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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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查看申报指南(电子稿到国家基金委网站查询,纸质稿到各部门科研秘书或者科技与产业处查询)—项目申请人撰写申请书草稿(不需上交)—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申请书撰写辅导培训—根据《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式填写申请书(2013版)—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形成反馈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请书—提交正式申请书及与申请书版本号相一致的电子稿,同时提交形式审查明细表—科技与产业处形式审查—返回修改—项目申请人上交最终稿的申请书及与申请书版本号相一致的电子稿(纸质稿在国家基金委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一份留学校),同时提交形式审查明细表—科技与产业处上报材料。
二、时间节点
2013年1月11日 动员会及辅导培训;
2013年2月21日—23日 交项目申请书初稿一份;
2013年2月24日—3月1日 专家审核修改申请书;
2013年3月2日—3月3日 项目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申请书;
2013年3月4日16:
00前 将正式申请书的纸稿质、电子稿、形式审查明细表统一交科技与产业处,逾期申请的项目将不再受理;
2013年3月5日—3月9日 科技与产业处形式审查并返回修改期;
2013年3月11日16:
00 最终稿上交截止时间;
2013年3月12日—3月15日 科技与产业处检查申报材料并盖章,提交电子文件,生成PDF格式文件,寄出申请书及汇总表;
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非常严格,科技与产业处有大量的前期工作要做,请项目申请人务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交材料。
申请须知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
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
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四)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字母“L”、“J”的,属于专用申请代码,仅在申请特殊类型项目时可以选择。
如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和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首位为“J”的,仅用于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少年科技活动、局(室)委托任务等类型项目。
如果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申请时选择了以上的申请代码将不予接收。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五)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
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七)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八)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2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九)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
三、关于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的重大调整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201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了调整:
1.面上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重点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
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4.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5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5.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由各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详见《指南》重大研究计划部分说明。
6.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专款项目:
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7.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指南》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四、关于各类型项目介绍及申请的特殊要求
详见《指南》各类型项目说明。
五、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指南》、有关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3.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承担《条例》中有关依托单位的相关责任,对该申请人的资格和信誉负责,同时要求提供依托单位同意该申请人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的证明,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六、关于限项申请规定(附后)
七、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八、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限项申请规定
为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使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准确理解限项申请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对原限项申请规定进行了简化,新规定如下: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共资助13030项,资助经费45245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万元/项,比去年增加了万元/项;平均资助率为20%,比去年升高了%(资助情况见下表)。
2013年度面上项目将继续控制资助规模,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60万元/项),加大力度资助有创新思想的申请项目,为科学技术人员在广泛学科领域自由探索提供有力支持。
请参考相关科学部的资助强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申请。
2010年度面上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
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
项数
金额
资助金额占
全委比例(%)
单项平均
资助金额
数理科学部
4084
1165
44256
化学科学部
5589
1300
45598
生命科学部
9903
2250
73081
地球科学部
4503
1119
5082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11319
2078
77885
信息科学部
7240
1430
47301
管理科学部
3521
525
14006
医学科学部
18977
3163
99496
合 计
65136
13030
452450
100
关于面上项目资助范围、近年资助状况和有关要求见本部分各科学部介绍(网上2013xmzn/01/查询或者查阅纸质申报指南)。
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
(请注意 项目申请书中撰写提纲不得删除,如果申请人删除了撰写提纲的内容,要从申请书下载处单独下载“撰写提纲”文件)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
面上项目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和撰写提纲,申请书由信息表格及报告正文两部分构成。
一、信息表格:
为计算机录入专用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经费申请表三张表格,须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经费申请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准确清楚。
请申请人注意:
项目批准资助后,申请书“基本信息”一页的内容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内容不得写入,项目依托单位须认真核查。
必须写入摘要中的保密内容应特殊声明,并说明理由。
有关声明和说明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随同纸质申请书一并申报,内容保密的摘要因申请人未提交声明而被公开的责任自负。
二、报告正文:
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
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包括有关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工作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申请人简介(包括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着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论着目录要求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着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也须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等)
4、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5、完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
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三)经费申请说明购置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四)其他附件清单(附件材料复印后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交)
(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的附件清单,如: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也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推荐信;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的导师同意函等。
在导师的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资助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
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共资助8350项,资助经费1646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万元/项,与去年持平;平均资助率为%,比去年增加%(资助情况见下表)。
2013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将适度提高资助强度(预计平均25万元/项),着力提高资助率。
2010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
万元
科学部
申请项数
批准资助
资助率
(%)
项数
金额
资助金额占全委比例(%)
单项平均
资助金额
数理科学部
2992
929
18580
化学科学部
3242
808
15585
生命科学部
5185
1139
22490
地球科学部
3103
868
17390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378
1530
30715
信息科学部
4945
1033
20455
管理科学部
1948
340
6005
医学科学部
8487
1703
33380
合 计
36280
8350
164600
关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见面上项目各科学部介绍,近年资助状况和有关要求见本部分各科学部介绍2013xmzn/14/。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
(请注意 项目申请书中撰写提纲不得删除,如果申请人删除了撰写提纲的内容,要从申请书下载处单独下载“撰写提纲”文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的重要类型,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但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包括批准研究期限1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机制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
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3年。
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书,由信息表格及报告正文两部分构成。
一、信息表格:
为计算机录入专用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经费申请表三张表格,须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经费申请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准确清楚。
请申请人注意:
项目批准资助后,申请书中“基本信息”一页的内容将在基金委网站、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内容不得写入,项目依托单位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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