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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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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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会签表
会签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
AQYA
文件版号
1.0
文件编制部门
海务部、机务部
文件会签确认内容:
1、确认文件的规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确认文件的规定是否覆盖和符合《水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要求;
3、确认文件的规定是否符合相关建议、指南及标准的要求;
4、确认文件的规定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功能要求;
5、确认文件的规定是否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6、确认各岗职责明确,工作接口清楚;
7、其它确认的内容。
主要责任部门
部门名称
部门负责人确认
海务部
机务部
相关责任部门
办公室
财务科
审核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审批
总经理
生效时间
2014年05月01日
备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改记录
文件名称
修改页
修改状态
修改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目录
章 节
文件号
文 件 名
第一章
AQYA-01
总则
第二章
AQYA-02
综合应急预案
第三章
AQYA-03
应急通信预案
第四章
AQYA-04
船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五章
AQYA-05
船岸应急训练与演习预案
第六章
AQYA-06
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七章
AQYA-07
船舶搁浅(触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八章
AQYA-08
船舶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九章
AQYA-09
船舶横倾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章
AQYA-10
风灾浪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一章
AQYA-11
抢滩和弃船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二章
AQYA-12
船舶机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章
AQYA-13
船舶失去动力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章
AQYA-14
船舶电力中断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五章
AQYA-15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六章
AQYA-16
船舶结构损坏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七章
AQYA-17
船舶进水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八章
AQYA-18
舵机失灵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九章
AQYA-19
锚链断裂与走锚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章
AQYA-20
进入密闭场所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一章
AQYA-21
人员落水搜救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章
AQYA-22
船上人员伤病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三章
AQYA-23
防盗防窃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四
AQYA-24
防恐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
AQYA-25
防陡涨陡退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
AQYA-26
高温防暑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
AQYA-27
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
AQYA-28
防洪渡汛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
AQYA-29
防触电应急预案
第三十
AQYA-30
山体滑坡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
AQYA-31
船舶抗枯防雾工作预案
第三十二
AQYA-31
175米蓄水期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1.1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公司所属船舶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反应行动,控制突发事件的扩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1.2 本预案旨在保证船员在水上发生突发事件做出有效反应时,提供应急操作指南。
1.3 本预案的目的是对船上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操作方案进行规范、整合和完善,避免制订各种不协调和非结构化的应急操作方案。
1.4 本预案的目标是保证船员面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做出最及时、最适当的处置,防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
此外,本计划还提供了防止关键步骤被疏忽的结构。
1.5 本预案是动态的,公司将在实施中通过训练、演习和评价及内审、外审中进行不断整合、修改、完善。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岸基地和船舶。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355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与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第6号)
3.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11号)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08]第87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69号)
4 定义
4.1 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4.2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系指用于船舶发生突发事件时,指导船岸如何进行应急反应行动的指导性文书。
4.3 事故:
系指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环境污染,船舶及其货物损害的事件。
4.4 内河交通事故:
系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道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件:
4.4.1 碰撞、触碰或者浪损;
4.4.2 触礁或者搁浅;
4.4.3 火灾或者爆炸;
4.4.4 沉没(包括自沉);
4.4.5 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者重要属具的损坏或者灭失;
4.4.6 其它引起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交通事件。
4.5 险情:
系指如果进一步发展会造成事故的情况(事故前兆)。
5 工作原则
5.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保证船舶安全生产,保护水域环境,保障人员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5.2 预防为主,防应结合。
公司上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船舶突发事件时的各项准备工作。
5.3 统一领导,逐级负责。
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船岸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实行基层船舶船长负责制,落实各级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4 依法管理,加强领导。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船岸应急管理,不断
整合和完善公司应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使应急反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基层船舶的应急反应队伍建设,建立船岸之间的协调联动制度,依靠船员,充分发挥船长的现场指挥权力。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5.6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要加强船舶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的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预控等应急处置手段和技术,充分发挥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船长的专业特长,保证应急指挥的权威性。
要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指挥信息畅通。
要强化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船舶安全生产的应急反应效能和综合水平。
第二章云阳县渝友船务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指挥处置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保障职工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降至最小程度,减少社会影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1.4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4.1综合应急预案:
公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岸基支持与集中指挥为主,侧重在应急救援活动组织协调,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明确本企业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正式发布实施,报当地县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1.4.2专项应急预案:
是针对具体的不同突发事件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计划和方案。
公司组织制定机损、防恐、防汛、消防、自然灾害、高温防暑、山体滑坡、疏港等应急预案。
1.4.3现场处置方案:
是根据航运企业的经营风险,针对船舶营运过程中发生或可能生的各种不同的具体事故或险情的应急处置和预防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参与应急人员要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反应迅速、正确处置。
2.2危险源分析
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依据《工伤事故伤亡类别》(GB6441-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相关要求,经过分析,目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船员素质、航道条件、恐怖事件、汛期事件、消防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高温中暑事件、山体滑坡、溺水、触电、管理部门责任等主要风险。
2.3风险分析
2.3.1由于船舶靠泊港口,船员上下船舶过程中发生跌落、风浪使跳板不稳定等因素导致人员跌倒;
2.3.2由于暴力、爆炸物品可疑人员的进入、抢劫、盗窃等因素造成车恐怖事件;
2.3.3由于汛期长江及自然河段水位陡涨、陡退等因素造成汛期事件;
2.3.4由于大雾、雷电、冰雪、地震、洪水、山地滑坡、泥石流等因素造成自然灾害事件;
2.3.5由于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损坏等因素造成火灾或爆炸等消防事故。
2.3.6由于船综合文化素质教育问题,涉及现场应急处置等预防性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应急救援机构组成。
(网络系统图见下图:
)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机构
3.2.1.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总经理电话:
副总指挥:
副总经理电话:
成员:
安全科、海务部、机务部、后勤组、财务科、办公室等部门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安全科,由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2.1.2指挥部下设:
a)现场救援组
负责人:
安全科长成员:
b)医疗救援组
负责人:
财务科长成员:
c)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成员:
d)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后勤组长成员:
e)通信与信息保障组
负责人:
机务主管成员:
f)治安保卫组
负责人:
海务主管成员:
3.2.2职责
3.2.2.1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a)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b)审定并签发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c)审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演练;
d)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e)负责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f)负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的资源和人员;
g)向上经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2.2.2总指挥职责
a)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例会,组织指挥预案的演练;
b)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c)审核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及应急处理进展等情况及负责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上报;
d)特别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理预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e)发布警戒和疏散命令。
3.2.2.3副总指挥职责
a)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所分管的应急管理工作。
c)做好负责所分管的应急保障工作。
d)应急救援时,协助总指挥工作。
e)遇到总指挥不在事故救援现场时,代理总指挥职权(按职责要求)。
3.2.2.4现场救援组任务与职责
a)负责应急队伍的建设。
组织队员进行培训、训练和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队伍的消防等应急救援能力。
b)负责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抢险装备的配备和维护。
c)负责提出并落实工程抢险车辆、器材、个人防护用品、抢险装备抢修所需物资的配备和维护。
d)负责事故突发时的快速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抢救受伤人员,参与制订排险、抢险方案;组织抢险人员落实排险、抢险措施;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处理情况;负责事故现场的洗消和恢复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
3.2.2.5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应急救护所需的各种医疗抢救器具的配置和日常维护工作。
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联系或送就近的镇级(及以上的)医院对受害人员实施救治,协助120医务人员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
对就近的乡镇(及以上的)医院应事先进行联系,有条件的应签订有关救护协议。
3.2.2.6善后处理组职责
a)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做好工伤补偿和家属安抚、安置工作。
b)负责事后和保险公司联系理赔工作。
c)完成公司应急指挥部交给的其它工作。
3.2.2.7后勤保障组职责
a)负责抢险所需的设备、物资的配置工作。
b)负责抢险物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抢险救灾食品、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c)负责受伤人员的安置等工作。
d)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救护组做好伤员救护、伤员转运和安抚工作;外部救援部门的接待工作。
3.2.2.7通信与信息保障组
a)负责对各种通讯工具、警报及事故信号做出明确规定,将报警方法、联系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b)保证救援指挥中心的指挥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传达。
c)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d)负责掌握、提供相应救援组织和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
e)负责通讯设施在紧急情况下的畅通。
f)负责接待新闻媒体;
g)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需发布的信息必须由总指挥审核和批准)。
3.2.2.8治安保卫组职责
执行指挥部命令,参与制订事故抢险方案,组织落实相关的紧急措施。
a)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组织清点、疏散受灾人员、统计伤亡人数。
负责外部救援车辆、人员的引导工作。
b)收集事故现场有关证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主要通过人员检查、GPS系统监控、检测等方法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建档和监控,重大风险信息及时上报。
4.1.2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不断投入安全管理科技含量,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和效率,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车辆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齐抓共管,做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坚持标本兼治,自我约束,有效地抓好各个环节,适应变化的要求。
4.2预警行动
4.2.1事故预警的条件
4.2.1.1预警条件:
a)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公布的预警信息。
b)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告知单位应急中心预报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经风险评估得出的事故发展趋势报告。
d)危险源现场监控责任人、视频监控平台以及信息反馈等方式的预警信息。
e)已出现事故萌芽期并有可能扩大;
f)公司周边正在发生事故并有可能产生影响;
g)接到上级通知和发布的预警等。
4.2.1.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造成的危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意见,其级别、颜色、含义及图示示例见下表:
级别
颜色
含义
图示示例
Ⅰ
红色
预计将要发生特别严重以上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事件一旦发生,会造成公司或更大范围的危害
Ⅱ
橙色
预计将要发生严重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事件一旦发生难以在有限时间或空间内进行处置
Ⅲ
黄色
预计将要发生较重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事件一旦发生,只需要调度个别应急处置部门就能够在有限时间和空间内进行处置
Ⅳ
蓝色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公司周边正在发生事故并有可能产生影响;
4.2.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4.2.2.1预警信息的主要收集途径:
a)现场人员上报的;
b)现场监控报警信息;
c)各部门应急小组上报的;
d)公司发布的预警;周边单位发布的预警;
e)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等发布的预警。
4.2.2.2预警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类别、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的事项和发布单位等。
4.2.2.3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电话、文件、传真、面述等
4.3信息报告程序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主动地向公司报告。
公司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并于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其它各级人民政府上报时期不超过期2小时。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应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上报的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4.3.3相关报告电话:
治安报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公安电话:
港航部门电话:
5应急响应
5.1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三个级别,依次为一级应急事故(特别严重)、二级应急事故(严重)、三级应急事故(一般)。
5.1.1一级应急事故
5.1.1.1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造成对环境的严重危害。
5.1.1.2由于安全隐患、人员、物资处于极端危急状况时的情况。
5.1.1.3火灾事故死亡1人或伤1—3人;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5.1.1.4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5.1.1.5其他达到特别严重等级的事故险情。
5.1.2二级应急事故
5.1.2.1发生污染事故,造成对环境的较大危害。
5.1.2.2由于安全隐患、人员、物资处于危害状况时的情况。
5.1.2.3火灾事故人员轻伤,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5.1.2.4其他严重的险情和突发事件。
5.1.3三级应急事故
5.1.3.1发生污染事件,造成对环境的一般危害。
5.1.3.2由于安全隐患、人员、物资存在不安全因素状况的情况。
5.1.3.3发生火灾,但在第一时间扑灭,未造成较大影响。
5.1.3.4死亡1人,伤5人以上的?
事故。
5.1.3.5其他一般的险情和突发事件。
5.2响应分级
5.2.1响应分为三级:
5.2.1.1一级响应:
指事故级别达到I级以上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助才能完成,响应主体为公司;
5.2.1.2二级响应指事故级别达到II级事故有可能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较大事故,事件一旦发生,要调度个别应急处置部门就能够在有限时间和空间内进行处置,响应主体为应急办公室、事故发生所在部门;
5.2.1.3三级响应指事故级别达到III级及以下事故,已经发生的事件,不需要公司其他部门协助,本部门自己完全能够处置,事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不会扩大,响应主体为事故发生部门。
5.2.2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及职责如下:
响应分级
启动条件
响应主体
一级响应
可能或已经造成一级事故(具体事故分级见附件)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助才能完成的;
公司
可能或已经造成二级事故的
二级响应
可能或已经造成三级事故的,只需要调度部分应急处置部门就能够在有限时间和空间内进行处置的;
周边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
应急办公室、
事故发生部门
三级响应
可能或已经造成四级事故的,不需要公司其他部门协助,本部门车间自己完全能够处置,事态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不会扩大;
事故发生部门
说明:
1.本级预案响应分级和当地政府预案保持衔接。
当出现不衔接时,应及时修订。
2.各部门应急响应分级应与上级预案和地方预案保持衔接。
3.下一级预案启动时,上一级预案应处于准备状态,以应对应急响应的升级。
5.2.3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响应级别预案。
一般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事故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事态升级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根据事故应急响应程序,事故现场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部门负断,决定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通知本单位各应急小组组长,带领救援人员进行救援,并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公司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上报事故信息,分析判断确定响应级别和启动相关预案名称,通知各应急小组人员根据命令进入现场救援,保持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联系,如果事态进一步发展,事故现场得不到有效控制,应提高响应级别。
三级响应由事故发生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并实施。
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应由公司应急总指挥部批准并实施。
5.3响应程序
5.3.1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重特大事故报告程序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按事故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向当地长江海事巡航救助基地、港航管理处和安监部门通报。
5.3.2本预案的响应程序内容如下:
5.3.2.1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别,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并判定预警级别是否超过三级预警,若超过三级预警,则上报应急指挥部,并请求启动二级响应;
5.3.2.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判定预警级别,若预警级别超过三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县人民政府安监办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5.3.2.3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后,若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影响到周边区域时,预警级别超过二级,则由应急总指挥请求区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响应并给予支援。
上级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前,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到达后,总指挥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交代现场情况,服从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
5.3.3该程序所涉及的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料调配、应急避险等内容,见专项应急预案和各类现场处置方案。
5.3.4本预案的响应流程见图
5.4应急结束
5.4.1应急终止条件
5.4.1.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5.4.1.2事故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清除,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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