程的特点,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保卫方面的教育培训,使每个人在思想上重视。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足够消防器材。
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有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现场及楼层内的临时设施经常检修,挂明显标示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挪动或改为它用。
三、一般规定
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5、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名称间距
办公用房、宿舍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可燃材料库房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
固定动火作业场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办公用房、宿舍
4
4
5
5
7
7
10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4
4
5
5
7
7
15
可燃材料库房
5
5
5
5
7
7
10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5
5
5
5
7
7
10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
7
7
7
7
7
10
10
固定动火作业场
7
7
7
7
10
10
12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10
10
10
10
10
12
12
注:
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2.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四、现场临时设施布置
设置配电室一个,设置在施工现场的东面。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室及材料仓库、木工机具间等按消防安全要求搭设,每25平方米配备1台灭火器。
按甲方的要求,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分开独立,为便于工程管理,按消防要求兴建了独立的生活区,各栋楼之间的安全距离满足人员消防疏散尺寸要求;消防车道尺寸为4米,通道内无障碍物,交通畅通。
各楼层内设1组灭火器,消防水管直通各层楼底消防栓,消防喷头水压可直达屋面。
每栋楼均有独立的消防疏散楼梯直达地下开阔地。
外脚手架采用钢管扣件、脚手片搭设,外侧采用阻燃密目网全封闭。
施工临时道路作为消防通道。
消防水源使用增压泵配合现场钢板水箱水接入现场专门的消防给水系统。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规定和要求
(一)施工现场用火规定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2.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
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7.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9.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动火作业证(例)
(二)施工现场的用火要求
1、根据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采用必要的防范措施,使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划分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等的区域。
3、使施工现场的道路疏通无阻,夜间满足施工照明要求,并加强值班巡逻。
4、不能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在土建开工前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首先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6、发电机房和配电房要准备干粉灭火器,棉被、干砂等。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乙炔瓶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器、电焊机、对焊机、电渣压力焊机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做到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消防有关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或末排出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割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末采取有效的措施前,不准焊割。
10、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1、冬季施工不允许用明火(如燃烧木材、装饰材料、纸箱等)来取暖,必要时用煤炭取暖,要符合防火要求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人员和灭火。
2、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3、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义,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六、消防车道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3.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4.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5.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七、禁火区域划分和附属、建筑施工现场防火
1、属一级动火
(1)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如模板堆放区和木料加工房内锯末刨花场所。
2、属二级动火
(1)、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外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如在全封闭安全网或密目网附近进行,柱筋电渣压力焊或电弧焊。
(2)、小型油箱等容器,如柴油机的燃油箱、塑料输油管及仓库内的燃润料油桶、油漆(防腐漆、 稀释剂、防锈漆、调和漆、沥清)、塑料条和装饰易燃材料等。
3、属三级动火
在外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1)、如钢筋棚内的对焊机,加工场的钢筋切割机、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等。
(2)、食堂蒸煮的炉灶及民工用的火锅灶。
八、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区的防火措施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现场设置钢板贮水箱20立方米、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管径不小于100mm)或自来水管在每层进行施工用水和消防用水,并保证有充足的水源,进水口不少于2处,消防管设置呈环状。
2、增设临时的消防贮水箱20T。
3、在木工棚和内装饰阶段,明确规定吸烟点,烟头不允许乱扔。
4、在安全网附近电焊,用大模板加以挡栏,不许电弧飞溅到网上。
5、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和油膏。
6、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告险情。
7、室外消火栓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大于50m。
8、采用自制水箱加增压泵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能保证二支水枪时布置在堆场内最远和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小于5L/s。
9、仓库和堆料场,木料加工场、厨房旁、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对焊机工棚和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房准备好相配的灭火器,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0M。
(二)生活区防火技术措施
1)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检査和防火工作。
2)集体宿舍周围和各层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3)吸烟要在指定地点抽烟,不得躺在床上抽烟、乱丢烟头。
4)严禁宿舍内烧香拜神及使用蜡烛照明。
5)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貝(烧水在专门地点),电线上不得挂衣服。
6)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内堆放工具和是作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在宿舍和在宿舍内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8)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二层以上的临建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设,并且按50人应有一个疏散楼梯。
(三)生活区防火“八禁”
1、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违章电器,违者罚款20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 消防 专项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