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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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较快增长,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康复服务不断拓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但是,目前我县2.89万残疾人中,约有一半残疾人处于贫困或贫困边缘状态,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X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X政〔X〕7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小康进程,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发展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
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
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又要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坚持统筹兼顾与平衡发展相结合。
既要着眼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又要统筹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筹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困难程度残疾人平衡发展,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面小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
(三)目标任务。
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同步增加,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帮助残疾人共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到X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愿意并有工作能力的城镇残疾人充分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医疗和康复服务”;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二、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要将残联组织纳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社会救助机构对于残疾人本人或委托其监护人、残联组织代理申请社会救助的,要及时办理。
各级残联组织要认真履职,及时发现并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
困难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均视为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在取得稳定收入后一年内,继续按原标准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各类文化、体育、旅游等场馆或景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乘坐长途客运车辆减半收费。
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在县内所有停车场免费泊车。
建立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减免或补贴制度。
(三)帮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政府代缴重度残疾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
建立城乡中轻度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制度。
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7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低于5年。
(四)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
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将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残疾人作为扶持对象,纳入贫困监测体系。
完善残疾人扶贫信贷服务政策,建立残疾人扶贫贷款抵押担保机制,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简化贷款程序,采取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加大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力度,支持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需求。
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
(五)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
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要配备相应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生活。
在同等条件下,公共租赁住房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入住。
残疾人家庭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予以减免。
落实农村住房小额贷款还本付息奖补政策,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三、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
(一)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
建立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管理制度,政府优先购买其产品和服务,并建立完善相关奖补制度。
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要按规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减免各项税收,同时在岗位培训、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补贴;与残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低于5年。
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等产业基地。
(二)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创业就业。
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既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到X年成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
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扶持政策,对其优惠提供孵化服务。
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初次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一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政府设立的便民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预留不低于摊位和铺面总数10%的比例,用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免除租赁或管理费。
(三)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机构职能,实现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与残疾人签订用工合同、不给残疾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四、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治疗制度,积极防止自闭症、脑瘫、智力障碍等先天性残疾,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积极开展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
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组织信息共享。
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重度残疾人康复纳入慢性病病种。
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县级人民医院设立的精神卫生科(室)全面开展精神卫生综合防治工作。
(二)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康复服务。
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供应补贴长效机制。
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推进社区和家庭残疾人康复训练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
设立残疾人康复本科教育专业,实施康复人才定向培养。
加强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专业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获得医疗资质。
(三)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落实好《X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及后续行动。
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政府督导和教育评价体系,将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盲人班、幼儿园或学前班(部),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部),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认真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
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做到零拒绝、全覆盖;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扩大学校招生规模,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对符合学生自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自助。
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从X年秋季学前起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落实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扩大残疾人接受中等教育的规模,加快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四)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艺活动。
“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
县图书馆建立残疾人图书阅览室和盲文图书阅览室。
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扶持发展特殊艺术,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与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相结合,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推动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
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体育器材,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五)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贯彻落实无障碍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管机制,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
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城镇化建设内容。
持续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大改造资金补贴力度,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范围及数量。
鼓励县级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广播电台设立专题节目。
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一)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将残疾人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和完善慈善事业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机制。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慈善事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落实针对残疾人慈善福利事业捐赠的优惠政策。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社会慈善资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慈善事业。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
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在税收、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就业培训等机构和设施。
(二)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加强志愿助残服务制度化建设,积极搭建县志愿助残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志愿助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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