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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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方案
总政机关四道口经济适用住宅小区
1号、2号楼
塔吊施工方案
北京城建二公司十九项目经理部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审批:
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编制日期:
2004年8月18日
目录
1.编制依据1
1.1施工图纸1
1.2主要规范、规程1
1.3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1
2.工程概况2
2.1工程概况2
3.施工现场条件2
4.塔吊选型及位置确定3
5.塔吊安装要求4
5.1塔吊安装前应满足的条件4
5.2塔吊基础承台施工4
5.3支立塔吊(由吊装分公司负责实施)7
5.4塔吊附着7
6.使用前进行检查验收8
7.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8
8.安全注意事项9
1.编制依据
1.1施工图纸
图纸名称
图纸编号
工程号
设计单位
1号楼及车库基础结构模板平面图
结施-4
L2003148-01
联安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号楼墙身详图
(一)
建施-28
2号楼基础结构模板平面图
结施-4
L2003148-02
2号楼墙身详图
(一)
建施-28
1.2主要规范、规程
规范、规程名称
发布日期
施行日期
规范
规程编号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987.07.26
1987.10.01
JGJ33-86
1.3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
施组、方案名称
编制日期
编制人
总政机关四道口经济适用住房小区1、2号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004.07
曾卫军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表2-1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总政机关四道口经济适用住宅小区1、2号楼工程
2
工程地址
海淀区四道口70号村
3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直属工作部基建营房局
4
设计单位
联安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
北京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
质量监督单位位
总政质量监督站
7
建筑面积
50638m2(1号楼:
31349,2号楼:
19289)
8
结构标高(m)
地上最高
74.20m
地下基底
-11.1m
9
结构形式
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
10
建筑层数
地上24层,地下3层
11
工期
取得竣工备案表总工期600日历天
12
质量目标
合格,确保结构(竣工)长城杯
3.施工现场条件
该工程南北长85m,东西宽95m。
现场西侧现有两栋13层住宅,距我方施工建筑最近距离分别为10米及50米。
现场东侧南北向为京包铁路干线及城铁干线,距我方施工建筑最近距离为25米。
4.塔吊选型及位置确定
经仔细踏勘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决定该工程采用两台FO/23B型塔式起重机,塔高90m,臂长50m,设于工程西北侧及东南侧,西北侧塔基中心距建筑物1-10轴偏东1.5m,1-X轴以北3.2m处;东南侧塔基中心位距建筑物2-52轴偏西1.52m,2-B轴以南5.7m处。
塔吊立于这些位置能够保证塔吊大臂的旋转半径覆盖1号、2号楼及大部分地下车库;已建住宅及城铁不在塔吊运转范围内,且塔吊立于此位置有利于塔身的附着(塔吊具体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情况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5.塔吊安装要求
5.1塔吊安装前应满足的条件
5.1.1基坑支护及挖掘已方案布置位置施工完毕,钎探报告满足施工条件,人工清槽、验线完毕;
5.1.2塔吊基础技术交底已经交到位;具备固定支腿标高测试记录、基础验收报告、混凝土强度报告、隐检报告、接地技术交底和测试报告。
5.2塔吊基础承台施工
5.2.1塔吊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同基坑开挖深度,标高-11.15m,基坑开挖至第六步随即进行塔吊基础部位的基土钎探,钎探点布置如下图所示:
5.2.2钎探基土达到塔吊承载力后进行塔吊基础施工,塔吊基础厚度1.35m,基础承台尺寸为6.25m×6.25m,砼标号C30,配筋如下图所示:
5.2.2.1基础采用支脚固定式,浇筑前预埋四个主钢脚(详见下图),其标高相对误差控制在2mm之内。
5.2.2.2主钢脚底板与马凳,马凳腿与底层钢筋之间焊接牢固。
5.2.2.3混凝土浇筑前对钢筋和主钢脚安装尺寸进行隐检,确认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5.2.2.4固定支脚安装时必须保证鱼尾板的安装尺寸150mm。
其它尺寸由固定框(模具)尺寸决定。
5.2.2.5两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提供80KVA的塔机专用电源。
5.2.2.6地下室回填之前,混凝土承台上砌井,井内净空3米×3米,井顶标高高出自然地平200mm。
井砌37厚砖墙,以1:
0.2水泥沙浆砌筑。
5.3支立塔吊(由吊装分公司负责实施)
5.4塔吊附着
塔吊与结构的附着,按吊装分公司FO/23B型塔式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进行设置。
附着位置由吊装分公司提出,会同我方共同商定,确保附着位置满足土建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附着预埋件尺寸、附着平台如下图所示,其余附着杆件材料及安拆等由塔吊分公司负责实施。
6.使用前进行检查验收
塔机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调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7.1两塔吊大臂高低差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6m距离,西北侧塔吊高,
东南侧塔吊低(详见塔吊防撞示意图)。
7.2两塔吊同时作业,两塔大臂必须保持相反的作业位置,避免两塔臂上下垂直作业,如西北侧塔吊大臂向南转动时,东南侧塔吊大臂不能同时向北运转吊物,如东南侧塔吊需向北运转吊物时,西北侧塔吊必须等待东南侧塔吊运转到确认为安全角度,西北侧塔吊方可向南运转吊物,确保两塔臂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2米。
7.3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按照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求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时要力求平稳,精力集中。
7.4信号工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指挥塔吊作业,信号工在指挥塔吊作业时要按照两塔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进行指挥吊装作业,在交叉吊装作业时,信号工应相互通气,避免出现误操作现象,信号工在指挥塔吊吊装作业时,用旗语指挥要规范,哨音要正确,用对讲机指挥,要讲普通话,语言要清楚,说明位置方向,方可起钩吊物运转。
7.5作业后,塔吊司机应将塔吊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交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切断电源,锁好操纵室,方可离去。
8.安全注意事项
8.1立塔前工地必须保证场地适合立塔需要;
8.2平衡臂和起重臂必须同一天安装;
8.3立塔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8.4起重臂吊点在18.7米处,在现场要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支车位置,为保证基坑安全汽车吊支腿距基坑3m以外。
8.5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8.6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
8.7为了确保塔机安全,塔吊司机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8.8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行走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8.9信号指挥工必须佩带特殊的明显标志,全过程专职从事信号指挥工作,严禁兼挂钩和兼职其它工作。
经常检查吊索具的使用情况,并且保持安全有效。
监督挂钩工对被吊物的捆绑情况,并选择确定好吊运路线。
8.10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8.11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8.1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8.13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为防起风大臂旋转,应立即将大臂临时锁住。
8.14为了防止塔吊大臂与现场东侧建筑物及变压器防护棚相碰撞,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严格按照现场划分的塔吊大臂禁转区进行作业。
8.15任何人员上塔帽、塔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维修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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